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基层治理理论文章汇编:社会基层治理理论文章汇编(13篇)
2.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9
3.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14
4.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17
5.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成效21
6.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路径探索24
7.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29
8.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32
9.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人大视角与路径35
10.社会诚信建设与基层治理能力的再造49
11.辩证认识基层社会治理的根本性问题82
12.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若干建议88
13.以社会法治共建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与思考91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深厚基础和重要支撑,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科学指引。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部署,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的积极作用,努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深厚基础和重要支撑,治国安邦重在基层。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关乎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意义十分重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科学指引和基本遵循。
一、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是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社会结构日趋复杂,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日趋多样,城市和农村社会治理都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些都对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我们党不断深化对社会治理的探索。从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到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再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基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次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我们在认识上经历了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重要转变。习近平同志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强调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体现了我们党社会治理理念的升华和对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
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体现。就基层社会治理来说,它不只是党委和政府的责任,也是社会各方的共同责任。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意味着社会治理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下的社会主体共同治理,治理方式从过去自上而下的单向管理转向多方良性互动,更多主体在党的领导下,以更加多样的方式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从而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有利于使社会治理成为亿万人民参与的生动实践,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有效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
二、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社会治理中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多个主体共同参与,但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需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提高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寻求社会意愿和诉求的最大公约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党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一个重要体现是党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顶层设计。“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这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顶层设计。无论是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还是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都只能在党的领导下扎实推进。我们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推动社会治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统筹各方力量协调行动,促使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推进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健全与基层群众自治相关的制度,保证基层社会治理沿着党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完善相关政策,保证基层社会治理按照党和人民的意愿进行。通过有效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真正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强大效能。
党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还体现为党的基层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为此,要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组织引领、机制引领的途径和载体,紧紧围绕基层党组织构建公共服务圈、群众自治圈、社会共治圈。坚持在基层党组织直接领导下和基层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下开展基层群众自治实践,保证基层群众自治有活力、有秩序。在基层选举中,基层党组织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参加选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各项准备工作,把握选举的正确方向。在基层重大事务民主决策中,基层党组织要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等一道积极组织群众参与民主决策。在基层事务日常治理和民主监督中,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民主决策事项的实施情况,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新形势下,要不断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方式,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协调基层政权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能力,丰富基层党组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手段。
三、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的积极作用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内在要求。
自治是基层社会运行的重要方式和依托,是基层社会充满活力的重要源头。它不但有利于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社会认同,还有利于减少矛盾冲突、增进社会和谐。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必须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的积极作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人民群众通过这些群众自治组织,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广泛参与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实践表明,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参与人数众多、自治领域广泛、民主实践生动,展现出旺盛的生机活力,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形式。
当前,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需要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应拓宽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范围和途径,不断丰富内容和形式。深入开展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等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等为主要目的的民主治理实践,以村务公开、居务公开、民主评议等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让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受益者,全面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做到群众利益延伸到哪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就覆盖到哪里。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需要强调的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必须将自治与法治、德治相结合。应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引导社会公众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习惯,推动法律服务下沉,强化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自治提供法律保障。发挥道德在规范人们行为、调节社会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普及,发挥道德榜样的示范作用,凝聚社会正能量,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氛围,依靠德治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针对“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作出了明确部署,并提出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深刻把握我国新发展阶段的特征,全面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系统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内在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本质要求。社会治理的目的,在于为人民谋幸福、为国家谋发展,在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作出的庄严承诺。新发展阶段的基层社会治理,要坚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多走到基层、走进群众倾听呼声和愿望,破解群众各种“难事”;要始终从人民利益出发,坚持治理为了人民、治理服务人民,做到民有所呼、政有所应,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办民之所需,干民之所盼;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改善百姓的生活质量出发,从提升百姓的幸福着手,办百姓期盼的事,办群众叫好的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党的领导是核心。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是我国社会治理的基本制度。党委居于社会治理体系的核心领导地位,是引领并统合多元利益诉求、聚合力量的支柱。新发展阶段的基层社会治理,要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党委在治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的意志和主张贯彻到治理实践中;要发挥党委影响力和凝聚力作用,支持多元主体依法参与社会治理,提高引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从完善党委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着手,提升治理能力,创造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治理道路。
政府治理是关键。我国的基本国情与社会发展阶段决定了我国社会治理主要依靠政府推动。政府主导社会治理有显著优势,即集中统一的行动能力强、统一支配资源的能力强、处理危机的能力强。因此,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立足我国新发展阶段特征,坚持政府负责,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优势。当然,并不是要政府包揽一切,政府治理必须创新。一是简政放权,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社会、个人的关系,实现科学治理、依法治理、规范治理、有效治理,释放社会活力。二是创新治理方式,提高治理的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能力,制定相关治理方略、任务和标准体系,科学规划,增强公信力和执行力,从而达到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的。
民主协商是重点。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办,旨在寻求人民群众满意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通过民主协商,能够把各社会治理主体最广泛、最大限度地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团结起来。立足新发展阶段,更好发挥民主协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一是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民主协商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充分发挥民主协商在治理中的独特作用。二是丰富基层社会治理民主实践形式。可以通过恳谈会、居民论坛、乡村论坛、民主听证等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的运用,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民主协商制度,健全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和形式,保障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社会协同是要求。实现社会协同治理,是社会治理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社会治理的协同性,其目的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力量共同治理社会,既发挥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主导作用,又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包括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基层单位及公民个人参与社会治理,要更加重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形成社会治理的整体合力。一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优化社会组织政策环境,加快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公共服务,营造良性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二是建立健全社会协同机制。扩大各社会治理主体参与治理的范围,建立国家与社会、政府与社会、社会组织与公众之间广泛的良性互动,构建起开放完善的基层社会治理协同机制。
公众参与是基础。公众参与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发展阶段,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出现了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公众参与已成为治理的主要力量源泉,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伟大实践的主体。一是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作用。动员人民群众广泛依法有序地参与基层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充分发挥基层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增强社会治理的效能。二是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范围和途径,完善人民群众参与的表达、协商、沟通长效机制。丰富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形式,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都要通过民意调查、社会公示、社会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热情,让人民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广泛参与者、最大受益者。
依法治理是保障。依法进行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标志。进入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新发展阶段的基层社会治理,要在社会治理领域制定和完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组织法等相关法规政策,形成上下贯通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治理法治制度体系,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提供实施和监督保障;要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提升他们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社会治理中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能力。同时,要培养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学法、遵法、守法,遇事主动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将法治理念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增强社会治理实效。
科技支撑是手段。新发展阶段的基层社会治理,必须把握以网络化、智能化为标志的技术革命带来的机遇,加强科技创新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搭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线上线下互动的一体化社会服务平台,更好地利用技术手段预测社会动态、畅通人民群众诉求渠道、解决社会问题、辅助政府决策,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专业化、智能化,增强治理的系统性、实效性。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江苏省徐州市将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积极探索以党建为统领、以德治为先导、以自治为基础的新路径,推动城市文明程度持续提升,促进城市发展潜力充分释放,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获得感不断增强。
以“党建+”工程为依托强化党建统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重在强化党建统领作用,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实际成效。我们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深入实施“党建+”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方面,深入推进抓基层党建促乡村振兴“六大行动计划”,实施“建村部、强支部”专项行动,促进农村带头人队伍能力素质整体提升。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另一方面,建立以党组织为核心、党员示范户为纽带的“10×10”组织体系,推行党员承诺制、党员积分管理等制度,引导党员增强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提高宣传组织群众和引领带动发展的能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有效服务群众,让党旗在基层社会治理一线高高飘扬。
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载体强化德治先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共识是奋进的动力。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作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内容。我们注重系统谋划、全域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不断释放鼓舞斗志、凝聚力量的正能量。加强宣传教育,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进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坚定广大干部群众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理想信念。通过人民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话语,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教育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听党话、跟党走,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聚焦为国家立心、为民族铸魂、为社会明德,持续深化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学习、宣传、争做“徐州好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以基层协商民主为抓手强化自治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自治是基层社会运行的重要方式和依托,是基层社会充满活力的重要源头。我们着力健全基层自治机制,推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一是健全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推动人大代表依托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工作站(室)等平台,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二是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搭建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协商议事会议平台,把事关本地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等纳入协商内容,促进协商议事会议规范化、制度化运行。三是不断强化村(居)民自治,探索推进村(居)民小组自治、楼宇自治等“微自治”形式,推进“全科社工”服务模式,着力解决基层挂牌多、任务多、盖章多等问题,切实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减负增效。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xx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在下述几方面进行了实践探索: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权;高标推进村社规模优化调整,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探索创新“三治融合”路径,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创新建立“4+1”人民调解模式,进一步筑牢化解矛盾纠纷的村级防线;全力推进农村思想文化建设,进一步营造向上向善的文明乡风。
xx基层社会治理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对标新形势、新任务,在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等方面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社会治理形势环境更为复杂,基层矛盾防控化解压力较大;现代治理手段运用不足,基层社会治理效率仍需提升;多元主体作用发挥不够,距离共建共治共享目标还有差距;村级经济实力整体偏弱,难以支撑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需求;基层自治的可依靠力量不足,导致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推进缓慢。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县级层面要把加强党建引领作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根本路径,强化对基层治理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体系建设,真正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优势。一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建立基层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领导体系,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突出抓好全域党建,推进各领域党建互联互动。二要强化农村带头人队伍建设。推进村“两委”班子专业化,畅通新乡贤到村任职渠道,加大探索村干部正向激励举措。三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探索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政经分设、有效运行的“一核两翼”模式;紧密对接乡村振兴战略,让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政府服务重心下移。一要推动权责下放。坚持能放则放原则,把审批权力尽可能下沉到乡村两级便民中心。二要做强集成服务。探索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全力推进民生事项“一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理”。三要强化日常监督。按照“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高标要求,形成政府部门监管、市场机制调解、行业自律和企业自我约束的强大合力;发挥数据共享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治理问题的发生。
加强“四个平台”建设,搭建专业化治理架构。一要构筑扁平指挥体系。探索进行“大部制”“扁平化”管理,加快形成“四个平台”指挥室分类派发,联村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网格员协同处理的联动处置格局。二要壮大全科网格队伍。深化“全科网格2.0”打造,实现“多元合一、一员多用”;实行“网格长、村两委、指挥室、镇分管领导”考核全捆绑。三要打造信息采集共享平台。推动信息化与政务服务、社会管理、行政执法等深度融合;对各部门条线上的信息系统逐个进行整合,实现“一次录入、各处共享”。
集成党政民各方力量,实现多元主体协同共治。一要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探索建立基层社会治理“大党委”制度,通过搭建“共治委员会大平台”,使相关要素聚焦于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加强党对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面力量的统筹协调,引导社会各主体共同参与治理。二要充分激发社群活力。聚力打造社群共治共建综合服务平台,最大限度激发社会群团组织在承接社区公共服务和基层政府委托事项的作用;加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引育力度。三要充分发挥乡贤作用。探索实施“乡贤资政参事”“乡贤公益助善”“乡贤乡风引领”等“乡贤+”系列工程,为广大乡贤能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舞台。
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源头防控基层风险隐患。一要把规范“三资”管理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应入必入”全面监管,实现农村“三资”全入库、全监管。二要突出做好信访化解。深化信访“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推行“一站式”信访调解机制;探索信访积案化解的新方法、新模式,努力推动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在基层解决。三要做到风险实时监测。积极探索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搭建县、乡(镇)、村三级综治中心智能信息系统,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被动应对处置向主动预防转变。
引导社会文明新风尚,放大基层社会治理实效。一要强化价值引领。积极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义利并举、敢为人先”的xx精神、红十三军的革命精神作为重要内容,筑牢基层治理的精神内核。二要厚植法治根基。探索建立村规民约积分制管理;申报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三要深化移风易俗。加快研究出台深化移风易俗、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的相关指导性方案,持续加大对党员干部各类红白喜事的监督力度;倡导厚养薄葬、文明嫁娶,加快打造移风易俗的“xx模式2.0版”。
习近平总书记在基层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十四五’时期,要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下更大功夫。”社会治理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坚持以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为抓手,抓基层打基础、抓治理优服务、抓机制增活力,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推进网格化管理,提供精准服务。网格化管理变被动应对问题为主动发现、解决问题,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能够提高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烟台市在社会治理中,突出一张网格管全域理念,将分散的治理力量、系统力量、管理网格等进行优化整合,把党的建设、综合治理、重点人员管控、应急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统筹纳入基础网格体系。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和重点走访、网格事项流转处置等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出台网格管理事项清单,明确纳入网格管理事项、标准及退出程序,实现“清单式管理、网格化服务”。
推进智能化治理,打造共享平台。以智能化、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高科技手段,为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效能、提高现代治理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烟台市积极推动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基层治理,建设融社情、警情、案情、舆情等于一体的基层治理信息共享平台,促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服务融合,提高治理实效。认真总结疫情防控大数据平台、治安防控“雪亮工程”“一手通”办事等建设经验,全面整合各条块数据资源,打通各方面数据壁垒,逐步实现数据融通、一网汇聚,横向联通相关部门单位,为基层业务办理、数据比对、矛盾化解等提供技术支持。
坚持法治和德治结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让法治和德治紧密结合、相辅相成,使二者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路径。在实践中,烟台市注重发挥好法治的保障作用,坚持在法治视野中审视基层治理,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基层治理,运用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引导人民群众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矛盾。注重发挥好德治的教化作用,倡导以文化人、以德育人,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把基层治理的道德底蕴培育好、道德力量运用好,着力营造“崇德尚法”的浓厚氛围。
系统预防化解矛盾,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基层社会治理面临诸多棘手的矛盾和问题。能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考验着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韧性,也考验着基层社会治理者的应急处突能力。烟台市坚持底线思维、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切实提高应急处突能力,聚焦矛盾纠纷的易发多发领域,完善风险评估预警等机制,聚焦重点领域,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把疫情风险降到最低。守牢金融风险防控底线,提高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夯实社会治安基础,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六清”专项行动。筑牢公共安全堤坝,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机制,努力把风险隐患消解于未然、化解于无形,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经济与社会多方面的重大转型阶段,利益主体和社会需求的多元化特征愈发显现,市场经济的复杂性及公共事务的多样性构成严峻挑战,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治理任务艰巨繁重、改革创新势在必行。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在我国独特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背景下,基层社会治理不仅决定着社会治理的整体效果,而且关系到国家整体政策目标的实现,影响着国家治理的整体水平。因此,必须着力做好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路径探索,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始终坚持党和政府主导
在推进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统领整合。要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治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将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强大效能,避免“政府失灵”,纠正“市场失灵”,确保基层社会治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理顺党的组织同其他组织的关系,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和农村、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等的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制度规定。同时,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组织引领、机制引领的途径和载体,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统筹推进企业、农村、机关、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党建工作。各级政府应坚持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的行政理念和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管理理念,接地气、通下情,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忧,增强自身公信力与执行力。严格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治理改革创新规划,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保障和满足公共服务的供给,保证基层社会治理所需的各项开支。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则要坚持做好“放管服”工作,打破利益固化藩篱,强化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培育服务平台,创新服务载体。不断健全和完善决策机制、问责机制、风险防控机制、应急响应机制,鼓励培育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机构发展,积极引导多元主体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更好地体现功能价值。
二、持续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基层社会治理是一个涉及各个生活领域、内容庞大、工作繁杂的开放性系统工程,必须不断探索创新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活动方式和内容。作为推动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社会组织以非营利性、独立性、志愿性、公益性为基本特征,在脱贫攻坚、灾害应急、环境保护、基层教育、就业帮扶、医疗卫生等领域具有明显的专业优势和技术优势,尤其是在联系基层、贴近现实方面,更具有天然的优势,能够满足居民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既是社会组织自身发展需要,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政府应进一步加快职能转变,强化管理、服务、引导功能,对社会组织能够承接的公共服务项目以项目化的方式交给社会组织去承接;进一步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简化登记审批程序,推行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并行的准入双轨制,促成社会组织间协同协商各项活动事宜;针对社会公益性、救助性的社会组织通过相应的税收优惠激励发展,进行系统培育和扶持,促进社会组织数量和质量的全面提升,使其有能力、有资源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社会组织自身需要强化组织章程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以责任为基础的激励机制以及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自律机制,确保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真正发挥“润滑剂”“减压阀”“调节器”的独特功能。并且有效形成“中间协调层”的角色定位,协助政府、市场一同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抵御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问题、重建社会信任、增进社会团结,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健康良好、运转规范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整体平稳运行态势。
三、不断健全社区内部治理
社区是社会区域共同体的简称,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位,社区内部治理是通过协商合作、协同互动、协作共建等来建立对共同目标的认同,进而依靠人民内心的接纳和认同来采取共同行动,联合起来对社区公共事务进行良好的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权益,以及便民利民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社区内部治理过程中必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明晰权力分配,凝聚社区共识,建立权责对称、利益共享的民主协商平台,认真执行“四议两公开”、民情议事会、民情恳谈会等民主管理制度,促进自治、德治、法治有机融合,形成良好的治理氛围。社区党委既要在关键政治问题上起到领导作用,也要在利益协调中发挥核心作用,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建工作的有效性,协调处理社区内部和内外各种关系;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必须着力提升自身组织协调能力,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宣传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帮助社区居民增强政治认识、处理矛盾问题,并且按照社会化、市场化的模式,将多种力量、多种资源整合起来,协助社区居民开展各项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服务。由于社区内部治理的根本目标是实现社区整体协调发展及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自治机制、社区居民自我约束机制和矛盾纠纷自我调节机制。结合社区服务、人文培育等工作,挖掘社区精英参与到社区内部治理中,同时,明确社区聘用人员职业化体系,科学设立岗位等级序列,拓宽和规范高素质社区工作者的引进渠道,完善招聘培训、薪酬待遇、考核激励等机制,形成可靠的动力保障。
四、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参与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要求,而且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对公共事务的关注程度也随之提升,更加重视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加积极主动想要参与到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希望能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目前,我国已经形成行政参与、立法参与、司法参与等多种参与形式,参与领域不断拓宽,参与程度不断加深。事实上,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使党和国家更有效倾听民意、体察民情,减少决策中的偏差与不足,还能够监督制约政府权力,杜绝暗箱违规操作,为治理的可靠性与实效性打下坚实基础。未来,应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更广泛集中民智、聚集民力、凝聚民心,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找准各方利益的结合点,划清政府管理权和群众自治权的边界,把不必要的行政事务剥离出去,把不能缺的自治内容纳入进来,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集众智、汇众力,才能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也是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基础部分。生活垃圾怎么分类,小区停车怎么规范,疫情防控如何落实。小小社区,千头万绪,管好“小事”就是治理“大事”。
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基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十四五’时期,要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下更大功夫。”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一些地方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探索社区治理方式创新,总结出“1+N”基层工作方法,对社区进行有效的管理、为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切实推进了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1+N”的关键是“1”,摆在首位的是党建引领。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只有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基层社会治理才有主心骨。比如,山东烟台的大海阳社区是典型的开放式老旧小区,常住人口达7000余人。更好服务广大居民,该从何入手?强化班子,实施“红色领头雁”“能力素质提升”“履职规范服务”“差异化培养关爱”等工程,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综合能力;深入群众,将社区细分为13个网格,健全“社区党委、片区党支部、网格党小组、党员家庭服务点”工作体系……班子强了、工作顺了,经过一番努力,这个社区焕然一新,先后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国最美志愿服务社区”等荣誉称号。
有模范引领,还需凝聚各方合力。面对更加多元的诉求,仅靠社区“单打独斗”,很难将问题妥善解决。在这种背景下,有的地方以社区党委为支点,吸纳社区共建单位、“双管双责”报到单位等在社区党委中安排兼职委员,实现资源共享、共驻共建,解决了很多以前解决不了的难题。有的地方引入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向居民提供居家养老、心理咨询、外来务工子女教育等种类丰富的专业服务,拓宽了社区服务的范畴。实践证明,集众智、汇众力,才能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居民是社区的主体,依法有序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题中之义。在山东济南,裕园社区先后组建“党员金点子议事会”“妇女网格花组织”“邻里守望安全服务队”等38个社团组织,吸纳500多名志愿者,有效提升了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实现了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这样的案例启示我们,在社区治理中更好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而更好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基层治理是篇大文章。创新方式、激发活力、提升能力,攻坚克难、久久为功,我们就能在破解矛盾中找到新思路新模式,在解决问题中积累新办法新经验,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管党治党,重在基础。加强党建引领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新时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全国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基层治理创新方面形成了不少务实管用的经验。其中,天津市北辰区“一核引领、一网覆盖、六治融合”的创新实践,带动北辰基层社会治理取得了诸多成效,其经验值得认真梳理总结。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北辰区是天津环城四区之一,是典型的城乡结合地区,基层治理问题十分复杂。近年来,北辰区大胆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初步探索了一套务实管用的基层治理思路和办法,破解了多年未解决的治理“顽疾”。
第一,突出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天津市北辰区既强调区委统筹协调,抓好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又坚持把镇街作为主战区,强化党(工)委基层治理“龙头”作用;既要求夯实村居党建基础,又推进党建服务中心标准化,着力强化阵地建设,成效显著。
第二,以综治和警务网格融合为突破口,探索形成覆盖全域、便捷高效的治理网络。在这一过程中,天津市北辰区打造“1+3+N”模式,解决“发现问题难”的困境;通过“平安北辰”APP研发,畅通工作流程,解决好“发现情况如何处理”的问题。此外,还延伸打造“全科网格”,真正实现全网覆盖。
第三,不断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以善治为目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全面提高区域社会治理能力,还需要动员组织广大群众。天津市北辰区从自身实际出发,不断进行创新探索,既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放手让广大居民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来,又始终坚持依法办事,引导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同时还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在提高基层治理效能上下功夫。
总地来看,正是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实践,在短短两年多时间里,使天津市北辰区的社会治理局面发生了重大改变,并推动实现了从等问题到找问题、从各自为政到联合作战、从压事压责到赋权赋能、从集中整治到常态长效的转变。北辰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是新时代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具体实践,为基层治理现代化积累了一些经验,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些有益启示。
一是必须牢牢抓住党建引领这个根本,不断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力、组织力、号召力。党建引领直接影响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方向和工作成效,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所在。一方面,要牢牢抓住市县这个基层治理的主战场,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同政府的资源整合优势、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基层治理的整体性、协同性。另一方面,要在加强基层党建上下功夫,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强化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为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挥更大作用。
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为城乡群众搞好服务、多办实事、破解难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有效社会治理和良好社会秩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就是要把良好社会秩序作为人民群众的幸福之基、和谐之本,畅通和规范群众利益协调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着力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