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纪委书记在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摘要9
3.市委常委在XX县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22
4.市委副秘书长全区“讲严立”警示教育暨开展“三查三问”动员大会讲话24
同志们:
根据校党委安排,今天我们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召开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主要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关于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教育作用,安排部署学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刚才,我们集中观看了由新乡市纪委、监委制作的《蜕变的初心--新乡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李俊案警示录》警示教育片,李俊案件典型性强,教训极为深刻,大家要切实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下面,就如何开展好学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
一要深刻认识到,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开展警示教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内在要求和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赵乐际同志强调,要注意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用好被查处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任正晓同志强调,要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把未病当作有病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自身免疫力。省纪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明确要求,近些年没有发案的单位要抛弃“看戏”心态,选取本系统、同行业或外地、外单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去年以来,我省有一些党员干部主动投案自首或向组织说明情况,反映出“不敢”的震慑与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政策感召相结合的良好效果。大家要高度重视,任何人都不能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中当“看客”,抱着“看戏”心态,不能把教训当“故事”听、把案件当“剧本”看,看完了就了事,而要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上级要求上来,坚决防止把警示教育当做应景工作,只做表面文章的现象。
二要深刻认识到,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是一体推进“三不”的有力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针。构建“三不”有效机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一以贯之的重要思想,是纪检监察工作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的重要原则和方法论。“不敢”是纪律、法治、威慑,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让党员干部敬畏党纪国法而不敢,这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削弱的;“不能”是制度、监督、约束,也就是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想”是认知、觉悟、文化,也就是提高党性觉悟、坚定理想信念,夯实思想根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要打通三者内在联系,在严厉惩治腐败、形成震慑的同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实现“三不”一体推进。我省以案促改工作实践证明,以案促改打通了监督监察、审查调查、教育整改等环节,是推进标本兼治的有效做法,是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抓手。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以李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强化警示教育,查摆整改问题,健全完善制度,从而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三要深刻认识到,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是净化学校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当前,我校正处于完成“十三五”规划建设目标、推动内涵发展的关键时期,良好的政治生态是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新乡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李俊等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教训惨痛。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其意义就在于通过“拔烂树”、找病根,治小病、治未病,教育引导学校党员干部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守住为政之本,真正保护好“森林”。要持续强化严的氛围,注重抓早抓小抓预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处理,努力让严的味道随时从空气里能“闻到”,让铁的纪律随时从耳边能“听到”,让违纪违法者受处理随时能“看到”,使党员干部少犯、不犯错误,坚持防止和遏制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努力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根源
以案促改的最终成效靠“不想腐”,党员干部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检视李俊违纪违法问题的根源,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是理想信念丧失。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时指出:“坚定的理想信念,永远是激励我们奋勇向前、克难制胜不竭的力量源泉”。李俊觉得“有钱是资本,有钱才能风光。”“思想上偏一寸,行动上就会偏一丈”。认为当官只是一时,权力过期作废,正是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引导下,致使李俊价值观发生扭曲,理想信念彻底崩塌。正如他忏悔书中提到的:“向社会捞取好处,不要白不要的私心在作怪,你求我帮忙办事,我捞取点好处,总觉得是顺理成章的”。因此,从不收到收,从收熟人到拣着收,后果也就可想而知。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筑牢信念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漠视纪律规矩。政治纪律是我们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敬畏之心,最后是要栽大跟头的。李俊作为分管全市反腐工作的副检察长,肩负反腐的使命和责任,而他却视党纪国法如儿戏,执法犯法,最终害了自己,付出惨重代价!正如他在忏悔书中提到的:“我对党的纪律没有敬畏之心,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很习惯。”李俊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我们,要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切实做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不能私用”;要时刻谨记依纪依规依照程序行使权力,坚持按规则、按制度办事,任何时候都不能超越职权、违规用权、任性用权,确保权力在党规党纪铺设的轨道上安全运行。
三是政商关系不清。20XX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用“亲”“清”二字定位了新型政商关系。在20XX年11月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总书记再次强调,“领导干部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要守住底线、把好分寸”。李俊热衷经济活动,和很多商人交往甚密,利用职务便利,大搞“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并在企业经营、拆迁赔偿、经济纠纷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最终走向了违纪违法道路。学校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时刻铭记“贿随权集”,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握好人情交往,守住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防范被“围猎”,政商之间始终做到相敬如宾、公私分明,真正建立起“亲”“清”政商关系,不要等到跌入深渊再后悔。
四是逃避组织监督。《党章》规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加强监督是我们党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法宝。干部对组织,必须怀有一颗感恩心,对党忠诚老实,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监督。李俊一方面是在人前大讲要堂堂正正做人,一方面却在暗地里干着损公肥私的勾当。认为收礼品、礼金是人之常情,只要不让组织发现就行。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自我剖析时,经常“躲躲闪闪,走形式、走过场”,想方设法逃避组织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也不是不要监督,监督也不是不信任干部。党教育培养一名领导干部不容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大家一定要正确对待监督,时刻保持接受监督的态度和自觉,把批评当关爱,把监督当保护,自觉接受学校党委和纪委的监督,自觉接受班子成员和教职工的监督,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养成在组织监督和同志提醒下工作生活的习惯,不辜负党的信任、组织的重托、群众的期盼。
三、巩固拓展提高,确保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要认真组织讨论。一个案例就是一副警示良药,经历一次教育就要有一次治疗的效果。要强化典型案例运用,扩大警示效果,提升教育影响力,拓展教育覆盖面,将警示教育对象从校中层干部拓展到校广大党员干部。今天参加警示教育会议的是学校正处级以上干部,会后,要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认真传达学习。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通过基层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座谈讨论、专题研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开展讨论。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对照李俊案件所暴露出的问题,带头进行“党性体检”,通过学习使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能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二要深入对照检查。眼前的人和事,殷鉴不远。李俊是新乡本地成长起来的干部,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对照李俊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及案发原因,联系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实际,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对照检查反思。重点做到“六查”:一查理想信念是否坚定;二查党的纪律规矩是否严格遵守;三查党内政治生活是否严肃认真;四查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力;五查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是否到位;六查党员干部是否忠诚履职、担当尽责、廉洁自律。要聚焦病灶、深挖根源,切实把问题找准、原因分析透,切实改进提高,整改到位。
三要规范权力运行。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制度上的漏洞、监管上的盲点,认真梳理本单位本部门在工程建设、招生录取、招标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选人用人、人员招聘、职称评审、后勤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健全完善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要加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力度,明确制度执行的责任,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为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传递履责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市委决定利用近年来查处的部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知敬畏、明底线、履职责,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示范和表率。
一、典型案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58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58人,其中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7人,处分县处级干部45人、乡科级干部312人。
(一)违反政治纪律方面的典型案件
1.邻水县干部陈某、钱某某、李某某等人违反政治纪律案。(略,下同)
2.武胜县委机要局抽调人员李某违反政治纪律案。
3.岳池县苟角镇干部朱某违反政治纪律案。
(二)违反组织纪律方面的典型案件
1.篡改个人档案或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
2.岳池县石垭镇党委副书记王某某违反组织纪律案。
3.前锋区代市镇牛王村党支部原书记黎某某违反组织纪律案。
(三)违反廉洁纪律方面的典型案件
1.广安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原党组成员汪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