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金融局,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立足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坚持深化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职责,将依法行政落实到完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行政务公开等法治建设各方面,持续推进行政规范管理工作,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有效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
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理论建设入手,有计划地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扩大会议、支部“三会一课”、每月全体人员例会、个人自学等方式,全面系统组织学习习近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使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局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左右,亲自主持法治建设工作,政策法规牵头抓,各处室密切配合,让法治建设有人抓、层层抓。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调度、协调,及时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按照《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印发《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放管服”改革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照全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以推进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为重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地方金融治理体系,为我市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三是完成交办工作。对全市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时分解,形成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方案。积极参与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估工作,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完成申报评估配合工作。积极完成上级反馈问题整改,对中央督查反馈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整改,完成问题整改及印证资料收集40余项。顺利迎接省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落实情况中期检查工作,完成检查印证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中期检查报告的起草。
一是高质量推进行政立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对照《南通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和立法效果评估,加快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体系,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专项清理工作,严格把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不随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和梳理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件,继续执行5件,做到改革与法治相伴而生、同步推进。深入推进学法常态化建设。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学法共性、个性清单,推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决策,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工作,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是高质量开展公正执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支持和配合监管一处做好做实全省地方金融组织首单行政处罚;转变执法理念和方式。坚持“刚”“柔”并济、“管”“服”并重,采取首违不罚、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推行柔性执法和轻微违法免罚,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加强企业合规指导。探索制定典当企业合规清单,逐一列举了合规事项、企业常见的违法行为表现、合规建议、指导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明白纸的方式告诉企业“哪些行为违法、违反了什么法、怎样做不违法”,方便企业快速、简明、准确地了解和排查行政处罚风险点,加强对企业合规经营的指导,增强企业合规意识。
三是高质量规范行政决策。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关口。制定《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指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决按程序办事,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定期合法性审查会议制度,畅通法律专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渠道。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重大行政决策以及规范性文件要充分征求社会公众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尤其对涉及市场主体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对可能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决策事项,组织风险评估。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将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
四是高质量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快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行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将职权目录、实施主体、法律依据、办理流程以清单的方式进行列举和图解,进行电子证照共享工作,实现政务服务全覆盖、全联通,形成了网厅实厅融合、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监督并重、信息资源协同的政务服务体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高效配置行政资源,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抽取8个事项78家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加强和规范事先事中事后监管。动态调整权力事项清单。继续对权力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制度体系,承接好我局权力事项,完成对本部门权责事项的全面梳理,并将取消、新增、变更等事项情况编制完整,整理政务事项办理流程,畅通在线办理渠道。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为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快热线政务信息开发共享,梳理我局政务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务服务、名词解释、通知公告、通讯录、热线管理和其他便民等类别信息,录入热线政务信息,确保内容完成准确,表达通俗易懂、格式规范标准;及时将行政许可以及抽查检查等信息归集到市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做到“应归尽归”。
五是高质量加强制约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制定《南通市金融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全面加强对我市地方金融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工作效能,提升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形成规范权力运行的监督体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行政许可以及行政处罚信息及时上网公示,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针对目前现有政务平台数据归集情况,分门别类做好数据归集统筹工作,按照各平台政务信息公开要求,积极实现数据采集工作及时、高效、准确。
一是强化人员法治素质培养增强执法力量。做好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强化干部能力提升,今年新增1名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全体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司法部行政执法培训以及线上执法培训,开展在线学习教育,学习宪法、民法典、以案说法案例等。配合做好省局在通地方金融监管系统法治专题培训,我局监管一处同志在培训班做经验分享,进一步推进地方金融监管系统法治建设,提升干部队伍法律法规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决策科学。聘请了律师事务所团队作为我局行政工作中法律事务的把关人,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确保了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团队已为我局审查、修改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47份,出具法律意见8份,电话法律咨询60余次,参加法律工作会商2次。
三是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并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坚持行政执法全部坚持全过程记录,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今年以来完成行政处罚案件1件,处罚决定全部上网公示,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梳理,结合实际对建立我局典当企业8项合规指导清单。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严格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八五普法和年度普法要求,完成阶段性普法宣传任务。
一是完成重点普法任务。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今年以来已完成《行政处罚法》《保密法》等专题宣传。同时按要求开展《民法典》宣传宣讲,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
二是发挥优势开展法宣。将法律宣传融入日常工作中,在市场执法检查时积极向市场主体讲解《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等方面法律知识;在推行柔性执法和轻微违法免罚基础上,推进信用修复以及三书同达服务工作,提升企业信用修复便利度进一步提升行业依法经营意识和能力。同时,及时总结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方面的成效亮点,牵头申报江苏省法治建设创新项目、法治南通建设典型案例;积极申报市第五届法治文化节“金融日”宣传活动;牵头承办2023年9月份《南通崇法》法治宣传工作;与区法院金融庭开展“司法监管护金融共建营商优环境”法治宣传活动,将法治普及宣传融入到有声有色、丰富多彩的活动中,营造全民用法守法浓厚氛围。
三是完成八五普法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积极推动省市“八五”普法任务在地方金融监管领域的落实。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宣办要求,积极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自查,经自查,我局在普法责任制制度建设、行业法治教育、面向社会公众普法等方面,基本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各项任务,同时已完成中期评估印证资料收集并报送市法宣办。
一是可操作监管处置措施有限,虽然国家和省层面近两年来先后出台了多项监管制度,但普遍是只提监管要求,没有具体措施,针对监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实际办法不多。
二是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依旧繁重,经过持续几年的攻坚奋斗,处非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果,基本扭转了2015年以来我市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势头。与此同时,我市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还很繁重,从新发案件、风险来源、陈案处置、源头防控、市民风险意识等方面看,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还需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一是完善法治工作制度机制。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切实加强对局法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学法普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迹可查。
二是破解行政管理领域难题。积极与省局汇报沟通,对地方金融监管行政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等条款逐一梳理,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监管领域的流程与规范。加强与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进一步厘清职能界限、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行政监管合力。
三是提升执法监督能力。强化市、县两级执法监督机构纵向联动,调配使用本地区执法力量,形成合力,加强“双随机”执法检查力度,加强与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沟通联系,适时开展联合管理,严肃查处各类非法集资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通报曝光警示作用,努力形成监管合力。
今年以来,我局贯彻市财政国资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增收节支,坚持改革创新,着力保“三保”、强监管、防风险,积极推进以下重点工作。
1、切实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一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全面清理现有项目支出。认真开展部门项目支出评估清理工作,已到期、已完成项目及时清理出项目库;未定期限的,要逐项明确执行期限,执行已超3年的,原则上不再执行,确需继续执行的按新增项目进行入库;未到期项目根据评估情况进行调整完善。简单来说,就是对于项目支出要重新评估,做到“归零”,该保的项目保,不该保的项目就不保。二是积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继续推进跨部门项目资金统筹整合,梳理、整合、重构各类项目资金,全力聚焦支持政府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所列事项。
2、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2024年单位保障运转类项目在上年基础上要有减少。在项目预算审查时,详细了解项目依据及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充分评估后方能安排预算。严格执行区级预算供给政策。按照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资产配置等定额标准精准测算预算规模,严禁超标准、高标准编列预算。
3、切实保障好刚性重点支出。在具体编制过程中,认真落实预算法要求,兼顾需求与可能,根据项目轻重缓急,把握好预算安排的先后层级,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一是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积极统筹财政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三保”支出预算不留缺口。二是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找准着力点,通过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压缩非刚性开支、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加强资金统筹,重点支持民生保障、减税降费、乡村振兴、医疗卫生、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投入,全力保障区级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到2024年预计达到XX亿元,增幅5%,2024年计划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资金XX亿元。争取上级政府性债券资金X亿元,财政支出结构更加优化,保障能力更加增强,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财政运行更加稳健。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持续推动政银企之间互信合作,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牢守“三保”底线。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2.加强财源建设和向上争取力度,深挖收入增长点,积极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加大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助推企业做大做强。主动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加强政府资源统筹,切实盘活国有资产资源。
3.持续加大财政民生投入,筹集资金保障好基本民生支出,大力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快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民群众有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4.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财经领域违纪违规行为,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审计监督贯通协调,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有效形成合力,让财经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5.不断加强资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绩效信息应用,运用绩效评价体系开展科学合理的评价,全面加强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及时纠正目标偏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实效。
6.逐步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转变国资管理理念,创新国企监管模式,构建国企分类分层全覆盖的管理运营体系。持续优化国有经济结构,增强企业实力,提升国有经济发展质量。
7.持续优化金融对接服务,建立多层次、多类别政银企对接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基金优势,组建新的产业基金,不断加大投资力度,积极支持企业上市和产业发展。
2022年规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数量占总企业的比例23.5%,位居三区一县第一;研究与试验发展(R&党)经费内部支出XX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20%,低于全市平均0.37个百分点。
(六)实施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情况。实施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立项项目3个,分别是XX区润丰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淮北黄桃系列品种选育及栽培技术研究与推广,安徽高策现代农业公司的“养猪场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淮北林光钻探公司的“深井矿用定向钻随钻测量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获项目扶持资金XX万元。
根据《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工作指引(试行)》和《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通知发布、组织申报、审核推荐等程序,我区中捷矿山、安徽矿机2家企业研发中心为2023年(首批)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淮北市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淮科秘〔2023〕43号)精神,组织企业申报,按照《淮北市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标准进行审核,推荐淮北市中芬矿山机器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认定备案为2023年淮北市企业研发中心;推荐淮北理工学院和淮北合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备案为2023年淮北市重点实验室。
1.全社会研发投入少;
2.企业创新能力不够;
3.科技人才总量不足;
4.协同创新体系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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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23121304单位工作总结及明年度工作计划汇编(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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