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619党建工作制度汇编(29篇)

2024-02-07 23:25:19 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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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党建工作制度汇编(29篇)

2.请示报告制度8

3.主题党日制度10

4.换届选举制度13

5.工作纪实制度22

6.组织生活会制度24

7.党组会议事规则27

8.局机关学习制度31

9.民主评议党员制度34

10.“三会一课”制度38

11.发展党员工作制度44

12.党务公开工作制度48

13.党员教育管理制度50

14.党内关怀帮扶制度57

15.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59

1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64

17.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69

18.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72

19.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76

20.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81

21.“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实施办法84

22.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方案89

23.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点排查专项活动方案94

24.党支部工作职责97

25.党小组长工作职责99

26.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100

27.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102

28.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103

29.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104

谈心是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法。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解决矛盾、增进团结、促进工作。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注重日常,当好表率。

一、谈心谈话原则

1.党性原则。要有坚持真理的勇气,切实掌握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要摒弃私心杂念,打消思想顾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问题摆上桌面,把意见提在当面,不文过饰非、敷衍塞责。开展批评要敢于打破情面,展开健康、积极的思想交锋。坚决反对各种庸俗的市侩作风。在原则问题上必须亮明态度,不采取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不奉行明哲保身、患得患失的处世哲学,不搞姑息迁就、一团和气。

2.平等诚恳原则。要创造一个良好的谈话气氛,解除彼此间的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对谈心对象对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

3.实事求是原则。对干部要一分为二,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4.有的放矢原则。谈话要有内容和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要注意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谈成绩不谈问题、只谈集体不谈个人的倾向。要通过努力,使谈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5.与人为善原则。必须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不得言过其词、恶语中伤,不得借机攻击和诬陷他人。

6.经常及时原则。坚持经常性定期谈心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心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就及时告诫、提醒,不要等问题成堆,矛盾激化后才去谈话。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7.尊重信任原则。谈心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8.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干部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疏导不良情绪。

9.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二、谈心谈话种类

1.个别谈心。是指党支部书记与委员之间、委员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两个人在一起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活动。个别谈心既可以用于相互了解、增进友谊,也可以用于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既可以帮助谈心对象解决思想问题,也可以针对谈心对象的困难给予精神上的安慰和鼓励。

2.集体谈心。是指三人及以上在一起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活动。集体谈心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支部内部交流通气;二是讨论研究问题,统一思想认识;三是解决支部内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四是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三、谈心谈话方法

1.确定谈心对象。要根据工作实际确定谈心对象,善于利用重要节点开展谈心谈话。出现以下情况时,党组织要派人与其及时谈心谈话:培养发展入党和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时、获得功勋荣誉表彰后、岗位变动时、组织处理中、工作生活遇到困难时、发生家庭变故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时、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参与不符合党员身份活动时、受到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时、组织生活会前。坚持“三上门”服务,即:党员生病住院、有突发事情时,党组织要上门看望慰问;党员家里有临时困难或有应急事情需要帮助的,党组织要上门服务帮助;党员家庭经济困难,党组织要上门服务慰问,并通过困难补助或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等方式给予补助。

2.做好准备工作。充分准备是谈心成功的前提条件。一般在谈心前,谈心者要了解谈心对象的思想状况、社会关系,掌握所谈问题的前因后果,弄清相关的理论规定,在此基础上确定谈心的主题,明确谈心所要达到的目的,做到心中有数。

3.把握好谈心时机。要根据谈心对象和谈心内容,审时度势,把握好谈心时机,控制谈心趋向。一般情况下,苗头性问题要事先谈;评选表彰要事后谈;烦恼急躁时要冷谈;身处逆境时要热谈。

4.选择好谈心的场合与方式。不同的谈心环境、方式所产生的心理影响和效果截然不同。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室内、室外等不同场合,或者家访、工作、生活等过程中交谈,注意运用询问、讨论、讲评等不同的谈心方式,保证谈心的效果。

5.掌握谈心的语言艺术。语言是谈心的工具,合理使用语言艺术,对谈心活动至关重要。一般情况下,谈心过程中应该多用些实用、朴实、通俗的语言,言简意赅,深入浅出,做到情、理、例并茂。既能使对方体验到谈心者的深情厚谊,又实实在在地解决了实际问题,从中悟出道理、增长知识、提高觉悟。

四、谈心谈话要求

1.制定计划。党支部要将党内谈心谈话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切实把谈心谈话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制定谈心谈话工作方案,突出主题、明确对象,合理安排时间,精心组织实施。

2.建立台帐。谈心谈话前,谈心谈话人员要认真了解掌握谈心谈话对象有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在谈心谈话时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谈心谈话之后,要建立台账,指定谈话人或相关工作人员,简明扼要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并及时整理归档。对涉及保密纪律、个人隐私等不宜记录的,可根据相关规定不做谈心谈话记录。

3.严肃纪律。谈心谈话双方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增强保密意识,凡涉及信访举报问题、干部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要严格保密。对失密、泄密以及打击报复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确保成效。党支部要确保谈心谈话的数量与质量,防止走过场,并负责对谈心谈话的效果进行跟踪监督;对谈心谈话中发现的苗头或问题,要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党支部应将谈心谈话的情况进行汇总,并建立表册,存档备查。党支部要经常性地分析党员队伍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对谈心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醒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组织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党支部、党员请示报告制度规定如下:

一、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请示汇报

1.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情况;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换届选举、调整支委成员、党员发展、处理不合格党员等需要上级党组织批复的有关工作;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他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2.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机关党委请示报告。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汇报。

3.党小组向党支部请示报告的内容、方式,参照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请示汇报的内容、方式。

二、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1.请示的内容。从事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代表党组织发表主张或者作出决定;按照规定需要请示的涉外工作交往活动;转移党的组织关系;其他应当向党组织请示的事项。

2.汇报的内容。贯彻执行党组织决议以及完成党组织交办工作任务情况;对党的工作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情况;流动外出情况;其他应当向党组织报告的事项。

3.汇报的形式。可以分为定期汇报、口头汇报和书面汇报。定期汇报主要指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时,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口头汇报是指党员向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或支部委员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是指党员外出时间较长时,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

4.汇报的要求。党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党员对支部指定的联系对象的情况应按要求定期报告。党组织应当及时办理党员的请示事项,必要时可以对报告事项作出研究处理。

落实党员请示报告制度,一是提高党员坚持请示汇报制度的自觉性,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二是党支部、党小组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采纳合理的意见建议;三是党支部必须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主题党日活动是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载体。实行每月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全委确定每月首个工作周五为党员固定学习日,党员固定学习日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迟或提前开展。

一、党日活动的要求和内容

主题党日要突出政治功能,深化与“三会一课”等党支部基本制度的融合,真正起到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作用;要突出党性作风锤炼,着力在作表率和凝聚力量上下功夫,坚决避免庸俗化、随意化、娱乐化;要突出服务中心大局,为发展改革工作打造一支坚强有力的干部队伍;要突出联系服务群众,不断提高群众认同感和满意度。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学习教育。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核心,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

2.组织生活。结合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引导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进行党性分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决议、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学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讨论发展党员、党内表彰处分等需经全体党员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

3.民主议事。研究讨论决策党支部年度工作、阶段性任务、党组织建设等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自觉接收党员、群众监督。

4.重温誓言。重温入党志愿书、入党誓词,坚定理想信念,回归入党初心,对党忠诚,与时俱进,永葆时代先进纯洁本色。

5.实地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先进示范点、红色革命纪念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现代化建设成就展览等资源,开展现场观摩学习教育。

6.志愿服务。组织党员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公益活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7.关心关爱。开展党内关怀帮扶活动,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广大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8.联谊交流。组织开展与其他单位党组织、结对社区党组织的联谊活动,加强交流与合作,互相借鉴经验、工作方法,共同推进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向前发展。

二、党日活动的组织

主题党日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支部全局意识,全委实行“主题党日支部轮值”制度,即委机关各在职党支部每月党日活动的内容,由轮值党支部月底前一星期制定活动初步方案,报机关党委审核、充实和颁布。机关党委根据需要,统一组织全委党日活动。

三、党日活动的要求

1.确定活动主题。依据活动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活动的主题和方案,并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认真做好活动准备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主题党日时间一定要用于党的活动,不能随意占用;以党员全覆盖为基本原则,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党日活动的,要按照规定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确保活动效果。党支部要结合实际,聚焦基层党建工作如何服务保障委中心工作,推动每个党员主动参与进来、积极互动起来,不断创新主题党日的内容和形式,增加情景性、体验性活动,增强主题党日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提升活动成效;要做好主题党日活动照片或视频的拍摄工作,将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记入支部工作台账;要做好活动宣传,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特色做法、成功经验。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我委所属基层党支部任期定为3年,任期届满,应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党支部应在换届到期前6个月开始着手换届准备工作,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或提前换届,应报机关党委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持临时组织关系(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证)的从外单位转来的正式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前期准备

1.向机关党委提交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报告

在任期届满前,党支部要准确掌握换届工作要求和程序,专题研究换届事宜,制定换届工作方案,主动、及时与机关党委沟通换届情况,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设想,经准备后,提前1个月以上向机关党委提交书面换届请示报告。

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立时间、届满时间,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应说明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理由。

经机关党委批复同意后,即可着手进行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未经机关党委批准,不得延期或提前换届。

2.准备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①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就如何起草工作报告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拟出提纲,指定起草人。

②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既要充分肯定成绩,也要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经充分讨论修改后,最后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3.进行选举教育

党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对党员进行四个方面的教育:

①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教育;

②开好支部大会指导思想的教育;

③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的教育;

④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

4.酝酿确定候选人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我委实际,确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①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的确定。支部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其中在职党支部书记应由处室(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候选人,报机关党委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②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机关党委审查同意后进行选举。

5.确定大会选举办法

党支部应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

选举办法内容包括:

①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

②大会选举的内容、名额及差额数;

③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及排列的顺序;

④选举方式;

⑤选票划写方法及认定有效无效的规定;

⑥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

⑦投票的具体要求和做法;

⑧确定被选举人当选的规定以及当选人的排列顺序等。

选举办法需要报请机关党委审批同意。

6.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选举会场

①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做记号或标记;

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预先产生的候选人可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同时,应列出与应选名额相等的空格,供选举人另选他人时填写;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按照机关党委批准的顺序排列。

③选票上要加盖党支部印章或代章。

④会场的布置要庄重、朴实。

二、会议通知

换届请示报告经机关党委审批同意后,可以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1.制定会议议程;

2.确保到会率。事先要了解支部党员工作动向,确保能参加会议的党员数量符合选举要求。

3.发出通知。确定会议议题、时间、地点、要求,通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

三、实施选举

1.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

①选举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②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党员人数;

③清点结束后,要向全体党员报告结果:说明本支部党员总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实到会党员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

④只有在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时,才可以宣布会议有效,可以开会,否则会议无效。

党员因下述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机关党委同意,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②自费出国或去港澳台半年以上的;

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审、服刑的;

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2.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①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本届支部委员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②报告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应一式两份,一份报送机关党委,一份归入党支部档案;

3.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

①通过《选举办法(草案)》:党支部委员会拟定的选举办法在报经机关党委原则同意后,在支部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之前,要提请党员审议,然后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

②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名单:大会的监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也可以由党员提名,但不管由谁提名,都必须经支部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

③本届党支部委员的成员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都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④监票人负责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⑤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4.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

①宣读中共x市发改委机关委员会批复;正式选举前,党支部委员会应当以适当方式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帮助党员比较全面地了解候选人的情况;

②如果党员提出询问,党支部委员会要向党员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也可根据选举人的要求,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和说明,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5.分发和填写选票

①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准确地核对参加选举人数和选票数,两者应相符,然后将选票分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向大会主持人报告;

②选票分发完毕,由监票人向党员说明填写注意事项和要求,然后由党员填写选票。

填写选票要注意五点:

①选票不得涂改、撕损,填废一般不给更换,按弃权或作废处理;

②选举人因故不参加会议,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填写;

③党员可以投弃权票,但应慎重决定;

④投弃权票后不能另选他人,投不赞成票后可以另选他人;

⑤在选举中选举人可以投自己一票。

⑥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者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6.投票和开票

①投票前,票箱要当众由选举工作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当众封箱;

②投票顺序是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党员逐个投票;

③不设票箱的可由监票人逐一收回选票;

④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数;

⑤如果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有效;如果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无效。

7.计票确定当选人

计票即通过唱票和记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记录下来,据此统计每个人的得票数量,并按规定确定当选人。

①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

②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④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⑤非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又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予当选;

⑥选票涂改、撕损无法确认被选人时,按废票处理。

8.宣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

①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当将投票人数、发出选票数和收回选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包括得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和另选他人等,由监票人向选举人报告;

②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当重新选举;

③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④当选人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向选举人宣布,并说明当选的名单需报请上级批准后生效;

当选的委员会委员,其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⑤选举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要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归入文书档案保存。

四、选后工作

1.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确定党支部委员的分工。选举大会结束后,应及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机关党委审核同意的支部书记候选人名单等额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以及研究支部委员的分工。

2.向机关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应将选举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分工情况书面报告机关党委;选出的委员、书记报机关党委批准。

3.支部委员会开始履职。机关党委下发批复后,党支部开始正式履职,同时应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情况。有关改选资料由党支部委员会归入文书档案保存,待保留一段时间并经上级许可后销毁。

4.做好落选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实行差额选举,存在部分候选人落选情况,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做好落选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委员补选

因各种原因,支部委员在任期内出缺的,按支部大会选举办法,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补选。


为确保党支部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党支部活动实行工作纪实制度,进行台账式管理。做到事前有详细计划可循、事中有规范记录可看、事后有档案资料可查。

一、工作台账类别

党支部实行“一册、一本、一列”台账记录制度。“一册”指的是《党支部工作记载册》,“一本”指的是《谈心谈话记录本》,“一列”指的支部自我建立的党建工作系列资料。党员个人做好《党员学习笔记》的记录。

二、系列资料设立

为便于统一格式,支部党建工作系列资料按照“名册、档案、资料、计划、综合”等五类内容设立。各支部也可在此基础上增加自己特色的内容。

①名册资料:中国共产党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年度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登记表、本支部干部职工名册、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及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群众座谈会和评议情况等相关材料等。

②档案资料:年度党支部“堡垒指数”考评登记表、党费收缴档案、换届选举档案、上级发文档案、支部文件档案、转入转出党员介绍信、奖励处罚资料(含各种奖惩表格和照片等)。

③学习资料:党员学习、宣传资料等。

④计划资料: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总结)、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党员学习教育计划、专项工作计划(专题活动)等。

⑤综合资料:支部书记年度述职材料,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巡察检查问题整改、各类综合活动等资料。

三、台账工作要求

支部工作台账的建立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其他委员协助。组织委员不在时,转由支部书记负责或由支部书记指定专人负责。各类台账的记录要及时、规范、齐全、真实,不得马虎、拖拉。各种资料的归放也应及时、有序,便于查找。

年度工作结束后,应将年度工作有关资料装订成册。预备党员转正前的一切资料,由支部组织委员保管;转正之后,应及时进行整理,其中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报告、入党志愿书、政审(外调)材料等需转交人事部门归档,其他材料如个人书面思想汇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和群众座谈会汇总意见等,应由支部负责归入名册资料夹。

工作台账要专柜存放。组织委员变动时,应将所保管的材料台账进行移交。

党小组的工作纪实参照支部台账管理办法执行。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着力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为主要目的的组织活动。

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一、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二、实施步骤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一)会前准备

一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确定会议主题,并提前7日向机关党委报告。二是引导党员端正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自觉性,联系实际检查自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撰写发言提纲。三是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深入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了解本支部(党小组)内每个成员的思想情况,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党员之间要相互谈心。四是广泛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五是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一项一项认真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六是提前将会议安排通知本党支部(党小组)与会人员。

(二)召开会议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要着重解决的问题。然后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带头结合会议主题做对照检查发言,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听取党员的批评意见。之后党员逐一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也可根据会议主题自拟检查内容。要特别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泛泛而谈的“工作汇报会”。对存在问题比较多的党员要进行重点剖析,以达到解决党员个人问题、普遍教育大家的目的。组织生活会要指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三)会后落实

组织生活会后,党小组在7天内、党支部在15天内向机关党委报送会议情况报告。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和需要整改的事项,明确整改目标及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会上受触动较大的党员,会后要找其谈话,听取意见,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放下包袱,正确对待同志的批评意见,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

(四)有关要求

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召开前应将具体时间、主题及召开方式报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组织生活会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可以吸收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每年十二月份或春节前,要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主题。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

各支部对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每季度进行一次统计,并将统计表报机关党委备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原则。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按法定和民主程序进行议事决策,确保正确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凡属党组议事决策内容的事项,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党组讨论的议题上会之前要进行充分调研论证,要坚持讲实话、讲真话,畅所欲言,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形成科学、切合实际的决策。

二、议事内容

(一)学习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决定贯彻落实意见;

(二)研究决定本单位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的重大事项,做好新党员的培养、发展和党员的表彰、处分等工作;

(三)研究决定本单位重大改革发展稳定的思路和举措;酝酿讨论本单位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大工作部署和拟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

(四)研究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任免、推荐、培训、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研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五)制订修改本单位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财务开支审批管理等工作制度;

(六)审议规模较大的基建工程、维修等项目以及金额较大的财、物等问题;

(七)审议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工作的年度计划和职工代表大会提请研究的重要事项;

(八)研究制定党组的重要文件,审议以党组名义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等;

(九)其它需要由党组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三、议事规程

(一)召开时间。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二)会议召集。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由党组书记指定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

(三)议题确定。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或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经党组书记同意后确定。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进行充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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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22111619党建工作制度汇编(2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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