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工作报告汇编:各省人大工作报告汇编(30篇)
2.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
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6
4.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2
5.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68
6.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85
7.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100
8.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112
9.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128
10.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141
11.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156
12.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169
1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180
1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
15.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13
16.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26
17.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42
18.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58
19.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74
20.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90
21.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01
22.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22
2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38
24.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52
25.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71
26.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91
27.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408
28.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422
2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436
30.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451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迎光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中共山西省委坚强领导下,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在深化中发展、在创新中提升,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了人大贡献。
一年来,省委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省委常委会多次研究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武同志对人大工作精心谋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审议法规草案46件,通过42件,作出决议决定10项,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55件,立法工作继续呈现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的特点;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14项,检查调研了12个方面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审查规范性文件102件,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4人次,组织18批宪法宣誓,确保了中央及省委人事安排意图圆满实现。
一、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常委会聚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达到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的。带着使命重温党的百年恢宏史诗,感悟伟大建党精神,用党的光荣传统坚定信念,用党的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用红色精神鼓舞斗志,务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联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发生的重大转变和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筑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进一步强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功和必修课。围绕“十一个坚持”,一个坚持一个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八个深刻认识和把握”,一个专题一个专题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每次都有领学、都有发言。召开第五次学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将学习贯彻持续引向深入。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擘画了山西未来五年发展蓝图。常委会深刻领会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大会提出的重大举措,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找准人大应当承担的责任、应当主动去干的事情,以法治方式服务全省大局的目标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确。
持续不断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升了政治站位,增强了内在主动,在履职实践中深化了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认识和把握。这就是,必须坚定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全面领导、绝对领导之下,保证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定自觉地扛起以法治方式推动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做到省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坚定自觉地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职能作用;坚定自觉地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二、扎实推进“小切口、有特色”立法,以更务实管用的法规促发展保善治
主动适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相继完成一批重点立法项目。立法支持改革促进转型取得新进展,制定一枚印章管审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外来投资促进、康养产业促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等条例,审议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作出契税适用税率以及减免税事项的决定。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为改革量身定制,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是全国首件,知识产权保护立法重点放在规范工作运行上,康养产业促进条例是又一件促进产业发展的法规。惠民弘德立法持续加强,作出促进技能山西建设的决定,制定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修订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落实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三年立法计划,已完成修订动物防疫条例等6项任务。制定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修正残疾人保障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议殡葬管理条例草案、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正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支撑。生态环保立法有力推进,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污染防治最为重要的大气、水、土壤、固废方面都有了专门的法规。制定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修正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森林法实施办法、森林公园条例、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织密绿色生产生活法治网。实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三年立法计划,湿地、泉域、湖泊保护立法取得新成果,沁河流域市市协同立法开创先河,其他流域协同立法稳步推进,齐心协力守护表里山河。
山西这块古老厚重的沃土孕育了灿烂的文化,留下了不朽文化遗产。常委会持续加大立法保护力度,制定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山西老陈醋保护条例,为传承文明、延续文化履职尽责。
汾河是山西的“母亲河”。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汾河保护条例草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嘱托要求,着力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突出问题,用法治力量助力一泓清水入黄河。请大家认真审议,共同把这件法规制定好。
本届常委会履职以来,始终把立法服务转型综改、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主要任务,注重质量、加快步伐,共完成127件立法任务,其中制定47件、修改55件、废止25件。这些法规既有管总的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更多是针对具体问题“一事一法”,先后完成开发区“三步曲”、承诺制、能源革命、科技成果转化、大数据等一批服务经济发展的立法,制定县域医疗一体化、补充养老保险、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制止餐饮浪费等一批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急需法规,出台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平遥古城保护等一批保护“三老”的法规。再通过一年的努力,到本届任期结束时,基本建立起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1+X”法规制度框架,完成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
四年来,常委会坚持“小切口、有特色”立法理念,在实践中探索前进,逐步走出了一条精细立法、精准立法的路子。这就是,准确把握地方性法规的定位,发挥地方立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通过“切小题目、切细内容、切准特色、切实措施”,大幅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能力提升。地方立法“三性”“四切”针对性解决问题的山西探索,在全国人大系统引起较大反响。
三、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以更富实效的监督推动重大任务落实和法律法规实施
常委会聚焦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人民群众关切,深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努力做到既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又更好支持和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履行法定职责。
扎实做好专项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先进产品培育情况报告,推动加快形成“山西制造”产品体系。听取审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报告,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听取审议抓好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情况报告,推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报告,促进减污、降碳、强生态。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规定,听取审议省监察委员会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报告,展现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听取审议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检察机关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报告,作出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决定,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听取审议“七五”普法报告并就“八五”普法工作作出决议,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强化计划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跟踪分析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并形成季度分析报告。听取审议决算、预算执行等报告,审查批准省本级财政决算和两次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组成人员对整改落实情况给予高度评价,认为省政府措施实、力度大,一定程度解决了一些领域屡审屡犯问题。
切实承担好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两项职责。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拓展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功能,加强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实现中央确定的四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全覆盖,摸清了国有资产的家底,为进一步履行监督职责打下了基础。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完成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一期建设。
坚持一手抓立法、一手抓实施。检查开发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安全生产等3个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结合审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消防法执法检查,同步检查我省配套法规。委托设区的市检查禁止野外用火决定、吕梁山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高质量发展决定实施情况,对大数据发展应用、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等5个方面法规进行执法调研。建立法规新闻发布会、法规宣传贯彻推进会等制度,解读法规内容,促进有效实施。
在推动法规实施方面还有一项新的探索,就是实行法规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和常规性报告。自查报告主要是对实施一年以上未满二年的,上位法制定修改或国家政策调整后出现不一致的,主要内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规,由法规实施单位向常委会报告。其余法规分批实行常规性报告。去年审议了4件法规的自查报告,组织相关部门就52件法规进行了常规性报告,推动了更多法规活起来、落下去。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以更有力的措施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常委会始终把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代表工作3件法规,配套5个方面49个实施细则,形成了一套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制度和办法。
议案建议办理采取了一些新做法。首次组织代表赴17个承办部门“面对面”“零距离”沟通,健全议案办理机构负责同志与代表沟通机制,力求做到过程和结果双满意。加快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对议案建议网络平台进行升级改版,做到交办及时、督办到位、全程可视、便捷高效。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39件代表议案已全部审议完毕,其中8件议案涉及的8个立法项目已审议通过或正在审议,其余的列入立法计划或作为重要参考。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883件建议,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认真研究办理,兑现答复承诺,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问题。闭会期间代表通过“直通车”等方式提出的31件建议,即收即办、逐件反馈。为了持续推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制定优秀议案建议评选办法,选编优秀议案建议和答复案例,供代表学习交流、参考借鉴。
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方式有了新拓展。首次组织省人大代表专题视察省政府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并形成制度化安排。常态化组织代表通过视察、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直接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认真办理代表反映或者转递群众意见和具体信访事项。召开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交流会,总结经验、推广做法,对落实省委关于联络站建设要求作出部署。目前,全省已建成1510个联络站、3783个联络点,探索了具有山西特色的“联络站+”工作模式,为代表执行职务、开展活动、联系群众搭建了平台。
代表服务保障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26人次,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6次,代表参加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953人次。落实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协调有关方面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克服疫情影响,在全国人大培训基地举办3期专题学习班,本届以来代表每年都能参加一次集中培训。保障代表活动经费,落实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履职补贴,组织部分代表进行健康体检,向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代表送上贺信和慰问金。深化“三晋人大代表采风行”活动,启动人民代表报改版工作,突出宣传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
各位代表,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履职还有最后一年。过去四年来,各位代表弘扬纪兰精神,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履职,做了大量具体工作。大家肩负崇高使命,出席代表大会,审议议案报告和选举决定事项,参加投票表决,依法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大会各项任务;大家牢记人民重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的122件议案、3898件建议与全省中心工作高度契合、与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密切相关,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开展;大家在本职岗位上担当尽责、建功立业,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关键时刻冲锋在前,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不愧为3500万山西人民的代表!
各位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集体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权。四年来,各位组成人员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宪法权威,从全省大局和全省人民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出发履行法定职责,圆满完成了33次常委会会议的各项任务,确保了中央及省委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得到有效贯彻,很好地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常委会加强与各级人大的联系,指导县乡人大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制定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得到提升。
各位代表,人大机关自身建设水平关系常委会工作的整体成效。针对山西一度政治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对人大机关的影响,常委会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制定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常委会工作规程、机关工作守则,加强请示报告、设立分党组等一系列举措,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嵌入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把各项工作绝对置于省委领导之下。通过一手抓结构优化、一手抓能力提升加强队伍建设,一批专业人才充实到人大机关,机关干部干中学、学中干蔚然成风。通过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用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干部队伍活力得到激发,积极性和创造性明显增强。现在,人大工作紧跟省委步伐,更加聚焦中心,在服务全省大局中找准了位置、发挥了作用。人大工作坚持一线定位,瞄准一流标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在落实省委要求、回应人民关切中扛起了责任、体现了担当。全国人大对山西人大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小切口、有特色”立法探索、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等开创性工作的肯定,将激励鞭策我们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各位代表!总结去年工作,联系四年实践,我们更加深刻感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光芒和实践伟力。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的创新理论指引的结果,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扎实工作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市县乡人大协同努力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不足,主要是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系统性整体性还不够,在学用中增强制度自信、把握工作规律、破解工作难题还需要持续用力;立法针对性解决问题的山西探索只是初步的,不能有丝毫的满足,还需要继续在实践中摸索;监督的刚性和实效还不够,推动法律法规实施的措施还需要不断完善;密切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联系的制度机制需要进一步落细落实;人大组织制度和议事规则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对今后五年工作进行了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给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积极主动履职,创造性开展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定扛起以法治方式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历史使命,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的一年,常委会将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以法治方式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主动。首要的任务是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召开第六次学用交流会,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若干课题开展理论研究,切实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大工作的方向就更明确、思路就更清晰、效果就更显著。
去年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史上都是第一次,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在有计划、逐专题学的基础上,围绕落实会议精神,组织专班领题调研,找准人大在依法履职、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做好准备,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是今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在深入领会会议精神、吃透省委意图上持续用力,在省委党校开设专班对会议提出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进行再学习、再深化,进一步找准人大工作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以高度的思想行动自觉投入到这场壮阔实践中。
新的一年,常委会将继续推进“小切口、有特色”立法,以高质量立法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今年的立法计划已经基本确定,总的考虑是紧扣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步伐,构建起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1+X”法规制度框架。贯彻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都必须倍加珍惜的要求,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以“小切口”推进“大纵深”,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内涵集约发展。这件法规将提交明年的代表大会审议。助力形成“一群两区三圈”城乡区域发展新布局,作出支持中部城市群发展决定,把省委的决策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修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及时用法治方式巩固“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成果。还将制定小杂粮保护、绿色建筑、中医药等条例,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支撑。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教育督导、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权益保护等法规,修改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条例,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制定湿地保护、禁牧轮牧休牧、整沟治理等法规,修订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护航美丽山西。制定云冈石窟保护条例,更好保护这一世界文化遗产。
为了保证立法的质量和效率,一要继续深化地方立法针对性解决问题的山西探索,围绕发挥地方立法“三性”作用,通过切小题目坚持“一事一法”,切细内容保证权利义务清楚具体,切准特色真正解决自身问题,切实措施做到便于执行,走实走深精细立法、精准立法的路子。二要继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三要用好提前介入、专班起草、“双组长制”、专家论证、蹲点调研等行之有效的立法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新的一年,常委会将继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推动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牢牢把握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和法律定位,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合力推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落实经济工作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要求,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国资等报告。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听取审议外事工作服务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政府债务情况、法院创优营商环境、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等专项报告,安排5项专题调研。对优化营商环境、动物防疫、警务辅助人员等3件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结合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继续实行法规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和常规性报告,推动更多法规有效实施,探索对法规重点条款进行执法检查,以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常委会将跟踪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摸清省本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底数,摸清省属金融企业省外投资有关情况,加快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切实担负起党中央赋予人大的责任。
新的一年,常委会将继续加强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凝聚力量、贡献智慧。落实代表工作3件法规及配套细则,强化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坚持列席代表座谈机制,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举办代表专题学习班,加强履职交流和经验总结。深入推进代表联络站等履职平台建设,推动代表小组活动与代表进站接待群众相结合。统筹做好代表跨行政区域视察调研,组织代表视察全省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探索建立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试点开展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作为必修课,通过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等方式,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广泛宣传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基本特征和实践要求,不断完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机制和平台,立法、监督等工作都要通过座谈、调研、论证、听证、公开征求意见、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等方式和平台,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确保这一重大理念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新的一年,常委会将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四个机关”是党中央明确的新时代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的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常委会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机关第一属性,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更加坚定地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更加具体实在地落实到工作中。修改地方立法条例、宪法宣誓办法、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两个议事规则,确保依法履职更加到位、更具实效。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舆论工作,讲好人大故事、山西故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选育用管相结合,保护积极性创造性,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全省各级人大工作协同,提升整体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山西最鲜明的主题、最高昂的旋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真抓实干、久久为功,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素萍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1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这一年,党中央召开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引领我们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争取更大荣光。这一年,首次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这一年,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提出“两个确保”奋斗目标,作出实施“十大战略”重大部署,绘就了建设现代化河南的宏伟蓝图。
一年来,在中共河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聚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牢记使命担当,主动躬身入局,依法履职尽责,助力打好疫情防控、灾后重建两场硬仗,坚定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共审议省本级法规17部、通过其中的12部,打包修改4部、废止1部,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36部;听取审议省“一府一委两院”报告19个,开展执法检查5项,组织专题询问1次、满意度测评1次、专题调研2项;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15个,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增强
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中央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就40个议题组织集体学习28次,开展交流研讨5次,举办专题辅导7次,形成105篇学习研究成果。特别是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之后,第一时间向全省人大系统发出通知,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通过持续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制度机制,制定向省委请示、报告、报备事项3个清单,编印《每周汇报》及时报告工作动态,围绕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向省委请示报告71次,确保人大工作在省委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向前推进。
把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工作定位。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省委提出的支持“干”、改进“为”、提升“治”、落在“效”,谋划好依法履职各项工作,确保全省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2021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南阳市主持召开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常委会迅速调整立法计划,新增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法规草案经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提请本次大会继续审议,相信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高质量完成这项任务,更好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送。常委会连续3年就黄河保护治理开展专题调研、代表视察,并出台决定,从法治层面推动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落实。为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围绕推进乡村振兴、防汛救灾、灾后重建、“万人助万企”等,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调研走访,深入107个乡镇街道、187个企业、78个重点项目,收集180多条意见建议,协调相关部门解决140多个实际问题。这些工作,落实了中央、省委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坚持把常委会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民意基础上,确保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环节工作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注重开门立法,从法规的立项、起草,到审议、论证、评估,全过程彰显人民民主,全年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96次,通过线上线下征求意见建议7831条,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每一部法规草案都发送联系点征求意见。向全社会征集年度监督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议题建议,每次执法检查期间都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并邀请企业界人士、专家学者、基层群众代表参加,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邀请“00后”青年学子旁听常委会会议,现场感受中国式民主,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注入青春力量。
二、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立法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
常委会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好发挥立法引领和保障作用。
加快经济领域立法。制定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对管理体制作出明确规定,就投资贸易便利、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等进行制度设计,为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提供法治引领。着力推动我省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聚焦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突出农业、工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助力全面提升数字治理能力,全方位打造数字强省。制定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创设红色基因传承人制度,明确健全区域合作共建机制,用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推动“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把支农惠农政策和好的经验做法通过法规固定下来,推动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常委会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努力以法律“红线”守护生态“绿线”。修订节约用水条例,规定在编制相关规划、开发区建设、重大产业布局等方面,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把保证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就农用地、建设用地的风险管控和修复分别作出详细规定,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制定绿色建筑条例,规范绿色建筑活动,大力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推动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节能环保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抓紧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立法。制定教育督导条例,将“双减”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督导,要求建立完备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教育督导体系,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设立父母育儿假,出台具体措施支持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制定禁毒条例,从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管理与禁毒工作保障等方面作出规范,推动建立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以最大力度将禁毒工作进行到底。修订殷墟保护条例,分类分级划定保护区域,对区域内公共设施维护、居民搬迁和安置等问题予以明确,为统筹处理好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遗址保护的关系提供法治支撑。还初次审议了实施中医药法办法、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民族工作条例、养老服务条例。
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强化
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打好监督“组合拳”,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强化计划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常委会高度关注我省经济运行情况,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强调要落实“六稳”“六保”,统筹防汛救灾、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坚决完成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发展不断提质提速。更加注重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实施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报告,先后4次审查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支持和促进政府有力有效落实国家财政政策,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推进财政资金使用聚力增效。持续加强部门预算监督,对省科技厅等4个单位的部门预算及省粮食和储备局等4个单位的部门决算进行审查。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首次对省政府6个部门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政府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制定完善相关制度287项,审计查出的1220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连续三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首次听取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实现对四类主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全覆盖,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底数,促进管理水平提升,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听取审议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连续27年组织“中原环保世纪行”活动,不断巩固和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凝聚起建设美丽河南的强大力量。听取审议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的报告,推动破解种业“卡脖子”问题,打造农业“芯片”,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听取审议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督促健全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听取审议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文旅文创融合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高品质文化需求。去年我省遭遇了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常委会始终心系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增加听取审议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议题,支持和督促省政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工作,帮助灾区群众早日重建美好家园。
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本届以来,常委会坚持每年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执法检查,2021年就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紧扣75个重点法律条款,深入查找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在法治轨道上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开展畜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依法推动畜牧产业升级、产业链壮大,发展优质、高效、绿色、安全的畜牧业。对高等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解决布局结构、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服务发展、运行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检查消防“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督促有关方面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加强基层消防治理、设施装备配备、智慧消防建设和宣传教育培训,全力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常委会把推进我省营商环境建设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省人大各委员会共同参加,省市县三级人大上下联动,五级代表广泛参与。这次检查历时5个月,自查阶段,把35个省级部门出台的559条配套措施,在河南人大网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和企业查询;实地检查阶段,三级人大共查看企业和项目6243个,暗访服务大厅436个,抽查行政部门2158个,查找出体制机制、要素保障、政务服务、惠企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6974个,均转交有关部门办理,目前已督促整改2956个。结合执法检查,对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及省政府11个部门进行专题询问,通过电视、网络向全社会直播,社会反响强烈,收到良好效果。
加强监察司法工作监督。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市县人大有序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借鉴,标志着对省“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工作迈出新步伐。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此外,还开展了全省科技创新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提出重构创新平台、整合创新资源、打造一流人才队伍等对策建议,推动走好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华山一条路”;开展了全民健身运动情况专题调研,促进提升全民健身的广度和深度,让群众生活更加多姿多彩。首次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建立完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全年对141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注重民情民意收集分析,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912件次,督办重要信访案件59件。
四、依法做好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效能进一步深化
常委会紧盯经济社会发展大事要事,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在习近平总书记发出“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伟大号召两周年之际,作出关于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贯彻“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基本方略,重点围绕流域规划引领、生态保护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确保黄河安澜、滩区治理、流域高质量发展、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等,明权责、划底线、立规矩,推动全省全域融入,共同奏响新时代“黄河大合唱”。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河南。作出关于授权省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为冬奥会的成功举办保驾护航。落实契税法相关授权规定,作出关于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更好发挥税收政策调控引导作用。作出关于设立洛阳市偃师区、孟津区有关问题的两个决定,进一步推动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
常委会稳步发展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就换届选举有关问题作出决定,及时修订选举法实施细则,依法增加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数量,放宽流动人口参选条件,充分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换届选举各方面各环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结合,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24人次,组织53人次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宪法宣誓,切实强化被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真正做到“一句誓言、一生作答”。
五、用心用情服务代表,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
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精心制定代表工作计划,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把人大工作的“根”深深扎在人民群众之中。
联系群众的渠道更加畅通。通过多年持续努力,形成了国家机关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多层联系的新格局。67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340位基层代表,通过座谈、走访、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支持省“一府两院”选聘代表担任行业特约监督员,邀请代表旁听庭审,组织代表参加延迟退休、脱贫攻坚等问题的论证评议。全年100多名代表受邀参加省“一府两院”的活动,有效发挥了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举办省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水平。推进代表联络站建设提质增效,全省9583个联络站连点成线、织线成网,17万多名五级人大代表就地就近编入相应站点,开展接待选民、监督议事、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活动,零距离倾听民声、全方位汇聚民意。星罗棋布的代表联络站点缀在中原大地,有效激发了代表履职活力,在基层治理中释放了大能量、发挥了大作用。
议案建议办理更加有效。坚持把代表议案建议作为确定立法监督项目、起草法规草案、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26件议案、883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关于制定修订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9件议案纳入了立法计划或规划。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建立完善代表提出建议前沟通协调、代表建议重点督办、代表意见建议采纳反馈等制度机制,邀请代表参加建议办理座谈会和专题视察,推进建议的内容、办理进程和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代表所提问题解决率明显提高。关于企业创新人才培养、全民早癌筛查、农村留守老人养老、公共停车场建设等一大批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代表履职为民形象更加出彩。各级代表踊跃参加常委会组织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参加“助力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围绕创新驱动、项目建设、黄河保护治理等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把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转化为依法履职的生动实践。面对特大洪涝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的重大考验,各级代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向险而行、各展所长,有的赶赴灾区、连续奋战在抗洪抢险最前沿,有的奔走基层、日夜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有的慷慨解囊、捐资筹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代表们关键时候冲得上,危急关头豁得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使命担当!
六、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常委会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奋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高标准谋划部署、高质量推进落实,持续加强学习研讨,组织多层次专题交流,常委会领导带头讲党课,从百年党史中感悟人民领袖的核心作用,感悟“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丰富内涵,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初心使命。继承发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梳理出51项具体任务,常委会领导带头领办,就优化营商环境、饮用水源保护、问题楼盘化解、问题窨井盖专项整治、基层医疗卫生系统建设等开展调研,用心解民忧、真心办实事,推动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强化机关服务保障职能。树立“节奏更快、标准更高、规矩更严、效果更好”的工作理念,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制定修订相关工作制度27项,建立立法、监督两个协调小组,重塑机关内部机构设置,持续提升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水平。深化“智慧人大”建设,制定加快推进全省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基本建成涵盖省市县乡的立法与备案审查信息化工作平台,完善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和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功能,着力构建横向联通和纵向贯通的预算审查监督网络,以数字赋能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做好人大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工作。开展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组织全省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发挥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智库作用。积极宣传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方位、多角度报道人大会议和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宣传活动,推出“百年辉煌·人大记忆”“沿黄代表说黄河”“豫人大·青年说”等系列专题,讲好河南故事、人大故事。
各位代表!2021年,面对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交织,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我们砥砺前行、奋发作为,走过了极不平凡的一年。工作中,我们深切体会到:人大工作要出彩,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自觉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工作;必须紧跟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创造性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必须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始终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干在一起,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必须牢固树立结果导向,用实际行动体现担当作为、靠工作实效践行初心使命。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和全省各级人大积极配合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信任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照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与改革决策的精准衔接还需要加强,监督形式和工作机制还需要完善,依法履职能力还需要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还需要提升,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条件方面还需要强化。我们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2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锚定“两个确保”,围绕“十大战略”实施,更加有效地支持“干”、更加积极地改进“为”、更加精准地提升“治”、更加务实地落在“效”,守正创新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新的更大作为。
一是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遵循立法工作规律,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全年计划制定修订河南省数据条例、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等18部省本级法规,打包修改或废止5部法规,开展贾鲁河保护条例、开发区条例等35部法规的立法调研。同时,根据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适时调整立法事项。做好设区的市拟提请的36部法规的审查批准工作,更加注重“小快灵”、“小切口”,增强立法的引领性、及时性、精准性、可操作性,确保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二是着力增强监督工作质效。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让监督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拟听取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审计报告,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国有资产管理、科技创新、旅游新业态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整改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就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围绕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拟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职业教育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关于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就黄河文化保护传承与弘扬、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围绕优化生态环境,拟听取审议2021年度省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检查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并对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继续组织“中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围绕促进司法公正,拟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省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是着力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把推进代表联络站建设作为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更加广泛地听取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组织代表聚焦主题主线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探索建立建议办理代表评议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满意度。加强对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省人大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四是着力提升自身建设水平。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研究出台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做好充分准备,推动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持之以恒改进纪律作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蓝图已经绘就,重在书写答卷。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中共河南省委领导下,牢记领袖嘱托,坚定初心使命,砥砺奋进前行,为确保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确保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素琍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共安徽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自觉履行“两个坚持”“两个更大”的时代使命,突出围绕发挥制度优势、打造“三地一区”等担当尽责,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坚定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在思想认识、履职实践、制度保障等各方面,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言行一致做到“两个维护”。
抓学习固根本。围绕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采取集体研学、专题讲座、分层培训等方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学细悟;通过深入基层宣讲、组织座谈交流、开展征文活动等途径,促进全省各级人大干部和代表齐学共进。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集体学习和专题研讨43次、讲党课38次,深化对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认识理解,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通过持续深入的学习,加强了理论武装,增强了践行初心使命的政治自觉,提升了为民履职的思想境界,强化了服务大局的历史主动,始终做到中心工作部署在哪里,人大履职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重实干勇争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把党中央大政方针及省委具体部署落到实处。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推进33项工作。落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实施29项举措。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抓好16项重点任务。务实创新履职行权,拉高标杆,实干争先,一些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多次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特别是在省级人大率先制定了创新型省份建设、林长制等条例,在制定修改经济、惠民、弘德等法规中作出一系列创制性规定,首次听审科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强化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支撑;立足红色资源大省实际,高质高效出台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取得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制度性成果等,为安徽工作在全国争先进位贡献了人大力量。
强机制聚合力。创建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载体,走好网上网下群众路线,拓展联系代表和群众的渠道,持续推进全省8813个代表联络活动室建设,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加强对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修改我省选举实施细则,就调整13个设区的市人大换届选举时间、重新确定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等,作出4项决定,进一步发展“群众家门口的民主政治”。广大代表和群众积极投身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火热实践,奋进的力量充分凝聚,人大制度的显著优势得到更好发挥。
二、守正创新推进立法,有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法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守护群众高品质生活、助力社会高效能治理,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全年立改废法规28件、审议11件,审查规范性文件252件,是本届以来立法件数、审查件数最多的一年;同时,批准了设区的市法规26件。
加快推进“三地一区”建设立法。着眼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制定了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等,推动创新要素集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建设,把科技创新成果就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围绕打造“新兴产业聚集地”,制定了大数据发展条例,更好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初审了地方金融条例草案,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聚焦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集成我省改革试点经验,集中力量推进自贸区等立法,促进自贸区制度型开放和高质量建设。紧扣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制定了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修改了实施固废法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审议了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等,助推我省打造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升级版。在专题调研、审议报告的基础上,制定了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全面发挥这一工程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加强民生事业法治保障。适应疫情防控所需,接续推进公共卫生领域立法,开展了传染病防治立法调研,修改了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制定了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推动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引才用才和就业创业。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细化完善三孩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审议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促进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发展条例草案,以法治引领规范乡村“五大振兴”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审议了养老服务、教育督导、公共图书馆等法规草案。统筹推进我省法规全面清理,修改、废止了与民法典不一致的9件法规。
拓宽社会治理立法视野。应社会治理之需,注重在扩展、延伸、覆盖上下功夫,多角度切入相关领域立法。制定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提高奖励标准,细化保障措施。修改了物业管理条例,针对群众关注的小区公共收益、加装电梯等问题,作出新的规范。修改了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调整完善监管职责,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制度。审议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支持建设“轨道上的安徽”。对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等,开展了调研论证。
常委会坚持创造性开展立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在修改无线电管理条例中,探索建立了专委会与政府部门立法会商机制。选择部分重要立法事项组织第三方评估、开展论证咨询,增强了法规条款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更多通过“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制定或指导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大遗址保护、古建筑保护、文书档案保护、黄梅戏保护传承等法规。推进全省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增强了备案审查能力。
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央要求,依法指导设区的市立法,加强和改进法规审查批准工作。统筹协调各市科学确定立法项目。提前介入起草修改,从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及准确表述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共提出420条修改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审查质量。
三、聚力增效强化监督,依法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全面落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深入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扩大内需等国家战略,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全年共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24次,选择省政府7个组成部门向常委会书面报告了年度工作。
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着重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科技创新、新兴产业发展、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听审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及查出问题整改等报告,审查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首次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项报告,检查专利“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先进制造业、会展经济发展等情况,支持政府增强发展新动能、厚植发展新优势,实现经济提质扩量增效。深度研究自贸区建设并审议有关报告,促进自贸区狠抓制度创新、加快能级提升,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改革开放中,发挥先导作用。连续第四年监督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配合国家考核。首次审议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环保情况报告,召开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深入长江安徽段实地督察。开展固废法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审议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江淮环保世纪行”,就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提出意见建议,以更大法治力量守护安徽好山好水。
促进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着眼于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审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报告,结合开展专题调研,督办代表建议,支持政府及有关方面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着力打造乡村全面振兴安徽样板。高度关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首次审议省监察委员会专项报告,支持监察机关聚焦民生领域“微腐败”、乡村治理等,强化监督检查。审议传染病防治和疫情防控工作报告,开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支持政府从严从紧抓好疫情防控、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快中医药传承发展,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健康服务。开展消防执法检查,促进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推动应急救援能力提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助力高水平法治安徽建设。紧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法治环节,开展监督工作,深化依法治省实践。围绕公路安全、人民防空、退役军人保障、残疾人保障等,开展执法调研,督促执法主体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审议省高院关于全省法院民事合同纠纷案件审判情况报告,促进审判机关严格执行民法典,突出加强重点领域诉源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优化安徽营商安商良好法治环境。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推动司法机关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协调配合和监督制约,提高刑事诉讼效率。审议全省“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报告,依法作出“八五”普法决议,精选主题开展“江淮普法行”,支持打造“徽风皖韵”法治文化品牌,着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常委会持续探索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的新路径。认真担起党中央赋予人大监督新的职责,制定实施强化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方案,督促加强政府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过程监管。深化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试点开展专委会审查对口联系部门预算草案。对照法条、突出法律责任开展执法检查,创建前期暗查、随机抽查、专家协查、问卷调查“四查结合”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部列入清单、逐项督促整改。
四、依法决定和任免,提高人大议事决策质量
紧扣大局决定重大事项。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作出10项决定决议。落实全国人大及省委部署的深改任务,依法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先后两次及时作出决议,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为我省完成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再融资债券发行任务提供了法治保障。依据契税法的规定,及时作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与沪苏浙人大同步作出“长江禁捕”法规性决定,联动开展执行情况监督,进一步增强了三省一市推进长江大保护的法治合力。
规范严谨做好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常委会在审议重要任免事项时,加强政治引领,统一思想认识,圆满完成106人次人事任免。修改完善我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创新任后监督机制,结合听审专项工作报告的安排,确定述职人员范围,组织118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述职,促进被任命干部尊崇宪法、厉行法治、勤政廉政。
五、优化代表履职服务,支持代表更好担当作为
一以贯之尊重、依靠、联系和服务代表,更加细致地做好代表工作。进一步创新平台、拓展阵地、完善机制,促进代表强化政治担当、倾心为民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密切与代表和群众多层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在基层的省人大代表894人次,例行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1318人次,是历年最多的。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同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和定向性联络。更多搭建代表联系群众的“连心桥”,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专门推出6项硬实举措,组织全省近11万名五级人大代表就近就地为群众办实事。各条战线的人大代表以强烈的为民情怀走基层、解民忧、纾民困,走访调研10682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0670件,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12066个,充分展现了为民初心。党史学习教育官网等对相关特色做法作了报道。
改进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创新完善交、办、督贯通机制,全年共交办督办132件议案、1265件建议,均创历史新高。首次实行监委和“两院”负责人领办建议。首次对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及各机构重点督办、“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领办的54件建议,分单位分层级列出6张清单,督促承办单位办细办实、限期对账销号。主任会议成员创新督办方式,带领提出建议的代表,深入基层调研交流、实地督办,推动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促进科技创新、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扶持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等建议高质量办理,更好做到了民呼我应、办有成果。
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创新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培训方式,竭力为代表学习提供方便,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专题讲座视频,组织代表线上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等。每季度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让代表更多知情知政。安排代表参加长三角地区人大专题培训,增进了解,取长补短。组织代表围绕新能源、硅基等新兴产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实施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多种方式推进履职公开,促进代表更好行使权利、发挥作用。
全力支持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支持和引导代表高站位履行职责,从“十四五”至更长时期发展考量、从安徽履行好国家使命出发,建真言、支实招。去年全国人代会期间,代表们共提出18件议案、442件建议,总量为本届最高,其中支持区域科创中心建设、合肥区域枢纽机场改扩建、淠史杭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等建议,被直接吸纳到国家规划纲要中,为我省实施国家战略、更好赶超奋进发挥了重要作用。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参学参训、座谈交流、列席常委会会议,围绕经济发展、污染防治、“长江禁捕”和提升职教质量等调研视察,取得了更多履职成果。
六、上下联动强基固本,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对标贯彻中央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部署,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对地方人大的新要求,不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建设,为担好政治责任、法定职责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纵深推进自身建设。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专委会分党组工作规则、预算审查监督等32项制度,支持纪检监察组建立与机关党组沟通协调、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机制。自觉坚守人民情怀,高度重视人大信访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始终保持务实作风,先后组织73项调研,一些调研成果已转化为推动发展、改善民生的政策举措。充分发挥省人大工作研究会的作用。
持续提高机关效能。推进全省人大互联互通的信息化建设,加快打造“智慧人大”。调整机关机构设置,优化服务职能配置,新设立法研究中心。多种方式开展干部培训,不断提高政治能力、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坚持实干导向,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和轮岗交流力度,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参加驻村工作队、助力强村富民。机关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多项工作在全国、全省考评中受到表彰。
丰富拓展协同协作。聚焦长三角“当好经济压舱石、发展动力源、改革试验田”目标要求,承办2021年度长三角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研究提出11项协作重点,与沪苏浙人大同步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多层面组织各市人大交流履职经验,提出务实指导意见,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工作增强生机活力。
一年来,常委会在全球疫情持续的情况下,积极拓展线上对外交流渠道,与外国友好省州议会保持书信往来。围绕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作用、进一步汇集侨智、加强外教管理等开展调研,助力安徽更高水平开放。推进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规修改工作,开展华侨权益保护立法调研,听审侨务工作报告,引导更多侨务资源服务安徽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落实全国人大部署要求和交办的35项任务,主动对接重点工作安排,配合开展了固废污染防治、中医药执法检查,民族工作、社会救助、知识产权审判等专题调研,协助征求了对地方组织法、安全生产法、职业教育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草案的意见,为支持全国人大的工作发挥了应有作用。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深入贯彻中央战略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的结果,凝结着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心血和汗水。一年来的工作,得到了省“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各市及基层人大、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总结一年来的履职实践,认真分析地方人大面临的新形势,我们深切感到,对标新时代地方人大使命任务,立法保障和推动安徽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大事小事的监督,仍需进一步推深做实;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独特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我们将立足新起点、锚定新目标,解放思想,善作善成,奋力实现人大工作新发展。
2022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重要一年。我省正处在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需求日益增长,人大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两个确立”的政治基石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提升履职水平,为我省全面强化“两个坚持”、全力实现“两个更大”、谱写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篇章贡献更大力量。
一是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
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和实践要求,更加善于运用人大制度这一重要载体,更好发挥人大作为主要民主渠道的特点优势,紧扣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各环节,立足地方人大职能,用好长期坚持的“大学习、大调研、大建设”成果,采取新举措、构建新机制,把全省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加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进一步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创新常委会与群众和代表联系方式、丰富联系内容,邀请更多的基层代表参加常委会、专委会活动,更好发挥人大门户网站、代表联络活动室、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信访等“民意直通车”的作用,保证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完善人大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坚持在审议法规案和专项报告、审查批准计划预算、开展专题询问、作出决议决定前,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健全群众和代表意见建议采纳、反馈机制,使履职过程和结果都充分体现人民意愿和利益。
二是着力强化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法治保障
始终坚持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发挥人大主导、审议把关作用,更加注重法法衔接、法规与政策规章之间的协调,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主动适应立法需求多、要求高的新形势,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步伐,以更加完善的法治,引领推动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实现立法的政治、法治、社会效果最大化。深化与沪苏浙人大立法协同协作。指导设区的市人大更加注重开展“小切口”立法,彰显地方特色。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法规正式公布时同步进行解读。指导立法研究中心加强立法理论与实务研究,切实发挥立法辅助作用。
全年计划安排审议法规案38件,其中继续审议12件、初次审议26件;预备审议9件,调研论证33件。强化打造“三地一区”的法规制度供给,制定、修改自贸区、科技进步、质量促进、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电力法办法等。立法促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制定、修改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促进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等。加强社会治理立法,制定、修改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消防条例等。对外商投资、安全生产、征兵工作、长江船舶污染防治等法规的制定、修改,加快调研论证。进一步集中清理与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相关的法规。就居民服务“一卡通”立法等,与沪苏浙人大协同协作。
三是聚焦中心工作精准务实开展监督
进一步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更好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围绕打造“三地一区”、落实重大国家战略、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统筹运用法定方式开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不断创新监督机制,探索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再监督”,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一督到底、督必落地。选择重点议题,与市县人大联动监督,增强监督的整体合力。
全年计划安排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7项报告,开展4次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审查批准财政决算,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及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审议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安全生产、民族工作等专项报告。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等方面的报告。审议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开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指导市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长江保护、老年教育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继续实施省政府组成部门书面报告年度工作。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有计划地开展年度述职。推动市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备案审查报告全覆盖。
四是支持代表创造为民履职新业绩
围绕代表能力的提升,优化服务保障、强化管理监督,更好发挥代表作为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作用。拓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小组渠道,常态化开展代表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统筹抓好代表调研视察、跨区域考察和小组活动。把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融入代表建议交、办、督全过程,完善重点督办领办机制,推动承办单位兑现承诺解决的事项。对本届以来优秀议案建议及办理工作进行评选表彰。继续开展线上线下代表培训,指导开展新一届代表初任培训,促进代表提高能力本领、一心为民履职、担当社会责任。健全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评价标准,引导代表正确认识角色定位、职责使命和行权方式,通过人大渠道向党和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建议。依托主流媒体、用好常委会机关传播工具,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激励代表更加出色执行职务、更好展现时代风采。
五是奋力开创“四个机关”建设新局面
切实把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作为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重要任务,全面加强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建设,充分彰显人大的政治性、民主性、法治性、人民性。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扛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勇于自我革命,讲大局、严履职、强党建、善作为。进一步完善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协助省委督查各地贯彻情况,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实现新提升。地方组织法修改后,及时修改我省执行地方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等法规,健全充满活力、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扎实做好省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更好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要求。统筹推进外事、侨务、宣传、调研、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提升常委会履职及机关服务保障水平。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磨砺,促进干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工作本领,更好干事担事,全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
安徽发展前景壮阔,人大代表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安徽省委坚强领导下,不断开辟人大工作新境界,为加快建设经济强、格局新、环境优、活力足、百姓富的现代化美好安徽,同彰法治之力,继续实干争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力平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党隆重庆祝建党100周年,从容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奋力完成改革发展艰巨任务,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一年来,在中共江西省委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依法履职尽责,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29件,其中一揽子修改15件;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25件;听取有关报告12项,开展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1次,检查4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对166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出决定决议12项,办理代表建议575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4人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从百年党史中汲取信仰力量,坚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党的历史是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常委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历史自觉,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注重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经验把握方位、提高站位、精准定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紧扣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目标,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举办专题读书班、开展红色走读、讲授专题党课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会贯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学习“四史”,筑牢思想根基。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坚持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立足人大依法履职实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革命文物保护立法等方面,实施38项民生实事重点项目,围绕纪念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90周年,组织实施“出版1本研究专著、开展1次论文征集、采编1本纪念专刊、举办1次网络知识竞赛、承办1次专题理论研讨会”等“五个一”工作,推动红色基因传承,引导全省各级人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感悟真理伟力、汲取奋进动力,鼓足奋进新时代的精气神。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地方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职责使命。主动加强对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统筹调度推进,严明换届纪律,确保人民选举权利依法行使、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共选出县乡人大代表近12万人、县乡国家机关领导人员1.2万余名,一批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的先进分子当选县乡人大代表,一批适应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要的优秀干部进入县乡领导班子。不断健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工作程序、运行机制,特别是启动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增加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为省人民代表大会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提供制度保障。着力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大力推进江西数字人大建设,通过数字赋能,实现掌上提建议、掌上传意见、掌上联群众,架起畅通民意的“数字桥梁”,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体现实地落实到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认真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对标对表明确围绕中心大局的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切实做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常委会党组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省委常委会专题汇报5次,向省委请示报告70余次,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全面履行党组领导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引领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中的党员牢固树立党员意识,自觉贯彻党的主张和意图,敢于担当、履职尽责,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地方立法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
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改革举措,及时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调整完善生育调节、奖励保障、优生优育服务等规定,江西成为全国第二个落实“三孩生育政策”的省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首个支持保障“双碳”工作的决定,立足江西实际,提出“双碳”工作的基本原则、职责任务、政策机制、保障措施等要求,助推江西绿色转型发展。围绕建设平安江西,作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决定,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适应改革发展要求,一揽子修改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11件地方性法规,确保与上位法保持一致、与机构改革要求相衔接。围绕织密社会信用法治体系,制定社会信用条例,以法规制度规范社会信用管理和应用,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助推高质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坚持立法项目与地方治理需求相呼应。充分发挥立法在地方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制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通过法规制度设计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综合治理,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加强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制定革命文物保护条例,建立健全革命文物保护和传承运用体制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制定全国首部候鸟保护条例,以法治方式加大对省鸟白鹤等珍稀候鸟的保护力度,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巩固提升江西生态优势;制定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构建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围绕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江西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作出决定,为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改善和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提供法治保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加快民生领域立法,制定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养老服务、志愿服务、水路交通、铁路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健全公民权益保障和利益协调机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立法机制与法治建设要求相适应。面对立法任务更重、节奏更快、要求更高的新形势,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计划制定、立法项目调整、重要法规制度都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组织协调,健全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对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规起草探索工作专班制度,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不断扩大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所有法规草案全文公开征求意见,更加注重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顾问作用,推进立法接地气、汇民声、聚民智。探索建立协同立法工作机制,与福建省协同开展铁路安全立法,指导协调萍乡、宜春、吉安三市协同开展武功山保护立法,以法治方式破解“一山三治”问题,相关做法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坚持完善提前介入、跟踪审查机制,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指导,着力提升设区的市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形成省市立法上下衔接、相互促进、协调配合的良性互动。
三、坚持围绕中心大局,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始终把握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尊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召开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健全落实宪法宣誓、宪法知识任前考试制度,推动省“一府一委两院”、全省各级人大全面开展宪法宣誓工作,引导国家公职人员自觉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紧扣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听取审议“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报告,作出开展“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改进执法检查方式,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物业管理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出法定职责清单,逐条对照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执行效果是否明显,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修改备案审查条例、完善审查程序,明确审查范围、标准和纠正措施,加快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持续提升备案审查信息化水平,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权威和尊严。
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聚焦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密切关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经济走势,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加强计划预算执行、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就债务限额调整、省级预算调整作出决议,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助推解决制约经济运行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认真履行人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责,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听取审议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探索建立全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数据库,强化预算联网监督平台预警功能,守好人民的“钱袋子”。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开展粮食扩面增产和春耕备耕调研。聚焦旅游强省建设,围绕民宿、康养、研学以及夜经济、红色旅游等旅游新兴业态,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体验式暗访,推动我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助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全省法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法院不断提升新时代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听取审议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检察机关加强与有关部门衔接配合,加快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聚焦“生活富裕”主题,开展助推乡村振兴活动,听取审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报告,开展竹产业、果业、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农民工返乡创业、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等系列专题调研,助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推动共同富裕。围绕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侨务工作、医疗保障改革、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消防法贯彻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养老服务、公路货运超限超载治理等民生热点听取专项报告、开展视察调研,支持有关方面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助力建设美丽江西。深入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听取审议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长江保护集中视察活动,推动有关方面严格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要求。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开展督导暗访,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紧扣水污染防治突出问题,以“聚焦流域上下游水污染防治,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主题、“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整治为重点,连续27年组织开展环保赣江行活动,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样、制作暗访片等方式打出监督“组合拳”,以法治力量守护“一湖清水”。开展优质水资源保护利用、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生态环保企业发展、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等专题调研,在“赣服通”平台设立人大生态环境监督服务专区,搭建一条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便捷通道,推动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尽责,不断丰富联系代表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联系群众更紧密。健全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双联系”制度,改进联系方式、优化联系内容、拓宽联系渠道,确保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更好倾听人民意见和建议。扎实推进代表联络工作站优化布局、延伸覆盖、提质增效,指导各地创建星级联络站、网络工作站、流动联络站,把全省3581个代表联络工作站打造成为畅通社情民意的“主阵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广播站”、化解基层矛盾的“解压阀”。特别是代表中的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人大代表常态化进站履职,与群众的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更经常,群众遇事找得到人、交得了心、解得了难,有力彰显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优势。
代表履职更高效。发挥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在乡村振兴中的独特作用,组织人大代表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凝聚起协同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积极推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引导代表善于把调研了解的社情民意转化为接地气、惠民生、有实效的议案建议;优化代表建议网上办理流程,继续探索代表建议办理绩效考核,完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机制,着力构建交办高效率、承办高标准、督办高水平的代表建议全链条办理模式。坚持代表审议各项报告意见建议的及时交办制度,交办情况第一时间反馈,办理情况专题作出报告,受到代表普遍好评。各条战线的人大代表立足岗位、发挥特长,在抗疫火线、乡村振兴主战场、经济社会发展第一线,依法履职尽责、践行初心使命、彰显为民情怀,无愧于人大代表这一光荣职务。
服务保障更有力。主动为代表依法履职搭建平台,邀请210余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预决算审查、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推动代表对常委会和专工委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参与。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举办省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强化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系统的学习功能,引导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履好职、担好责、尽好力。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意见,建立完善代表履职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提高经费使用效能,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以“百年恰是风华正茂、人大代表铿锵前行”为主题举办代表履职图片展,展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履职风采。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努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安排,开展庆祝建党百年系列活动,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同志,组织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凝聚同心向党的强大合力。坚持以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作为依法履职先导,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原则,健全常委会党组会议、机关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以“关键少数”引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干部善于从政治上认识问题、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保证通过的法规、作出的决定决议更好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符合我省实际。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政治谈话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不断增强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持续改进会风文风,按照紧凑高效原则合理安排常委会会议日程,适当压缩会期,优化会议流程,提高审议质量。本次大会着眼于强化统筹、提高效率,只安排了3天半时间,比以往又减少1天,传递了精细设计、高效办会的新风。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全面肃清苏荣案恶劣影响,以史文清案为反面镜鉴开展警示教育,配合做好龚建华案查办工作,支持和保障省纪委省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肃的政治态度、严明的政治纪律,主动接受巡视监督、坚决抓好巡视反馈整改,着力推动巡视成果运用转化,推动机关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
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深化工作统筹协调,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整体协同、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机关服务保障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在职学习、跟班学习、日常考核等制度,坚持用实绩选人用人,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加强乡村振兴帮扶、社区共建工作,落实精准帮扶举措。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发挥主流媒体人大专栏作用,健全人大新闻发布工作机制,“江西人大”微信公众号位居“全国地方人大公众号头条发布影响力排行榜”前列。深化人大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研究成果交流,为全省人大工作创新实践提供智力支持。
强化工作协同联动。主动对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安排,参加中俄立法机构地方合作视频会议,配合做好立法工作、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服务保障,自觉接受监督指导。深化与兄弟省(区、市)人大沟通交流,坚持履职培训、工作联动、日常指导相结合,加强与基层人大互动,持续凝聚全省人大工作合力,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呈现新气象新风貌。强化与省“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衔接,推动各项工作高效协同、同向发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极不平凡,我们深情礼赞党的百年辉煌,坚定踏上新的奋斗征程,付出了很多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担当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和各级人大密切协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充分信任、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奋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我们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有差距,主要是“小快灵”立法还没有真正破题,推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监督还不够有效,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还不够深入,常委会及机关工作效率、工作作风还没有完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我们要不断拉升履职标杆、出台硬实举措,推动新时代江西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2022年的工作安排
2022年是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最后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紧扣全面建设创新江西、富裕江西、美丽江西、幸福江西、和谐江西、勤廉江西目标,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着力在传承红色基因、深化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上走前列,在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上走前列,在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上走前列,努力创造新时代江西人大“第一等的工作”,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列入代表履职培训、各专工委工作培训、机关干部业务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宣传阐释,深化理论研究,示范带动全省各级人大深入全面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筑牢依法履职的思想根基。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协助省委做好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专项督查工作,推动各地抓实抓到位。
二是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把握“适当加快”原则,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继续审议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制定修改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未成年人保护、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无线电管理、山茶油、林长制、大数据发展应用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作出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一揽子修改与改革发展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修改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办法。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指导和审查。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探索开展“小快灵”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强化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善立法听证、论证、座谈、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等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扩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夯实立法民意基础。
三是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把握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人民属性,持续强化经济工作监督,加强预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监督,听取审议职业教育、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医疗保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专项工作报告,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文物保护法及文物保护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及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围绕“共建美好家园”主题开展“物业社区行”活动,围绕“质量兴农”主题持续开展助推乡村振兴活动,围绕“聚焦民生实事、解决群众‘三边’环境问题”主题继续开展环保赣江行活动,依法作出全面提升科技创新驱动力的决定。坚持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积极推进联动协作,提升整体实效,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与政府对口部门定期或专题会商机制,提升监督与支持的实效。
四是支持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制定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密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稳步推进代表联络工作站常态化管理、规范化运行、信息化引领。坚持完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健全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企业社区乡村、参与信访等工作机制,深化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做好代表集中视察调研组织工作,开展人大代表助推乡村振兴专题活动。完善代表议案建议重点督办机制,启动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活动,不断增强办理实效。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加大代表履职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按照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统一部署,做好选举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及换届相关工作。
五是全面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机关提出的“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人大常委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改进作风。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大工作队伍“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标准,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参谋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打造江西数字人大升级版。持续深化人大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加强与市县人大的工作交流,密切工作协同。
各位代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光明前景催人奋进,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的奋斗目标鼓舞人心。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江西省委领导下,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践行初心使命、砥砺前行,奋力开创新时代江西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小敏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1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年来,共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19件、初审6件,提请省人代会审议2件,集中修改和废止51件,批准设区市法规53件;听取审议26个专项工作及计划、预决算、审计报告,开展6次执法检查、2次专题询问、2次工作评议和15项满意度测评,对9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作出11项决议决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5人次;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交付审议的28件代表议案、代表提出的70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强化高站位自觉,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牢牢把握人大机关的政治属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加强思想理论武装。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党史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履行法定职责与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结合起来,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迅速传达、递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全面把握全会通过决议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切实增强捍卫“两个确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常委会在全国各省区市率先作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决定,栗战书委员长批示给予肯定,全国人大学习交流会推介了江苏这一做法。首次采取省市县三级人大负责同志共同交流研讨的方式,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把握,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在法治江苏建设中扛起责任、担当作为。全年共召开28次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开展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举办6次常委会专题讲座,实现常委会党组、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常态化。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后,省委吴政隆书记到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辅导讲话,为我们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指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紧紧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谋划推进人大各项重点工作,立足常委会职能担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对照新要求明确新思路,对标新部署落实新举措,开启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主任会议成员围绕10个重点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一批有质量的调研成果,为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可行方案。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共向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汇报5次,向省委请示报告26次。
履行党组政治责任。常委会党组突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功能,加强对常委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坚决执行中央及省委决定,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共同意志,确保中央和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确保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有效贯彻落实。全面贯彻党组工作条例,修改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并严格遵守执行,促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突出高质量导向,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做到全省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聚焦科技自主创新。围绕加快科技强省建设,听取审议聚力科技创新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情况报告,重点督办相关代表建议,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推动各相关方面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着力破解“卡脖子”难题和体制机制障碍,增创江苏科技自立自强新优势。着眼打造人才发展现代化先行区,重点督办助力青年海归人才发展代表建议,促进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来”“留下来”“长起来”。紧扣率先基本建成知识产权强省目标,制定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制度支撑,提高知识产权产出质量和转化效率,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法治保障。
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提高我省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听取审议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情况报告,重点督办相关代表建议,常委会各位主任认真履行挂钩联系相关产业链职责,推动部门和企业在强链补链、自主创新、壮企强企等方面协同发力,不断提升资源集中度、产业整合度、自主可控度,把江苏经济优势、人才优势和治理优势转化为推动产业链现代化的强大势能。紧盯数字经济这一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启动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制定并已进行初审,听取审议推进数字经济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把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代表建议作为首项重点建议,由时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牵头督办,时任省长吴政隆领办,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速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有效实施,加快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加大政策扶持和精准服务力度,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
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听取审议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2020年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报告,推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优化指标体系,更好发挥高质量评价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听取审议财政预决算和审计工作等报告,审查批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支持和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保障重点领域财政支出,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对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议,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督促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加强自然资源整体保护与高效利用。听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受全国人大委托开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制定地方金融条例,坚持“强监管”和“促发展”并重,促进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修改公路条例,强化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普通公路、高速公路平均超限率分别下降40.6%和28.6%。
支持乡村全面振兴。贯彻乡村全面振兴重大战略部署,对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进行专项工作评议,重点督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现代种业发展代表建议,调研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财政性涉农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更大力度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更快步伐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更加有效做好粮食保供安全、种质资源保护和农民住房改善、互助性经济组织发展工作,不断提升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与上海、浙江、安徽同步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组织三省一市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邀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参与渔业法和省渔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推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督促有关部门在落实长江禁捕要求的同时切实保障渔民权益,目前我省4万多退捕渔民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的均实现转产就业,做到应转尽转。
推动美丽江苏建设。在连续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的基础上,上下联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要求,强化依法监管、分类施策和风险管控,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水平。常态化听取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对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进行审议,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牢牢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关注绿色低碳发展,重点督办相关代表建议,组织代表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视察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与上海、浙江协同开展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决定的执法检查,加快形成区域联动的环境治理格局。听取审议土地资源管理情况报告,初审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洪泽湖保护条例,推进重点领域资源环境保护利用。
三、把握高品质要求,促进人民生活改善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着力推动解决群众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督办民生实事项目。坚持把督促办好民生实事作为工作监督重点任务抓实抓好。去年组织开展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工作评议后,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抓好评议意见落实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相关部门及时改进完善,评议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今年初再次上下联动听取审议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促进政府各相关部门以更大力度办好民生实事,以更实举措解决“一老一小”、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保障百姓安居乐业。把握就业优先导向,两次审议就业促进条例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推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听取审议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报告,重点督办相关建议,督促加大隐患排查和问题突出老旧小区改造力度,统筹做好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品质提升工作。相关方面认真整改、积极推进,全年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402个,惠及居民53万户,进展和成效明显超过往年。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地震预警管理的决定,受全国人大委托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依法构筑安全防线。作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守护人民生命健康。贯彻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时修改省条例,保障落实三孩生育政策,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制定红十字会条例,保障和规范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发挥红十字会人道救助作用。修改动物防疫条例,弥补制度短板,整体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开展精神卫生法执法检查,初审精神卫生条例、院前医疗急救条例,促进提高精神卫生保障和医疗急救水平。督办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相关代表建议,调研体育法和省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推动健康江苏建设。
支持教育文化发展。围绕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国家“双减”教育政策,制定教育督导条例,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报告,推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建设现代化教育强省筑牢基石。重点督办加强文物保护代表建议,促进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守护好江苏历史文脉。
关注养老服务需求。把回应人民群众对养老服务的关切摆上重要位置,听取审议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重点督办相关代表建议,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督促各有关方面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化问题研究、优化政策供给、强化要素保障,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健康支撑能力,积极培育银发经济,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养老服务的现实需求。
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制定反家庭暴力条例,构建预防、保护、惩戒相结合的综合防治体系,依法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听取审议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健全服务保障体系,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围绕残疾人保障、华侨权益保护等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分析并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重点督办社会救助方面代表建议,推进社会救助平台建设,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更好实现弱有所扶、困有所助、难有所帮。
四、围绕高水平目标,推动法治江苏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情况报告,初审行政程序条例,推动行政机关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对近年制定和修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要求责任单位提交法规实施情况报告,促进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压实普法主体责任,提升普法宣传质效,让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弘扬光大。
增强监察司法效能。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报告,支持省监委进一步健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领导体制、协调机制和法治体系,更好发挥追逃追赃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中的重要作用。听取审议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审判机关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更好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审议全省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督促检察机关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提升办案质效,更好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的有机统一。
深化社会依法治理。制定社会信用条例,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信用管理,规范社会信用服务,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修改信访条例,明确地方国家机关信访工作职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渠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与上海、浙江、安徽人大常委会协同开展铁路安全管理立法,强化公共交通和铁路安全法治保障。制定殡葬管理条例,推进惠民、绿色、文明为导向的殡葬改革,满足服务需求、维护逝者尊严。围绕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针对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促进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
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根据国家最新制定和修改的法律,对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长江流域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领域的省法规进行专项清理和集中修改废止。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将“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全面开展主动审查,完善审查建议受理反馈机制,及时督促纠正发现的问题,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过去一年,我们注重加强人大工作系统谋划。着眼于更好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维护大局,增强常委会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实效性,组织编制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经省委常委会审定后印发实施,这在我省乃至全国尚属首次。突出目标引领,对“十四五”期间重点工作作出系统安排,形成五年规划与年度、季度、月度计划紧密衔接的目标任务体系;强化项目支撑,把重点工作具体化明晰化,形成以具体项目为抓手的工作推进体系;务求取得实效,制定分工落实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督查考核、规范调整程序,形成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检查评估、调整优化的责任落实体系。栗战书委员长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江苏率先制定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使地方立法更好融入发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这也是发挥人大主导作用的具体体现。”
过去一年,我们精心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协助省委召开全省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出台换届选举工作意见,修改省选举实施细则,作出换届选举有关决定,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始终。按照中央要求和法律规定,增加全省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名额5281名,巩固扩大基层民主基础;指导做好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协商推荐、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等工作,动员选民积极参选,保障选民民主权利;92%的登记选民参加投票选举,一人一票直接选举产生县乡人大代表91022名,至1月20日间接选举产生设区市人大代表4949名,选举过程人民广泛参与,选举结果彰显人民意愿,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
过去一年,我们有效保障代表依法履职需要。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和专题培训,依托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为代表知情知政和能力建设提供服务;统筹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的主题、时间及活动安排,提高代表参与度和活动成效,并及时交办督办代表收集的意见建议,吴政隆书记、许昆林代省长对《代表之声》等途径反映的代表意见建议多次作出批示;通过常委会主任定期接待代表、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立法监督工作邀请代表参加等方式,听取代表履职需求和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及专工委工作的参与;坚持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与结果并重,督促承办单位开门办理、解决问题,让代表呼声有回应、群众期盼有着落,建议办成率从65%提高到70%。
过去一年,我们切实抓好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突出政治能力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作风养成和纪律约束,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化制度机制建设,全面修订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健全完善保证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制度规定,探索建立人大重点工作相互衔接、有机结合的运行机制,提高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设立民意征集办公室,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基层、更好服务群众;推进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效能建设,严标准、重质量、求效率,营造埋头苦干、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及机关工作质量水平有了提升,不仅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取得新进展,理论研究、舆论宣传、对外交往等工作也取得新成效,协同联动、整体推进的人大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关心指导下,在省委直接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成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省政府、省政协、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信任、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立法的适用性不够强,一些领域法规跟不上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监督的实效性不够强,一些问题推动解决不到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时效性不够强,相关制度机制有待创新完善;代表工作的统筹性不够强,服务代表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2022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为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作出更大贡献。
新的一年,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领会“十个坚持”党百年奋斗的宝贵历史经验,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切实担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的职责使命。
新的一年,我们要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准确把握“六个必须坚持”、六个方面任务要求的丰富内涵和“八个能否”“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的衡量标尺,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职的实际成效。
新的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上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紧扣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做好相关工作、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新的一年,我们要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围绕“六个显著提升”目标任务和九个方面重点工作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以高质量立法保障现代化建设,以高效能监督推动工作落实,以高水平决定体现共同意志,以高标准服务发挥代表作用,在履行“三大光荣使命”中展现人大担当作为。
新的一年,我们要全面完成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各项任务,将一年工作与一届工作统筹起来,将目标导向与效果导向统一起来,既勇于担当又善于作为,既思进求进又重效求效,在加强改进中提高常委会整体工作水平,在守正创新中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固长补短中实现本届人大工作圆满收官。
立法供给要着力提高质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法规制度供给。今年拟安排20件正式项目,20件预备项目、23件调研项目,继续审议法规6件,涉及科技进步、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方面。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找准在立法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各个环节的定位,正确发挥职能作用。将公民参与贯穿到立法的各方面全过程,完善公众意见征集、采纳和反馈机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丰富立法形式,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注重开展“小切口”立法,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改进立法调研,开展立法协商,扎实做好立法咨询论证评估等工作,避免立法简单化,提高立法精准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显性化、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执法监督要不断增强实效。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今年拟围绕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现代服务业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合作项目进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休闲农业发展等,听取审议23个报告,开展种子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物业管理条例等7项执法检查,开展国有资产管理、长江保护2次专题询问,继续组织开展好民生实事工作评议。围绕中心、突出重点、靶向发力,综合运用好各种监督形式。创新机制、优化流程、延伸链条,形成调查研究、审议审查、交办督办、跟踪问效、反馈评价的工作闭环。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切实增强监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依法决定要更加注重时效。紧扣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优选重大议题,及时作出决定,将省委贯彻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今年拟围绕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化省级预算审查监督、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科技人才发展等方面,作出14项决议决定。健全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常态化规范化。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落实“一府一委两院”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工作的书面报告制度,推动决议决定落地见效。
代表工作要加强跟踪问效。注重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强化代表建议办理的跟踪问效,在认真办理今年代表议案建议基础上,开展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对有承诺未落实的建议,打包重新交办;对多年反复提出的建议,紧扣关键诉求重点督办;对满意度不高的建议,评估办理效果视情况推动再办。强化代表履职活动的跟踪问效,改进代表调研视察活动组织工作,更加注重结果运用,推动代表反映的意见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的实际举措;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完善线上线下代表履职平台,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做好相关管理监督工作,全面完成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强化代表服务保障的跟踪问效,加强与代表特别是基层一线代表及所在单位的经常性联系和沟通,积极主动帮助解决代表在执行职务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总结本届以来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经验,加强宣传报道,展现新时代江苏人大代表风采。
自身建设要取得新的成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加强组织建设,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建设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工作重心放在具体抓好落实上,把功夫下在推动解决问题上,以真抓创真绩,以实干求实效。加强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发挥智库作用,深化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阐释,讲好中国民主故事、江苏人大故事。加强工作指导,密切与市县乡人大的联系,鼓励支持基层创新实践。
各位代表!奋进新时代、谱写新篇章,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中共江苏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牢记初心使命,矢志团结奋斗,在“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扛起人大担当、彰显代表力量、不负人民希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莲玉
各位代表:
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共审议通过省本级地方性法规13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30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4件,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5次、专题询问2次;作出决议决定8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7人次。
一年来,常委会着眼大局,突出抓了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地。常委会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立足人大职责抓落实。紧扣“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在全国率先制定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将产业链“链长制”入法,在育企业、壮链条、兴园区、强科技、优生态上出台保障措施。听取审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开展职业教育“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高新技术发展条例、专利“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制定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开展新侨和留学人员回国来湘创新创业政策环境专题调研,助力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紧扣生态强省建设。认真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组织召开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出台洞庭湖保护条例,依法保障绿色发展和防洪蓄洪,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本届以来围绕大气、水、土壤先后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督促开展危险废物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打出一套污染防治组合拳。听取审议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配合做好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督促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到位,以刚性举措守护湖南“绿水青山”。紧扣“三农”工作。开展耕地保护与利用“一法一办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对21个县市区124个点位明查暗访,督促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听取审议乡村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推动完善乡村产业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开展种业发展和种质资源保护、乡村文化建设助推乡村振兴专题调研。制定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紧扣“人大代表要更加密切联系群众”。出台实施意见,制定9个方面23条具体措施,丰富和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方式和内涵。全体在职省级领导干部代表积极参加“学党史作表率,为群众办实事”代表小组主题活动。开展五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动解决近6万个民生问题,帮助落实资金物资4.4亿元,真正把实事办到群众家门口,把好事做到群众心坎上。在全国人大第四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上,我省人大就此作了交流发言。
二是着力抓好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在隆重庆祝建党百年的特殊年份,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这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都是第一次,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的壮丽新征程。省人大常委会紧跟党中央部署、落实省委要求,及时开展专题学习,主任会议成员先后率队赴市州宣传宣讲,在省人大“一刊两网两微”集中推出新闻报道和深度解读,召开全省人大系统视频会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认真落实省委和张庆伟书记对人大工作的指示要求,在全省各级人大和五级人大代表中积极开展“我为党代会建言献策”活动,主任会议成员带队调研,组织专题研讨,共收集对策建议2543条。及时向省委汇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制定落实方案和责任分工办法,实行清单管理,确保会议和文件精神转化为具体举措和务实行动。
三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6次,常委会专题讲座4次。常委会党组成员带头下基层讲党课,赴党性教育基地实地学习感悟。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读书班,建好用好省人大历史陈列室,从百年党史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中汲取精神滋养,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自信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任会议成员进企业、走基层,推动解决无障碍设施建设、石化生产原料“点对点”供应等问题。持续深化“机关支部联基层”活动,机关37个党支部与基层开展常态化联系,帮助解决一批急难愁盼问题。把制定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作为学党史见行动的重要举措,年初立项,组建专班,牵头起草,注重质效,在7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我省就制定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作了经验交流。
四是依法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实施新修改的选举法,及时修改我省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细则。坚决落实党中央“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要求,依法作出市县两级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重新确定县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新增名额向由乡镇改设的街道和基层群众、社区工作者等倾斜,更好保障基层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提请省委转发关于做好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召开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统筹疫情防控和换届选举工作,全省4959.41万选民分别直接选举产生3.16万名县级人大代表和10.57万名乡镇人大代表,选民参选率较上轮分别提高4.8和2.5个百分点,实现了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在抓好以上四项重点工作的同时,常委会加强统筹协调,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代表和自身建设等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地方立法质量效率稳步提升
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创新。围绕保障和促进“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开展重点立法需求调研,向省委提出7个方面35个项目的重点立法建议。开展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调研,制定发挥立法基层联系点作用的意见、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合法性审查指导意见,修改地方立法工作规程和技术规则,推动地方立法工作更好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届内首次启动代表大会立法,常委会审议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草案,提请本次代表大会审议。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工作,打包修改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30件法规。加强和创新备案审查工作,对省政府、省高院、省检察院和市州人大、政府报送备案的108件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审查;对2018年至2020年“两院”112件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审查,推动“两院”对超越制定权限、与法律或司法解释不一致、发文不规范的5件规范性文件启动修改废止工作,切实维护法治统一。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落实党中央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及时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审议社会信用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全国率先出台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用法治护航网络安全和数字湖南建设。
增强地方立法特色。落实起草工作专班制度,对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推进自贸区建设等涉及面宽、协调难度大的立法项目,由主任会议成员和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做到专项专责,合力攻坚。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实施慈善法若干规定,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的应急慈善、社区慈善等问题靶向施策、精准规范;制定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明确各部门治超职责、加强货物运输经营者权益保护。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专家库作用,在修改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等法规中,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
二、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明显增强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交办4个方面22条建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精神,加强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深化预算联网监督,首次审查部门决算。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推动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监管的决策部署。聚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采取上门跟踪督办、审议整改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解决率和基本解决率达88.7%,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118项。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更好发挥国有资产在推动经济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加强监察司法和社会治理领域监督。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专题调研,聚焦扫黑除恶“打伞破网”,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在深挖彻查、“伞网”界定、完善机制、行业整治等方面下更大功夫,为平安湖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首次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类案评查,从3万余件案件中抽取100个样本,梳理办案遗留问题并及时移交,用法治力量守护社会安宁人民安心。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八五”普法工作规划报告,推动完善普法机制,增强普法效果。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织专题询问,交办208个安全生产具体问题,压实法定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加强要素保障,为实现我省安全生产年度重特大事故首次“清零”贡献了人大力量。注重加强跟踪监督、连续监督,对执法检查报告提出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打造监督工作闭环。
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就业促进“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报告,促进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重点群体帮扶和职业技能培训,助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开展快递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调研,推动出台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畜牧法、消防法执法检查,督促提升畜牧产品质量、加强消防能力建设。首次听取审议信访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调研,及时交办督办人大代表反映或转递的信访件,全年共接待处理群众信访4341件5615人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题调研,首次听取审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用法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决定和任免工作更加规范有力
依法及时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抓重点、议大事,及时审议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开展洞庭湖退捕渔民权益保障、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等专题调研,作出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将禁捕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范围,建立健全跨区域合作机制,完善十年禁捕常态化监管法治保障。听取审议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在全国率先作出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决议,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获得感。
加强和规范人事任免工作。认真履行人事任免工作职责,确保党中央和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严格执行任前公示、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制度,组织实施好宪法宣誓,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法律意识和人民公仆观念。
四、代表工作不断深化拓展
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交付审议的3件代表议案,相关立法事项纳入常委会立法计划和立法调研计划。着力完善代表建议“大督办”机制,持续优化代表评议建议办理工作,做到现场评议、现场回应、现场打分、现场公布评议结果;对39名代表反馈“不满意”的54件建议督促重新办理,其中有44件建议转为“满意”或“基本满意”。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574件建议全部按期办结,建议所提问题当年解决率达77.5%,较上年提高6.9个百分点。通过督办“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类重点处理建议,推动将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机制考核指标,省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强人才培养,全省累计组织培训50批次,培训养老护理员2.1万人,全年新增特困供养床位5000张,让更多农村老年人晚年生活更有质量更有尊严。
丰富代表履职形式。基层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工作在全省1524个乡镇如期实现全覆盖,并在26个县市区本级实行。组建城建环资和教科文卫领域专业代表小组,健全民族华侨外事、预算审查、监察和司法、立法等领域联系代表工作机制。邀请90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开启《代表之声》,推动解决代表反映的问题。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预算审查监督等工作,不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
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代表视察活动。组织240名省人大代表参加集中学习。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评选表彰46名代表履职先进个人。加强代表履职宣传报道,展示“人大代表为人民”的精神境界和履职担当。
五、常委会自身建设持续加强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创新理论武装,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领悟“两个确立”中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人大重要会议、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等,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做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各项要求,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支持驻机关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落实人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人大新闻舆论工作主动权,加强人大全媒体、全景式、全角度新闻报道,组织制作《主播读宪法》《人民的代表》等有特色、有影响力的专题节目,生动展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南实践。
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审议意见卡制度。制定修订常委会及机关17项规章制度,启动代表大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及其配套制度修订工作。加强人大专题调研,一批成果得到全国人大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支持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纵深推进“大学习、真调研、严管理”,开展“三为四树八创”活动,提升常委会及机关工作效能;加强各级人大协调联动,全省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得到明显增强。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省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和全省人民大力支持,得益于“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和各级人大有力协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小快灵”立法仍需加强,有的法规可操作性有待提高;监督工作聚焦重点攻克难点还不够,跟踪问效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机制和平台有待完善;常委会自身建设和人大干部队伍建设需加快推进。我们将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紧扣“四个机关”新定位新要求,着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为全面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各位代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的宏伟蓝图,发出了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的动员令。踏上新的赶考之路,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崇高,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必须锚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着力推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定不移推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落细。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文件精神,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主动肩负人大应当承担的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的质量和成色。以即将召开的省委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会为契机,配合开展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推进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调研,加强宣传阐释和理论研究,推动会议精神落细落小、走深走实。认真实施全国人大正在修改完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进一步健全常委会运行机制,切实担负起法律赋予的新职能、新使命。
二是坚定不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探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湖南的新路径新方式,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依法有序做好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指导各选举单位认真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加强人大协商,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代表专业小组和专家库作用,做好立法项目和年度监督工作项目征集、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立法评估等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文件精神,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作出关于加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等决议。优化任免工作程序,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工作监督,畅通人大监督和党内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联系,强化监督成果运用。
三是坚定不移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水平。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注重以“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全面梳理届内立法工作,强化协同攻坚,确保本届立法规划圆满完成。继续审议3件法规、初次审议8件法规、预备审议3件法规。聚焦高质量发展,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通用航空管理条例、茶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制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职业病防治若干规定、社会信用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订安全生产条例。紧扣加快建设美丽湖南,修正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围绕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开展数字经济、个人信息保护、“一件事一次办”、优化营商环境、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街道人大工作等立法调研,适时启动相关立法,做到立法决策更好服务和保障改革发展决策。加强立法统筹,整合立法资源,彰显地方立法的湖南特色与担当。
四是坚定不移加强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在三湘大地得到遵守和执行,自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围绕完成好党中央赋予地方人大的重大任务,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并组织专题询问,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听取审议省级预算执行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突出支出预算和政策审查监督。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科技进步、油茶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开展旅游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围绕促进民生社会事业进步,听取审议义务教育“双减”、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母婴保健、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检查,并对母婴保健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围绕法治湖南建设,听取审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监狱工作、备案审查情况报告,推动市州探索开展员额“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加强跟踪监督,对安全生产、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交办的问题一抓到底、久久为功。用心用情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督促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五是坚定不移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不断丰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探索开展人大代表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持续推动五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化领导干部代表参加所在代表小组活动,推进各级党委和“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大代表工作。出台基层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指导意见,推动票决制工作完善发展。对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座谈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专项交办、限时答复机制;将专门委员会联系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专业代表小组作用情况,纳入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总结内容。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健全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纵深推进代表建议“大督办”,推动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全员参与督办、省政府领导全员领办建议,完善建议办理考核评价激励措施。开展届内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并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询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行动,切实防止“被满意”、努力减少“不满意”、力求做到“真满意”,让更多代表的“金点子”成为促进发展的“金钥匙”。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推进代表线上线下履职培训,建立各级人大代表联动履职机制。加强代表履职优秀事迹宣传,激发人大代表更好服务人民、担当作为。
六是坚定不移强化“四个机关”建设。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着力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效果;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加快推进“智慧人大”,加强学习培训,提升能力素质,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强化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建设,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广泛吸纳民意,科学汇集民智,确保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都有人民的参与。强化工作机关建设,紧紧围绕大局,积极依法履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同,努力创造更多具有湖南辨识度的人大工作品牌。强化代表机关建设,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贴近群众实打实解决问题,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新使命新任务激发新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旗帜、牢记使命,埋头苦干、勇毅前行,用奋斗书写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荣光,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省人大会常委会副主任范照兵
各位代表:
受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河北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河北省委团结带领全省人民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省改革发展和各项工作取得新的重要成果,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在省委正确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自觉践行“河北发展、人大尽责”理念,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工作质量和实际成效又有新提升,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了新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坚定不移的政治坐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以绝对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以担当作为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做到中央和省委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切实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年举行常委会党组会议3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4次,集中学习交流10次,做到思想紧跟、认识紧跟、行动紧跟。
自觉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省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高规格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制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做好全省人大工作指明方向。全年50多次研究部署人大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全省人大系统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我们认真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全年向省委请示报告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活动82次,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6人次,均全票或绝对高票通过,圆满实现党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意图。
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着力把人民意志体现到立法工作全链条,把人民权力落实到监督工作全过程,把人民呼声融入到代表工作各方面,依托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家(站)等平台载体,确保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之中,确保人大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二、持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坚持地方立法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全年出台法规及法规性决定20件,修改废止22件,审查批准设区市和自治县法规35件,立法工作更加围绕中心大局、反映人民意愿、彰显河北特色。
护航重大战略贯彻实施。围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制定河北雄安新区条例,打造未来之城的“基本法”;出台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护卫白洋淀碧波安澜。围绕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公共卫生领域立法协同取得新进展。围绕冬奥会筹办,开展专题代表视察,作出关于授权省人民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河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及时修订信息化条例、修改发展循环经济和技术市场条例,出台公路条例,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护佑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制定养老服务条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法治需求。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引导公众安全文明出行。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制定长城保护条例,作出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决定,依法推动文物保护。制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范辅警管理。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事务管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制定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推进我省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护卫绿水青山生态环境。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海系统治理,制定节约用水条例,把刚性约束贯穿水资源取用排全过程;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制定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护卫塞罕坝精神财富;制定衡水湖保护和治理条例,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作出加强矿产开发管控决定,保护矿产资源。已制定出台20余部法规,形成了涵盖生态环保各领域较为完备的法规体系,用最严格的法治护卫碧水蓝天净土。
不断丰富立法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坚持立足省情,突出创制性立法;坚持打造“小快灵”,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就立什么法;坚持急用先行、急需先立,加快推进重要领域立法;坚持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有效打通立法和民意“最后一公里”。加强对设区市、自治县的立法指导和合法性审查,全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24件,确保法制统一。
三、强化监督工作实效,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全年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6项,组织执法检查10项,开展专题询问2次、调研视察94次,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执法检查调研3次,切实做到党和人民关心什么,人大就用心用力监督什么。
深化拓展联动监督。连续四年开展联动监督,去年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农业结构调整、地下水超采治理、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四个领域,紧盯积弊沉疴,推动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实现检查地区全覆盖、重点领域无死角、目标任务零遗漏。认真组织开展“6+1”联动监督“回头看”,紧盯问题不放,持续跟踪问效,推动一些顽瘴痼疾有效解决,“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得以彰显。
加强经济领域监督。审查批准省“十四五”规划,完善预算执行监督和审计整改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听取计划、预算、决算、非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报告,对审计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配合全国人大完成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促进全省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开展科技进步条例调研和科技创新三项法规跟踪监督成效评价,推进创新型河北建设。
强化生态环境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情况报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乡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燃气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织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及张承地区草原生态建设、太行山燕山绿化建设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执法调研,牵头组织京津冀晋四省市人大联合开展大清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利用专题调研,推动天蓝地绿水秀美丽河北建设成色更好、质量更优。
突出民生保障监督。听取关于脱贫攻坚、医疗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情况报告,开展全民健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织重点群体权益保障、养老服务、医疗保障等专题调研,围绕房地产开发、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持续监督,推动补齐重点领域制度体系短板,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让民生底线兜得更牢。
推进司法领域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省监察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一府两院”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打击食药品安全领域犯罪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等情况报告,开展全省法院民事执行联动监督和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专项工作监督,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省“两院”案件评查工作情况报告,收到良好效果。
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高效履职,代表工作更加规范活跃。
坚持尊重人大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紧紧依靠代表,自觉服务代表,密切联系代表,努力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代表主体作用更好发挥。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立法调研、监督检查、工作评议、视察考察等活动1000多人次,参与联动监督活动38019人次,进一步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强化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举措,通过邀请代表参与现场督办、专题视察等多种方式,推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945件代表建议全部按时办结,使代表议案建议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暖民心的政策举措,让代表呼声有回应,让人民诉求有着落。推进市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决定、政府实施、代表监督、群众参与”工作机制,全省共票决民生实事项目2135个,实现政府决策与民众期盼的高度契合并得到有效实施。
服务保障水平不断增强。打造家(站)建设升级版,使之真正成为联系群众的“民意窗”“连心桥”。坚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并积极推动落实。构建代表履职档案信息库,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加快完善。全面推开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全省1.98万名县级人大代表、6.52万名乡镇人大代表到选区向选民述职,评议满意率99.5%。紧扣代表履职实际,培训全国人大代表270余人次、省人大代表800余人次,提前实现届内省人大代表培训全覆盖。
指导人大换届选举圆满完成。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修改县乡两级人代会选举实施细则,作出重新确定部分设区市人大代表名额、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总名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等决定,妥善解决雄安新区托管三县人大换届选举实际问题,依法保障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完成。研发并率先在省级人大推广使用选民登记信息系统,更好保障人民的选举权利。
五、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
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突出政治引领,强化能力建设,坚持实干实政,焕发工作激情,人大机关争先创优蔚然成风,人大干部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隆重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活动,认真开展党史和人大制度史关系研究,组织学习交流170余次,撰写体会文章1500余篇。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推进“立法为民”“监督为民”“代表履职为民”,完成实事项目68件,进一步坚定历史自信、筑牢历史记忆,党史学习教育收到明显实效。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扎实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常委会党组、专委会分党组、机关党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
注重能力建设。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完善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制度,定期举办专题讲座;组织人大干部赴上海交大、瑞金干部学院、大别山干部学院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持续推进“八大行动”“六比六看”活动,精心举办建党100周年人大文化优秀作品展,“惟严求是、尚法崇民”机关文化氛围日益浓厚。推进河北“智慧人大”一体化平台系统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
保持实干作风。深入践行“河北发展、人大尽责”理念,持续擦亮“说干就干、干就干好,说到做到、做就做实”的人大机关作风品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每季度开展评先奖优,推动工作增比进位,干事创业的朝气、锐气、正气更加展现。发扬斗争精神,保持奋进姿态,做到在攻坚克难上见真章,在担当作为中看实效。
深化宣传研究。高质量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河北的探索与实践历程展,定期举办“人大机关开放日”活动,省内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全方位展示人大制度优势和各级人大、广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生动实践,努力讲好新时代人大故事。充分发挥人大制度研究会、专家顾问团等智库作用,形成了一批优秀理论成果。参加第五届中美省州立法机关合作论坛、“侨助冬奥”主题外事活动、全国人大和阿尔及利亚等三国议会线上研讨,不断深化对外交流。
推进协调联动。聚焦省委决策部署和人民关心关切,四级人大联动实施,五级代表联组参与,在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上协同联动成为常态。强化全省人大系统的联系指导、典型引导和培训辅导,及时总结推广基层人大的经验做法,凝聚形成人大系统强大工作合力,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政治使命感和工作责任感明显增强,全省人大系统整体效能不断提升。
2021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我们以实干笃定前行,以奋斗诠释忠诚,以行动践行使命,走过了很不平凡的一年。我们深切体会到:人大制度无比优越,是我国始终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开拓前进的有效保证,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的重要保障,我们必须心存敬畏、满怀崇敬,矢志不渝地把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实践好、发展好;人大事业极其神圣,人大是人民的人大,做好人大事业就是保证和践行人民当家作主,我们必须心系人民、不负人民,满腔热情推动人大事业开拓前进;人大工作十分艰巨,党和人民赋予神圣使命,宪法法律赋予重要职责,我们必须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只要党、国家和人民需要,都毫不犹豫站到一线,扛起应尽的责任,决不辜负党的重托、人民的期盼!
各位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确指引的结果,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辛勤工作、奋发作为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全省人民、社会各界特别是市县乡各级人大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各有关方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一年来,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还有一些缺位和不到位的地方。主要是:立法机制还不够健全,立法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方式运用还不够充分,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代表还有差距,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我们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虚心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发出了奋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动员令,省第十次党代会吹响了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冲锋号。省人大常委会要紧跟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现代化河北的法治需求,高效履职尽责,奋力推动全省人大工作更加生机勃勃,持续做实做好。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切实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进人大事业蓬勃发展的强大力量,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围绕省委中心大局谋划和推动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坚持人民至上,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深刻认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内涵,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努力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立法、监督、决定和代表等各项工作当中,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展示全过程人民民主特点优势,奏响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崭新乐章。
三是坚持高效履职,更好助力全省改革发展各项任务。
准确把握河北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发展定位,紧盯省委确定的“六个现代化河北”部署要求和“两翼、两区、三群、六带”发展布局,充分发挥人大服务保障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的职能作用。立法工作要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率,坚持紧扣大局、着眼急需,坚持紧贴实际、解决问题,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适度加快立法节奏,制定数字经济促进、乡村振兴促进、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等条例,不断提升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监督工作要更加注重实效,围绕改革发展、科技创新、生态保护、民生保障、公正司法等方面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深化推进联动监督,推动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代表工作要更加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推动市县普遍建立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探索开展间接选举代表述职工作,不断提升代表家(站)功能,加大代表培训力度,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高效履职,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人大代表就在身边。
四是坚持探索创新,充分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功效。
加强理论创新,围绕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内涵新特征新要求,深入研究人大制度在百年党史之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推出研究新成果。勇于实践创新,务实创新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不断探索新路径,争取更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推进机制创新,全面对标全国人大新要求,积极借鉴外地人大好做法,认真总结河北人大好经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和功效。
五是坚持实干实政,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
深刻认识和把握“四个机关”的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深入践行“河北发展、人大尽责”理念,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更多智慧和力量。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始终保持拼搏奋进的姿态、苦干实干的常态、激情昂扬的状态,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无愧今天的使命担当,不负明天的伟大梦想,高唱正气歌,多聚正能量,不断开创河北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2022年是河北改革发展至关重要的一年,也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代表履职的最后一年,我们一定要持之以恒、敬终如始,砥砺前行、再立新功。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启新程、笃行不怠向未来,全力推动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春美
各位代表:
我受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为福建发展和人大工作注入强大动力。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中央及省委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委十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积极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一年来,共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草案31项(已通过17项),批准设区市法规24项,审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4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19项,开展12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开展2次满意度测评,开展专题询问1次;作出决议决定1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9人次,全面完成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力求政治过硬,把准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判断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和来闽考察等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按照明理、增信、崇德、力行的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好用好《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时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服务大局,提高政治领悟力。心怀“国之大者”,自觉将人大工作放到全国、全省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在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找准定位、展现作为。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省委工作要求,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做到党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三)强化担当作为,提高政治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配合省委制定贯彻落实中央文件要求的具体措施,举办全省市县乡人大培训班,召开专题座谈会、理论研讨会,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认真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由常委会各位副主任牵头,围绕科技创新、大数据发展、乡村振兴、老区苏区发展、海洋环境保护、养老服务、新侨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改进代表工作等12个专题深入开展调研,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全面贯彻、有效执行。我省部分地区发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后,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快速反应,号召全省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斗争,常委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力求立法管用,强化高质量发展超越法治保障
(一)加强改革创新立法。制定大数据发展条例,规范大数据采集运用,培育壮大数据产业,深化数字福建建设。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在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宜居、组织建设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修改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三项涉及“放管服”改革的地方性法规,推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审议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及其活动,更好地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审议土地管理条例,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社会治理立法。在全国率先制定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坚持保护和利用并重,传承福建特色建筑文化,保护好八闽历史文脉。制定志愿服务条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促进志愿服务发展。审议修改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规范司法鉴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审议修改邮政条例,提高邮政服务质量,支持和规范快递业健康发展。审议动物防疫条例,强化动物疫病的预防与控制,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审议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统筹协调安全与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福建。
(三)加强民生关切立法。以“小切口”专项立法的形式,在全国率先制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儿童乘坐机动车使用安全座椅的规定。一揽子修改食品安全条例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及时清理不符合民法典规定和原则的法规,废止公证工作若干规定,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等三项法规,切实保障民法典有效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审议养老服务条例,推动解决我省养老服务需求。审议全民健身条例,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审议中医药条例,促进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健康福建建设。
(四)加强生态文明立法。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制定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促进资源节约,改善人居环境。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加强饮用水、流域生态和地下水等治理,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制定沿海防护林条例,鼓励多元形式参与保护,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法律责任刚性约束,筑牢我省沿海地区生态安全屏障。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推动土地资源永续利用。审议修改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成熟经验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规定,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生态省战略深入实施,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五)加强立法机制建设。一是探索完善协同立法机制。首次开展跨省协同立法,与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协同制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二是不断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进一步发挥立法基地、立法咨询专家作用,提高立法专业化水平。持续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有针对性邀请参加法规审议讨论,充分发挥“立法直通车”作用,推荐上杭县才溪镇成为全国第一个国家级乡镇人大立法联系点。三是加强立法后的跟踪。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生态公益林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小切口”专项立法、九龙江协同立法和立法专班实践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得到栗战书委员长肯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立法获评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荣获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一等奖。四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依托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及时纠正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实现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全覆盖。
三、坚持正确有效依法,力求监督精准,助力谱写福建新篇章
(一)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听取和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推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我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及我省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和研发经费投入,更好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听取和审议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我省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在福州举办营造良好氛围。开展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推动解决制约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助力打造职业教育高地。
(二)推进高品质民生保障。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聚焦残疾人康复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所需所盼,推动形成扶残助残合力。开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维护好华侨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开展消防法及我省条例执法检查,通过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监督,推动机构改革后消防救援工作责任落实,筑牢全省防火“安全网”。听取和审议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报告,推动加强我省应急救援力量,护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听取和审议社会优抚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各类优抚对象的权益保障。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加强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三)推进高颜值生态保护。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督促加大生态环境监管力度,推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推动解决城乡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等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土地管理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聚焦我省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推动节约集约用地,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巩固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成果。
(四)推进高水平监察司法监督。听取和审议省监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首次听取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听取和审议“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报告,并作出开展“八五”普法的决议,推动普法工作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提升审判质效和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体系。
(五)推进高标准预算审查。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和决算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省级决算、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审查和批准契税我省适用税率和减免税具体办法,维护我省现行税负稳定。首次听取和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制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推动加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体系建设。听取和审议2019年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推动专项资金更好发挥效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促进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四、坚持优化服务保障,力求代表满意,凝聚新时代新福建发展合力
(一)做好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力高度重视做好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多次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出席换届选举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并讲话,强调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于换届选举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省人大常委会起草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意见,报省委批转各地执行。及时作出关于选举时间、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和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等决定,指导各地依法确定乡级人大代表名额。成立市县乡人大换届代表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修订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手册,确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联络点,做好换届选举工作问题解答。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新一届市县乡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进一步提高,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实现了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二)做好“双联”工作。不断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基层省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建议督办等活动900多人次,不断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认真落实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制度,听取代表对人大工作、民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并做好意见的研究处理及反馈工作。继续加强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建设,用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平台。推荐福州市作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地图信息采集工作全国第二个试点,为代表联系群众、群众反映诉求搭建高效便捷通道。
(三)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坚持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评价等机制,积极探索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增强议案建议的提出质量和办理实效。由常委会领导领衔重点督办关于发展互助养老及康养产业、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完善闽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促进茶产业发展等6件代表建议,取得较好成效。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落实协调,针对群众关切、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组织承办单位、督办部门和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推动问题解决。一年来代表提出的议案25件、建议888件均已办结,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9.9%。
(四)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围绕服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乡村振兴和民族宗教工作等,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组织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省人大代表就拥军优属、国防教育等法规落实情况开展调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学习培训,建立人大代表培训师资库,组织开展代表网络学习培训,推动线上线下培训有机结合。
五、坚持推进机关建设,力求自身更强,提高履职能力水平
(一)着力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常委会两级党组成员围绕“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实践”等主题上党课,精心组织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设立省人大宁化长征学院培训基地,引导党员干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政治本色。发挥好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及时把党中央及省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共同意志。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照法定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中央及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都按规定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认真配合省委开展巡视并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二)着力建设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中。修订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完善人大会议制度、工作程序、运行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首次邀请海外闽籍华侨列席省人代会。更加注重征求和听取各方面意见,改进调研、论证、咨询等方式,进一步夯实人大各项工作的民意基础。发挥人大制度研究会等平台作用,加强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和阐释。连续14年组织开展常委会课题调研,并召开专题研讨会,为我省人大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三)着力建设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积极推动我省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建设。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委会专题学习、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和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习制度,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带头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干部培养使用交流,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不断提升履职整体质量和水平。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舆论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大力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激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四)着力建设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把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同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联系,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开展挂钩联系乡村振兴重点县帮扶工作,指导开展慈善助力乡村健康建设系列活动,召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积极做好信访工作,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树立为民务实良好形象。
常委会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加强与市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积极宣传推广全省各地人大创新工作和经验做法。福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立法专班一揽子推进6部历史文化保护法规的立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世界遗产大会成果转化。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过程中,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听取市直部门和200多家企业意见,以实际行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漳州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监督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推动实施幼儿园项目197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69700个,促进幼儿园普惠率显著提升。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持续跟踪督促食品安全法实施,分别听取4个部门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逐一进行满意度测评。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嘱托,运用市县联动、专题询问等方式持续监督医改工作,作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健康效益的决定,推动三明医改再出发。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打好监督组合拳,持续监督、联动监督安置房建设和回迁工作,推动破解11万多套安置房确权办证的历史遗留问题。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重点督办代表建议、专题调研、审议专项报告、满意度测评等形式,推进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高质量发展。龙岩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多年制定7项环境保护类地方性法规,联动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询问等,助力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养老补短板开展持续监督,在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的基础上,组织代表约见政府部门负责人,推动医养结合、孝老互助食堂等惠民政策有效落实。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组织开展代表视察调研,推动海漂垃圾综合整治,促进滨海沙滩保护管理办法出台,制止盗采砂和破坏沙滩原貌行为,保护好国际旅游岛。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党中央及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尽责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政协、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通力协作的结果,是老领导老同志真诚关心以及市县乡人大、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还需加大力度,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刚性还需增强,监督实效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服务保障代表履职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有待深化拓展;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省委领导下,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贡献力量。
一是政治建设要在思想引领上有新加强
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不断深化对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就全省各级人大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调研,配合省委做好督促检查,推动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困难问题,完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程序和制度,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
二是立法工作要在提高质量上有新作为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民生领域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继续发挥好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能力建设,遵循立法程序、严守立法权限,丰富立法形式,总结提升“小切口”立法经验,继续探索完善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立法共识。拟安排审议物业管理、水利工程管理、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粮食安全保障、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消防等方面法规草案26项。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三是监督工作要在增强实效上有新突破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开展监督,积极探索完善监督方式方法,加强上下级联动监督,用好监督组合拳,增强监督实效。拟听取和审议乡村振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燃气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法、森林法、社区矫正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执法检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我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三级联动监督,围绕国有资产管理开展专题询问,就消防法及我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我省国土空间规划并作出决议。
四是代表工作要在发挥作用上有新成效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引导代表站稳政治立场,依法履职尽责。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发挥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为代表服务意识,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组织代表围绕做大做强做优我省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完善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机制,推进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五是自身建设要在增强本领上有新提升
进一步健全学习机制,强化理论武装。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创新完善人大工作制度,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质量和效率。加强人大宣传和研究工作,讲好人大故事。加快推进人大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市县乡人大工作联系,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打造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
代表来自人民,力量生于团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省委领导下,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和全省人民,勇担使命、砥砺前行,不断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太原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去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云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跟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云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求,依法履职尽责,圆满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聚焦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
常委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把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基本功,邀请常委会委员参加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增加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委员会分党组学习频次,专题培训在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州(市)人大代表以及各级人大干部1万多人,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热潮,增强制度自信、提升政治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