目录
2.关于全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调研报告-9-
3.xx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调研报告-22-
4.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34-
5.xx区统计局从严治党专题调研报告-40-
6.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44-
7.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55-
8.全面从严治党承载起党在新时代的使命-63-
9.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70-
10.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74-
11.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79-
12.坚守初心和使命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84-
13.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提升xx“铁三角”地位的坚强政治保证-89-
14.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力以赴保证目标任务落实-95-
去年3月,中办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以党内法规形式,为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定清单、立规矩。日前,xx市xx区纪委监委围绕如何聚焦关键少数,压实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调研思考。
一、主体责任缺失的具体表现
1.责任挂嘴边不上心。2019年以来,xx区处理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党员干部30余人次。调研发现部分单位党委(组)书记在会上、向上级汇报工作时把主体责任当口号喊,只提要求、不抓落实;有的单位一直没有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班子成员;有的单位党组织近三年来一次也没有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则从未明确下属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某区直单位党组书记,2020年上半年多次以召开会议的方式传达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相关文件精神,但在干部监督履责中,却没有落实主体责任的实际行动。
2.规章似摆设不入脑。有的单位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挂在墙上、写在文件里,应景造势,但未真正入脑入心。调研发现,某区直单位梳理出179个廉政风险点,157条防控措施,并根据科室职责制作成精美的提示牌摆放在办公桌显眼处,但在具体工作中却很少落实,没有真正发挥警示效果,该单位仅2019年上半年就有17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被问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定期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然而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却发现,部分单位“一把手”仅在党委(组)会上简单读读通稿,敷衍了事。
3.检查摆阵势问责搞变通。部分单位为了应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检查,将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阵势搞得很大,但多以读文件、作指示等“空对空”的形式敷衍塞责。甚至有极少单位领导干部在执纪问责上打折扣、搞变通,导致本单位监督监管长期落虚落空,最终发展为违纪违法窝案。
4.责任上推下卸“等拖靠”。少数党委(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压力传导不够。调研发现,部分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不积极、不主动,落实责任上推下卸,工作中存在“等拖靠”的现象。座谈中,甚至有个别领导干部流露出主体责任是党委书记的事、监督责任是机关纪委书记的事,我需要抓好本职业务工作不能分心管太多的想法。少数领导干部“老好人”思想严重,对违规违纪问题不抵制、不处理,连批评教育也是装样子、走形式。2019年区直某单位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连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听之任之,导致单位一度出现作风松散和互相举报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责任意识淡薄不知“抓什么”。落实主体责任搞形式主义是严肃的政治问题,根本上是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有的党委(党组)书记没有认识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事关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思想上的认识不到位,导致“政绩观”畸形。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是“虚”的,不愿下功夫固本培基,往往把责任推给纪委,在实际履责中实事虚做、长事短做、难事不做。
2.担当意识不强不知“怎么抓”。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责任缺位表现,反映出一些领导干部不愿担当,充当“老好人”的思想作祟。有的领导干部原则性不强,不敢得罪人,对违规违纪问题该批评的不批评,该处理的不处理。同时,由于缺乏党内政治生活历练,有的领导干部政策水平、理论素养不高,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只能喊口号、装样子,认认真真“走过场”。
3.责任传导流形式“抓不好”。单位一把手对班子成员跟踪检查不到位,甚至不管不问、放任自流。督导检查看外在形式多,看实际效果少;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对搞形式主义的没有批评提醒,甚至不追责问责。久而久之,导致压力逐渐递减、责任传导层层弱化。
三、压实责任的意见建议
1.划好“责任田”——解决“抓什么”的问题。结合调研座谈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来看,一些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不知道具体抓什么,是导致出问题、被追责的重要原因。《规定》对全面从严治党各主体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强调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的同时,以责任清单形式,分别明确党委(组)“两个维护”、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内容,以及专题研究、责任分工、调查研究、提醒谈话等具体任务。督促关键少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解决“抓什么”的问题,
一要明确责任清单。按照“可量化、能落地、好检验”的原则,建立责任清单体系。既针对区、镇(街)、村(社区)等不同层级,分层次、分类别、分项目列出年度任务的“总清单”,又在总清单的框架内,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对年内每一项重点任务开列“子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压实一把手对本单位政治生态的责任。同时紧盯“四同”部署,及时跟进监督责任清单完成情况,瞄准刚性任务,及时调整充实下级党委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纪委常委与下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等常规性工作内容,建立主体责任定期提醒制度,推动各级党组织知责、明责;
二要督促一把手坚持“四个亲自”。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抓直管、靠前指挥,督促其他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时,紧盯下级单位部门,通过个别谈话、专题汇报、述职述廉等措施,推动提高认识、扛起责任、抓好落实;
三要层层传导压力。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的刚性约束,坚持抓好主体责任考核、通报、约谈、整改“回头看”等制度执行。突出“一把手”抓、抓“一把手”,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同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也要针对党委(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相关清单内容,用好党纪法规业务培训、主题教育集中宣讲等方式开展宣传,并筛选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追究的典型案例,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弄清楚什么是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有哪些内容、履行不力会受到怎样追究,不断增强履职尽责的政治自觉。
2.压实责任人——解决“怎么抓”的问题。党委(党组)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据统计,近年来全区问责的领导干部人数中,“一把手”所占比例较大,《规定》所列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就与“一把手”有关,其目的就是以强有力的追责倒逼“一把手”自觉承担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本单位班子队伍中形成履职担当的“头雁效应”,从而解决“怎么抓”的问题。
一是要带头抓,党委(组)书记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本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通过制定责任清单、加强调查研究、开展宣传教育,对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同时,聚焦落实党委(组)主体责任、机关纪委的监督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打造横向联动、纵向一体的责任链条,构建全面覆盖、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主动抓,党委(组)必须主动作为、不等不靠,切实当好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领导者、直接主抓的推动者和贯彻落实的执行者,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紧盯通报曝光落实主体责任中的形式主义典型表现,深刻反思,变“要我抓”为“我要抓”,牢牢掌握管党治党的主动权;
三要严格抓,党委(组)书记要自觉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当好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心有明账”,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把带队伍的“严”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通过日常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党员干部时时感受纪律约束。同时要把责任传导给其他班子成员,压给下一级的党组织书记,上好“紧箍咒”,着力解决好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推动管党治党责任真正落地生根。
3.精准监督问责——解决“抓不好”的问题。《规定》第四章专门就监督追责单列一章,列明应当问责的5种情形,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了明确载体和抓手。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解决“抓不好”这个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就要紧紧牵住问责这个有力“缰绳”处理好三方面的关系。
一要处理好“横向”与“纵向”的关系。横向上,履行好协助职责,督促单位党委(组)定期书面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地方党委向上级党委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同时,要书面报告上级纪委,一般每年至少报告一次,当好参谋者。纵向上,履行好监督责任,每年两次参加单位党委(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专题研究会,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当好监督者;
二是要处理好“个体”与“整体”的关系。主体责任的落实、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关键看单位党委(组)这个整体的履职情况。因此既要抓住“树木”,监督领导干部个人有没有违规违纪违法和贪腐行为,还要结合单位实际推出领导班子成员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强化对关键少数的决策监督。又要抓住“森林”,盯紧党委(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这个“牛鼻子”,通过建立完善述职述责、集体谈话、签字背书、检查考核等机制,加大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统筹推进;
三是要处理好“主抓”和“协助”的关系。对因落实主体责任搞形式主义,导致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问题的地方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健全完善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对查处的典型履职不力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有效发挥警示和惩戒作用,推动领导干部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从决策、部署、执行、效果4个层面,明确协助路径,全面履职,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惩腐败者、聚焦“关键少数”、管住“中间大多数”,坚持抓早抓小、多做善意提醒、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近年来,xx区纪委旗帜鲜明管党治党,保持定力惩贪治腐,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党内政治生态持续不断优化净化。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日,透过现象看本质、抽丝剥茧治根底是进一步推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对此,xx区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分析问题的表现、原因和治理对策,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思路和方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措施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及考核办法,督促各级党组织成立主体办,层层签订责任状。推行区委常委会“每月一专题”“凡会必提”“纪委书记同级监督”三项制度和领导干部履责纪实制度。紧盯“关键少数”,区纪委书记谈话提醒、约谈四家班子领导或街道、部门负责人共183人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函询63人,诫勉谈话10人,对5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追责党员领导干部5人。排查廉政风险点1912个,立行立改,对账销号。多管齐下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二)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等“四风”顽疾开展专项督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2起,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49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1人,整改清退违规金额39.05万元。在全市率先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11名转非科级干部严重脱岗、违反组织纪律等问题,党纪政纪处分10人,全区20多人主动提前或按时退休,辞去公职1人,腾出编制20多个,解决多年来混编用人等老大难问题,市委王乃学书记对此专门作出批示在全区推广经验。开展教育系统“xx廉教”专项工作,查处教育行业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13个,纪律处分13人。开展“正风肃纪春风行动”,查处工作作风案件14件,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8份,在广西日报等媒体刊登信息,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办案机制,实行全员办案制度和红黄蓝预警制度。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16件,立案319件,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284人,其中科级干部3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01件,涉案金额超过1300万元,严肃查处了xx、黄克彰、麦运庄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区本级自办案件116件,7个街道办案159件,案件总数连续三年过百件,远超2016年前五年案件数之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99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教育处理人数占比92%,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人数占比5%,第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行为立案审查人数占比3%。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87名反映失实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
(四)打好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组合拳”。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纪理念,开展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立案4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人;开展查处城市执法重点领域“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查处党员干部参与“两违”等问题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工作,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69起,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64人,集中通报典型案例55起,我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全市作交流发言;打响“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第一枪”,查处xx(原海西派出所所长)、古连政等人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xx受到“双开”处分,2人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全社会形成强大震慑,以实际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格局。建好用好xx清风网、纪检监察微博、微信、短信平台,增强传播力。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广西三起县级扶贫办主任严重违纪案件警示录》等90余场,参加旁听庭审240余人次,通报各类案例36批122起。组织拟提拔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14批107人次。成立纪检监察信息中心,报送信息323篇,市级以上媒体采用294篇。培育xx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赤西村廉政文化广场、xx区六小“xx廉教”示范点,完善xx区检察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评选推荐市级“勤廉榜样”5名,结合壮族“三月三”“红色星期六”“廉政电影展播”、新时代讲习所、社区“道德讲堂”开展群众性廉教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倡廉的浓厚氛围。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持续深化“三转”,为7个街道增设纪工委书记职数,制定纪委(纪工委)正副书记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向全区53个区直部门综合派驻2个纪检组,实现监督全覆盖。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区检察院划转编制11名(不含派驻纪检组),转隶人员8人,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为6个。依法成立xx区监察委员会,完成办公场所和办案区规范化建设,自治区信息化建设检查组专程前来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成功办结首例留置案件,区监委共立案7件,移送司法机关2人。将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台纪法衔接制度和工作规则,做好以老带新“传帮带”,实现机构、人员、工作“三融合”。
(七)推进政治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成立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制定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修订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规范巡察机构建设和工作职责,组建2个固定巡察组,建立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共开展五轮区委巡察工作,完成对全区22个部门(街道)的巡察任务,发现问题线索114条,向纪检机关移送49条,根据巡察移交线索,立案40件,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33人。开展两轮村级“交叉巡察”,在第一轮村级“交叉巡察”中,实现行政村巡察全覆盖、纪委监委领导定点指导全覆盖、廉洁监督员参与巡察全覆盖、被巡察村(社区)立案全覆盖和巡察问题“直查快办”全覆盖等五个“全覆盖”。已对32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29条,向纪检机关移送24条,立案20件,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八)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围绕“五整治五提升”“五学五讲五表率”开展工作提升年、素质提升年活动,先后选派2人参与自治区纪委专案,10人参与市纪委专案,招录和选调20名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组建由81人组成的基层党组织纪检员(廉洁监督员)队伍、73人组成的信息员队伍和54人组成的网评员队伍等3支队伍,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选派90多人次参加中央、自治区、北海市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举办“廉系北部湾·清风微论坛”理论学习活动,以学习新思想实现新作为。
二、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研判和当前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xx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明显成效,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党风政风不断上扬、政治生态向上向好,为开创党和xx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当前我区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区”,诸多领域深层次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在增多,加大了引发局部风险的概率;从严从紧抓纪律,纪律松弛现象得到一定程度扭转,但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依然淡薄,心存侥幸,违纪行为依然易发多发。这些现实的问题,反映出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
(一)个别单位党组织对落实政治建设重点任务重视度不高。
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偏松偏软。如xx小学原校长xx,为追求行政效益,以“教师午托管理费”“午托管理工资”等方式向xx小学全校在编教师违规发放补贴共计120.3381万元,没有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致使xx小学及教育局共4名工作人员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17年3月,xx区纪委监察局给予xx党内严重警告、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
二是学习贯彻中央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存在以行政班子会、党政联席会替代党委(党组、党工委)会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对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浮于面上、行动力弱。
三是少数党组织抓早抓小力度不够,“红脸出汗”没有形成常态。在政治建设重点任务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党组织没有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不重视党员干部常态化提醒谈话,存在“老好人”思想,对干部管理不能坚持从严从实,导致部分党员政治意识淡薄、政治觉悟较低。
(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个别单位及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精神的问题仍有发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问题树倒根在。如对xx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局长曾允华、中街街道办事处正科级干部xx等11名转任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了立案审查。立案的11人转任非领导职务之后,经常不上班,严重脱岗;或多次因私离开北海,不报告个人去向,或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出国旅游等。2017年xx区纪委对10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责令辞职1人,并在媒体公开曝光,形成了有效震慑。在开展“正风肃纪春风行动”中发现,xx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人员冼耀全长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办公室主任xx不及时予以制止,2018年5月,xx受到党内警告处分。xx区工信局干部xx在工作时间浏览军事、汽车、体育等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累计时长358分钟,2018年5月,xx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在高压态势之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个别重点领域仍然存在。如市委巡察组在巡察中收到群众对xx区扶贫办在实施2013年xx村蔬菜种植产业开发项目中搞平均主义造成专项扶贫资金浪费问题的反映,2013年6月,时任扶贫办主任的xx等人在产业扶贫方案的制定、审核、实施过程中,未考虑实际情况,工作流于形式,造成扶贫项目资金浪费。2018年4月,xx等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此外,还存在个别窗口部门在服务群众方面尽管“门好进、脸好看”但仍然“事难办”,将“管卡压”变“推绕拖”,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栏目长期不更新。有的部门写文件、制文件机械照搬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
(四)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利欲熏心、权力寻租。如由xx区纪委监委主办首件留置案,在原海西派出所所长xx案件中,xx违反政治纪律,不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扫黑除恶”等决策部署,顶风违纪,为涉黑涉恶活动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涉传销、涉黄、涉赌、涉毒等活动、人员提供保护,从中索要或收受好处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为涉黄涉赌等涉黑涉恶团伙提供保护或曲从私情。2018年9月,xx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在查处xx案件过程中还发现了33条涉黑涉恶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从xx案以点带面,刨根究底,连根拨起。
(五)城市执法重点领域“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城市管理、城市执法中存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吃拿卡要”、收“保护费”等突出问题,如原xx区“两违”综合整治办高德街道中队负责人xx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取他人好处费18.3万元,在他人违规建房时不予巡查阻止和拆除。2017年11月,xx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原xx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德中队科员xx利用巡查和管理辖区内违规占道经营的职务之便,9次向管理范围内的多家店主索要好处费共计现金6700元,并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宴请共3次。2017年11月,xx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级处分。这些问题,反映出城市执法仍存在乱象丛生、城市执法人员鱼目混珠的状况,长此以往,容易出现城市执法不严格、不公平,群众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而导致幸福感安全感被侵蚀的隐患。
(六)新时期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监察体制改革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制度研究不透,容易导致执纪审查调查程序滞后、脱节,释理说法的能力不强。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机关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办法不多,有的街道纪工委存在“等靠要”思想,部分基层廉洁监督员未能发挥监督检查作用,问题线索排查能力还较为欠缺。
三、原因分析
(一)政治学习不深入,把握不准确。党的建设不同程度存在“温差”“落差”“偏差”。在现实生活中,个别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没有拧紧,出现了跑冒滴漏,精神元气遭受侵蚀,政治立场产生动摇甚至变质。讲政治是我党补钙壮骨、强身健体的根本保证,是党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的根本途径,忽视、弱化政治建设或者政治建设抓不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就会方向不清、失去灵魂,不利于我党建设以及长远发展。
(二)存在干部不敢担当的“无为论”,工作的“恐事症”。“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是新形势下侵害党的事业的“毒瘤”,不但贻误工作,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全局,而且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委政府形象,侵蚀党和政府公信力。近年来,在xx区干部队伍中,“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等突出问题和不良作风普遍存在,更有干部抛出了“无为论”、患上了“恐事症”,该主动服务的停了下来,该超前谋划的扔至一边,有的甚至“乱作为”,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已然成为推动xx区改革发展的一大“绊脚石”。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隐形变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经过十八大后持续治理,“四风”问题中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得到明显控制,相比之下,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由于看似问题小,但具有顽固性、复杂性、反复性,容易反复出现,同时由于“官本位”思想作怪,党和国家机构部分职责、权责交叉重叠,为机构之间、公职人员之间推诿扯皮提供借口。长此以往,有损党员干部形象和政府公信力,也稀释了反腐红利。
(四)黑恶势力与“保护伞”互惠互利。扫黑与反腐,可谓一枚硬币的“两面”。黑恶势力之所以能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根本原因在于有“保护伞”为其撑腰。黑恶势力为了谋取利益,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个别“抵抗力”较弱的官员为得到“好处”,甘愿充当其“保护伞”,甚至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使黑恶势力更加有恃无恐。近年来,随着各地区各部门扫黑除恶力度的不断加大,黑恶势力活动渐趋隐蔽,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通过暗箱操作、找掮客等形式,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一些腐败分子与黑恶势力形成了黑色利益链。执法部门权力过度集中,在执法过程中缺乏监督,金钱执法、人情执法常有发生,执法者被“黄赌毒”等黑恶势力围猎的风险点凸出。
(五)“两违”执法成为权钱交易的香饽饽。xx区作为中心辖区,城市执法、城市管理与市民生活、利益息息相关,“两违”背后的经济利益日渐增大,“两违”现象更加突出,社会影响极坏,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个别执法人员和基层干部收受了相关违建户贿赂后,对“两违”行为视而不见,一处处违章建筑得以拔地而起,或在拆除过程中给予关照,让那些被列为拆除对象的违章建筑得以屹立不倒。“两违”现象乱象丛生,既增加城镇化建设成本,容易产生纠纷激化矛盾,又损害了法治威严。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部分城市执法人员纪法意识淡薄,知法犯法,徇私枉法;另一方面是因为对基层执法人员党性教育和业务指导力度不够。
(六)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与当前形势有差距。基层纪检干部存在新手多、调动多的现象,新同志较多,年龄大的同志偏多。基层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少,只配备一名兼职纪工委副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信心不足、办法不多,对违纪违法出现的新形式和新手法把握不住。尽管他们工作很努力,但由于业务不熟,办案基本功不扎实,对案件线索也不敏感,观念保守,习惯于守株待兔,除了群众举报,自行挖掘线索的能力不强,不注意透过管理混乱的现象,看到违纪违法的实质。
四、下一步工作对策
(一)进一步落实党的政治建设重点任务专项监督检查
通过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各部门、直达基层,采取座谈、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实地查验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准确把握好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两种关系,严格对照“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要求,从严从实开展监督检查。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紧紧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整合审查力量,规范审查流程,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案件,做到纪律审查无盲区、全覆盖,有效发挥纪律审查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切实增强全区各级贯彻执行“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一刻不停歇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盯牢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场所和“关键少数”,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时刻关注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现象。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中央改革方针贯彻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从严查处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确保震慑常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重点对“最多跑一次”改革,重点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纠正党员干部回避矛盾、冷硬横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违纪违法行为。
(三)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常抓不懈惩贪治腐,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不放,对那些不在领导岗位或已退休但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干部也要一查到底,以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违纪违法问题,加大对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大宗采购和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集中整治扶贫、环保、城市执法、金融等领域腐败问题。坚持把惩治腐败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隐形问题,坚决查处和铲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四)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派驻机构力量,提升整体素质,改变力量单薄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规范化建设街道纪工委接访室和谈话室,扎实推进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工作,通过跟班学习、跟案锻炼、业务培训等,全面提升街道纪工委履职能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建立完善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执法调查等权力制约机制,主动把制度关进笼子里。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严防“灯下黑”,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和“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作风不实、律己不严、执纪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用铁的纪律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既进一步明确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又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要求和刚性规范。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首先是政治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
为进一步推进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更好发挥常委会机关作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作用,更好服务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权履职,2020年4月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定《xx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工作方案》,以党组成员为牵头领导,成立7个调研小组,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支部、机关党支部书记、机关党员等8个责任主体,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会、资料梳理、访谈等形式,对常委会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找准问题、提出对策,进一步指导和推动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压实。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委、机关各党支部牢牢把握首都功能核心区的职能定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始终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重要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人大工作相统一相融合,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机关良好政治生态,为服务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政治保证。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加强党的领导。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委、机关各党支部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落实“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决策部署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每半年向区委汇报一次党组全面工作情况,及时将常委会和党组会议有关情况以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向区委进行报告,近两年来累计向区委专项报告100余次,向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书记专题会会议专题报告近20次。区委召开第五次人大工作会议后,常委会党组深入落实会议精神,制定实施任务分解,明确74项具体任务并落实到责任部门,确保区委确定的任务落到实处。机关党委始终坚持常委会党组的领导,认真落实好党组各项决议、决定,认真落实机关党委书记向党组会议进行述职述廉报告制度,每年专题向党组汇报机关党建工作,就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要活动及时向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机关各党支部始终坚持机关党委的领导,认真落实机关党委关于党的建设各项要求,各党支部书记每年向机关党委进行述职述廉报告。
坚决落实中央、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委、机关各党支部把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参与、积极作为,自觉做到区委有安排、人大有行动。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坚持“四套班子一起上、四个轮子一起转”,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疫情防控工作,印发实施关于落实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措施。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冲在一线,按照区级领导包街道制度安排,持续深入街道、社区、学校、企业检查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的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市、区两级人大代表作用,及时向全区人大代表发出倡议,动员代表深化认识、担当作为、发挥优势,广泛汇聚疫情防控的各方力量。严格按照“四方责任”要求,抓好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落实,制定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把责任落实到各委室、各支部,统一指挥协调落实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选派20名干部下沉社区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成立2个下沉临时党支部,为织密社区疫情防控网贡献积极力量。紧扣区委“五个xx”建设决策部署,党组制定实施《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助力“五个xx”建设的意见》,并进行任务分解,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五个xx”建设中发挥作用作出安排。将服务保障新中国成立70周年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最生动实践,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展现人大代表风采,圆满完成群众联欢“精彩项目”方阵、民主法治方阵、观礼等服务保障任务。
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建设基础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委、机关各党支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健全学习制度机制、丰富学习形式内容,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人大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建立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每次党组会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建立“理论夜校”党组理论学习长效机制,利用每个星期二晚上时间,集中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坐在一起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入脑入心。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根据人大机关特点和实际,制定涵盖党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的学习计划,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方式,不断推进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党组会议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传达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有关精神,加强区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
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扎实推进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完善组织设置。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根据党章要求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特点,坚持“支部建在委室”,调整形成在机关党委统一领导下的“一个委室一个支部”的机关党组织架构,明确各委室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党支部书记,更好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结合,更好发挥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强化组织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组规范化建设,修订实施党组工作规则、党组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实施办法、党组会议议题管理办法三项重要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决策行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党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保障,制定《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工作规则》《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工作规则》,抓好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创建全区机关党建示范点,有效提升了党组织政治功能和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围绕服务保障国庆70周年、下沉社区疫情防控等开展红色诵读、交流分享等主题活动,围绕垃圾分类值守、疫情防控值守等开展在职党员回社区“双报到”活动,参与局包社区党建引领提高物业管理“三率”活动。突出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职责,广泛组织开展党组班子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分管委室负责人、机关党委书记与党委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党员之间的谈话。不断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抓好“一规一表一册一网”落实,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党员E先锋”使用等基础工作。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结合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实际,组织开展“学思想、强素质、树形象”主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围绕打造“心中有激情,干事有本领,工作有担当,作风树形象”的“三有一树”干部队伍建设目标,充分交流研讨,同向凝聚集体共识,促使机关和干部队伍整体面貌焕然一新。强化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完善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干部队伍建设机制,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多措并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年轻干部引进培养,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坚持在基层一线、重点工作、中心任务中培养锻炼干部,促进形成鼓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风尚。
健全完善责任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在党组织层面制定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支部3个任务清单,在党员个人层面制定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机关党员5个责任清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主体责任,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常委会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把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推动10条整改措施全面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