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党建统领,建设平安企业
同志们:
按照公司党委统一部署,今天,我以“聚焦党建统领,建设平安企业”为题,给大家讲一堂党课。
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国家和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深刻阐述了安全生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2020年4月,习总书记在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上,作出重要指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各类矛盾和风险易发期,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风险思考得更深入一些,注重堵漏洞、强弱项,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顺利推进”。
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加强安全工作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在指导思想中,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基本原则中,强调要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要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正式修订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以及“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等条款,对未产生事故后果但存在现实危险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纳入刑事追责范围。去年6月10日,新《安全生产法》施行,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管三必须”等要求纳入法律范畴。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XX省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细化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时间等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