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检察分院2022年第一季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质量,从2022年起,机关党委将推行每季度机关党建工作提示制度、季度通报制度。请各党支部于每季度末23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上报机关党委。
一、组织工作
01、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
——党组履行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2022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制定“三级四岗”清单,研究确定“党建+项目”书记“一号工程”。
——机关党委要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任务。
——做好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书记述职材料经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后,报机关党委。
02、落实组织制度
——开展“三会一课”。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支部书记每季度至少讲一堂党课,支部内党组成员每年至少讲一堂党课。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月组织一次主题党日。
——落实“三提醒”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按照严把“四关”要求,督促领导干部合理安排工作,主动参与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按时缴纳党费。按照每月正常工资重新核定党费,做好每月党费收缴工作,建立月党费收缴台账。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按地委组织部下发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文件规定程序和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