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关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工作方案
为努力化解疫情对实体经济产业链供应链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全州中小微企业上下游、产供销协同复工复产及达产达标,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稳住工业经济基本盘,根据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保”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20〕16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二)企业主体,产业协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坚持以大带小、上下联动、产供销协同,聚焦重点产业链,以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稳定上游供应企业,提升中游协同能力,开拓下游市场,增强协同和复工复产动能。
(三)强化服务,纾解困难。加强统筹协调服务,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帮助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痛点、难点,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一)实现全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循环。加强州内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产销对接,建立稳固的协作关系,用稳定的供应链保产业链,以大带小、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实现全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有序循环。
(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能恢复率。引导企业主动调整产品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积极融入省内外产业链和供应链,通过技术引进、合资合营、协同发展等模式,稳定全州企业产业链和供应链,解决好产业链供应链每一个环节问题,打通人流堵点、解决货运难点,确保员工招得来、留得住,原料供得上、产品出得去,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有序运转,推进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达产达标,提高产能恢复率。
(三)加强协作形成良好发展的合力。推动不同行业、不同产业、实体企业与生产性服务业间的有效协作,形成企业、行业、区域之间相互联系、互为支撑的良性发展合力,确保企业产业链不断,全面复工复产、达产达标,在产业链供应链中已有的市场份额不丢。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问题台账。各县(市)政府、临夏经济开发区围绕重点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梳理各企业用工、融资、生产、供应、销售、运输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分类制定解决方案。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政府、临夏经济开发区根据问题台账中反映出的共性问题,制定解决方案,督促落实;针对不同企业所面临的特性问题,“一企一策”,精准施策。
(三)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各县(市)政府、临夏经济开发区要统筹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积极鼓励企业加强与省内外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保障在产业链中有重要影响的骨干企业和关键环节平稳运行。
(四)做好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安全生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健全完善“三管三必须”责任体系,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宣传、督查、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严格监督执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推动中小微企业协同发展。支持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带动引领作用显著的重点企业,与产业链配套的中小微企业在产供销、要素配置、仓储物流、信息沟通等方面建立长期协同发展机制,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复工复产、稳产达标。
(六)推动生产要素协同。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牵头负责打通运输堵点,联通市场供需两端,解决物流难题,确保原料供得上、产品出得去。州人社局牵头负责打通人流堵点,确保员工招得来、留得住。州政府金融办、州人行牵头负责加强金融支持保障,确保资金流有效运转。州工信局牵头负责协调信息交流,及时发布原材料、劳动力、能源供应、物流供应等生产要素信息,实现信息共享畅通。
(七)推动创新驱动协同。引导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起长期的合作关系,积极打造产学研合作服务平台,重点推动燎原、清河源等龙头企业创建国家级行业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努力实现我州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零突破。支持企业申报认定省州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9-10家州级企业技术中心,争取申报2-3家高新技术企业、1-2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争取认定1-2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八)加强规上企业调度,增强产业链供应链保供能力。州工信局负责全州规上企业监测调度,各县(市)政府、临夏经济开发区负责辖区重点企业的运行调度和预警分析,以骨干企业生产稳定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依托重点企业,加快布局和培育一批原辅材料精深加工、配套服务等为主业的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形成比较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对应急物资,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思路,培育发展应急物资保障产业,支持已建成企业稳定生产,加大在建项目支持帮扶力度,建成一批应急物资生产、经菅和储备骨干企业,努力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供应链。
(九)推进长期协作,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运营能力。州发改委及时更新和公布重点项目单位产品需求目录,州工信局及时公布对应企业产品供应和重点企业互为市场产品供需目录,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召开州内企业产供销对接会。加强州内企业上下游产销对接,依托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立长期的协作关系,用稳定的供应链保产业链稳固。适时组织铝型材、水泥、建筑、装备制造业与下游重点用户的专项对接活动,促进企业间签署并落实合作协议。项目建设单位坚持就地、就近、同等优先原则,积极与州内企业合作,互惠互利,协同发展。进一步加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拓展企业家发展视野和格局。
(十)加快东西合作,提高融入省内外产业链能力。依托厦门—临夏东西部扶贫协作平台,充分利用厦门的产业、人才、技术、资金、营销、电商等优势,鼓励支持州内企业融入到东部沿海产业链;组织企业参加全省“一会一节”、厦洽会等重点节会,搭建企业对外合作交流平台,宣传推介我州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同时推介我州招商引资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十一)推进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加快产业链供应链升级。发挥“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落实《全州“三化”改造工作推进方案》,进一步完善传统制造、数据信息、清洁生产三大生态产业发展工作推进机制,加快实施2020年度推进计划。积极跟进35个省列“三化”改造项目,争创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智能工厂、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项目,争取省级绿色生态产业基金支持。
(十二)建立收储机制,增强产业链供应链支撑能力。按照“企业收储、市场运作、银行贷款、财政贴(垫)息”的原则,州发改委牵头制定收储办法,确定收储产品目录,州工信局指导有关生产企业准确研判市场预期,采用市场化方式收储相关产品。州政府金融办、州人行协调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向相关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州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积极申报争取贴息资金支持。储备企业认真制定储备方案,切实加强联动,缓解生产经营压力。
(十三)降低要素成本,保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将全部大工业用电纳入直购电政策范围,进一步引导加大州内水电、新能源参与直购电交易的力度,尽可能利用直购电政策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020年力争完成直购电交易4.5亿千瓦时。州工信局、州电力公司将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纳入一级重要电力用户范围。州政府金融办、州人行、州银保监局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提高重点企业信贷资金向上游企业支付效率,支持重点企业为下游企业提供延期付款便利,缓解上中下游企业资金压力。鼓励保险机构和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为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增信服务。
(十四)推进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赋能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引导企业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继续开展全州“中小微企业上云”行动,2020年力争新上云企业100家。积极开展两化融合评估,培育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加快推进数据信息产业发展,加强与省丝绸之路信息港衔接沟通,推进临夏州云计算大数据中心、5G网络建设等数据信息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全州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情况调研,建立重点企业档案和统计体系。提高信息共建共享水平,完成各县(市)5G通信网络建设规划,加快推进5G组网建设,及时启动5G商用。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调联系机制,不断提高共建共享水平。推广应用在线釆购、在线销售、车货匹配等新服务,支持发展远程医疗、在线教育数字科普、在线办公、协同作业等新业态、新模式,提高产业链供应链整体应变能力和协同能力。
(十五)科学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超前布局产业链供应链。按照省委确定的“把临夏打造成面向中西亚、中南亚和中东欧的民族特需用品和食品生产供应基地”定位,围绕全省工业“十四五”规划编制部署和“十四五”全州总体规划,依托专业机构启动《临夏州“十四五”制造业发展及民族特需用品和食品生产供应基地建设规划》和《临夏州“十四五”工业互联网及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从“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融通供应链”等延链补链方面谋划重大项目,做到政策项目化、项目清单化、坚决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确保规划成为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我州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
四、责任和监测机制
(一)发挥专班作用。州县两级建立由发改、工信、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人社、税务、金融办等部门和骨干企业组成的工作专班,重点研究区域经济形势、中央及省上政策,及时提出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对策措施,建立“协同协调”沟通机制。与涉及到我州重点企业产业链上下游的相关市州及时沟通协作,解决企业间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方面的需求。
(二)促进企业达产达标。促进全州企业实现能复尽复,重点瞄准规上企业达标率低的问题,从提高规上企业复工复产率向提高达产达标率转变,疏通企业的痛点、堵点和难点,力争规上企业二季度实现全部达产。对已经实现达产的企业要在稳产增产上下功夫,引导企业调结构、促销售。
(三)加强企业联系帮扶制度。州县(市)两级企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一对一”的企业精准帮扶制度,包抓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政策兑现、经营困难解决“四包”和“包片包户”帮扶责任,切实做到经常上门、经常联系、经常服务。包抓干部按照“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措施实、服务好”的原则,分户制定“一企一策”,分级化解难点、疏通堵点,建立日调度制度,进行研究分析和跟踪服务,逐项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
(四)加强政策兑现力度。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55条”措施、省政府办公厅“36条”措施和州委州政府“68条”措施。强化惠企政策宣传贯彻,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政务公众号等载体,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知晓率。通过政银担企对接会等方式,为重点企业牵线搭桥,协调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优化、简化银行办理企业首贷、续贷的流程,加快工作进度,对参与抗击疫情的企业的应急性贷款需求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授信审批和贷款发放。继续跟进做好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积极帮助列入国家、省级名录库企业落实落地融资贷款等优惠政策。
(五)加强督促考核。州政府对州直各部门、各县(市)、临夏经济开发区围绕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履职尽责、企业“四包”帮扶、“包片包户”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对影响重点企业生产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县(市)和部门领导进行约谈。
临夏州关于保基本民生的工作方案
为夯实保障基础,兜牢民生底线,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根据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保”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20〕16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对象
疫情特殊时期,结合州情实际和财政承受能力,本次保基本民生工作对象重点针对城乡困难群众,主要是全州所有已纳入救助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纳入动态监测预警范围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城乡低收入人群、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保促稳。牢牢把握主动权,兜牢民生底线,以保促稳、稳中求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二)坚持底线思维。抓实抓细底线性任务,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实施好兜底保障、社会救助、保供稳价等政策,充分发挥基本民生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作用。
(三)坚持精准聚焦。紧盯重点领域,聚焦贫困地区,坚持城乡统筹,切实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保障重点困难人群基本生活。
(四)坚持分类施策。聚焦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分析,分类施策制定推进措施,力求务实管用见效,任务保质如期完成。
(五)坚持条块结合。条块结合、以条为主推动落实,逐级分解目标任务,层层靠实主体责任,建立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工作调度、动态评估和督查落实机制,实现预期效果。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底,确保全州3.25万剩余贫困人口、66个贫困村、2个贫困县如期脱贫,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低保工作,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不发生重大涉稳事件;稳定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断货、不断档、不断供。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加大边缘易致贫户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针对全州1.76万脱贫不稳定人口和3.73万边缘易致贫人口,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新发生的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按照“分类施策、精准到户”的原则,积极动员发展特色产业和“五小”产业,大力推进“防贫保”;加大厦门市、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帮扶资源与边缘易致贫户稳定就业有机结合,加大就业技能培训,激励其外出实现稳定就业,对参加有组织劳务输出并稳定就业的,给予生活补贴和交通补助;严格落实低保、救助供养标准提标政策,着力开展兜底保障专项攻坚行动,对符合条件的边缘易致贫户,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全面推行“两户见面会”、“村民知情大会”等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行村务公开,按程序公开扶贫项目实施等村级事务,让致富带头人、脱贫示范户向边缘易致贫户传授致富经验,坚定勤劳致富的信心决心,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加大金融扶贫政策落实力度,对边缘易致贫户中有贷款需求的,积极协助办理扶贫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贫困大学生创业贷款、产业发展贷款等金融服务支持,帮助发展增收产业。(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州委宣传部、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民政局、州政府金融办,各县市)
2.扩大以工代赈实施领域和范围。重大项目建设优先安排本地贫困劳动力务工,扩大以工代赈投资建设领域和实施范围。在村组道路、中小型水利、生态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拓宽本地就业渠道,确保有意愿、有能力的本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率达35%以上。(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发展改革委等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
3.千方百计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着力扶持现有龙头企业,新引进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延长产业发展链条,完善产业带贫机制,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复工复产,承接产业转移扩大就业规模,吸纳贫困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户就近就地实现就业,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进一步拓宽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人社局、州扶贫办等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
4.持续扩大消费扶贫。鼓励引导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军队等相关单位搭建农产品供需对接平台,建立长期稳定采购合作机制和直供直销的产销对接体系,优先采购贫困县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农业合作社和贫困户自产自销的农特产品;深化厦临东西部扶贫协作,全面推动厦门、临夏两地消费扶贫采购、电商合作、流通产业合作、拓展产品销售途径、提升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等方面的商务扶贫协作,在甘南“天津馆”、陇南“青岛馆”、定西“福州馆”设立临夏特色产品专柜,提升厦门“临夏馆”电商体验馆运营成效,扩大我州农产品销售规模,2020年完成3亿元销售额目标;积极探索“互联网+电商”消费扶贫新模式,按照“盘活农村资源,链接城市消费”理念,引导贫困村、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电商经营,搭建农村与城市消费者的供需连接,不断提升电商服务和快递物流服务功能,拓宽我州特色农副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逐步完善消费扶贫电商平台。(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扶贫办等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
(二)加大保供稳价力度
5.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持续做好粮油等重要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督促落实“菜篮子”州长负责制,加强汇报请示,争取资金,尽快建立州级肉类储备调节制度,在重点时段及时组织投放冻肉储备,稳定市场预期。确保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脱销、不出现抢购现象,保持价格总体平稳。在全州现有面粉、食用植物油的基础上,及时补足米,面、油库存,保证全州成品粮油储备规模达到“10天以上市场供应量”的政策要求。(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发展改革委等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
6.加强应急保供体系建设。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物资保供预案,健全生产体系、明确职责任务、落实生产主体,强化预警预防、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等工作,加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动态开展政府调控措施,确保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工信局等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
7.防范化解价格重大风险。完善《临夏州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价格检测预警,密切关注粮油米面肉禽蛋奶等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有效应对价格异常波动,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发改委等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
(三)落实社会救助政策
8.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严格执行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等7部门出台的《甘肃省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机制实施方案》,充分运用省级监测预警平台,加大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家庭、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患有慢性病的城乡困难群众、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患者、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当地年城乡低保标准1.5倍的低收入人群、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其他特殊困难人群的监测预警。加大动态管理工作力度,对省级反馈的预警信息,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并充分运用入户排查、信息比对、经济核对等措施,对存在返贫风险的困难群众、低收入家庭等群体中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相应救助范围,并通过临时救助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有效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扶贫办等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
9.持续提高保障水平。5月底前,全面完成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提标任务,城乡低保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标准提高10%,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城乡低保1.3倍同步提高,并提高护理补贴标准,持续实现农村低保一二类和特困供养对象政策性脱贫。严格落实国务院和省上关于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提标扩面要求,3至6月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1倍,并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政策范围。(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各县市)
10.保障困境儿童权益。严格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按月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及时将符合条件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按照政策规定纳入相应的救助范围,有效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各县市)
(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11.抓实抓细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坚决执行“八包八到位”“学长制”制度,继续采取“一对一、人盯人”办法,防止再次辍学和新的失辍学;坚持部门联动、综合施策,利用“甘肃省控辍保学动态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动态监管,按照制定的“一生一案”,落实保学措施,精准落实资助政策,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省、州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益。高质量完成临夏县、东乡县义务教育有保障和全州控辍保学成效巩固挂牌督战任务。(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各县市)
12.确保困难群众有病可医。全面落实省州关于贫困群众医保扶贫倾斜政策。继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加大东西部卫生健康协作力度,充分发挥县级心电、影像、检验、病理、消毒供应五大中心作用,为乡镇卫生院提供相应服务,提升卫生院诊疗服务能力。积极创建县级卒中、胸痛、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五大急危重症救治中心,建成一个、验收一个,逐步提高县域急危重症救治能力。落实报销政策、畅通报销渠道,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各县市)
13.保障困难群众住房权益。督促各县(市)加大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力度,坚持推行实物保障和发放租赁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模式,及时足额发放租赁补贴,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适当扩大保障范围,明确将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退役军人、教师、青年医生、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家政服务人员等纳入保障群体,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的精准保障力度,着力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指导各县市在建立危房动态监测机制的基础上,持续发力,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住房高度关注,对房屋的鉴定结果再次进行核实,确保鉴定结果真实准确。根据危房现状、农户意愿等实际情况采取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等改造方式,对自筹资金不足和不具备投工投料能力的特困户,采取多种方式灵活解决其基本住房安全,改造一户、销档一户。对于因灾导致的危房户,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统筹,纳入灾后重建等项目,保障其住房安全。(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各县市)
保障社会大局稳定
14.持续加强维稳工作力度。紧盯涉稳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落实排查预警、源头稳控和依法处置等措施,强化涉稳重点人员排查管控,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加强对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度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和流浪乞讨人员摸排帮扶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设立州信访局信访网络信息中心,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排查化解重点信访积案,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制度,推动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促使信访人息诉息访。(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信访局等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
15.着力推动法律援助惠民活动。巩固拓展法治扶贫“十项行动”,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将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妇女等特殊群体和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依托现有资源,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积极开展面向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探索法律援助管理制度改革,做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州司法局,各县市)
四、工作要求
按照“州负总责、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县市落实、乡村配合”的总体原则,建立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五位一体”监测预警体系和工作责任机制,州直相关行业部门承担主体责任,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牵头抓好各自任务落实。要逐级分解目标任务,层层靠实主体责任,建立督查落实机制,动态评估实施效果,按月召开会商会议,加强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工作调度,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制定务实管用措施,确保任务如期完成、落地见效。
临夏州关于保基层运转的工作方案
基层正常运转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前提条件,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为扎实做好保基层运转工作,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对象
保基层运转就是保障好基层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人员经费。基层机关事业单位运转经费包括办公经费、必要的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国家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资性附加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离休人员离休费等。保障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底线思维。保基层运转是政府的首要保障任务,要把保基层运转工作落实落细,坚决杜绝工资拖欠等问题。
(二)坚持优先保障。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情况下,充分认识保基层运转在确保社会稳定、维护市场环境、提振市场信心方面的关键作用,把保基层运转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重点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