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9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监督责任素材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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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监督责任素材汇编

一、党委

二、部门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发挥委员主体作用40

三、纪委

四、高校

五、国企

抓实党建主体责任深化机关效能提升

云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2022年9月2日)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云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机关党的建设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领导,以党建引领各项工作,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深化模范机关创建,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

坚定政治定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组(党委)走在前作表率。党组(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对标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维护”体现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体现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体现到勇于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抓好专题教育培训。2021年,集中轮训处级领导干部8760人,系统培训一般干部69651人,教育培训实现全覆盖。抓实基层忠诚教育。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员忠诚教育。2021年,在“百名党组(党委)书记讲党课”活动中,122名党组(党委)书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上讲台为党员干部讲党课,受众达5.9万人次。

强化理论武装,带头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党委)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云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党委)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的重要内容。2021年,120个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研讨1365次。强化党的创新理论宣传。省直各单位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宣讲重头戏、党员学习必修课。2021年,开展各类专题宣讲1205场,25.9万人次听取宣讲;组建百姓宣讲团163个,宣讲2922场次,受众人数13.4万人次。

二、强化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

抓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强担当。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树牢“书记抓、抓书记”的理念,扎实推进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各部门党组(党

委)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列入党组(党委)会议重要议题、开展督导检查等,将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抓实基层组织建设强基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基层党组织做到应建必建,实现全覆盖。出台《关于加强省直机关党员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的意见》,发挥省级机关党校主渠道主阵地作用,2021年完成7类26个班的培训,培训学员3000余名。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精品党课交流展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凝聚人心、凝聚力量。

抓实典型示范引领鼓干劲。2001年以来,坚持每两年召开一次创先争优表彰大会,已形成品牌效应。2021年,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云南省直机关‘两优一先’表彰大会”,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各10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50个;推荐的郑兆瑞、董永山等3名共产党员和独龙江边境派出所党支部受到全国表彰。

抓实“清廉机关”建设护生态。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党的政治监督,提高监督实效,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党纪国法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持“以小见大”、“以小见严”,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制度机制,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纠“风”止“腐”治理效果;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专业化水平。

三、推进作风建设提升机关效能

制定推进作风建设提升机关效能举措。研究制定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力推行“三个工作法”等5个方面20条措施,推进作风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并纳入机关工作督查督办制度、“评星授旗”活动、干部职工年终考核和支部党建责任制考核。

带头转作风推动机关效能建设。针对干部中存在的心中无数、空喊口号、不推不动等10种典型作风问题,要求省直各部门党组(党委)树立“五个表率”

理念,以上率下,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来一场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省直机关“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方案》,提出“四有”、“八对标”和“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目标,列入全省综合考评项目。通过3年努力,省级部门各项工作在全省作表率、全国争先进、整体上台阶,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立足职能职责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省直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制定“三服务”清单,积极主动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积极优化营商环境。

“三个定位”建设取得新成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取得新成效。2021年,全省新创建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10个示范县(区)、4个示范单位;374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全面启动,把沿边一线打造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廊带。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能力有了新提升。坚决整治破坏生态环境典型问题,新增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1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开放活力得到新提高。中老铁路建成通车,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促进中老经济走廊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中缅新通道海公铁联运首运成功,新增昆明至印度全货机航线五条;深入实施“一口岸多通道”监管模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主要功能实现云南省口岸全覆盖。

全力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

福建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在要求,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2020年3月,中办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要求,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2009年至今,福建省委已连续12年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党的十八大以前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全面查找党委(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偏差”“温差”“落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一、强化政治体检,明确重点检查什么内容

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贯穿检查工作始终,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情况。福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习近平总书记曾在福建工作17年半,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开创了一系列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又多次对福建工作作出重要讲话重要指示。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明确提出“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和四项重点任务,为福建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省委把各级党委(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八闽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谈到“国之大者”,强调要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检查中,重点查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是否真的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是否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是否严格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是否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生态省建

设、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重点检查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要求情况。2020年以来,省委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部署的“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等,结合省情实际,提出了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统筹抓好“五促一保一防一控”等工作要求,并在全省部署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把落实省委工作部署情况作为检查重点之一,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结合本地实际,把省委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职责分工,明确谁来组织实施检查

之前,检查工作由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纪委监委)具体实施。从2021年起,根据《规定》精神,检查工作由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协调由省委办公厅牵头,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工作组织落实。

省委自觉扛起主体责任。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并听取检查情况汇报。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检查工作全程指导把关,带队深入地市开展检查并进行集体约谈,严肃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分别带队,组成15个重点检查组,对各设区市党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5家省直单位党组(党委)进行重点检查,委托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对其他省直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常规检查。近期共检查党委(党组)领导班子158个,个别约谈领导干部310人,集体约谈领导干部490人,覆盖设区市党委和省直机关、省属高校、省管企业党委(党组)。

省委办公厅具体牵头协调。拟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时间、内容、对象、方式及流程等,提请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抓好组织协调,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共同研究细化检查任务,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对检查工作的具体指导。牵头制定地方党委主体责任检查重点内容细化表和党组主体责任检查重点内容细化表,将《规定》中明确的地方党委12项责任内容和部门党组

(党委)11项责任内容,细化分解为46项可量化、可操作的指标,方便检查组对照检查。

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实行检查组负责制,具体负责拟定各组检查细案、开展检查、形成检查情况报告、督促整改等工作。组长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纪委监委、省委宣传部和一家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检查组配备6名左右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每组都有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的同志,分别负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

三、强化问题导向,明确如何开展检查

检查分为问题摸排、实地检查、约谈反馈、整改落实四个环节,全程聚焦问题,力求把问题找准找实,督促被检查地区(单位)深挖问题根源、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带着问题去。前期由省直相关部门负责梳理查找问题。同时拓展发现问题渠道,汇总纪检监察机关2020年以来监督执纪发现的问题,16家省直部门和各设区市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开展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既梳理共性问题,也筛查个性、典型性问题,使检查指向更加清晰。

瞄着问题查。综合运用查阅资料、察看现场、访谈了解、重点剖析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查找问题。同时,对县、乡、村三级有关基层组织和省直单位直属机构进行延伸抽查,在此基础之上形成被检查地区(单位)“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此次检查共梳理问题971项,提出问责建议57个。

盯着问题改。要求被检查地区(单位)自接到“问题清单”“问责清单”后1个月内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要求等,报检查组审核后组织实施;3个月内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经检查组审定后报送领导小组。督促推动被检查地区(单位)制定整改措施1563条,实行挂账销号,确保按序时进度、按质量要求,一项一项整改到位。

四、强化结果运用,明确如何保证检查实效

坚持发现问题与总结经验相结合、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通报情况。根据检查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省委办公厅牵头起草检查情况报告,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以领导小组名义将检查情况向各设区市党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通报,对党委(党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教育、提醒作用,以省纪委监委名义通报检查问责典型案例,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要求被检查单位以党内通报的形式公开整改情况,接受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

追责问责。严格执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依规依纪、精准问责,近期共对12个党组织、226名党员干部启动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5人。要求被检查地区(单位)党委(党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自接到“问责清单”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责任追究工作,真正把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刚性制度立起来。要求被问责的党员领导干部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写出书面检讨,并在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党的其他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

典型宣传。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地区(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比如,有的深入挖掘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生动故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有的打造干部政治表现综合信息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使评判结果更加客观科学;有的探索创新乡村振兴指导员制度,为乡村振兴提供干部人才支撑;等等。这些先进典型事例,由省委宣传部通过党报党刊、“新福建”App等渠道宣传推广,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以点带面促进全省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落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研究

武汉市直机关工委课题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坚持党组(党委)班子带头、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机关党建工作才能形成强大合力”。党组(党委)一方面向下领导机关党委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另一方面向上就机关党建工作向同级党委负责,同时接受机关工委的指导督促。其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与否,直接影响和决定着机关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一、从发展历程把握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制度嬗变趋向

历史与当下相结合地看,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制度嬗变具有三重面向,分别是以规范性为核心的制度理论面向、以实践性为核心的制度现实面向、以系统性为核心的制度发展面向。

(一)规范性。以党的四大、七大、八大、十二大、十九大为关键节点作具体分析,党组(党委)的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呈现泛化性规定向具化性规定转变的发展趋势。1925年党的四大提出:“吾党在国民党及其他有政治性质的重要团体中,应组织党团,从中支配该党和该团体的活动。”这里的党团即党组,其职责主要是“整个的代表党的意见,贯彻党的政策”。1945年党的七大党章把党团改名为党组,将“党外组织中的党组”单列为一章,将其责任界定为“在各该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指导党员为加强党的影响、实现党的政策而工作”。党的八大开始对党组作出具象化规定“实现党的政策和决议,加强同非党干部的团结,密切同群众的联系,巩固党和国家的纪律,同官僚主义作斗争”,到党的十二大,第一次以制度文本明确党组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的职责,规定党组“负责实现党的方针政策,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党组织的工作”。党的十九大党章将党组主体责任内容界定为“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不仅明确了党组对机关党建的领导关系,还对其工作领域、职责内容、职权范围等作了细化规定,从顶层设计层面压实了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二)实践性。从党的百年征程4个阶段中探寻党组的曲折发展。新民主主

义革命时期,“贯彻党的政策路线于政权组织中去实现”是这一时期党组主体责任的核心内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毛泽东作出“政府部门的主要和重要的问题先由党委讨论,再由政府执行,次要问题则由政府部门的党组去办”的指示,但由于缺乏配套制度的跟进保障,实践操作中却异化为“党直接管理政府工作”,造成党组“虚置化”。党的八大专门把党组的责任内涵聚焦到执行与服从党所作出的决定,为厘清党政关系提供了制度遵循。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八大的决定未能在工作实践中得以落实,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等现象较为严重,加之党组历经撤销、恢复等曲折反复,党组的功能和作用起伏不定,极大削弱了党的领导。党中央经过深刻反思,于党的十四大恢复了十二大党章对党组的规定,明确和深化了党组(党委)对机关党组织的指导关系,为落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打下了坚实基础。进入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党内法规建设不断加强,压紧压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

(三)系统性。党组(党委)的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系统性主要体现在纵向的责任主体关系构建和横向的责任落实逻辑运行两个方面。从纵向的责任主体关系构建来看,党组(党委)的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经历了由“虚”向“实”、由“次”到“主”的渐变过程(见图示)。从横向的责任落实逻辑运行过程来看,落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系统性集中体现在“事前规定(定责、明责)—事中履行(履责、督责)—事后评估(考责、问责)”的全周期闭环管理过程。

二、从实践路径辨识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现实梗阻

随着机关党建体制机制的不断健全完善,党组(党委)的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纵向责任体系逐渐成熟定型,实践中落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现实梗阻主要集中于横向的责任落实各个环节。

(一)定责环节。一是定责内容及要求较碎片化。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内容,其共性部分涉及不同时期、不同层级的多部党内法规,其个性部分涉及与党建相关的多个部门,内容相互交叉、彼此关联,如何在实际操作中科学整合、精准定责,成为当前党务部门和党务工作者面临的一项现实困境。二是部分定责主体的职责不够明晰。目前主要对纪委监委、组织部、机关工委等责任集中、主体明确的部门做了责任界定,但对于其他定责主体的职责,有的未能细分定责,有的又隐含在具体的党建考核要求之中。三是定责机制有

待规范。中央层面以党内法规制度作出顶层设计,重点在突出宏观性和统揽性,实操层面仍需因地制宜衔接配套相应的具体举措,以增强法规条款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但基层在配套落实中,如何有效把握定责的范畴、程序、时效特别是体现分类指导,还缺乏完善的执行工作机制予以规范。

(二)明责环节。从调研情况来看,明责环节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主责意识比较薄弱。有的党组(党委)主观上始终认为其主要责任是抓业务工作,“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意识和担当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还有待加强。二是内容把握存在偏差。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片面地认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是加强机关党建,对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概念及具体内容理解不深入、把握不全面、认知有偏差,导致机关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明责路径尚需优化。有的单位对主要负责人之外的党组成员如何具体履行机关党建“一岗双责”,要求比较笼统、空泛,使得责任传导不实,难以保障责任到人到事、落细落地。

(三)履责环节。当前,党组(党委)在主体责任履责环节仍存在一些错位思想和偏差现象。一是存在“配角”意识。部分党组(党委)长久以来抓机关党建工作只是“配角”的惯性意识还难以改变,认为机关党建工作主要靠机关工委统一领导,习惯性照搬照转机关工委的工作安排,在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上缺乏主角意识和主动作为。二是存在“副责”思维。认为业务工作是“实的”“硬的”,是主责,党建工作是“虚的”“软的”,是副责,在思想和行动上都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三是存在“代责”现象。有的党组(党委)认为机关党委是部门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习惯将工作任务简单地领受后转交给机关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谋划研究部署少、督促检查考核少、统筹解决问题少,责任落实存在弱化虚化现象。

(四)督责环节。在具体的督责环节中,目前仍面临一些困难。一是在指导督促对象上,量大面广,涉及性质类别不同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工委的工作力量难以做到精细化指导督促,而部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又缺乏对机关党建业务工作的深入了解。二是在指导督促手段上,机关工委主要以文明单位、党建工作考评、推优评先等正向引导激励为主,“硬核”的监督和问责手段有限,督导质效必然受到影响。三是在自下而上监督上,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各种顾虑,还未完全形成敢监督、愿监督、善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考责环节。调查结果显示,当前机关党建工作考评的难点主要体现

3个方面:一是考评手段有限。目前多地考核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履责情况,主要采取年底听取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述廉的方式,日常督导存在专业力量不足、工作精力不足等现实困境。二是考评机制的科学性有待增强。主要表现为考评

指标设置上体现规范稳定与与时俱进、系统集成与重点突出、自上而下的指导与综合吸纳多方的评价、保证整体质量标准与呈现工作特色亮点等还不够科学有效。三是考核结果的严格运用在现实中确有梗阻。现实中,除非发生严重违反责任制落实要求的问责情形,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质量如何,确实与党员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甚至单位的绩效考核关联不紧,这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党组(党委)积极履责的主动性。

(六)问责环节。在实践中,问责环节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问责主体泛化。比如一些上级的督导组、检查组等非常设性机构只是问责发起主体,并不具备问责启动主体资格,有时却越俎代庖,直接对党组(党委)提出问责意见,破坏了问责程序的严肃性。二是问责内容扩大化。有的问责主体习惯用问责来代替日常监督,将问责情形“外溢”到日常性管理工作中,偏离了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的主轴。三是问责形式简单化。有的遇到上级关注、舆情关注的问题时格外“严格”,有的不分析主客观原因简单定性,有的一问了之缺乏后续教育管理,有的地方还将纪委派驻(派出)机构执纪问责人数纳入年度纪检工作绩效考核,出现了“灭火式”问责、“一刀切式”问责、“机械式”问责甚至“走量式”问责等跑偏现象。

三、从效果视角研究落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对策举措

强化落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配套衔接制度建设。坚持分级配套——指导地方注重规范、讲求实效,综合考量本地机关党建工作的发展水平和特点规律,据实分析工作实践中的短板和弱项,针对性进行科学配套;坚持精准配套——在总体要求、主要精神和基本原则与中央党内法规和地方党内法规保持高度一致的基础上,突出政治标准,坚持问题导向,考量单位性质及工作基础,做到“量体裁衣”,确保细化具化“得体合身”,防止“上下一般粗”;坚持按需配套——在责任内容、实现方式、程序、保障等方面把握好尺度,结合实际需求实事求是配套,不需配套的防止形式主义配套。

作“三级”责任清单制度是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应该不断优化强化固化。具体到每个单位,应由党组(党委)每年制定党组(党委)领导、机关党委负责、党支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的“三级”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内容,完善责任体系,重点突出自上而下的管理和自下而上的监督,以责任清单制度带动机关党建领域的调查研究、约谈提醒、情况通报、服务保障等工作机制的建立完善,不断激发落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真正形成机关党建责任主体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良性循环。

实化机关工委指导督促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制度路径。深度攻坚机关工委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地方性法规制度建设,构建科学指导督促的组织体系和制度路径,积极探索建立巡视巡察机关党建工作负面清单备案制度,推动巡视巡察组常态化向市直机关工委通报被巡视巡察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专项问题,作为机关工委指导、推进、考评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参考依据,多渠道联合协同开展集中整治、专项督导、约谈通报、执纪问责等强化制度执行,充分发挥制度治理效能。

突出指引性。对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重点党内法规中的政治性、原则性标准逐一整理、归类、规范,确保标准指向的权威性、一致性、合规性,坚决防止标准内容上的偏差或分散,最大限度地发挥考核评价对落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引作用。

突出操作性。标准过高会影响实施主体的信心和积极性,标准过低无法保障责任落实的质量和效率。对于高阶党内法规中有些概念化的标准,应结合地方工作的重点、中心和目标,着重体现标准的实用性、时效性、灵活性,确保标准能用管用好用,不让标准成为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负担和包袱。

突出可比性。对可量化的考评标准进行直接可比,通过科学运用信息技术和数理统计等方法,设定具体指标参数,以定量的形式为定性考核提供量化的依据,对有些“一次量化”难以实现的可进行“二次量化”,最大限度排除和纠正主观评价的偏颇。对确实难以量化的考评标准做到间接可比,设定质量起

点,构建质量标准等级及考量参数,综合分析判断主体责任履行效果。比如考察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工作领导责任的成效时,除了查看该部门机关党建日常工作完成的情况,还应对比其工作基础,考量进步点位和提升幅度。

精准聚焦问责主体,解决“由谁问责”的问题。要强化对问责发起主体的权责清单管理,清晰呈现权力边界和职责事项,厘清问责发起主体和问责启动主体间的权责差异,通过清单化管理方式加强问责权限监督,防止问责主体泛化。问责发起主体和问责启动主体之间要建立高效畅通的联系协作渠道,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精准聚焦问责内容,解决“问什么责”的问题。结合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的考核评价标准,对党的政治建设、理论武装、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适应问责条件的,采取负面清单形式列举问责情形,明确问责内容,细化各种问责情形的适用标准。

精准聚焦问责手段,解决“怎么问责”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规定开展问责,精准运用规范的问责方式,避免问责错漏和问责泛化。坚持问责质量与问责数量并重、问责效果与问责效率并重,把握好问责定性量纪的严肃性、准确性、实效性,防止问责过软、过度以及泛化、简单化,注重强化有效问责形成的价值引导和正向影响,实现问责处理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推动相关制度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落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提供有力保障。

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白银市

(2022年10月9日)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影响。近年来,白银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抓政治建设入手开篇,抓思想建设紧随其后,抓制度建设贯穿始终,抓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相辅相成,统筹安排、环环相扣,持之以恒纠“四风”、以上率下树新风,全市政治生态发生根本性变化,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呈现新气象。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守自我革命的根本方向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近年来,白银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重要指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查处“七个有之”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人和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白银工作的统揽和主线,紧紧围绕“三新一高”要求,准确把握白银在全省“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中的功能定位,认真研究实施了强科技、强工业、强县域等行动,着力把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建设现代化新白银的实际行动。

二、深学笃行抓思想,淬炼自我革命的锐利武器

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理论武装越彻底,思路就越清晰,行动就越自觉。白银市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学习打头、以学习贯穿、以学习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思想根基更加牢固、干事创业的方式方法更加科学。坚持以上率下学在前,市委常委会会议逢会必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市委主要领导在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带头讲授“云党课”,推

动各级党组织进村社进学校进企业开展宣讲辅导,形成了高位推动、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坚持导向引领抓辐射,广泛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在学思践悟中,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三、权责统一明责任,强化自我革命的责任体系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必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白银市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紧抓住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三个环节,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构建起清单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的责任体系。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充分发挥头雁引领效应,做到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工作,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持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突出抓住“关键少数”,研究制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配套出台市县党委、市直和县直部门、乡镇街道3类主体责任清单,推动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监督责任四责协同、贯通联动,形成了各负其责、层层落实、合力推进的生动局面。

四、严明纪律转作风,丰富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加强作风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治本之策,也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白银市以钉钉子精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接续部署开展了“两查两保”“三纠三促”“四查四治”等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和基层减负年活动,全市上下干事创业的劲头更足了、激情更高了。坚持将共性问题、多发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建立健全教育宣传、分析报告、监督检查、源头防控、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六位一体”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成为白银党风廉政建设的金色名片。近年来,从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到整治“楼堂馆所的豪华”,从推进基层减负到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一系列务实举措剑指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2013年1月至今,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586起93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3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56起189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54人,“四风”问题得到了根本扭转。

五、夯基固本强组织,锻造自我革命的干部队伍

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白银市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促全面规范、以“四抓两整治”全域化促重点提升、以党建信息化促提质增效,着力抓基层打基础、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形成了各领域党组织整体提升、全面加强的良好局面。近年来,新建村、社区党支部阵地300个、改扩建174个,702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全市10.61万名党员干部安装使用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选人用人导向,把基层一线作为历练干部的大熔炉,在急难险重任务中锤炼、识别、选用干部,有计划地派出22362名干部决战在脱贫攻坚主战场、8.9万名党员干部抗击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使党旗在第一线高高飘扬,在一系列大战大考中优秀干部不断涌现,165名脱贫攻坚先进个人、21名抗疫一线先进模范被提拔重用,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充分转化成攻坚克难的制胜优势。

六、雷霆之势反腐败,打好自我革命的持久战

腐败是社会毒瘤,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白银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始终保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态势,受贿行贿一起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76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30人,形成了强大震慑效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用好巡察利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2015年来,开展政治巡察17轮次,巡察单位414个,发现问题5420个,移交问题线索1692条,合并立案审查13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0人,诫勉84人,约谈、通报批评81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全市政治生态更加晴朗健康,干部能力更加适应需要,廉洁奉公的清风正气充盈着白银大地。

浚其源、涵其林,养正气、固根本。推进白银事业发展,关键在党,关键在全面从严治党。在新征程上,白银将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团结带领全市干部群众战胜一切风险挑战,以新的更大作为推动白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白银。

坚决扛牢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商洛日报评论员

(2022年4月11日)

过去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有力地证明,事业的兴衰成败,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全面实现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打造“一都四区”、奋力追赶超越,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强化自我革命勇气,坚决扛牢扛实主体责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要强化政治引领,永葆忠诚之心。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十个坚持”的精髓要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心怀“国之大者”,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走深走心走实,健全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回头看机制,善于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善于从政治上谋划、部署、推动工作,真正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去。

要强化思想武装,凝聚发展共识。压实落实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推进市县媒体深度融合,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话语权,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用伟大建党精神滋养党性修养,强化党员干部党性锻炼,推动党员干部赓续红色血脉、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爱我商洛”主题活动,持续讲好商洛故事、传播商洛声音、塑造商洛风貌,更好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筑牢商洛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要强化队伍支撑,锻造实干之师。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倡导“实干实绩、基层一线”导向,注重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干部教育,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引导党员干部破除思想桎梏,对标先进找差距、解放思想寻对策、强化担当抓落实,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具备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用好用活“三项机制”,大力实施“三百四千”工程,激励干部敢担当善

作为,激发其干事创业热情与活力。

要强化基层基础,涵养力量之源。要坚持大抓基层、重抓党建,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常态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建成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战斗堡垒。扎实开展“党旗飘扬强堡垒•奋进商洛当先锋”党建主题活动,推进党的建设与中心大局相融合、促进打造“一都四区”,与本职业务相融合、促进追赶超越,与创优争先相融合、促进作风转变,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全面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要强化清廉建设,绷紧纪律之弦。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切实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确保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优良作风,以作风的变化驱动能力的变化,守正笃实、久久为功。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扛牢主体责任擦亮巡察利剑

湖州市委书记王纲

(2022年4月6日)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各级党委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湖州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强烈的历史主动精神落实落细省委《关于市、县(市、区)党委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为建设绿色低碳共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州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强化政治担当,以上率下种好责任田。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只有牢固树立“抓好巡察工作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理念,才能真正体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真正释放巡察监督的系统作用和组织优势。作为市委主要负责人,要始终把巡察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不断健全完善综合研判、目标考核、工作约谈、指导督导等机制,着力构建“书记抓、抓书记”的良好格局;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落细“四个亲自”要求,示范带动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指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好组织实施责任,督促巡察办履行好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责,推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坚守政治定位,充分彰显巡察政治味。政治监督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具体的,必须胸怀“国之大者”,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决扛起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湖州“再接再厉、顺势而为、乘胜前进”的新期望新要求,把一体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和湖州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巡察工作的首要任务,突出加强对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一定要把南太湖建设好”重要嘱托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创造性落实、具体化落地。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深入实施“五张清单”,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职尽责,带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树立系统观念,完善上下联动监督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充分发挥巡视制度优势和纽带作用,打通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的贯通渠道,推动形成

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中国特色监督体系。市级党委在上下联动中发挥着承上启下作用,必须从思想上、责任上、机制上、组织上推动实现全方位贯通,努力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监督链条。牢固树立系统观念、集成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注重发挥组织优势,全面调动系统资源,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有效贯通,与组织、宣传、审计、财会、信访、统计等监督协调协作,综合运用专项巡、提级巡、交叉巡、联动巡、机动巡等方式,确保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

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巡察是“三不”一体贯通融合的有效载体,既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过程,也是党性教育、传导责任的过程,更是完善制度、促进治理的过程。巡察整改事关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必须坚持举一反三与深化改革相结合,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我们将坚持以“七张问题清单”为牵引,积极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的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机制,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巡察办统筹督促责任,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坚持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对反复出现的问题,注重从制度机制上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更好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聚焦监督职责压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水富市

(2022年7月20日)

全面从严治党是对我们党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弘扬,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根本保证,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职责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上强调,“我们对腐败的顽固性和危害性决不能低估,必须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贯通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关,应该扛实扛稳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使命,既要集中精力做好监督的再监督工作,又要紧扣“全面”和“从严”两个关键词,发挥组织优势,压实各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

一、细化责任,形成履职合力

要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议事协调作用,周密谋划、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各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形成“一盘棋”合力。要监督各党委(党组)依据党中央制定出台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上级要求和部门实际量身细化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三份清单”,明确党委(党组)该干什么、“一把手”该干什么、班子成员该干什么,项目化清单化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形成各自履职,各自有责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监督,确保工作落实

要综合运用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蹲点监督、巡察监督、专项监督等监督措施,打好监督“组合拳”,从严从实监督各党委(党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对标工作清单,逐项抓好落实。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及时纠正各党委(党组)不履职、不尽责问题,严肃查处不讲政治、不守规矩、甚至侵害群众利益、违法乱纪等腐败问题,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助推各党委(党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更加“严实硬”。

三、完善机制,树立鲜明导向

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细化考核指标,优化考核措施,强化结果运用,把对各党委(党组)的过程监督纳入半年、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全过程考核的方式客观公平公正评价各党委(党组)的工作,评出“优劣”,为组织选拔使用干部、配齐配强各党委(党组)班子提供决策依据。推动各党委(党组)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让制度实用管用,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评先评优。严格落实优秀组织和优秀个人的评选把关审核,注重各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结果运用,真正体现先进性。

2022年上半年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

灵璧县经济开发区

(2022年7月21日)

2022年上半年经济开发区工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2022年上半年开展党性教育十分钟学习典型案例、传达相关会议精神32次,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2次,召开党风廉政(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2次,工委书记亲自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2次。召开“强宗旨、转作风、勇担当、树形象”集中整顿活动动员会2次。印发了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制定实施《灵璧经济开发区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主要任务分解方案》以及《灵璧经济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等文件,明确了工委、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和每个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压实了“两个责任”。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廉洁氛围。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加强党纪党规学习,2022年上半年结合“强宗旨、转作风、勇担当、树形象”集中整顿活动和“一改两为五做到”工作任务要求,通过工委会议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理论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宣讲、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微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例40余次。班子成员分别到到联系社区进行党风廉政宣讲20余次。

三是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纠正“四风”。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纠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围绕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等进行专项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认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节假日前对全区党员干部开展廉洁谈话,节假日及工作日期间加大对辖区内酒店监督检查力度,2022年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3次,未发现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同时畅通线索渠道,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方式,扩大监督覆盖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基层“小微权力”监管

工作,2022年上半年开展“小微权力”监督检查6次,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是严肃执纪问责,加大办案力度。2022年上半年开发区受理来信来访6件次,查结4件次,正在办理2件次;责令检查1人,批评教育1人,函询1人,开除党籍1人。

五是扎实开展“强宗旨、转作风、勇担当、树形象”集中整顿活动。自“强宗旨、转作风、勇担当、树形象”集中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开发区工委及时传达全县“强宗旨、转作风、勇担当、树形象”集中整顿动员大会暨一季度工作点评会会议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印发了《开发区“强宗旨、转作风、勇担当、树形象”集中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时间表、任务图,严格压实责任,坚决杜绝套改县级方案现象。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工委会、“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本行业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部署要求等,积极开展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为抓好抓实作风建设奠定思想基础。围绕政治站位不高、群众意识淡薄等6个方面排查问题6个,制定整改措施17条,目前都已整改完毕。召开“强宗旨、转作风、勇担当、树形象”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检视出来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对账销号制度,能够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跟踪推进落实;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紧盯不放,确保“强宗旨、转作风、勇担当、树形象”集中整顿活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积极组织开展“我为群众、为企业办实事”实践活动,各部门履职尽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27件,剩余23件正在推进中。

六是进一步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活动。2022年1月26日召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会,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通过党性教育十分钟、廉洁谈话会等方式充分利用典型案例、通过微信、QQ等多种形式强调和提醒全区党员干部相互监督、相互提醒,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和社区两委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工委书记带头签订,切实做到党员干部作表率,各机关单位所有公职人员签订承诺书后统一交至纪工委,营造浓厚的遵纪守法氛围。

七是做好各级巡视巡察工作。上半年市委第六巡察组于311日至429

对开发区工委开展巡察,问题尚未反馈,下一步开发区工委将坚决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工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坚持定期调度,推动问题真抓实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有待加强。在政治理论方面学习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学习学的还不深不透。在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主体责任方面抓的不够好,或有时直接交给纪工委办理,事后也没有紧跟过问,没有形成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导致有时工作落实效果不好。

二是落实“一岗双责”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虽然开班子会议经常安排,但真正落实方面还有欠缺,有些同志片面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主要领导和纪工委的事情,对落实“一岗双责”不主动、不积极,对分管的单位和联系的社区安排、部署,检查和督促党风廉政建设不够。

三是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工委能够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委实施细则和党内相关规定开展监督检查,但仍存在死角死面、个别人员工作纪律意识淡薄、为民服务意识欠缺,且监督的重点集中在开发区各部门科室和社区的党员干部,对企业党员遵纪守法监督监管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以致于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扔有发生。

四是在监督干部管理不够严格。干部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局限于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通报及完成上级规定的动作,没有自己的特色。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主动帮助纪工委解决案件办理中的困难和问题还不够主动靠前,特别是反映问题时间较长的案件过问的不到位。

深入剖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治建设还不够深入全面。开发区工委在政治思想意识方面还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的深刻理解把握不够深入,造成工作标杆不够高,工作成效不够突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的不够牢,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

二是理论武装还不够深入系统。在学习的精度、理解的深度、知行合一上

还有差距,学习还不够深入、学风还不够扎实、理解还不够透彻、结合还不够紧密,在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上缺乏真方法与真本领,离学懂弄通做实、真学真用真信的要求还有差距,在落实上还存在温差、偏差。

三是担当作为还不够强劲有力。面对新形势,开发区工委缺少冲锋在前、迎难而上的劲头,在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加快皖北振兴、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工作上实招硬招不够多,与县直有关部门协调不够紧密,缺少上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缺少开拓进取的勇气、攻坚克难的锐气,素质能力与新时代事业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本领仍需加强。

四是压力传导还不够精准到位。开发区工委一定程度上存在轻党建、重业务的思想,对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责任压得不紧,压力传导不够,管党治党的责任螺丝没有拧紧,制度执行偏松偏软,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缺乏针对性,距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还有差距。

五是作风建设还不够从严从紧。开发区工委始终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切实担起推进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韧劲推进作风建设。但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的自觉性还不够强,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处置不及时,改的还不够到位,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2022年下半年开发区工委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抓好“两个责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工委、工委书记带头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通过警示教育宣传片、集体学习等形式加强对全区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让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带头发扬民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廉政勤政。严格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和“会议末位表态制”,善于发挥集体智慧,严格按程序和规矩办事,绝不允许“一言堂”或个人说了算,把权利关进制度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笼子”,防止权利失控和行为失范。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执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提高标准,严格要求,防微杜渐,筑牢反腐倡廉红线,做厉行节约的表率。加强品行和道德建设,自警自励,修身慎行。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防止急躁情况,向班子成员学习,向干部群众学习,虚心接受批评,全力支持他们的工作,强化群众观念,为群众办实事,大力培养营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正风肃纪。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深入主动挖掘线索特别是扶贫领域。加大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手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优环境。

五是注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而繁重,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开发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大对开发区纪工委的工作支持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打造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022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

邹桥乡党委

(2022年11月9日)

2022年,邹桥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县委、县纪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委、市委全会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全乡上下端正党风、严明纪律、规范行为,呈现出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发展局面,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促进了工作的全面提高。现报告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一)拧紧思想“总开关”,把牢政治“方向盘”。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今年以来共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9次,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两会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等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二是线上线下参透学。线下利用班子会集中研讨,线上利用学习强国、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从自身查找问题,以学促做,推动工作。近期着重组织全体乡村干部学习了党的二十大开幕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党员干部全覆盖。三是久久为功持续学。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扎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争取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立戒形式主义、敷衍应付等不良作风,将学习成果转化推进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及“双一号工程”等工作的具体行动。做到学用贯通、知行合一,真正实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

(二)把准问题“突破口”,关紧监督“总闸门”。一是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制度。注重以问题为导向,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激发了党员干部工作热情,净化我乡政治生态环境。尤其是对新入职干部、党政办、财务等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截至目前,我乡共开展廉政谈话21人次;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截至10月初,已办结党员违纪案件4起,其中党内警告2人,严重警告1人,开除党籍1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处理,使得一些违法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中,达到保护、挽救党员干部和“治病救人”的目的。三是坚持不懈纠“四风”。端午节、中

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前开展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全体乡村干部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自觉做遵纪守法表率。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十周年“回头看”活动中,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班子带头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杜绝借过节之机搞公款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等违纪违规行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开展乡村党员干部酒驾警示教育大会并签订拒绝酒驾承诺书70余份。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创新每月“党员点单、书记审单”的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五是加强组级财务监管。将财务监督触角延伸到村组一级,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神经末梢”,重点加强对民生领域、工程领域及大额征山款分配等的监管。如在杨坊村试点开展惠农补贴“明白卡”发放工作,详细记录补贴发放的种类、补贴项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发放日期等信息,让农户更加清楚明白自己享受的各项惠农补贴明细,帮助农户管好“钱袋子”,杜绝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目前全乡整合了17个业务口,列出了27项与民密切相关的赋权事项,制作了39项惠民补贴一览表并公布了包括班子21名干部电话。在付山村针对征山分配款等敏感问题,严格按照村民自治法要求组级开好一个会议,制好一个分配方案,签好一份名单等。让公平公正维护好一方社会稳定。

(三)坚守责任“主阵地”,助推发展“大格局”。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每季度召开了党风廉政专题会,研究制定《邹桥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工作措施,推动党风廉政责任建设。二是细化责任落实。对标“六个江西”建设总要求,比照“勤廉江西”打造的总目标,制定《2022年“勤廉邹桥”建设实施细则》,将县第十九次党代会及乡党代会目标任务具体化、项目化、清单化,进一步树好党风、带好政风、改善社风、涵养民风、培育新风。三是持续推进“优转开”及“三治三提升”活动。以转变干部作风为抓手,制定了《邹桥乡关于防止和纠正干部“走读”等管理办法》,严明住宿制度、值班制度、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在“优环境、转作风、开新局”的契机下,邹桥乡已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26项”。在三治三提升上,将延时错时、代办服务等方式,让干部多跑路、信息多跑路,换取群众少跑路。接下来,邹桥乡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持续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提升为民为企服务效率,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打造风清气正的高质量服务窗口。四是全力支持乡纪委开展执纪监督。“三转”落实到位,纪委书记、副书记、专干等三名纪检干部均为专职,且纪检津贴发

放到位,独立办公、办案条件、办案设备均按有关要求保障到位。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

本人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坚持亲自抓、负总责、抓落实。

一是本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尤其是县委中心工作“万年青”征山、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新农村点协调等工作,均由党委负责人亲临现场指挥。二是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及时向上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凡涉及本单位“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不搞独断专行和个人说了算,做到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三是积极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坚持对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不良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违纪问题,灵活运用提醒约谈、诫勉谈话、警示约谈、批评教育等举措,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干部教育、队伍建设。

一是当好第一责任人。今年以来,我先后18次主持召开乡党委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5次,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折不扣做到压力层层传导,形成“党委抓、书记抓、层层抓”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邹桥乡召开季度专题研究工作会议3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会2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梳理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

作为乡党委“一把手”,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正确认识和行使手中的权力,要求别人做到的,坚持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能带头不做。工作生活中注意约束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杜绝其插手基层事务和敏感等问题。自觉维护党员干部形象,家里家外一个样、台上台下一个样,做到洁身自好、淡泊名利、清白为官、老实做人。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

讲风格,大力支持班子成员工作,注重加强与干部的沟通交流,关心干部成长,力求带好队伍,努力以实际行动做好表率。

三、同级班子履行“一岗双责”

一是全体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身作则,带头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要求自己,将分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日程。二是强化监督指导,落实岗位职责。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拖底,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分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四、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1-10月,邹桥乡党委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的同时,也得清醒地认识到其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通过自身“查”及上级“点”,主要表现为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干部日常监督有缺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够有力等。下一步工作,邹桥乡党委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发扬“钉钉子”精神,对“1+N”台账反映出的问题,在已制定整治整改方案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勤廉德安”创建,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夯实基层基础。

(二)是全面优化发展环境。加强作风建设,打造宽松的创业环境、透明的政务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大力推行成本更低、服务更优、效能更高的阳光政务,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按照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要求,坚持不懈、毫不放松地抓好干部职工作风建设。

(三)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按照“四张责任清单”的要求,认真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责人”职责,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职责,并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注重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加强对全乡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明确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扎实开展党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村书记主任、乡纪检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约谈工作,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做好社会评价工作。我们要把社会评价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努力从解决民生诉求提升群众满意度入手,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乡党委

坚持不懈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做法和成效,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发展升级的成效取信于民,确保我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调查取得更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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