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让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国庆佳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安全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学校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中层单位如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立即进行整改。各单位自查在9月29日前完成,学校重点检查安排在9月30日进行。
二、检查内容
假期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往返交通安全、财物安全、饮食安全及防火防盗、防电信诈骗、防校园网贷、防非法传销等、)落实情况;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安全防范情况;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电动车违规改装与私接充电装置等。
三、工作要求
(一)各中层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理念,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工作要求,增强底线思维,打好主动仗,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各中层单位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明确责任,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积极预防各类意外伤害事故,全力营造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园区、新区、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中秋节和国庆黄金周即将来临,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类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和建设工程施工等进入旺季,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密部署、落实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其他领导要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日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规程,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组织力量深入重点地区、重要部位和岗位,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安排专人对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确保安全生产。
二、周密安排部署,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