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区民政系统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对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以过硬的工作作风和扎实的工作举措,着力打造社会救助精准工程、公益慈善普惠工程、养老服务提质工程、社会福利提升工程、基层治理品牌工程、社会力量联动工程、地名文化精品工程和公共服务领跑工程,切实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强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示范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对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主题教育成果,在学深悟透做实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两个确立”。
2.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xx次党代会、市第x次党代会、区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带领民政领域广大党员干部深刻学习党代会会议精神,推动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落实落地,为加快建设“大同予共”的现代化xx贡献民政力量。
二、全力保障社会救助兜底,打造社会救助精准工程
3.强化兜底保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深入贯彻中省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部署,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加强与相关部门“过渡期”政策有效衔接。落实好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的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和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推进民生实事保质保量完成。
4.强化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做好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的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依托“天府救助通”智慧综合服务平台,搭建我区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实现对低收入人口信息的动态更新和监测预警。依托防返贫监测预警系统,加强与相关救助职能部门共享监测预警信息,共同做好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
5.着力提升救助服务能力水平。继续推进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项目,持续做好寻亲服务、街面巡查、站内照料、落户安置、源头治理等工作。强化机构安全管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主动前移救助服务阵地,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三、竭力推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打造公益慈善普惠工程
6.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根据中央、省、市、区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慈善作为第三次分配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积极作用。以xx镇家和社区慈善基金为试点进行探索,增强社区“造血”功能,提升基层慈善服务水平。加大对公开募捐活动、慈善项目、信息公开等的监管力度,强化慈善公信力建设。
7.加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社工考前培训及持证社工继续教育培训,培育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落实好一次性奖励和岗位补贴政策。整合民政业务,继续推进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新建略坪镇、调元镇社工站,实现乡镇社工站全覆盖。
8.提升志愿服务管理水平。利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做好志愿者、志愿队伍的登记注册和管理。以金雁社区志愿队及区志愿者联合会为试点,开展省级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利用乡镇社工站、村(社区)社工室,采用“社工+志愿者+慈善”模式,引导志愿者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疫情防控等志愿服务。
四、高效推进养老服务发展,打造养老服务提质工程
9.提升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推动“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编制,完成片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力争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指南。建立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10.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探索建设xxx张家庭养老床位。为xxxx名特殊困难老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符合条件的x.xx万余名xx周岁以上老人统一购买意外伤害险。为xx周岁以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完成万安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在建成后的万安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开展老年助餐试点,探索“慈善+养老”模式,发展智慧养老。完善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片区化、集约化布局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在x个中心镇和x个驻地镇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基本规范》贯标工作。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划分。实施敬老院品牌化建设,探索开展敬老院“牵手伴行”专项行动,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改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全区范围内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xxx%。推进老年教育体系建设,多点多线发展老年志愿服务,打造一批老年志愿服务品牌,推广时间银行互助养老。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举办xx区第二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落实养老护理员“两项补贴”。开展养老服务领域“三比三看”,开展敬老院服务质量大比拼。
11.推动养老产业多元化发展。发展养老产业、助力银发经济。组织参加第五届中国(xx)国际养老服务业暨养老产业博览会。积极参与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养老服务共建共享,促进乡村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加强罗绵边界区域养老协同发展。
五、精准发力儿童保障和社会福利工作,打造社会福利提升工程
12.落实儿童福利保障。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完善各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级儿童之家、儿童服务点。持续推进“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实施,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品牌项目。做好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工作。进一步规范儿童收养工作,培育儿童收养第三方评估机构,提升收养评估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水平。推动落实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措施。
13.构建未成年人保护“xxx”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运转。推动落实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工作,创新开展“六大专项行动”。健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机制。探索建立儿童主任激励机制。开展基层儿童工作者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实现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全覆盖。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系列活动。做大做强“筑梦童行”关爱保护项目。推进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改造项目。
14.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开展“两项”补贴清理工作,做好“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工作。积极培育助残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助残项目。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新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点,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六、切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打造基层治理品牌工程
15.着力提升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建设,加强乡镇为民服务、议事协商等治理能力建设。配合区纪委落实好村级集体“三资”全域提级监督管理工作,筑牢基层“微腐败”防线,继续推动“清廉村居”工程落地落实,助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共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16.推进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建设。结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做好调元镇顺河村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进一步规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加强村(居)务公开和“四议两公开”工作,健全村(居)自治机制,优化村(社区)服务格局,做好全省村(社区)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工作。
17.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积极申报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依托养老综合体建首个社区综合体。
七、有序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打造社会力量联动工程
18.坚持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夯实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双覆盖”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群团组织建设工作。
19.坚持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建设。开展好社会组织年报、财务管理、业务能力等规范管理的指导和培训,提升社会组织规范运营能力;持续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强化社会组织工作深度调研,实时动态了解社会组织的困难,及时沟通并提出指导建议,推动社会组织有序健康发展。
20.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围绕加快建设“大同予共”的现代化xx的目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有序参与经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21.持续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社会组织涉企收费规范工作,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社会组织非营利监管,丰富拓展监督渠道和监管方式;有序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年报、信用管理工作,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效运行。按照上级安排开展“僵尸”社会组织清理专项行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八、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打造地名文化精品工程
22.继续抓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协调配合做好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民政领域相关工作,结合市、区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2022年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持续推进民政工作落实落地,不断推动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走深走实。
23.扎实提升地名管理工作。加强地名依法管理,持续做好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完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工作任务,及时更新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继续做好白马关镇智慧地名牌试点工作,并做好智慧地名牌信息内容更新工作。
24.强化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维护好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检成果,加大对界线管理法律法规和平安边界建设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依法管界、依法守界的良好舆论氛围。及时掌握边界地区影响和谐稳定的动态因素,早发现、早知道、早排除,消除矛盾纠纷隐患。
九、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打造公共服务领跑工程
25.加强殡葬服务和管理。推动殡葬事业“十四五”规划项目落地落实,努力争取殡葬项目中、省、市级补助资金,推进公益性骨灰安葬、安放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目标,完善殡仪馆硬件设施建设,推进殡葬礼俗改革,继续做好惠民殡葬补助、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工作,倡导绿色祭扫新风尚。做到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服务优质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殡葬设施现代化。
26.扎实做好公墓年检工作。对经营性公墓上年度的运营情况进行年检,进一步规范公墓管理,不断提高殡葬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27.继续推进殡葬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提高殡葬改革意识。利用殡葬专项整治成果,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殡葬领域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市场规则及廉洁从业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厚葬薄养问题。
28.提升婚姻登记规范化水平。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开展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推进落实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惩戒,清查归集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补充完善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做好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工作,全面促进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
29.持续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婚姻辅导,持续推动婚姻危机干预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积极探索婚俗改革新路径,促进婚俗改革。
十、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切实履行民政职责
30.有序实施“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围绕“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全力提升基本民政保障水平,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基本社会服务,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畅通运行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31.提升民政法治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提高执法队伍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加强普法教育,建立廉洁公正的执法队伍,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落实民政“八五”普法计划,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32.提供民政基础保障服务。不断规范公文处理、会务筹办、建议提案办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管理、信息宣传、政务调研、值班、绩效管理、信访、政务服务、公务车管理等工作。依托民政项目和资金管理平台,强化对重点项目和各类民政专项资金的督导监测,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33.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牵头城市社区工作组,督促指导万安镇主城区城市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完善疫情防控风险人员社区排查机制,压实“四方责任”,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筑牢社区疫情防控防线,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服务。
34.守牢民政系统安全底线。严格落实民政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管理措施,不断提高民政系统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持续深化排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燃气安全等重点工作,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十一、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造廉洁民政队伍
35.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推进政治机关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工作中讲政治、在讲政治中体现工作。
36.坚持高质量推进党的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运用党的自我革命历史经验,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自觉抵御和防范意识形态风险。
37.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盯关键岗位,做实做细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抓实内部审计,推动内部审计监督和纪委监督相互衔接、同向发力,全面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38.坚持深化作风纪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市、区深化作风纪律建设大会精神,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问题“大检视”“大整治”“大提升”,进一步促进全局上下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扎实开展基层“大走访”活动,做深做实日常监督,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39.坚持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鲜明用人导向,为民政事业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全区、xx市民政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xx次党代会、xx市第xx次党代会以及xx市第xx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民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打造“产业之城、生态之城、品质之城”、建设新时代x东南副中心城市和xx东大门桥头堡贡献民政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xx市第十四次党代会、xx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的丰富内涵,认真把握“国之大者”,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和对民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围绕“四个新”总要求和“四个方面”具体要求,发挥好兜底性、基础性作用,扎实履行“三基”职责,着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认真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周密安排部署,积极宣传引导,全力推动会议精神入脑入心。
二、扎实履行民生兜底保障职责
(二)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贯彻落实新修订的《xx特困人员认定操作规程》《xx临时救助审核认定操作规程》和自治区关于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救助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强化“按户施救”和“按人施救”政策。适时调整城乡低保覆盖率,完善特困人员分散供养与集中供养制度,加大临时救助“救急难”力度,扎实有效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常态化工作。
(三)巩固拓展兜底脱贫攻坚保障成果。健全城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推动部门信息有效共享。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对推送的预警信息组织所属镇进行核查,持续开展日常监测。通过强化日常走访、入户核查等措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四)持续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督促指导,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救助资金、临时救助资金;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救助。根据上级部署和本地实际,适时调度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持续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五)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基础。推动镇级敬老院向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实现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xx%以上。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升级改造,扩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规模。建设x个示范性养老机构及培养x个养老品牌机构。推进南渡镇、水汶镇、大隆镇、梨木镇、诚谏镇、归义镇、三堡镇、安平镇、波塘镇等x个乡镇敬老院按照公建民营的方式进行运营。
(六)加快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深入学习贯彻《xx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继续推进养老机构参加等级评定。依托有资质的养老机构,将专业的照护服务延伸至居家养老服务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及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集中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欺老虐老等问题。
(七)统筹推动大健康产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xx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积极东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项目建设。
四、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八)持续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水平,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完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加强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
(九)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不断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含儿童主任)建设。
五、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十)扎实推动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能力建设。加强乡镇服务管理能力建设。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探索编制村(居)委会依法自治工作、依法协助政府工作等清单。探索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点建设。常态化推动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十一)深入开展城乡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配合组织部门落实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措施。协调落实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任务。配合做好新时代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六、持续规范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十二)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动社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新思想新理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章程修订。提升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质量,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
(十三)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创新。优化社会组织布局。
规范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
(十四)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健全综合监管体制和常态化监管机制。完善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制度。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加强社会组织线上线下活动治理。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乱收费和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
七、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
(十五)加强行政区划与界线管理。坚持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领导。严肃行政区划工作纪律。稳慎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强化政府驻地监管。加强界线界桩的巡查维护,完成界线联检,推动平安边界建设。
(十六)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做好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和地名标志设置,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的信息质量建设行动,常态化更新完善地名。保护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持续开展红色地名文化宣传展播和地名文化“三进”活动。
八、扎实实施社会事务管理改革
(十七)全力推进殡葬领域改革。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市殡仪馆项目建设和公益性公墓项目前期工作,提高殡葬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持续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做好清明、重阳等重大节日祭扫安全、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殡葬改革宣传,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
(十八)有效增强关爱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改革,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深化开展“互联网+救助寻亲”。加强救助管理规范化建设和监督检查,做好第十个“xx”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继续推进“跨省通办”工作。
九、大力发展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十九)强化推动慈善发展。加大慈善宣传力度,弘扬慈善文化,充分发挥慈善事业的第三次分配作用。做好“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对象推荐工作。
(二十)推进社工站和志愿服务整合发展。深入实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乡镇社工站建设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训机制。推广使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
十、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二十一)加强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落实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的任务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民政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质量。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民政行政审批效能。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二十二)有效增强民政发展基础。认真实施《xx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专项规划。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做好民政统计和项目管理工作。推进机关“三办服务”提质增效行动。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加强新形势下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加快民政业务数据共享融合,实现民政为民服务更精准、更安全、更高效。
(二十三)抓好抓实民政系统安全管理。常态化推进民政系统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民政应急体系建设,健全舆情监测和突发舆情处置机制。加强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强化信访重点群体矛盾排查化解,深入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信访积案专项工作。
十一、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十四)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将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体现到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
(二十五)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深做细谈话提醒工作,落实监督常态化。严肃查处民政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以及资金资源分配使用、惠民政策审批等重要环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二十六)建设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做好干部“育选管用”工作,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发挥选人用人激励导向作用。从严监督管理,深化教育培训,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制度机制。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加强国防教育,强化干部职工的国防观念和国防能力。建设政治过硬、素质优良、担当作为的新时代民政干部队伍。
2022年迎来党的二十大召开,是xx立足“双万”新起点、奋力谱写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开局之年。全市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xx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力推进民政领域“五大体系”建设,切实兜好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大湾区民生幸福新高地,助推xx实现千万人口与城市深度融合、共生共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切实把握精髓和实质、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按照市委市政府、省民政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要求,加强学习宣传,精心组织安排,从不同维度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全会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行动,坚定走好新时代民政赶考之路。
(三)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按照中央、省、市的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周密安排部署、积极宣传引导、层层压实责任,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热潮,教育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全力推动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落实落地。
二、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四)持续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继续提高我市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标准,2022年将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升至每人每月xxxx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同步提升至每人每月xxxx元、xxxx元。
(五)加快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各项制度,开展《xx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xx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修订工作。深入实施《xx市临时救助办法》,加大临时救助宣传力度,推进分层分类和精准高效救助。认真落实《xx市关于完善急难社会救助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提升社会救助效能,扎实推进“救急难”帮扶工作。创新救助方式,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模式。
(六)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依托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对推送的预警信息组织所属镇街进行核查,持续开展日常监测;通过强化日常走访、入户核查等措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七)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的工作部署,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完善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及时依规将符合条件的防返贫监测对象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大力实施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八)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巩固深化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成果,持续开展救助服务质量评估工作,推动救助管理机构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深化“政府+社会组织+志愿者”救助管理模式,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健全与公益组织合作的机制,探索将街面巡查救助纳入“莞爱”志愿服务体系,做好第十个“xx”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高质量推动市救助管理站二期运营,开展长期滞留人员寻亲返乡攻坚行动,持续推进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工作。
三、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九)健全养老服务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xx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xx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xx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xx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等政策文件,完善高龄老人津贴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完善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评估、激励等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健全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积极配合开展全省“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表彰活动。
(十)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协助开展市金菊福利院搬迁工作,推动民政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落实兜底供养、“大配餐”、居家养老服务等政策和项目,大力推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开展养老服务设施村(社区)全覆盖工作,提高各镇街养老机构护理床位比例至xx%,增强公办养老机构照护服务能力,打造“xx分钟”养老服务圈。开展独居老人模拟家庭项目,发放“爱心防跌包”,提升老年人幸福感。
(十一)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强化综合监管,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提高监管实效。持续实施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开展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强化信用建设,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依托和优化“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继续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风险和非法集资整治工作,督促认真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健全养老服务应急救援机制。组织开展老年人运动会,持续提升老年人幸福感。
(十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出台《xx市推动养老产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高位引领养老产业发展,支持养老产业发展为重点新兴服务业,拓宽养老产业发展空间。依托我市产业优势,科学规划养老产业布局,加大对养老产品制造业企业的支持力度。立足整体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链,探索市场化融资渠道,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行业,努力打造一批在大湾区具有影响力的养老服务项目和品牌。
四、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三)加强儿童福利工作。推动市社会福利中心提质增效,推进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加强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儿童福利领域档案管理整治“回头看”。
(十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市创建活动。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制定和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风险防范清单。做好儿童福利领域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质性运作,构建基层工作网络,推进镇街(园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各级各类业务培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
(十五)规范儿童收养工作。推动鼓励国内家庭依法收养机构内病残儿童。制定收养评估政策,落实收养评估制度,建立完善收养评估标准体系。
五、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十六)做优做强“民生大莞家”品牌项目。修订完善“民生大莞家”政策操作指引,调整“民生微心愿”申请条件和帮扶标准,探索“自我声明+入户评估”方式,简化个人信息核对环节。实施“莞家驿站”巡回驻点督导机制。开展“民生大莞家”节假日系列集中帮扶行动。广泛开展“民生大莞家”百个优秀惠民项目宣传活动。
(十七)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研究制定《xx市关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任务跟踪评估,推选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典型经验。规范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设置,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深入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研究制定村(居)民小组规范化建设和村级民主评议政策措施,探索村(居)务监督新模式。巩固城乡社区协商制度。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大普及推广力度。持续抓好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认定、审核工作。持续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
(十八)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协调落实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任务。实施城乡社区治理示范创建工程,打造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协商、小组管理等示范基地。推进实施xxx个“莞家驿站”公益服务精品项目。建立健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后续管理机制。深入实施基层社会治理人才培育提升工程。有序推进村(社区)疫情防控、法治建设、乡村振兴、市域社会治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工作。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制度。
六、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十九)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新一轮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十项重点行动”。深化“双同步”“五融合”和党建工作站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党组织设置,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和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落实《社会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党建示范创建活动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议事决策观察点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效能。加强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
(二十)强化社会组织规范建设。强化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深化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行动,规范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探索社会组织退出机制,提高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参评率和质量。加强社会组织品牌建设,打造多元化社会组织特色品牌。
(二十一)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示范点建设,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与社区企事业单位、“双百”社工、社区志愿者的联动服务模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二十二)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发挥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机制,联合实施非营利监管行动。加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力度,推动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全覆盖。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监管,健全“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加强社会组织线上线下活动治理,规范社会组织“一讲两坛三会”活动,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等专项工作,扎实做好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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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220610:2022年民政工作要点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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