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灯下黑调研报告
“灯下黑”的本义是指照亮了周围却照不到自己。机关党建“灯下黑”是一个形象说法,主要是指各级党政机关担负着贯彻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职能,位在中枢、责任重大,党员最集中、领导干部最集中,最有条件也最应该把党建抓好,而实际上有些工作却没有做好,与机关所处的重要地位形成较大反差。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开展以来,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薄弱环节和不严不实等问题,特别是机关党建“灯下黑”的问题仍然存在,比如,有的机关党组织只要求下级而不要求班子成员,监督了别人而没有监督自己,只管别人而不管自己等问题还比较普遍地存在,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纵深开展,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一、机关党建“灯下黑”的现状
1.机关党建工作软弱。一是部分机关党组织对加强机关党建的认识不到位,加强机关党建的主业意识树立还不够牢固;对所在机关党组织的指导和领导力度不大,重视程度不够。二是重行政业务工作、轻机关党建工作的情况还普遍存在,没有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三是机关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弱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党组织的威信;四是机关基层党组织、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机关工委三者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合力不够。
2.党员理想信念衰退。一个时期以来,由于各种文化思潮的相互交织和碰撞,对各领域党员队伍的思想认识也造成了程度不同的冲击,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有些甚至是负面影响。比如,有的党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有的口口声声“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际上对党章党规和中央精神知之甚少;有的机关党员对国家干部的身份看得很重,却淡忘了党员的政治身份;有些党员只顾自己个人的得失,而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部分党员的党员意识淡化,不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更有少数党员产生“入党吃亏论”,认为要求党员奉献多,给予享受温暖少,工作带头多,得回报少,等等。
3.党务干部队伍力量比较薄弱。由于市直机关绝大多数党务干部为兼职,又是部门单位的骨干,承担着较多的业务工作,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抓党务工作。加之有的党务干部业务不够熟练,工作岗位调整频繁,不同程度存在着兼职不尽责,在位不到位的问题。有的党组织书记任职时间较短,参加专门培训的机会少,对如何抓好党组织建设存在着思路不清、办法不多、能力不足等问题,有的党务干部对常规性工作都不能够按时完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成效和党组织作用的发挥。机关工委承担着协调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责,但受限于人员编制不足,人员力量明显不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造成在抓严抓实抓细机关党务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上力不从心的现状。
4.基层组织建设不够规范。有的党组织工作制度不健全,党建工作无章可循,有的甚至没有党员花名册、党员没有党费证,基础资料不全,档案严重缺失,党务干部对党建工作相关程序不熟悉,开展组织建设及发展党员等常规工作,只能依靠向上级党组织不断咨询,影响了日常工作的开展。有的机关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党组织把党的会议与行政会议混淆,对两种会议的性质、职能分不清,相互代替,以行政会议代替支部活动,以理论学习代替组织生活,党的组织生活流于形式。
5.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深。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还普遍存在,以党建引领业务发展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两张皮”现象,认为抓党建就是抓党建,抓业务就是抓业务,与党建无关;二是党政工作间缺少应有的互动机制,党建工作缺少行政工作的支持,党组织和党员在政务业务工作中的带头作用体现不充分;三是“虚工实做”缺少吸引力,党建工作制度程序规定多,原则性强,工作要求高,而且又不产出经济效益,无实惠可图,加之党建工作经费不足,工作开展有一定难度,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的“虚”与政务工作的“实”形成较强的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