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县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
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推进《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县直机关实际,特制定如下2020年度县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
1.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大力开展政治忠诚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党的政治路线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示批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本部门单位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作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抓好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员轮训,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重视青年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抓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办法规定,严防“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
4.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年初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和群团工作计划,年终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县委工作安排要及时跟进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