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有关资料汇编:数字化有关方案意见、调研报告、论坛发言、情况汇报和经验交流汇编(26篇)
一、方案意见
以区块链产业助推数字经济发展对我省的启示153
三、论坛发言
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论坛发言1162
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论坛发言2164
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论坛发言3166
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论坛发言4168
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论坛发言5170
四、情况汇报
数字经济进展情况汇报1172
数字经济进展情况汇报2179
数字经济进展情况汇报3186
五、经验交流
实施“三抓”举措全力推进数字经济新发展189
四举措推进数字乡村试点建设193
五方面发力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195
数字化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着力提升数字化生产力,构建发展新优势,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数字化发展带来的生产方式转型、经济结构重构、生活方式变迁和治理方式变革的历史大势,在数字时代构建发展新优势,抓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机遇,围绕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等数字化发展重点领域,聚焦数字技术创新、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构建、数据要素高效配置、核心产业发展、产业数字化转型等关键环节,系统谋划推进、统筹资源要素、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提升数字化发展能力,全方位赋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努力建设全球领先的数字化发展高地。
二、增强数字化创新引领能力,打造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策源地
点领域研发计划,集中力量开展基础通用技术、前沿颠覆技术和非对称技术的研究创新。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领域开展基础理论、核心算法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加快布局6G、太赫兹、8K、量子信息、类脑计算、神经芯片、DNA存储等前沿技术。加强集成电路制造设备、材料和工艺、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重点领域研发突破与迭代应用。以揭榜挂帅等方式持续支持数字化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在数字化技术领域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
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契机,高水平建设鹏城实验室,积极推进量子科技领域实验室建设,构筑通信与网络领域及量子科技领域高端原始创新平台。推进未来网络试验设施(深圳)建设,谋划新建太赫兹科学中心、工业互联网创新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省实验室。围绕微电子、通信与网络、集成电路等数字经济重点领域,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研究院。在第三代半导体、新型显示、未来通信高端器件、超高清视频等领域,布局新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
(三)推动数字技术创新生态发展。支持建设国际化的开
源项目和开源社区,共享开源技术、软件代码、硬件设计、基础软件和开发工具。鼓励龙头企业围绕人工智能、区块链、先
进计算等重点领域,构建开放、融合、具有引领发展能力的创新生态。加大对鲲鹏、昇腾等自主安全可控产业生态以及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建设数字经济领域双创基地、孵化器、虚拟产业园、特色小镇等创新生态载体。围绕教育、医疗、能源、交通、物流、城市等重点领域以及战略性产业集群,积极拓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应用场景。鼓励数字技术与生物技术、材料技术、能源技术等交叉融合,支持跨界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三、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夯实数字化发展基础能力
物联网建设,将泛在感知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部署,提升各类传感器接口兼容性,在交通、能源、通信、环保等公共设施中建设低成本、低功耗、高精度、高可靠的智能感知终端,实现跨区域、跨终端、跨应用无缝连接,形成泛在互联的“万物智联”网络。推动基础信息网络建设,高质量建设5G网络,高水平推进全光网省建设,优化网络布局,推进F5G(第五代固定网络)建设,打造双千兆网络标杆省,利用50GPON等技术探索试验万兆接入能力。推动工业互联网、政务专网、车联网等重点领域行业专网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
(IPv6)商用部署。前瞻布局量子保密通信、量子互联网、卫星互联网等未来网络建设。
(五)构建面向未来的先进算力基础设施。以E级和10E
级为目标,支持广州超算、深圳超算提升能力,保持我省“双超算”领先地位。布局建设智能计算中心等新型高性能计算平台,提供人工智能算力支撑。推动数据中心科学合理布局、集约绿色发展,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和大数据中心集群,开展数据中心整合改造提升工程,提高使用低碳、零碳能源比例。积极推进高等级绿色云计算平台建设,开展边缘计算节点建设。推动“云网一体”“能算协同”发展,提升优化网络布局和带宽,统筹能源网和算力网建设布局。组织构建基于超导计算、量子计算、类脑计算、生物计算等新型计算体系的算力基础设施。探索开展算力普查,摸清算力总量、人均算力和算力构成,推动算力规模和结构与经济社会需求协同发展。
(六)推进基础设施“智慧+”改造升级。发展智慧交通,
加快公路、铁路、城市轨道、港口、航道、机场等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探索形成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协同发展的政策机制和商业模式。推动智能物流设施建设,建设国家物流枢纽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支持物流园区和仓储设施智慧化升级。构建智慧化能源互联网,围绕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全流程建设智慧化综合能源网络。构建智能绿色的生态环保应急设施体系,建立全省天空地海一体化全要素生态环境监测网和全域应急感知监测预警网络。
四、构建数据要素高效配置体系,激活数字化发展核心价
值
(七)推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探索建立政府“首席数据
官”制度,推动公共数据应用场景创新,提升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水平。探索建立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制度,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力度,完善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开展权威高效数据共享机制试点。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汇聚整合公共数据。建立数据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出台全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明确公共数据运营规则和风险控制机制,制定公共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规则,建立数据开放清单管理制度。探索利用行业和监管数据建设面向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数据靶场”,开展“数据演习”,为研判决策和调度指挥提供数据支撑。
(八)培育建立数据要素市场。构建统一协调的公共数据
管理体系,优化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法治环境,搭建两级数据要素市场结构,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完善数据要素交易规则和监管体系,推动建设政务大数据中心、数据交易机构和数据运营机构等数据要素市场重大枢纽工程,全面支撑“全省一盘棋”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和市场有序运行,实现全领域场景数据赋能。
(九)深入挖掘社会数据价值。建设工业大数据平台,推
广工业大数据应用。鼓励企业依法依规利用消费大数据开展市场研究、精准营销,改善产品和服务质量。有序稳妥探索企业
利用网络搜索、网上消费、网络社交等数据,发展第三方数据服务。探索运用教育大数据促进教学、管理、评价改革,构建完善的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探索建立医疗数据共享方式和制度,支持医疗机构和人工智能企业利用医疗数据开展科研与医疗服务创新。大力发展数据清洗、建模、可视化、用户画像、行业分析、信用评价等数据服务产业。探索建立数据经纪人机制。举办开放数据应用创新大赛,促进数据价值进一步释放。
字技术在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上的应用,加快构建大湾区智慧城市群。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建设,促进数据资源在大湾区充分汇聚、顺畅流动和深度应用。探索在特定区域发展国际大数据服务,建设离岸数据中心。探索跨境数据流动分类监管模式,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支持科研合作项目需要的医疗数据等数据资源在大湾区内有序跨境流动,争取国家允许粤港澳联合设立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专用科研网络,实现科研数据跨境互联。
五、巩固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打造数字化发展新优势
(十一)打造全球领先的5G产业创新高地。重点发展5G
器件、网络和基站设备、天线、终端、模组、基础材料与核心零部件等产业,在有条件地区建设高水平5G产业园区,持续完善5G标准体系,开展5G重点领域标准化行动,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形成涵盖系统、材料、芯片、终端、应用的完整5G产业
链。以行业拓展为重点丰富应用场景,推动5G技术在工业互联网、智慧交通、智慧教育、医疗健康、智能制造、车联网、4K/8K视频、数字创意等领域应用,打造一批“5G+行业”应用标杆,建设5G融合应用示范省。
(十二)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开放创新体系。高质量推进人
工智能融合创新载体建设,支持广州、深圳推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平台体系,在医疗影像、智能视觉、基础软硬件、普惠金融等领域推进国家和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人工智能与各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发展人工智能辅助医疗、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无人机(船)、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智能终端产业。
础软件和工业软件的支持力度,支持研发自主可控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基础软件,以及计算机辅助设计、电子设计自动化、工程仿真和流程模拟等工业软件。强化广州、深圳“中国软件名城”的产业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大力发展特色软件产业,形成双核心引领、梯队式协同发展的产业新格局。加快培育信息安全产业,围绕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和车联网等重点安全领域,完善提升产业链。培育信息服务业新业态,打造与生产生活紧密相连、特色突出、广泛渗透、平台化发展的信息服务产业体系。
(十四)打造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新发展极。增强芯片设计
能力优势,重点突破边缘计算、存储、处理器等高端通用芯片设计,推动第三代半导体、毫米波、太赫兹等专用芯片设计前沿技术研究。努力补齐生产制造能力短板,大力支持技术先进的IDM(集成电路系统集成服务商)企业和晶圆代工企业布局研发、生产和运营中心,推动12英寸晶圆线及8英寸硅基氮化镓晶圆线等项目建设,建设FDSOI(全耗尽绝缘体上硅)工艺研发线,推进发展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生产制造。大力发展氮化镓、碳化硅等化合物半导体器件和模块研发制造。积极发展高端封装测试,引进先进封测生产线和技术研发中心,大力发展晶圆级、系统级先进封装技术以及先进晶圆级测试技术。
进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发展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AMOLED(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MicroLED(微发光二极管)、QLED(量子点发光二极管)、印刷显示、柔性显示、石墨烯显示等新型显示关键核心技术,加速激光显示、3D显示等前沿显示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进一步提升全球产业化引领能力。实施原创优质IP培育工程,增加4K电视频道,提升超高清视频、游戏、动漫等先进视听内容供给能力,打造全国先进视听内容制作交易集散地。强化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全息成像、裸眼3D等数字创意应用技术创新发展。
(十六)培育发展数字经济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区块链产
业,加快打造国家级区块链发展先行示范区,突破一批区块链底层核心技术,打造若干安全、自主可控的联盟链底层平台,推动区块链与实体经济、数字产业、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深度融合。战略谋划卫星互联网产业,聚焦突破小型卫星设计与批量生产、商业运载火箭研制、卫星通讯地面终端生产以及卫星运营服务等产业链关键环节,抢占未来发展先机。前瞻布局量子信息产业,加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拓展在保障基础设施安全运行、信息与网络安全、公共服务、数字货币等关键领域的应用。
六、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数字化发展新动能
(十七)以数字化转型重塑制造新优势。推动传统制造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积极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持续完善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加快建设跨行业、
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及面向重点行业、区域和领域的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汽车、家居、智能终端等行业推广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和柔性生产,发展服务型制造。支持发展“5G+工业互联网”。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提升品牌影响力。
(十八)推进数字赋能现代农业。推动创建数字农业发展
联盟、数字农业试验区、世界数字农业大会,建设数字农业产业园区,推动“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云上云,培育科技示
范创新团队、数字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数字农业示范龙头企业等,推广数字农业重大应用场景,用数字化引领驱动农业现代化。大力推进农村电商专业化发展。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菜篮子基地、农业专业合作社等与互联网企业融合创新。加快农产品流通网络数字化改造,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发展农产品直播带货和农业跨境电商等新业态。
(十九)以数字化推动服务业高端化发展。大力发展特色
化平台经济、工业电商平台,搭建产需高效对接平台,支持农业、物流、贸易等细分领域的垂直电商平台与综合平台错位发展。加快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进程,大力发展餐饮、零售、家政等生活性智慧服务平台。推动视频直播平台创新发展,培育MCN(多频道网络产品形态)机构,壮大网红经济。引导鼓励通证经济、无人经济、微经济、副业经济等数字经济新业态健康发展。以生产领域为重点积极发展共享经济,重点推进厂房、设备、员工等生产要素共享平台发展,探索共享制造的商业模式和应用场景,促进流通和消费领域共享经济健康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通过数字化发展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推进智慧银行建设,推广智能柜员机、无人网点等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数字技术在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的深度渗透,推动客户营销、风险控制、金融监管等领域的智慧化提质升级。
加强数字金融新兴业态风险管控,探索建立沙盒监管制度。支持深圳建立金融科技创新平台,推广数字货币与电子支付等创新应用,推动数字人民币研发应用和国际合作。加强与港澳的金融数据互联互通,推动移动支付、跨境大宗交易、跨境融资等金融活动在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畅通开展。
(二十一)推动产业互联网加速发展。适应互联网由消费
领域向产业领域拓展的趋势,围绕工业、农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重点领域,打造综合性的产业互联网,构建新的资源配置、产业协同和价值创造体系。推动产业组织形式由线性产业链进化为以产业互联网为核心的网状产业生态系统,赋能企业重塑业务流程、优化组织结构、变革商业模式。鼓励传统龙头企业开放数字化转型资源、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拓展应用广度和深度、全方位赋能产业链升级,支持消费互联网平台通过委托制造、品牌授权等方式向制造环节拓展,形成三次产业融通、制造与服务融合、多元协同高效的产业互联网发展生态。
(二十二)强化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供给。实施数字化转
型促进行动,支持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加大对数字化转型共性开发平台、开源社区、基础软硬件、基础数据、普惠算力的支持力度,发展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探索面向中小微企业发放“数字券”,促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在“上云”基础上,促进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销售
服务等业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建立政府—金融机构—平台—中小微企业联动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平台企业为中小微企业和灵活就业者提供价廉质优的数字化转型服务产品。
七、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构筑美好数字化生活新图景
(二十三)大力发展智慧化便捷公共服务。积极发展融合
化在线教育,构建线上线下教育常态化融合发展机制,探索开展基于线上智能环境的课堂教学、深化普及“三个课堂”应用。加快互联网医疗发展,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支持互联网平台在就医、健康管理等领域协同发展,探索开展国际远程会诊。在就业、养老、文化、体育等领域普及推广数字化服务。支持发展常态化远程办公,支撑工作效率提高、业务协同方式创新和业务组织模式变革。
(二十四)高水平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打造新型智慧城市
群,统筹推进各城市“城市大脑”“城市智能综合体”建设,探索构建区域间新型智慧城市联网标准、规则体系,推进跨区域治理一体化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数据采集机制,整合城市运行数据资源,建设覆盖省、市、区、街,并延伸至网络末梢的智慧化社会治理平台,实现基层治理、监管执法、便民服务等数据有效对接。支持县城开展智慧化改造,培育智慧县城投资运营商。探索构建全局视野、虚实交互、智能精细的数字孪生城市,提升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智能化水平。
(二十五)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快农村宽带通信网、
数字电视网、移动通信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省行政村5G网络建设和4G网络深度覆盖,开展乡村4K超高清视频
+5G应用试点示范。加快农村管理服务、基层治理数字化进程,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农村集体资产、村庄规划等领域的数字化工程,构建涉农信息普惠服务机制,提升农民生活数字化服务水平。
(二十六)推动生活数字化转型。建设便民惠民智慧社区,
发展基于数字技术的社区民生智慧应用,开展社区智慧微改造,提升社区生活服务和社区基层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发展数字家庭,推广智能家电、智能照明、智能安防监控、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智能家居产品,丰富数字生活体验。探索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数字素养教育框架,支持开展面向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数字技术应用培训,增强数字内容访问和数字化工具使用包容性。
八、打造全国数字政府建设标杆,提高数字化治理能力
(二十七)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政务服务流程和政务服务方式系统性重塑,强化服务全流程监督管理,推
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以粤省事、粤商通等“粤系列”平台为核心,促进线上、线下各类政府和社会服务渠道的深度融合,构建“一网、一地、一窗、一次、一机、一码”的便捷泛在政务服务体系,打造“一网通办”升级版,推动全省政务
服务提质增效。
(二十八)推进省域治理“一网统管”。聚焦经济调节、
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五大职能,构建架构一体、标准统一、数据互通的粤治慧平台,与各地智慧城市建设紧密结合,建立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联通的省域“一网统管”新模式,增强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提高省域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依托粤治慧平台,全面推动各地政府部门数字化转型,赋能机关干部日常履职,支撑各地政府科学决策,实现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二十九)强化政府运行“一网协同”。加快推进政府机
关内部数字化进程,加强粤政易平台功能建设和深度推广应用,打造全省统一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省市县镇村五级移动政务门户,推进“粤系列”融合互通,构建数字政府统一平台,实现政府扁平化、整体化、高效化运行。以粤政易为政府办公总平台和总枢纽,提高“指尖”办文、办会、办事水平,强化省内各级党政机关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跨业务的协同联动能力,实现政府运行“一网协同”。
(三十)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强化现有政务云的
精细化管理能力,构建国产政务云、边缘计算平台等新一代算力基础设施。完善全省“一张网”架构,探索推进无线政务网、政务物联网建设。持续开展全省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全面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核心资源供给能力。强化
全周期安全防护,构建“安全可信,合规可控”的立体纵深防御体系。常态化、体系化开展数字政府业务能力和数据技能培训。
九、提升数字化发展开放水平,增强国际合作与竞争优势
(三十一)构建世界数字贸易重要节点。创建国家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壮大数字文化、数字金融等产业,提升远程医
疗、远程教育、VR旅游等海外服务供给能力,促进数字技术应用与服务贸易深度融合。大力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推进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培育一批数字贸易领域独角兽、瞪羚企业,打造若干数字贸易生态主导型企业,形成数字贸易企业发展新格局。
(三十二)增强数字资源全球化配置能力。积极参与数字
丝绸之路建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新型基础设施、智慧城市、电子商务、数据跨境等领域的合作交流,打造数字丝绸之路核心战略枢纽。拓展与数字化发展先进国家的合作领域,探索构建数字资源和技术自由化便利化流动体系。积极探索建设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为服务贸易、数字贸易提供快捷便利化通道。争取进一步放宽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外资市场准入,吸引一批云服务、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领域外资项目落地。加强国际创新要素集聚,引导国内外数字化发展领域高端团队和原始创新项目落地转化和发展。鼓励数字经济企业“走出去”,强化知识产权海外布局。
企业和社团制定满足市场需求和创新需要的世界先进标准,主动参与5G、大数据、工业互联网、超高清视频等领域国际标准研究制定,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的作用,研究制定高质量湾区标准。积极吸引国际组织、行业协会等机构的总部或办事处落户,争取举办世界数字化发展顶级展览、会议和论坛。推动自贸试验区等区域在数字税收、数据本地化、数据跨境流动、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开展更大力度的探索和压力测试,参与构建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利益和诉求的数字化发展规则体系,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参与全球数字化治理体系变革。
十、保障措施
(三十四)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建立省加快数字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分管省领导担任副组长,省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数字化
发展重大政策和重点任务的统筹推进和督促评估。组建省数字化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为全省数字化发展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和政策建议。省发展改革委要牵头进一步细化明确阶段性目标、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等,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各领域、各区域具体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十五)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建立财政资金支持数字化
加快发展新机制,优化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加大对技术研发、
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标准专利布局、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强化政府采购对数字技术产品的首购首用。优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云量贷”“人才贷”等适合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产品和服务,支持创业投资机构设立数字经济领域专业投资基金。结合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降低5G、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用电成本。加强数字化发展人才培养,鼓励省内高校增设数字经济相关专业,创建数字化发展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双一流”学科。推动构建适应新业态新模式特点的从业人员权益保护机制,探索建立适应跨平台、多雇主间灵活就业的权益保障、社会保障制度。
(三十六)推动多元协同治理。稳步推进数字化发展领域
立法工作,完善数据产权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数据立法探索,不断优化数字化发展治理体系。构建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等多方参与、高效联动、信息共享的数字化发展多元协同治理体系,完善包容审慎的行业监管体制,建立基于社会信用信息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探索平台经济、共享经济触发式监管模式。完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数据库,提高“以网管网”能力,充分发挥平台企业对市场主体的组织、协调、规范、引导功能。探索构建算法评估、监管、治理制度。
(三十七)提升安全可控水平。统筹发展与安全,提高对
数字技术创新、基础设施、产业链安全和行业发展形势的感知和风险预警能力,加强风险防控应对。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
提升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强化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加强数字化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全面梳理数字化关键领域产业链供应链风险,建立健全产业链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在重点领域建立“链长制”,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数字化意见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日新月异,以数据资源为重要生产要素、以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的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加速增长,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但同时,数字人才供给缺口大、适应劳动者流动性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就业服务及用工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等问题仍较突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抢抓发展机遇,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就业提质扩面互促共进。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以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促进就业为主线,以同
步推进产业结构和劳动者技能数字化转型为重点,加快形成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就业政策体系,大力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就业创业服务能力,不断拓展就业创业新空间,着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强大支撑。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既要健全机制,加快消除制度性、体制性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又要加强政策支持,强化公共服务,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努力营造发展数字经济促进就业的良好环境。
——坚持就业优先、协调发展。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前瞻性地加强数字人才培养培训,优化人力资本服务,引导更多劳动者有序向数字经济领域转岗就业,在数字经济发展壮大中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坚持盘活存量、创造增量。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既要着眼于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加快传统经济数字化转型步伐,盘活存量就业岗位,又要整合资源、优化环境,大力发展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不断催生数字化生产新业态新模式,提高新成长劳动力数字技能水平,创造更多新兴就业机会。
——坚持包容创新、共建共享。既要加快完善包容创新的
政策体系,营造适度宽松的发展环境,又要制定差异化动态化监管政策,创新就业创业服务方式,加快形成适应和引领发展数字经济促进就业的政策环境,使广大劳动者共建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到2025年,伴随数字经济不断壮大,国民数字素养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数字人才规模稳步扩大,数字经济领域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适应数字经济领域就业要求的法律制度框架基本完善,数字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效率明显提高,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质量持续改善。
二、加快培育数字经济新兴就业机会
(四)推动数字产业发展壮大,拓展就业新空间。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数字基础
设施建设,着力发展壮大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产业,做大做强平台企业,在带动经济转型提质过程中创造更多更高质量的新兴就业创业增长点。鼓励数据资源高效利用、开放共享,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促进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新业态蓬勃发展,培育更多新就业形态,吸纳更多就业。
质就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深入推进数字技术与制造业融通发展,建立健全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体系,大力发展核心工业软件,推动传统制造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在提升国际竞争力、拓展产业链条中带动更多劳动力转岗就业。加速传统服务业数字化、网络化转型,提升精准服务、高效服务、智能服务能力,带动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充分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延伸和升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切实提升新农民新主体数字技能。
加大融资政策支持力度,切实落实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意见,支持互联网龙头企业、各类开发区建设开放平台,建设一批数字产业承接能力强的返乡创业示范基地,营造富有活力的数字经济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稳步扩大创新创业公司债试点规模,支持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数字经济领域,增强资本市场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创业能力。积极引进掌握先进数字技术知识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培育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国际化专家团队。
三、持续提升劳动者数字技能
(七)强化数字人才教育。深化教育改革,建立健全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面向数
字经济的新工科建设,积极发展数字领域新兴专业,促进计算机科学、数据分析与其他专业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扩大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人才培养规模。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鼓励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自身办学能力,加大数字领域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加强数字人才教育师资力量培养培训,推动实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普遍开展数字知识和技能教育,逐步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数字人才培养体系。加大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力度,加快建设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教学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相关专业设置。
(八)加强数字技能培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
新培训方式,探索职业培训包模式。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做好有关人才资格认证工作。面向新成长劳动力、失业人员等群体,加大大数据分析、软件编程、工业软件、数据安全等数字技能培训规模。引导企业用好用活教育培训经费,加强数字技能在职培训。进一步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打造一批功能突出、资源共享的区域性数字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创新公共实训基地运营管理模式,全面提升数字技能实训能力。
(九)建设终身学习数字化平台体系。大力发展覆盖职业
生涯全过程的数字化终身教育,开发一批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推动教育培训机构和部分企业共建在线模块化网络课程,
强化课程认证,方便劳动者随时随地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完善网络平台教学管理系统,开展自适应学习实践项目,构建能动学习的良好环境。
(十)创新人才培养培训方式。加强教育与培训信息化基
础设施和数字教育资源建设,提升教育、培训机构网络运行能力,促进教育、培训数据资源共享。开发全网络学习培训方案,实现从课程设计、课程开发、教学过程到教学评估全流程网络化。大力发展“互联网+”教学和技能培训,积极采用移动技术、互联网、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人机互动等数字化教学培训手段,推广微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在线直播等新型教学培训模式。
融合、校企合作,探索校企联合培养新模式,推进普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与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协同育人,及时将数字领域先进成果和实用技术转化为教学内容。支持行业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支持数字经济大型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的积极作用,建立多方协同的职业培训规范管理制度和协调发展机制,提升数字人才培养培训能力。
四、大力推进就业创业服务数字化转型
施“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加强全国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强化移动端应用,打造集政策解读、业务办理咨询于一体的智能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精准服务能力,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进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大力发展“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业和基于数字技术的人力资源服务新机构、新业态,加快线下业务向线上转移,线上业务向精准匹配、智能服务转型。引导和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强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研发,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
建设一批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孵化机构。完善以众创空间、孵化器为核心,创业企业、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资本市场和其他创业资源有机结合的创新创业服务网络。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支持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供应链创新网络,建设跨界交叉领域的创新服务平台。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国家级开发区围绕做大做强主业、延伸产业链条,开放企业技术链、供应链、物流链、渠道链,整合培训、金融等相关服务,打造集孵化器和加速器于一体的创客空间。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发挥技术优势,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盘活优质技术资源,服务数字经济创业企业发展。
五、不断完善政策法律体系
(十五)不断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按照审慎包容监
管、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的要求,推动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及时完善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用工政策,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策和管理服务机制。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将依托互联
网平台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积极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拓宽失业保险覆盖范围。适应数字经济新就业形态发展要求,创新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管理模式,推进“网上社保”,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加快健全激励机制。支持引导薪酬分配政策向数
字技能等高层次人才倾斜,向关键岗位急需紧缺人才倾斜,探索实行项目工资、协议工资和年薪制等灵活多样的薪酬分配方式。加快新就业形态薪酬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兼职、一人多岗等灵活就业人员按次提成、计件取酬等工资制度。研究完善适应数字经济特点的税收征管制度。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完善数字人才在人才落户、招聘录用、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定、学习进修、休假体检等方面的政策,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全面做好数字人才激励工作。
六、着力健全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示范引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发展
数字经济促进就业改革示范和探索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十九)注重市场驱动。支持市场资源设立发展数字经济
促进就业产业基金,着力培育数字经济市场主体,建立健全数字经济企业融资信息平台,完善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在依法合规基础上,开发更多适合数字经济企业的融资工具,更好地满足数字经济企业投融资需求。
(二十)优化发展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及时优化完善数字经济管理事项,形成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安排,激发发展数字经济促进就业市场活力。建立健全信息保护、数据交易和共享等方面的相关制度,规范交易行为。发挥行业领军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完善企业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增加企业失信成本,促进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十一)强化风险应对。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就业形
势感知、科学决策和风险预警能力,稳妥做好风险防控应对。建立健全部门、科研机构、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联动分析机制,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推动数字化、信息化监测统计平台建设。探索构建适应数字经济融合业务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加强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和新就业形态统计监测。
数字化方案
为高标准建设数字政府,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统建共享,夯实数字政府建设基础
(一)统一构建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体系。坚持公共基础设施集约化、一体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资,促进资源高效合理利用,提升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
系。继续推进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新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均应部署在政务云上;加快已建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步伐,2021年年底前省、市两级政务信息系统整体上云率达到95以上。
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加快推动各级、各部门接入,2021年年底前纵向实现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全覆盖,村居(社区)按需接入,横向接入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推进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整合,提升网络运行保障水平,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全省一张网”服务支撑能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21年年底前完成全省电子政务外网IPv6改造。进一步整合互联网出口,统筹各级互联网出口管理,提升承载能力和服务质量,2021年年底前完成各部门互联网出口整合,2021年年底前完成市、县级互联网出口整合,实现省、市、县互联网出口统一管控。按照全省统一规划,有序推进电子政务内网建设。
(二)统一构建汇聚融合的数据资源体系。坚持数据资源
统筹管理,构建覆盖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的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打破信息孤岛,拔掉数据烟囱,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共享应用。
2021年选取3—5个重点领域开展目录规范化建设试点,2021
年年底前形成全省统一、标准规范、动态更新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加强政务大数据汇聚管理,进一步完善全省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宏观经济、空间地理和电子证照6大基础信息资源库,2021年年底前健全“一数一源”的数据更新维护机制。推动重点领域主题信息资源库建设,2021年年底前建成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应急管理、知识产权等一批主题信息资源库,为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提供大数据辅助决策支持。推进政务数据质量提升,2021年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强化政务数据质量审查审核,2021年年底前建立完善的数据质量评估体系,确保数据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高辅助决策能力。
境等重点领域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加强开发利用,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机构开展公共数据深度挖掘和增值利用,培育数据服务产业链,促进产业发展和行业创新。到2022年,我省公共数据开放网数据总量居全国前列,数据资源开放水平全国领先。
(三)统一构建先进适用的应用支撑体系。坚持基础应用
支撑资源共享共用,由省级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标准建设、统一部署应用,为各级、各部门业务应用提供公共服务支撑。
则,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2021年年底前,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建设全省电子印章系统,完成与国家电子印章系统对接;持续推进电子印章服务能力建设,2021年年底前形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电子印章支撑体系。
(四)统一构建可管可控的安全保障体系。坚持总体国家
安全观,完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致性防护体系,保障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平稳、高效、安全运转。
产权保护,加大对数字技术专利、数字版权、数字内容产品及个人隐私等的保护力度。推动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在重要领域的应用,保障数字政府建设自主可控。按照国家密码管理政策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深化密码在数字政府各领域应用。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安全保障领域深度应用,推动安全运维自动化和专业化,提升安全事件应急响应能力。
(五)统一构建持续优化的标准规范体系。坚持标准先行,
建立健全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以标准化支撑引领政府数字化转型,高标准建设数字政府。
二、突出整体高效,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
(一)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根据经济社会数字化、
网络化和智能化发展趋势,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升政务服务网上供给能力,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
事务和档案管理系统整合。2021年年底前,以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为统一标识,逐步实现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工资等的实名化管理;强化财政业务一体化集中管理,实现指标流、资金流和业务流闭环运行;深入推进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公务用车等公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打破档案“数据孤岛”,力争实现一网查档、百馆联动、掌上查档。2022年年底前,通过大数据分析,探索实现机构编制人事工作的量化监控、预测模拟和精准管理,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共机构节能、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一张网”管理,逐步实现全省政务数据和电子文件的统一接收、集中保存和规范管理,推动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利用。
和监督体系。
(二)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化公
共资源配置的作用,推进大数据创新成果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医保支付方式管理、医药价格管理、医用耗材和药品采购管理、信用评价管理、医保基金运行及审计监管等系统建设。2022年年底前,数据资源在社保政策制定、精准服务和跟踪评价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建成全省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推动实现全省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推动我省红色文化资源和齐鲁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丰富网络文化空间,巩固网络精神高地。2021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无线网络全覆盖;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均具备数字服务能力,全省50以上的文化馆具备数字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2021年年底前,初步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式、点单式数字文化服务,有效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大力发展新兴新闻出版业态和新媒体服务,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构建省市县共建共享的融媒体大
平台。2022年年底前,通过挖掘分析文体供给、消费大数据,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可持续发展水平。
性化健身服务。2022年年底前,远程医疗、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信息服务体系基本覆盖全部医疗卫生机构。建成健康养老数据管理和智能分析系统,深度挖掘与应用健康养老数据,提高健康养老服务的可及性、精准化。
(三)推进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将大数据作为提升社会
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高效采集、有效整合、深化应用,提升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水平,打造精准治理、有效监管、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力量,规范执法服务。2021年年底前,初步完成政法跨部门协同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各政法单位之间从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刑罚执行等各环节业务协作。完善公安信息化“三个一”建设,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强化公安数据资源智能研判,提高多侦联动、多轨联控和预警防范能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2022年年底前,强化全方位动态监管和综合分析应用,建成较为完善的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发区域主要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获取危化品、非煤矿山和消防、自然灾害等重点领域风险和灾情多元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监测预警和评估。2021年年底前,重点开展森林和草场火灾监测预警,初步实现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推进覆盖全省的视频感知、航空感知、舆情感知、全民感知、物联感知一体化的风险感知骨干网络建设,形成综合感知和防灾减灾救灾大数据体系。2022年年底前,建成省风险感知网络,实现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全面监测和预警智能化。
年年底前,持续推进各级、各部门监管业务运行规范化,推动更多行业纳入监管,不断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和协同监管机制。
和刑罚执行一体化等系统,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2022年年底前,构建智能化应用体系,建成集大数据分析于一体的全面依法治省决策支持系统。
(四)推进宏观决策数字化转型。统筹汇聚政府和社会数
据资源,强化关联分析和挖掘应用,提升政府基于大数据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水平。
游、社会保障、信用建设等重点领域,推动政务大数据深入挖掘应用,提升政府决策和风险防范能力。2022年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决策长效机制,统筹运用政务大数据、商业大数据、社会大数据,有效预判和处理风险点,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推进区域治理数字化转型。围绕新型智慧城市,数
字园区、社区、乡村和智慧海洋等重点领域,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数据技术应用,开展示范创新引领,提升区域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一体的省、市两级数据大厅,实现城市治理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智慧化。2021年启动新型智慧城市达标创优三年行动。
90。建成特色鲜明、国际一流的海洋大数据产业集群,逐步实现海洋信息透彻感知、超算互联互通、数据充分共享、应用服
务智能,有力助推海洋强省建设。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一)强化组织保障。按照“全省一盘棋”原则,构建职责明确、统筹推进的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格局。将省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项小组更名为数字建设专项小组,统筹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各市、各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建立完善
数字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细化目标与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部门要明确专门处室,负责本部门、本行业信息化规划、协调和实施,同步推进业务发展与数字转型。调整整合各部门现有信息化工作机构,强化统一技术支撑。
(二)强化环境保障。推进信息化促进条例修订工作,制
定实施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办法,持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构建良好的数字政府建设运行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竞合机制,融聚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整合政产学研金服用各方资源,组建省数字政府建设推进联盟,成立数字政府研究院、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实施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建设协同创新平台。举办全国性大数据创新应用大赛,培育创新创业新模式。筹备举办数字治理高峰论坛、国际会议等重大活动,总结推广数字政府改革创新成果。发挥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各类新媒体作用,强化省市数据大厅展示、体验等功能,全媒体宣传数字政府品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人才保障。落实省人才新政“20条”,完善数
字政府建设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深入实施“泰山人才工程”,引进和培育数字治理研究人才团队。对于特殊岗位和急需人才,进一步畅通选任渠道、丰富选拔方式,采用公务员聘任制等方式,吸引和择优选用专业化人才。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领导干部和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开展面向各级、各部门负责人的高级管理培训和普通公务、技术人员的轮训。注重培养既精通政府业务又能够运用大数据手段开展工作的复合型人才。优化高校学科设置,增设一批大数据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相关学科专业,争取设立3—5个博士后流动站。充分发挥省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等的“智库外脑”作用。
(四)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支
持数字政府建设。完善多元投资机制,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充分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作用,吸收优质资本参与,加快推动设立支持数字建设方面的基金。建立完善省部合作、政银合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部委专项资金,引入各类金融资本,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与金融支持相结合的优势,优先培育和支持一批数字政府建设重点项目。落实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等要求,修订完善省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数字政府建设项目归口管理。
(五)强化监督保障。创新写实考核和精准督查机制,将
数字政府建设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发挥考核督查导向作用,保
障数字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制定发布“信息化发展指数”,建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将数字发展资金分配与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等挂钩,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激励作用。完善常态化审计制度,2022年年底前实现项目审计全覆盖。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对数字政府建设项目进行监督。
数字化意见
为加快建设网络强省,形成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数字经济生态体系,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围绕“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以数据为关键要素,
以“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市场主导、重点突破,开放共享、安全规范”为发展原则,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为发展主线,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总量超2万亿
元,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不断壮大,电子信息产业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核心支撑作用更加凸显。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两化融合总指数超90。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为数字经济活跃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三)做大做强大数据产业。加快推进大数据产业集聚区
和产业园建设,打造“成德绵眉泸雅”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3—5个大数据产业基地。依托重点园区发展大数据流通交易、技术服务、科研“双创”等公共平台。加强数据采集、存储管理、挖掘分析、安全保护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形成一批自主创新、技术先进、满足重大应用需求的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应用。打造大数据应用场景,推进政务服务、普惠民生、公共服务、产业创新领域大数据应用,加快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努力建成全国重要的大数据生态建设高地、大数据研发创新高地、大数据示范应用高地和大数据人才集聚高地。
(四)加快发展人工智能产业。积极建设创新平台,加强
人工智能领域基础理论研究与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培育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人工智能重点产品和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加快建设天府新区人工智能产业聚集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积极申建国家级人工智能创新试验区和产业示范园区,加快培育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集群。打造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场景,推进中德智能网联汽车等区域示范,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社会各领域大规模应用。
(五)促进5G产业突破发展。大力建设“天府无线通信谷”、
中国移动(成都)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国电信云锦天府5G应用产业园、中国联通5G创新中心等产业载体和创新平台。打造5G产业领域重点产品,构建5G完整产业链。开展成都天府国际机场5G网络商用示范,推动“一杆多用”(见尾页名词解释)试
点和窄带物联网(NB—IoT)应用示范,率先在主要城市主城区实现5G规模商用。实施5G在车联网、智慧医疗、智慧物流等领域示范工程。
(六)大力发展超高清视频产业。加强超高清产业整体布
局,建设成都影视硅谷、超高清视频制作技术协同中心,打造国家超高清视听创新基地。积极推动4K/8K产业的图像传感器、核心芯片、显示面板、终端设备等核心产品技术研发和关键设备产业化。开展5G+VR+4K/8K和5G+4K+AI视频监控示范工程,推动超高清视频产业与垂直行业深度融合,争创国家超高清视频产业基地。
(七)巩固发展电子信息基础产业。聚焦“一芯一屏”,
着力推进“设计—制造—封装测试—材料设备—信息服务”产业链一体化发展。重点发展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配套发展集成电路材料和设备业,打造全国领先、中西部地区最大的集成电路产业基地。聚焦柔性显示、透明显示两个方向,打造国际一流、国内最大的新型显示产业基地。积极落实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支持软件产品、软件服务和嵌入式系统三大产业方向,打造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加强密码算法、核心芯片、量子加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方向技术攻关,建设省工业信息安全创新中心,打造中西部领先、国内一流的国家级信息安全产业基地。
(八)大力发展数字文创产业。发挥我省特色自然资源、
民族资源、文化资源优势,建设全国重要的数字文创中心。建设天府文创城、成都游戏动漫基地、区域数字出版基地、传统文化影视内容基地、电竞产业基地。支持互联网龙头企业建设分发平台,支持新型主流媒体和龙头企业建立互联网传播平台。大力发展数字媒体、数字出版、3D动漫等数字内容供给。开展大数据和虚拟/增强现实(VR/AR)技术深度融合应用。
三、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
(九)创新发展工业互联网。支持五大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国家级跨区域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成都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核心节点,推
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在典型行业深化应用。实施“万家企业上云”行动,新增上云企业10000家,打造上云示范企业
100家。开展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试点示范,形成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典型应用。实施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工程,培育一批支持制造业发展的“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智慧产业园区,搭建产业园区云平台,打造全省产业园区数据库,建设全省统一的园区管理和监督体系。
(十)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推动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在航空航天、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制造等重点领域,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工”,建设1000家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100家以上“互联网+
协同制造”示范企业。
(十一)加快农业农村数字化进程。完善农业农村领域统
计监测、预警防控、质量安全、综合服务等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农业大数据开放共享。开展全省数字农业示范工程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园区数字农业工程。推动农业电商经营体系建设,重点打造“川”字号农产品网上展示平台。推动信息进村入户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融合,就近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培训体验服务。
(十二)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升级。大力培育网络体验、智
能零售、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实施“领军企业行动”,重点培育食品、农产品、文旅等领域垂直电商供应链平台。发展线下线上结合的跨界业务融合模式,开展餐饮、零售、家政等智慧服务新场景。推动数字商业街区打造和基地建设,创建智慧社区服务示范中心。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加快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推动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四、加快推进数字化治理
(十三)强化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加强电子政务内外网、政务云平台等政府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省市县乡村
五级互联互通的基础网络体系建设。推动全省政务数据、公共数据、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为各地各部门(单位)管理、服务、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支持城市公共设施、建筑、电网等领域的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推进数字城管与智慧社区融合发展。
(十四)提升政府数字化监管水平。完善省、市两级互联
互通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加快各地各部门(单位)整合共享样板建设,强化数字在政务、市场监管、生态环保、食品安全监管、公共区域监测监控、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应用。建设“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大数据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
(十五)提高政府数字化服务水平。加强全省一体化政务
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健全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热线办理机制。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老少边穷地区延伸,充分利用社会第三方拓展办事渠道,实现公共服务“就近办”。推动社会保障卡、居民健康卡、金融IC卡等深度融合应用;加快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和智慧司法建设。
五、深化智慧社会建设
(十六)大力推进智慧教育。深化“三通两平台”建设,整合资源,形成覆盖全省、互联互通的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体系。鼓励数字校园、智慧校园、未来学校等新模式,开展“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和“智慧教育学校”创建活动,引导优质教育
资源向老少边穷地区覆盖。推动各类学校对接线上线下,开发数字教育资源,开展个性化教育和精准化教学管理,提供多样化、精准化、个性化的学习支持服务。
(十七)积极发展智慧医疗。建设“国家级健康医疗大数
据应用中心”。完善互联互通的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各类人口和健康相关数据库,实现全民健康信息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发展个性化医疗,建立远程医疗应用体系,开展高质高效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创新“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模式,打造一批智慧微型养老院和智慧养老社区。
(十八)加快发展智慧文旅。推进数字化景区、智慧旅游
城市建设。打造“智游天府”文旅公共服务平台。构建省、市、县、乡(镇)、企业等智慧文旅和公共服务的一体化体系,建设一批智慧景区、智慧酒店、智慧文旅小镇、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加快省文旅大数据中心建设。打造一批文化和旅游数字经济产业园。结合影视新媒体推动文旅融合。探索推动自然景观与虚拟现实技术的融合,提高旅游数字化管理、精准营销和服务智能化水平。
(十九)发展智慧交通物流。大力推进交通设施数字化改
造,建设综合交通信息枢纽,搭建综合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平安智慧高速公路建设和智慧普通公路建设试点。完善交通旅游信息采集体系,提供“运游一体化”信息服务产品。开展全省物流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企业物流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物流信息全程可追踪。抓好智能仓储系统、冷链物流中心等建设,积极打造无人机配送示范区域。
(二十)积极发展智慧金融。打造天府数字金融产业聚集
区。逐步建立金融与政府、其他行业领域的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加强金融数据的交换共享和协同流动,为金融大数据分析与智能决策提供支撑。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整理工作,与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相衔接,建设数字信用平台。
六、保障措施
(二十一)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建成高速、移动、
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优化互联网骨干网络架构、扩容省际出口带宽,提高网间流量疏导能力和互通效率。全面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升级改造。增强窄带物联网(NB—IoT)接入支撑能力。加快实现高速光纤网及4G网络城乡全面覆盖,支持通信企业开展5G网络规模组网及5G业务商业化应用等技术攻关,持续推进“宽带乡村”工程建设和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利用我省清洁能源优势,争取国家级数据服务中心、云计算中心、超算中心等落户。引导数据中心向大规模、一体化、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发展,降低数据中心能耗;提高数据中心数据平均上架率。
(二十二)推进产业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工业云制造创新
中心、工业信息安全创新中心、工业大数据创新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软件开发云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围绕数字经济重点行业领域发展需求,以行业数字化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为重点,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知名高校院所、行业研究机构等在川建设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
创新平台,开展关键共享技术联合攻关,构建多层次自主创新体系,提高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
(二十三)营造数字经济发展生态。争创国家数字经济创
新发展试验区,打造一批数字经济示范城市。因地制宜规划发展各具特色的数字经济发展集群。继续办好世界工业互联网大会、中国国际软件合作洽谈会、中国大数据应用大会、中小微企业云服务大会等品牌会议,打造立足西部、面向全球的数字经济品牌。加大对企业品牌建设的扶持和激励力度,鼓励重点企业实施品牌推广战略,着力塑造一批具有较强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品牌企业、产品和服务。
(二十四)探索数据资源开放与保护。加快数据开放网站
建设,推动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鼓励企业和公众发掘利用开放数据资源,不断释放数据经济价值和社会效应。加大对技术专利、数字版权、数字内容产品、个人隐私等的保护力度。研究保障大数据流通交易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对脱敏后的数据进行市场交易。
(二十五)健全安全保障体系。针对数据采集、存储、传
输、共享和应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加强云平台安全管理,加强网络空间实体身份管理。完善数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健全网络安全风险预警、情报共享、研判处置和应急协调机制。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提升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增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能
力,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建立网络信息安全防线,加强重要网络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省推进数字经济发展领导
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研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成立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数字经济研究院,开展重大前沿问题研究,为重要应用项目及工程实施提供决策咨询。发起设立数字经济发展基金。
(二十七)加大要素保障。对满足布局导向、能效值要求
的数据中心和数字化高载能产业项目,实行支持性电价政策。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创新金融支持方式。积极引进数字技术领军人才,建立数字技术及应用人才教育体系,构建企业数字经济人才培训平台。
(二十八)建立统计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完善《数字经
济核心产业统计分类目录》,探索开展针对数字经济新领域、新业态和新模式的专项统计研究,明确统计口径,探索数字经济增加值测算方法。建立省级数字经济核心指标的定期发布机制和动态监测制度。建立市州数字经济发展评估体系。
数字化政策
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实施以下政策。
一、支持数字技术创新
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有效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新资源,围绕重大共性需求和重点行业需要,开展工业互联网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鼓励各市政府对创新中心建设用地、办公场所、人才引进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
培育“互联网+制造”示范。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软件“铸魂”工程等领域的国家级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100万元。
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对获得国家级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支持智能硬件产品生产,对技术创新水平较高、市场竞争力突出、在我省生产且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智能硬件产品,每年优
选不超过50个给予一次性奖补,每个最高50万元。对通过国家智能家用电器标准评定并在我省批量生产的智能家居产品给
予一次性奖补,最高100万元。对在我省生产成套智能家居系
统且该系统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
补,最高100万元。
加快数字技术标准研究。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相关数字技术标准并取得实效的企业,分别给予每个标准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
二、加强市场主体培育
培育和引进骨干企业。对总部(含研发总部和区域总部)新落户我省的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
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首次进入重点电子信息、软件企业名单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我省数字技术企业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0万元。企业首次进入国家“独角兽企业”名单的,鼓励所在市政府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催生“双创”新主体。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双创”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获得“创客中国”
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每个分别奖补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