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司党的建设,逐步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形成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党建工作机制,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健全党建责任体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1.建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党总支(党支部)要设置组织机构,推进党的建设部署安排,协调解决党建工作有关重大问题,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党建相关工作。
2.建立党建工作责任任务清单。每年一季度,各级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委员要分别结合各级党组织当年重点工作,依据党建工作责任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分工、时间进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3.强化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各级党总支(党支部)每年向公司党委报告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公司每年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切实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各级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在年度工作述职中,必须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4.推进党建“三联”责任示范点工作。坚持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党支部委员联系班组、党员联系生产经营岗位制度。各级党总支(党支部)委员每年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4次,每年给本单位或联系点党员、干部上党课或作形势报告不少于1次。
二、强化制度监督约束,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5.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各级党总支(党支部)委员每年至少在一定范围内为党员讲2次党课,鼓励支部委员、优秀党员讲党课。
6.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各级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每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或党小组每半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整改突出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