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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抓基层党建工作承诺书1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县实际,现就2022年抓基层党建工作作出承诺如下:
承诺事项一:扎实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学习贯彻。带头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县委常委班子学习二十大精神专题读书班,带头讲专题党课2次以上。利用县、镇两级党校,开展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讲活动,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承诺事项二:带头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主持召开不少于2次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月召开常委会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落实”任期内走遍行政村”的要求。抓实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开出问题清单,用好考核结果,并对履职尽责不力的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承诺事项三:深入开展基层党建补短板行动。深入开展基层党建”整县推进、全面提升”示范创建,制定《县开展基层党建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方案》,选树”五好”示范村(社区)。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1月底前全面完成软弱涣散党组织提升转化。实施不合格党建阵地三年”清零”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和政治功能。通过”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提档升级一批”的方式,促进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硬件达标。(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承诺事项四:抓实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全员培训、学历教育提升、雏雁培育”三项计划”,分层分级开展党务工作者和党员教育培训。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高质量抓好全年发展党员工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承诺事项五: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促乡村振兴。全力开展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示范创建。做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再创建”红色物业”示范小区,新建”红色驿站”示范点。继续开展好”访议解”活动,落实好”村务协理员”制度,推动村(居)”一约四会”治理持续落地、不断深入。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制定《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落实”县四大家”联系指导经济薄弱村制度,完善与群众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壮大一批以党建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村集体和群众收入为目的”乡村人民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承诺事项六:深入推进”红色美丽村”建设。注重对红色资源的内涵挖掘和价值阐释,进一步加强红色美丽村建设,着力在建强村级党组织、开展红色教育、依托红色资源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下功夫,建成村级党组织坚强有力、村级产业兴旺发达、红色底蕴特色鲜明、教育功能充分彰显的乡村振兴样板村。(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承诺事项七:开展抓党建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实行县”四大家”领导牵头抓招商、抓落实体制机制,持续开展”转保促”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每月一会商制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争当服务企业的金牌”店小二”。全面对接全省扩权赋能强县改革,让最多跑一趟成为县最鲜明服务特色。(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2022年抓基层党建工作承诺书2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广水市实际,现就2022年抓基层党建工作作出承诺如下:
承诺事项一:扛牢扛紧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委常委会每月研究基层党建工作,每月到基层调研,落实”任期内走遍行政村”的要求,高标准做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继续实施”市委书记点题、镇办党(工)书记答题、破解党建难题”的三题制度,根据各镇办实际情况,对重点难点基层党建难题进行点题,层层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开展镇办党(工)委书记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党建工作谈话,约谈提醒党建目标考核排名靠后的党委(党组)负责人。统筹推进各地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督促指导联系包保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按时完成整顿工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承诺事项二: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振兴。全面推行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人民公司”运行模式,实施村集体经济”短板变样板”行动,统筹和整合各类扶持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集体经济增收。推进红色美丽村建设,致力将红色美丽村打造成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样板村。做好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管理工作,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加大村(社区)后备力量培养力度。(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