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监管以机构监管为主,缺乏功能监管的具体实施办法和必要手段。与此同时,随着金融科技迅猛发展,一些科技公司涉足金融领域打起了业务“擦边球”,无证开展金融业务,导致跨行业、跨市场的交叉性金融风险突出。如日前,在xx省xx市破获一起全国首例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开设赌场的案件,查扣涉案虚拟币xxx余万个,金额达xxxx余万元。
金融是公共性和外部性很强的行业,对经济和社会安全稳定影响极大。金融科技领域乱象影响了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已引起金融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有效防范利用高科技从事金融犯罪活动,笔者认为,必须从加强金融许可证管理入手,坚持“金融特许经营”原则,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从事相关金融业务。
首先,要明确金融许可证的适用对象。金融许可证适用于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外资银行、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等银行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银行理财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保险许可证适用于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保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保险中介许可证适用于保险代理集团(控股)公司、保险经纪集团(控股)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等保险中介机构。
其次,要明确金融许可证的详细内容。金融部门要优化统一金融许可证的新领、换领、缴回等相关管理规定及时限要求,统一金融许可证记载内容。金融许可证必须载明机构名称、业务范围、批准日期、机构住所、颁发许可证日期、发证机关,以及在新领、换领、遗失金融许可证相关公告的具体要求,特别是网络平台应在相关网页醒目展示业务范围等。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统一的金融许可证管理规定,督促金融经营机构进一步加强金融许可证管理,依法合规开展金融经营活动,无论公司名称叫什么,只要涉及金融业务的,都必须遵循金融部门的监管要求。
第三,要明确金融许可证的管理要求。金融许可证要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转让、出租、出借、伪造、变造许可证;未按规定新领、换领、缴回许可证;损坏许可证;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遗失许可证未按规定向发证机关报告;未按规定公示许可证、业务范围、经营区域、主要负责人;新领、换领许可证等未按规定进行公告;新领、换领许可证后未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换领营业执照。
第四,要明确金融许可证的公示方式。金融部门要明确公告的知晓范围至少与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经营的地域范围相匹配,要求采取有效公告方式及效果公示金融许可证。金融经营机构要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官方网站上公告,或采取其他有效便捷的方式公告,并保留相关公告材料备查。同时,要依据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和上级管理单位授权文件,在其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以适当方式公示许可证原件、业务范围、经营区域、主要负责人等。尤其是对于通过网络平台开展业务的,必须在相关网络页面及功能模块以清晰、醒目的方式展示上述内容,切实保护好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最后,要明确金融许可证的监管功能。金融监管部门要提升功能监管能力,联合相关部门增强监管手段,充分运用新的监管科技,通过织密监管矩阵,拓宽监管视野,延伸监管链条,穿透识别一些科技公司“伪创新”和“乱创新”的“金融外衣”。监管机构对任何违法违规开展实质
属于金融的经营活动,要果断采取措施,集聚强光照射“灰色地带”,有效铲除风险滋生的土壤。对存在未按规定使用或管理金融许可证相关情形的,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实现碳中和需要巨量投资,要以市场化的方式,引导金融体系提供所需要的投融资支持。对于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资金需求,各方面有不少测算,规模级别都是百万亿人民币。这样巨大的资金需求,政府资金只能覆盖很小一部分,缺口要靠市场资金弥补。这就需要建立、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引导和激励金融体系以市场化的方式支持绿色投融资活动。气候变化会影响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需要及时评估、应对。国际研究普遍认为,气候变化可能导致极端天气等事件增多、经济损失增加;同时,绿色转型可能使高碳排放的资产价值下跌,影响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
近年来,中国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支持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第一,我们有较大的货币政策调控空间。中国货币政策始终保持在正常区间,工具手段充足,利率水平适中。我们需要珍惜和用好正常的货币政策空间,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第二,货币政策既要关注总量,也要关注结构,加强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定向支持。在保持流动性总体合理充裕的基础上,货币政策能在国民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社会事业等方面发挥一定程度的定向支持作用。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人民银行实施了多项措施,有效帮助中小企业维护就业稳定。第三,货币政策需要在支持经济增长与防范风险之间平衡。中国的宏观杠杆率基本保持稳定,在为经济主体提供正向激励的同时,抑制金融风险的滋生和积累。第四,货币政策需要为深化金融改革开放营造适宜的环境。
中国提出xxxx年碳达峰和xxxx年碳中和目标,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认为,在碳中和约束条件下,有两个方面的任务格外紧迫。
第一,实现碳中和需要巨量投资,要以市场化的方式,引导金融体系提供所需要的投融资支持。对于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资金需求,各方面有不少测算,规模级别都是百万亿人民币。这样巨大的资金需求,政府资金只能覆盖很小一部分,缺口要靠市场资金弥补。这就需要建立、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引导和激励金融体系以市场化的方式支持绿色投融资活动。
第二,气候变化会影响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需要及时评估、应对。国际研究普遍认为,气候变化可能导致极端天气等事件增多、经济损失增加;同时,绿色转型可能使高碳排放的资产价值下跌,影响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一方面,这会增加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进而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另一方面,这可能影响货币政策空间和传导渠道,扰动经济增速、生产率等变量,导致评估货币政策立场更为复杂。这是在维护金融稳定、实施货币政策上面临的新课题。
围绕这两方面要求,我想重点提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绿色金融标准是识别绿色经济活动、引导资金准确投向绿色项目的基础。
二是强化信息报告和披露。目前,银行间市场绿色金融债已经要求按季度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同时金融机构需要报送绿色信贷的资金使用情况和投向。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在已有试点的基础上,分步建立强制的信息披露制度,覆盖各类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统一披露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