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0: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表格等资料汇编(9篇)

2024-02-07 23:18:44 582
联系客服提示-携笔文库——公文写作范文宝典

根据省、市、区关于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诈骗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区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组办公室设于养老服务科,具体指导推动专项行动开展;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研判风险,提出工作措施和意见,重大情况报告;加强与市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组、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对接工作,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等工作;组织策划专项行动宣传活动,加强舆情监测与应对;组织督导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督促检查。

填报单位:

序号

辖区内应当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总数(家)

辖区内已经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数量(家)

已排查占比(%)

是否利用新闻媒体等平台开展广泛宣传,具体宣传方式

是否建立了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具体涉及部门

是否已开通了投诉举报通道,具体渠道

填报说明:

应当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总数=已登记(备案)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未经登记(备案)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填报单位:

序号

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名称

类别

风险隐患点

风险隐患等级

牵头排查单位

备注

填报说明:

一、类别

A.养老机构;B.社区养老服务机构;C.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

二、风险隐患点

1.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

2.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

3.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

4.虚假或夸大宣传;

5.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

6.养老服务机构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资金使用不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不动产、股票、债券、证券、借贷等,以及投资、转移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名下关联企业),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

8.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

9.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的;

10.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的;

11.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

12.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不抵债;

13.已经“爆雷”;

14.引起不良影响或重大舆情;

阅读全文
(想阅读完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分享: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20220610: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表格等资料汇编(9篇)

链接地址:https://www.xiebiwenku.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3010.html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二维码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