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民政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省民政厅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系列决策部署,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扎实履行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巩固拓展我市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现将今年以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持社会救助政策总体稳定。市民政局联合市扶贫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的通知》《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已脱贫人口,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严格落实农村低收入家庭低保“单人户”政策,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对农村低保对象就业产生的必要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给予适当扣减。低保对象第一年就业所取得的收入全部予以扣减,第二年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予以扣减。“十四五”时期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仍不计入收入。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员,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截至9月底,全市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XX万人次,支出资金XX万元;保障农村特困供养人员XX人,累计支出资金XX万元;临时救助XX人次,支出救助资金XX万元。
二、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推进,制定方案,任务细化到项、责任明确到人。积极协调市数据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争取XX万元智慧民政建设资金,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纳入智慧民政建设重要内容,统筹组织实施,经审批备案、专家论证、公开招标等程序,在全省率先完成平台搭建工作,目前正在对接医保、残联、乡村振兴、住建等部门数据信息。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应的救助帮扶范围。不定期与医保、扶贫、残联、人社等部门掌握的大病患者、脱贫不稳定人口、重度残疾、失业人员等开展数据比对,筛查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低收入人口。通过组织实施低保年度核查、定期比对摸排等方式,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全面摸排不在兜底保障范围内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残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情况。对出现预警的“重点人群”,镇(街道)、村(居)委会,结合主动发现机制,全面开展摸排核查,逐人逐户摸清基本生活状况和困难需求,建立工作台账和数据库,加强风险防范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早发现、早帮扶的主动救助。截至9月,通过线上线下预警、主动发现机制,全市新纳入低保对象XX人、特困供养人员XX人、临时救助XX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