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21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内容,每个单位都会有每个单位的要求,并体现在文件通知里。但是,总的依据还是中组部于2019年底印发的《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今天,笔者就依据该《考核办法》,并结合2021年的工作实际,和您一起聊聊该如何给述职报告划定框架。
根据《考核办法》第四条,述职评议的第一项内容是“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根据这一条款的规定,我们大概可以梳理出3个方面的工作来依次论述——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一是在自己的亲自部署推动下本单位各级党组织整体的学习贯彻情况;二是在自己的亲自督促下领导班子的学习贯彻情况,包括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的执行情况;三是自己作为党委书记带头学习贯彻的情况。
2.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一是及时学习传达党中央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可以举几个例子;二是组织推动决策部署在本单位落实落地的情况,举一两个典型例子,如何部署推动、如何形成共识、取得怎样效果、确保落地执行等。
3.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一是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二是建立及执行“两个维护”制度情况;三是重大事项请示汇报情况,全年共请示重大事项多少次、进行专项汇报多少次。
您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上述1、2、3三方面工作进行再整合,或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情况纳入1综合论述,或单独一段说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情况,也可以将2与3合并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