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结合*区实际,现就党建引领培育“红色社区社会组织”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部署和要求,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引导“红色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按照党建引领、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注重质量的原则,到2022年底,每个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街道打造至少1个“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全区“红色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作用发挥初见成效。再经过1年的全面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整体发展更加有序,“红色”属性更加突出,管理制度更加健全,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有力支撑。
二、工作步骤
(一)试点阶段(2022年5月-6月)。各街道要做好“红色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筹备工作,选取社会基础好、重视程度高的社区作为试点。针对社区居民不同需求,培育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社区社会组织。原则上每个街道选择1个试点社区,于5月7日前将试点社区名单和工作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备案。6月底,试点社区要组建完成不少于6个社区社会组织初步形成可学可看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二)全面推开(2022年7月一9月)。各街道要在总结试点社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需求导向、主动而为,抓点促面、打造特色”的原则,合理规划布局,明确各社区发展目标、培育特色和培育重点,分类施策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并在推进发展中优化质量。9月底,基本完成每个城市社区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的工作任务。
(三)提升阶段(2022年10月-12月)。各街道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完善章程,规范服务内容,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打造“品牌红色社区社会组织”。到2022年底,各街道分别打造不少于1家在辖区内具有影响力的示范性“红色社区社会组织”。12月底,区民政局组织对各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三、主要措施
(一)精心排摸需求,建好社区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