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制度资料汇编
目录
1基层党支部制度汇编3
2党的建设工作要点9
3党组织会议工作制度32
4**镇党建工作制度汇编41
5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54
6民政局机关党支部制度汇编85
7党建工作管理制度汇编92
8环保局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117
9创建标准化党支部实施方案135
1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140
11电力公司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146
12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148
13党支部保证监督实施办法151
14党支部委员会制度157
15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158
1基层党支部制度汇编
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环节,是企业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既是保证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的思想基础,又是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强大动力。实践证明,建设、培养、造就一支“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具有“铁一般崇高信仰、铁一般理想信念、铁一般组织纪律、铁一般坚定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圆满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离不开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强本固基的内在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快发展、促进改革和保持稳定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基层党组织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是创造良好工作、生产环境的重要手段,是完成运营生产任务的可靠保障和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坚定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
全面’”战略布局,把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补足共产党人理想信念这个“钙”,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从思想上正本清源,立根固本,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夯实基础,为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为企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大局谋划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把增强党性作为第一任务,将理想信念教育和能力建设贯穿始终,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思想自觉,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强化看齐意识,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全体党员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党组织、总公司党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一)、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践,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二)、坚持运营生产、经营管理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思想政治工作为运营生产提供良好环境,运营生产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广阔舞台,以完成运营生产任务及经营管理成果检验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
(三)、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注重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思想政治工作既要注意解决好职工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焦点问题,又要切实解决好影响职工思想稳定的一般性、普遍性问题。
(四)、坚持发扬民主与正确引导相结合的原则:说服教育与严格纪律、身教与言教、表扬与批评相结合。
(五)、坚持贵在常抓、重在建设,开拓创新与注重实效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将思想政治工作内容上的规范性、统一性与形式上的创新性、伸缩性、适用性紧密结合起来。
(六)、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筑路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
(七)、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全体党员、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的原则。
(一)、利用“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活动为载体,对全体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党员标准、党员权力、党员义务等教育,增强党员抵御腐朽思想侵蚀
的能力,使党员在工作、生产、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要经常调查、分析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经验、问题和发展趋势。党支部每月对党员和干部职工进行一次思想分析,对于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制定工作措施,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工作,并逐一解决问题,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产积极性。
(三)、要根据实际,确定工作目标,制定措施和办法,规划出合理的工作方案,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和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1、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班子建设,强化和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管理水平和领导水平。
2、建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团员为骨干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分层次地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3、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根据总公司党委统一安排,通过培训班等形式定期轮训思想政治工作队伍骨干,实现做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化、科学化、系统化。
4、充分发挥党员责任区的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岗”的标杆作用。每个党员都要用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影响群众、团结群众一道工作,完成各项工作和生产任务,并建立考评制度。
5、坚持谈心制度,了解和掌握职工群众思想、工作、生产、生
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领导班子成员、中心组成员都要自觉地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发动党员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自觉成为企业坚强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
(五)、党支部每半年要研究一次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布置下阶段思想政治工作任务。
(六)、结合实际,加强新时期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教育,引导职工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牢固树立勤奋敬业、艰苦奋斗的主人翁精神。
(七)、围绕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八)、有针对性地做好普法教育工作,形成全体职工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九)、把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放在生产一线的线路及班组,加强班组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每条线路和每个班组要调配适当数量的党员作为骨干。加强对班组长的培训教育,提高班、组长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经常性的班组活动,是加强班组建设、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效果、提高职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增强职工归属感的重要途径。
(十)、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融合、落实到运营生产的各个环节中去,关心职工所思、所想,及时回答和解决职工群众中的思想认
识问题。对职工的合理诉求、实际困难,要努力帮助解决,逐步改善职工的工作、生产环境。
2党的建设工作要点
(一)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不是经济组织和行政
组织,也不是一般的社会组织,而是政治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企业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党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企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
(二)党支部的任务、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保证监督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正确贯彻执行。2、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
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组织和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与塑造
企业文化、培育企业精神相结合,要求党员在生产、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以运营生产为中心,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以党建工作促进和保证本单位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
5、根据上级党组织部署和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实际,制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计划。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民主与法制、道德、敬业等方面的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引导、调动、发挥职工参与企业改革、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全体职工的思想觉悟,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弘扬正气,纠正和抑制不良风气。
6、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经常了解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要求,关心员工生活,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力和利益,帮助解决党员职工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妥善处理群众中的各种矛盾。
7、发现、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一线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8、指导工会、共青团工作,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特点开展各项工作。
9、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
益。
(一)、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用完成本单位生产工作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党支部的工作绩效。围绕党的政治路线进行党的建设,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的重要原则,是我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条成功经验。党支部只有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开展党的建设,才能使党的建设具有生命力。
(二)、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用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运用已有的成功经验进行创新和创造,改进党支部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
(三)、必须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弘扬正气、反对歪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支部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坚持从严治党,党要管党,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
(四)、必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立足于经常性工作,坚持常抓不懈,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规划,又要抓紧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又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完善、不断提高的过程。必须把它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只有常抓不懈,才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把党支部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党支部党员大会及其职责1、支部党员大会职责: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大会选举的支部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其主要职责是: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2)、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审批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优秀党员的表彰,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
(4)、选举产生新的党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改选、换届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5)、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2、支部党员大会程序:
(1)、大会由支部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召集,并提前将会议内容通知到每个党员。
(2)、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统计到会人数,宣布开会。
(3)、提出议题,展开讨论。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要求和本单位工作需要确定。会议要围绕中心议题,按预定
的议事程序进行,在讨论议题时,鼓励和支持党员充分发表意见。根据会议内容,支部党员大会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4)、归纳讨论情况和意见。
(5)、进行表决。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决议,必须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会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支部党员大会在形成决议前,要报告本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和缺席数,并说明缺席的原因,宣布会议是否有效。
(6)、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必须有支部全体党员(有选举权的党员)4|5以上参加方能召开。
(7)作好会议记录。
(8)、分工贯彻落实决议。
(二)党支部委员会及其职责1、支部委员会的产生、组成: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
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不采取任命或指定的办法。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由新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分工确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至三年,任期届满,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改选,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研究,可随时召开。
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可分别设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党员人数不超过10人的,不建立支委会,可设支部书记一名,必要时增设一名副书记。支部委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缺额,应在两个月内按规定程序进行增补。
2、支部委员会的内容和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2)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对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支部委员会要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认真组织落实,不能随意修改或不执行。
(4)随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情况和思想,建立起档案台账。加强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程序和规定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5)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纪守法,保证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6)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7)经常同行政及工会、共青团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互通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
(8)按规定时间上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9)认真记录党支部活动情况,做到记录详实,字迹清楚。
3、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支委会集体讨论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任何党员个人必须无条件执行支委会和党员大会集体做出的决议。
(2)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遇事同群众商量,认真听取和采纳群众的正确意见。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在务实上下功夫。
(三)党小组会及其职责1、党小组: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一级党的组织,
在党支部直接指导下协助党支部开展各项活动。党小组根据支部党员的数量、党员分布情况及工作生产需要等实际情况来划分,原则是便于党小组开展活动。每个党小组党员人数不得少于3人。党小组的建立,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2、党小组会的任务及职责:
(1)、党小组会要做到经常化。由小组长负责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可增加党小组活动次数。党小组会的活动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2)、组织党员开展理论学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使党员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大事,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
(3)、组织党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4)、根据支部委员会决议和安排,给每个党员布置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并负责督促检查。
(5)、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6)、开展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7)、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协助支部做好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党支部每年组织党课不少于2次,根据需要可增加党课次数。党课可同党员大会一并进行,根据党课内容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做好党课记录。
1、党课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经验;党的知识和党的历史;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党员的先进性;企业形势任务;在运营生产上争做模范;科技、文化、法律、业务知识等。党课的内容要在注意系统性的同时,力求搞好党员的思想调查,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加以确定。授课中,不仅要把基本道理讲清,还要联系实际回答党员思想认识上的问题。
支部应在上党课前组织授课人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出发,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备课,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课后要组织好讨论并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提高党课质量。授课人可由支委会委员或正式党员担任,也可邀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也可进行电化教育。
2、党课程序:
(1)、课前准备:制定计划、设定课程方案、确定授课内容、拟定提纲、编写讲稿、备课;
(2)、进行授课;
(3)、组织讨论,深化理解;
(4)解答疑惑,启发引导;
(5)、视党课内容进行考试,检查和巩固学习效果。
(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监督、服务的重要形式。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它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使每个党员都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这一规定,自觉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和内容1、组织生活主要形式有: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
会、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优秀党员和先进党组织等。
2、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科学、文化、法律、业务知识,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文件、指示,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等。
3、组织生活会要检查党员以下情况: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
(3)、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主要包括在严峻的政治斗争面前、当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以及面临严重困难需要个人做出牺牲时的表现情况;
(4)、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情况;(5)、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情况;
(6)、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情况;
(7)、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工作情况;
(8)、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情况;
(9)、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及廉洁自律情况;(10)、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同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党的建设的理论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支部委员的政治素质、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加强团结,相互配合。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沟通情况,遇事商量,不搞一言堂。充分利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增强支部委员会的凝聚力和领导能力、领导水平,不断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党纪国法,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廉价自律,为政清廉。
(四)、坚持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充分发扬民主,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认真搞好党员队伍建设,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反映,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本单位本部门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委会班子的自身建设,加强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
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组织、纪检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纪检,主要职责是:
1、组织工作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做好党员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2、纪检工作
(1)、经常了解并向支委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
(2)、协助做好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3)、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三)、党支部宣传、青年委员及其职责宣传、青年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宣传、
青年工作,主要职责是:1、宣传工作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栏、短信、电子邮件、新媒体等宣传工具和宣传手段,做好宣传工作。
(5)、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建设。
2、青年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和党支部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
(2)、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和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3)、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公交事业的发展做贡献。
(4)、做好基层“党建带团建”的有关工作,对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及时给予指导,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发展对象。
(四)、党小组长及其职责党小组长是党小组的负责人,是党的基层工作骨干。党小组长在
党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本小组的党员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保证支部的决议和任务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党小组长一般由所在党小组的党员推选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但必须是正式党员。主要职责是:
1、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业务知识。
2、组织党员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支部的决议和指示,分配党员工作。
3、指导党员的活动,并检查党员执行决议的情况。
4、按时召集和主持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5、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掌握了解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
和学习情况,使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更有针对性。6、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及时
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的情况。7、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按时收缴党费。七、党支部工作制度(一)、“三会一课”制度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围绕运营生产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确定“三会一课”的内容和形式,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做到灵活多样、切忌形式主义。
(二)、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年度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批评
与自我批评,力求达到坚持真理、纠正错误,增强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结合每年进行的“创先争优”评比活动,认真做好自我总结,党
内外群众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党员素质,纯洁党员队伍,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每季度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
3、支委会每月要召开一次党员思想分析会,研究党员的思想状况,全面掌握党员的工作表现,及时提出表扬或批评。
1、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按规定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由支部负责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台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
3、对经过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按规定列为发展对象。经过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履行手续,吸收为预备党员。
(六)、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通过一定的形式联系群众,可通过开展党员责
任区、党员模范岗等专项活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各项生产和工作任务。
(一)、为了改进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内监督,保证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企业党委工作条例》,结合总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总公司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为郑州公交的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党建工作责任制在总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实施。(四)、总公司党委的工作职责:
1、总公司党委职责
(1)、企业党委是企业的政治核心,对企业实施政治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落实。
(2)、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3)、搞好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
(4)、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对总公司中层干部的任免,党政主要领导在沟通情况、统一意见后,由党委组织部门对拟提拔任用干部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报总公司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是否提拔任用。属党群干部由党委任免,行政干部由总经理任免。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党委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凡是重大问题都要集体讨论决定。2、总公司党委的责任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充分发挥二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2、定期分析总公司党的建设状况,围绕运营生产制订总公司党委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3、紧紧围绕上级党组织部署,开展好阶段性的党建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或文件精神,制定总公司党委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监督检查总公司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
5、搞好总公司党校建设,充分发挥党校教育基地的作用。根据总公司党委的统一安排,做好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各项培训工作。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责任1、按照总公司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党员学习、贯彻执行
上级党组织和总公司党委的决议、指示。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执行。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基层党组织会议,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每半年必须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4、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达到: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月一次支委会,每季度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党课。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5、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职工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7、带动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协助行政领导努力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收集党员汇报,做好党员思想工作,及时向总公司党委反映情况。
8、发现和储备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9、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性活动。
(六)、责任考核1、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
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党组织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2、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党委应在年度总结中向上级党组织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七)、责任追究1、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党委书
记应在党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党委委员也应在党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连续两年受到批评的,党委书记由上级党组织免除其职务,重新改选。
2、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应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提前改选该支部委员会。3、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
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一)、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中的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主要任务1、建设一个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
好、致力于为国有企业建功立业、得到职工衷心拥护的企业领导班子。2、建立一支经得起困难和风险考验、在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
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3、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能够熟练掌握
相关科技知识、业务知识和劳动技能的职工队伍。4、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和适应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保证企
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党建工作机制。5、形成一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和党组织自身建
设的有效途径。
(三)、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基本原则1、坚持党对企业在政治上绝对领导的原则;
2、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的原则;
3、坚持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原则;
4、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5、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3党组织会议工作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任务包括: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决定,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和意见;支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和总结。
(三)、党小组会制度: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组织学习,讨论、传达贯彻支部决议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等工作。
(四)、党课制度:一般每季度一次,全年不少于两次,采取相对集中的时间。党课的主要内容是:较系统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公司党委安排布置的相关内容等。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一)、党内民主生活会分为总公司党委和二级党组织两个层次进行;党委委员要坚持过好党委和党支部的双重民主生活会。
(二)各支部每年召开一次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班子和支部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组织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本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各委员分管工作完成情况;
6、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应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
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
(五)、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六)、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1、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
⑴、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⑵、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汇总。
⑶、发出会议通知。党委和各党支部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⑷、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领导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2、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⑴、民主生活会分别由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⑵、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⑶、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
⑷、党委、党支部委员、党员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⑸、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能当场解决的问题。
⑹、请参加会议的上级党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3、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⑴、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⑵及时汇报。党委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在一个月内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⑶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七)、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
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补上这一课。
(一)、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二)、总公司党委委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总公司党委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三)、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四)、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五)、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小组)会。
(六)、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级党组织党员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总公司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新接收的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七)、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党员大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所在党组织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在新形势下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
(二)、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党支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三)、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遵循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公正平等的基本原则。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公交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议,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心声,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的利益。
(五)、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1、学习教育阶段。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
文件。重点进行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党员标准教育。2、自我评价阶段。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本
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肯定成绩,查找问题与差距,分析主要原因,对是否符合党员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并由党员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3、党内外群众评议阶段。先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进行党员之间的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然后采取召开座谈会或者民意测评的方法,认真听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对照党员标准,综合分析党内外群众对每一名党员的评价和反映,提出初步意见。对其中需要核实的问题,应当进一步调查核实。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将支部委员会的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一般说来,党员评议等次应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对确定为优秀党员或者不合格党员的,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5、评议反馈上报阶段。及时将测评结果上报上级党组织,并对每一名党员的评议情况,通过一定的形式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
6、表彰处理阶段。经过民主评议,对党内外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由基层党组织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做出优异成绩的优秀党员,报请上级党组织给予表彰;对不合格党员,应当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4**镇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党支部每年开展二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二、民主评议以《党章》所规定的党员标准为主要依据,重点围
绕政治思想、宗旨观念、理想信念、组织原则、工作作风、社会公德等方面进行评议。
三、整个评议分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鉴定等程序进行。四、民主评议应召集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评议,听取意见。五、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
步提高党员素质,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干部群众,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论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指导所辖村制订和实施新农村建设规划,以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为统揽,推进辖区经济社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三、领导本镇人大、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统战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加强对党员的培训、教育、管理和监督。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镇干部的教育、管理、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等工作。打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
六、领导本镇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等,做好民兵武装工作,推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七、做好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
一、为了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成员的集体智慧,不断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二、党委会议每月召开二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三、党委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或由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事项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动议。
四、党委会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党代会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涉及改革和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党的建设、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本镇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决定党的组织、宣传、纪律检查、统一战线以及群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④讨论决定镇管干部的任免、奖惩、调动等事项;
⑤其它需要党委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五、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干部问题
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委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委会议。
六、党委会议进行表决前,应充分讨论,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一个以上事项的,应逐项表决。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七、党委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经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需要以党委名义上报或者下发文件的,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八、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党委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九、党委会作出的决策,由党委成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决策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由党委会决定。
一、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度。每年年初,对理论学习作出总体安排,每年作出具体学习实施计划。每次学习均应确定学习时间、内容、地点、中心发言人、学习要求并印发给中心组成员。在实施计划过程中,遇重大形势变化,应对计划作相应调整。
二、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制度。集中学习包括中心组集中讨论、理论培训、听党课、辅导讲座等学习教育形式。集中学习每月2次,
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4次。集中学习中除了中心发言人外,其他成
员也应结合学习情况进行讨论发言。三、调查研究制度。中心组成员应根据理论学习的内容和工作实
际,每年安排一定时间调查研究,每位成员每年完成2篇调研文章撰写任务。
四、考核检查制度。中心组成员应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矛盾,确保学习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由本人向组长请假。确保学习组理论学习到课率在90%以上,个人实到率不少于90%。每年底要对学习组成员的学习笔记、学习心得、理论文章进行检查和考核。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
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辨,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辨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一、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活动,坚持平时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每月学习时间不少于5次。
二、学习采取集中授课辅导,收看远程教育节目,阅读学习资料
和集中讨论等形式进行。三、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
政策。提高思想政治素质;重点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强化依法管理意识;努力学习和掌握农村适用技术技能,提高致富带富本领。
一、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讨论、研究、决定党组织的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二、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传达、学习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产生新支委会,增补、撤消委员;讨论和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自我批评;配合支部做好具体党务工作;分析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上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情况,搞好规划,原则上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培养3-5名入党积极分子,注意吸收优秀青年、妇女入党,重点在农村致富能手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基础知识的教育,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对其进行培养帮助,负责组织必要的政审。
4、对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能列入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积极分子和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要进行公示,以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5、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按党章规定程序进行,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完备,严禁弄虚作假或搞突击入党。
6、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经过乡镇党委审批。
一、对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整理成材料,书面材料要与本人见面,允许本人解释和申辩;
二、支部依照政策界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三、开支部大会形成处置决定;四、支部将处置决定、核实材料报送上级党委批准,对其中拟给
予劝退、除名处理的,党委审批前可报请县委组织部预审;五、党支部收到党委批复文件后,及时找被处置对象谈话,召开
支部大会宣布党委决定;六、对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暂缓作出决定,待问题查清后,
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一、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二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为中心内容。
二、组织生活会主要是检查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1、每个党员都要自学地向所在党小组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
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交、预交或补交。补交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2、按期、按标准收取和上缴党员交纳的党费,并建立党费帐簿,按月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3、经常向党员宣传交纳党费的意义,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
4、新党员的党费应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
5、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应及时提出批语、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一律按自动脱党处理。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党员外出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将党组织关系
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明确的,应为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做好党员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等登记。
2、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应在这些党员中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3、党员外出后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
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4、村党支部要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党员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5、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村党支部应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党员应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6、对外来党员,村党支部应及时将他们编入党小组,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并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党支部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自身条件,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一、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二、参加主是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裙带。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群众的监督。
三、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全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四、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
五、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要身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必须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知识,钻研本职业务,积极参加学习科技培训,掌握1-2门实用技术。
凡有活动能力的党员,都要就近联系1—2户农民群众。力所能
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
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制度。按时交纳党费。党员因公外出,时间在个月以内的,要办理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超过半年的,要转移党组织关系。
长期在外的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年底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对党员的纪委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
起历史考验。
(一)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总体要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落实教育责任,确保教育效果。
(二)党员经常性教育要达到主要目标:
1、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党的观念、员意识和执政意识,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
廉洁、拒腐防变;严守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2、增强党员工作能力,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做好本职工作和自主创业、带领群众创业的能力。
3、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成为自觉学习的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勇于创新、创造一流业绩的模范,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模范。
(三)党员经常性教育要遵循的工作原则: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联系实际,促进各项工作;坚持正
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召力,激发党员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坚持面向全体党员,分类实施,按需施教,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坚持教育与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坚持开门搞教育,虚心向群众学习,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创新,努力实现党员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5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祀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小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8、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可以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
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
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
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5、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小组)会。
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7、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党组(党委)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机关党组(党委)成员和机关支部书记,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组长由党组(党委)书记担任,党组(党委)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2、党组(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党组(党委)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
3、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党组(党委)中心组成
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适当安排、组织一些座谈讨论和专题讲座。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1)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
党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提供线索,帮助党组织查证。
(2)党支部要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实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情况;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5)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3、接收预备党员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1)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写《入党志愿书》
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问题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并贴上一寸免冠相片。
(2)正式党员两人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一般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期间,不能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入党申请人在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的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填写自己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被介绍人成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仍要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3)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讨论通过,作出决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通过。支部大会通过了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4)上级党组织批准。支部大会作出同意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要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审批前,要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超过六个
月党委尚未审批的,应退回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未经复议,党委不能审批。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1)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生活和实际
工作锻炼。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向党表决心。
(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①本人申请。预备期满时,应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②党小组讨论。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说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③支部委员会审查。综合分析该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形成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④支部大会讨论程序: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表现;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支部委员会提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全体党员进行讨论;支部大会表决,表决办法同讨论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表决办法相同。支部大会决议内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能否如期转正的意见;党员出席会议的情况、表决情况。⑤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大会结束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批后,党支部书记或支委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龄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
审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地支部上一级党组织保存。
1、年初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学习大会,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观看电教片等。
2、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3、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4、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或一次)实用技术培训班,使每个党员掌握本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技能。
5、建立党员活动室,定发党报刊,开展电化教育。
6、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并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
7、适当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
8、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1、评议原则。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苛过高要求。既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其申辩。三是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严格要求,一视同仁。
2、评议内容。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是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的内容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根据现阶段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进行确定和调整。还应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和补充具体内容。一般来说:,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第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二,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第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第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第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3、评议方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一般要相对集中。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第一,学习教育。通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和有关文件,一方面提高党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都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学习,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个党员都能明确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为下一步的评议做好准备。第二,自我评议。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出合乎实际的自我评价,并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第三,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一般程序是:首先,进行自我讲评。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总结,汇
报自我评议情况。然后,进行党内互评。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第四,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组织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第五,表彰与处理。通过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对于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1、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党组织要对各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要以老党员、退离干部、生活困难党员、生病住院党员、家庭遭灾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逝党员为重点,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
2、建立党内关怀基金。党组织要以行政支持为主、上级党组织支持和党员捐款等方式筹集党内关怀基金,专门用于补助困难党员家庭等党内关怀工作。党内关怀基金的收支情况要建立明晰台帐,并通过适当方式纳入党组织党务公开范畴。
3、建立走访慰问党员制度。党组织要通过定期走访和适时走访等方式,切实开展党内“六必访”活动,即重大节日必访、住院生病必访、遭遇天灾人祸必访、病逝必访、生活困难必访、老党员老干部必访。在“七一”、元旦、春节之际,党组织要对入党较早的老党员、在本单位退休时间较长的老干部、大病党员、生病住院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普遍走访。同时,党员家庭遭灾、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逝、党员生病住院时,党组织要及时派人走访慰问,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4、建立党员谈心制度。党组织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员名单,保证每位党员每年接受1次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谈话、谈心,及时了解党员的所思所想。同时,当党员有思想情绪时,党组织要及时派人与其谈话、交流。
5、建立党员过“政治生日”制度。在“七一”前后,党组织要组织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宣誓,畅谈入党感悟,征询党员意见和建议。在每位党员入党之日,党组织要通过电话、短信、谈心、问候等方式,对党员表示祝贺,并提醒党员履行义务。
6、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积极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党组织要健全党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对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提高党员政治、业务素质。同时,要通过压担子、工作指导、表彰奖励等方式,积极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7、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党组织要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党员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质询权等权利,充分激发党员对支部事务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监督。8、开展有益党员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党组织每年要开展1次
以上社科讲座和党建主题文化活动,引导党员树立健康向上的文化追求。在“七一”等重大节日之际,党组织要通过组织爬山、歌咏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关注党员身心健康。
9、健全表彰奖励制度。支部每年要开展一次“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志愿服务模范党员”、“党员兑现承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激励党员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
1、凡是服务性行业和窗口单位的在职党员,均要按照党员的岗位职责挂牌上岗。
2、要建立挂牌档案,统一印制挂牌,统一发放管理。在职党员职工因退休、退养、重病(连续请假达半年以上)或调动时,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交接挂牌,并登记备案。
3、挂牌内容主要包括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岗位、照片、党徽图案、监督电话及所在单位。
4、对挂牌上岗党员实行日查月评季考核,并设举报电话及举报箱,年底一并纳入干部综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1、党务公开原则。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确定,除依法依纪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
2、党务公开内容。(1)党组织基本情况:包括各级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
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各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重要的制度、规定等。
(2)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包括党组织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任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部署,涉及党员和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及进展情况。
(3)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4)党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委(党组)履行职责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及党建主题活动情况,党组织和党员的奖惩情况,发展党员及党员评议情况等。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落实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6)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适度公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
(7)其他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3、党务公开方法。凡属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均应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主动予以公开。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作出具体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党务公开形式。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便于操作,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灵活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文件、公示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
(触摸)屏以及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积极创新党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对党内事务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对于党内外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实行点题公开,把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群众,群众点到的问题,一般都要公开,使党务公开与解决实际问题相对接;对党务公开后反馈的信息,实行民情恳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排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广泛收集民情民意,不断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形成统筹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二为一。
5、党务公开程序。党务公开一般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基本程序办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期限等由主管部门提出,本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凡党员、群众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意见、建议的,要认真对待和整改,并及时反馈。
6、党务公开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既体现时限性和有效性,也体现经常性和动态性。
7、党务公开后反馈信息的利用。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工作,通过设立专线电话、设置意见箱、确定来信来访接待日等,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及时加以转化吸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向党员、群众再次公开。探索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可酌情给予奖励。及时整理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分类归档,规范管理。
1、述职述廉的对象
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党政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2、述职述廉的内容(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
(4)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5)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6)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
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8)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9)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
(10)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3、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
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优秀、称职率必须达到组织人事部门的比率要求,如果低于上级要求的比率的,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诫免谈话,不称职票超过一定比例的,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建议上级组织部门严肃处理。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报上级纪检、组织部门。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需要报告的对象和范围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涉及个人和家庭中的一些重大事
项,必须向党组织书面报告。二、报告内容
1、本人在公务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因不能谢绝而接受的礼品及处理等情况。
2、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营建、买卖、出租房屋的情况:(1)营建私房、购买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所付钱款数额、来源,
出卖、出租私房所得钱款数额和纳税情况;(2)有关房屋的地址、建筑面积和用途,营建、买卖、出租私房
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日期;(3)营建和参加集资建房的审批情况。
3、本人因私出国(境)及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1)定居的国家或地区及居住地,批准定居的年限、起始日期和职业。
(2)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4、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情况,包括婚丧喜庆
事宜的日期、地点、参加人数、宴请的对象范围、是否动用公车的情况。
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以及重大民事纠纷情况。
(1)被查处的事由、日期,查处机关的名称;(2)被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取保候审、暂扣或封存财物
等);
(3)受到的处罚(包括被判处刑罚,免于刑罚,劳动教养,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违法违纪所得等);
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出国(境)情况。(1)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自己单位或所管辖的单位安排工作就
业的情况;
(2)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劳务输出或出国(境)探亲、自费留学的情况;
(3)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包括经营或承包、租赁的企业名称、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地址,经营或承包、租赁的起讫日期;受聘的“三资”企业或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的名称、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境内地址和受聘的职务,起迄日期);
8、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
三、请示报告的方式1、报告采用书面形式,实行一事一报,党组织书记签署意见后
统一送达市纪委(径送党风廉政建设室),同时抄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2、报告内容中第2、4条应在事前半个月内请示报告市纪委,市纪委视情况予以回复;其余事项应在事后一个月内上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告的,应向组织说明原因,并及时补报。
四、监督与纪律
1、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如实地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及执行本制度的情况,班子成员之间应相互进行认真评议,同时接受各界监督。
2、党组织将执行本制度的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考察的主要内容,每年开展集中检查。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本制度,对应报告而未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追究纪律责任。
1、实行诫勉谈话要坚持从严治党治政的方针,实事求是,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
2、谈话诫勉的对象: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3、谈话诫勉适用于以下凡种事项:(1)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
被举报人见面的;(2)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与被举报
人核实并督促纠正的;(3)领导干部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教
育帮助并引以为戒的;(4)其他需要实施谈话诫勉的事项。
4、诫勉谈话的目的及惩处。通过谈话,了解和澄清事实真相。对确有不规范行为或轻微违规违纪的,谈话对象必须写出书面检查报纪检组(纪委)审核备案,并提出整改措施;对违规违纪行为认识不到位、纠正不彻底,或重新犯类似错误的,要通过第二次诫勉谈话,进行组织处理。经过谈话发现案件线索的,进入案件检查程序。
5、诫勉谈话的组织实施。由纪检组(纪委)根据党组织决定或举报线索,提出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经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审批后实施。
6、诫勉谈话对象确定后,应提前通知所在部门(科室)负责人和本人。谈话对象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7、诫勉谈话人要将谈话内容和要求明确告诉谈话对象,谈话对象对要求谈话的内容如实说明情况,并可以举出证据,但不得隐瞒歪曲真相,不得出具伪证。
8、诫勉谈话人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和单位,不准将举报信件交给谈话对象阅看;谈话对象不准报复举报人。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违反本规定,要追究纪律责任
9、诫勉谈话由党组织或纪检组(纪委)指定或委托两人或两人以上组织实施,并作好笔录,填写廉政诫勉谈话登记表,经领导审阅后,由纪检组(纪委)立卷归档。
干部业绩考评制度党组(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1、考核对象。党组织下属所有基层党组织。
2、考核办法。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组织检查考核与自查自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3、考核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抓好落实。每半年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年终在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全面考核。
4、考核内容。(l)党组织健全,成员分工明确且能够发挥职能作用,班子凝聚
力、战斗力强。根据需要配齐党务干部。(2)党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建立并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开展“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各种记录齐全规范。
(4)努力开展“立足岗位比贡献,放眼时代做先锋”等各种树立党员形象,展示机关党组织风采的主题实践活动。
(5)继续巩固保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6)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范评议程序和操作标准,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参与各项考评的重要依据。
(7)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发展党员符合程序,材料齐全,保证质量。按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及时进行培训。
(8)按要求完成党刊征订、发行和党员电教教材的发放、复制工作,并积极组织党员学习和收看。
(9)认真执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规定,党费由专人负责管理,党费收缴花名册以支部为单位单独建立,手续规范,账目清楚。按要求及时足额收取、上缴党费。
(10)认真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运作规范。按要求认真做好年终党员统计报表工作。
(11)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活动经常。(12)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至少
联系一名党外同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13)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党建活动,并谋划组织本级党组织开
展各种积极健康的活动。(14)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15)认真搞好党纪条规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5、考核结果运用。党建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单位党组织
的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党建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依据。
党组织要注重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考核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切实推动机关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发展。
1、考核对象和原则。考核对象为单位所有党员干部;业绩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严格认真、激励为主的原则。
2、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在岗位目标责任内表现出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完成的工作量以及工作质量、效果和贡献等;同时还包括其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和监督机构对岗位业绩的评价与反馈。
3、考核办法。党员干部业绩考核与机关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考核办法按照自查自评、群众推优、研究定等、公示审核、总结表彰的方法步骤进行。被考核人先从学习、工作、纪律、作风四个方面进行自查自评,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在述职评议会上进行述职推优,召开班子会议进行评议定等,并通过公示审核正式确定评价结果。
4、考核结果运用。科学运用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党员干部应给予通报表彰,并把业绩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党员干部工作岗位的重要依据。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世纪,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
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讨论制定完成各项任务的方针办法;
2、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
3、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等群众组织方面的问题;4、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
活等。
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支部党员大会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会议内容如下:
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3、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和撤销支部委员;
4、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等。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好党小组会,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指导党小组开好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会议内容如下:
1、组织党员学习,包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经济建设、企业管理等业务知识;
2、根据支部布置,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
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4、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订贯彻措施,落实各项任务;
5、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课教育又可具体分解为四个子目标,即: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党性素养以及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实践能力。
在一般情况下,党委(工委)委员和各支部书记一年上两次党课。具体要求如下:
1、落实党课制度,制订好党课计划。基层支部上党课一般应半年一次,支部要制订好党课年度安排计划;
2、选好党课教材。党课教材的内容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突出时事形势教育,经济发展教育,无私奉献的党性教育,党课教材要注意正确性,针对性和生动性;
3、党课形式要多样化,可根据不同条件采用电化教育、组织讨论、典型报告的形式等,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6民政局机关党支部制度汇编
1、每周星期五下午集中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党内有关文件,并做好学习笔记。
2、积极宣传和搞好机关党支部建设,主动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支部成员要带头自觉学习,安排时间和地点集中学习。
4、支部成员定期联系所负责的包点工作,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支部成员每月进行一次学习思想汇报,如遇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1、支部党员大会。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1)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具体计划与措施;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优秀党员的表彰;违纪党员的处理等。(3)选举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员
代表大会的代表等。2、支部委员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听取汇报、分析
党员队伍状况,制订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发展党员工作,研究工会和共青团提出的重大问题,检查总结机关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意见。
3、党小组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其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汇报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意见和要求,安排布置工作和落实政策等,党小组学习也可结合时事政治学习进行。
4、党课教育。搞好党课教育是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党员教育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每年安排两次,党课教育可吸收优秀团员优秀分子和预备党员参加。
1、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转变作风,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2、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3、民主生活会,要将重大问题提交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党员意见,集思广益,改进工作。
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自我批评要不夸大,不缩小,批评别人要根据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无中生有,切实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与人为善,治病救人。
5、民主生活会应该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批评为主,避免出现过火斗争,无原则的纠纷。
6、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增进团结的目的。
1、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2、每名党员干部要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党性分析材料,经支部审查修改后,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发言,其它党员要提出诚肯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党员干部要根据批评意见,制定整改提高措施,支部要落实专人监督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
1、在机关设置征询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
2、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支部党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的征询意见会。
3、开展走访活动,深入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
4、对征求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制定措施,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并将办理结果向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六、民主监督评价制度
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座谈会,由支部党员对支部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1、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严密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也是党员加强组织观念,享受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
2、每月15日下午为机关党员活动日(如遇星期天,可适当调整)。
3、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党内文件。
4、每个支委成员必须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在机关党员和干部面前起模范带头作用,因特殊情况占用学习日,应安排时间补上。
1、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为密切党群关系,必须建立联系群众制度。
2、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
1、每季度开展一次谈心活动,谈心面不少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谈心活动要适当吸收非党干部、群众代表参加谈心,并做好个人记录。
3、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1、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好发展对象,搞好考察培养、考察记录,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
2、支部对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期,具备发展条件的要经对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度,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将公示的情况向上级汇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展吸收。
3、党员发展对象经审查同意后,按照要求填写入党申请书,经入党介绍人介绍,支部党员大会通过,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党员民主评议是对党员一个时期(一般是一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的重要方法和必要手段。
2、党员民主评议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年终干部考评工作进行。
3、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党建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做出正确的评价意见。
4、参加评议的党员要本着认真、负责、严肃的态度,对每一名党员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表现给与正确的评价。
5、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鼓励后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达到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1、为全面加强机关党支部的建设,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对本单位的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支部书记为党建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2、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落实到人头,每年由支部书记与各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3、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是: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
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制度建设、党建与中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4、《目标责任书》实行每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考核一次。考核成绩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0-89分)、不合格(69分以下)。凡考核不合格的党员要在支部大会上进行检查,并做出承诺,连续二年考核不合格的,建议调离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