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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灯”制造肉品质量假象误导消费
农工党党员、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临床药师冒长青反映,无论是上规模的大型商超,还是普通菜市场,甚至10多平方米的小门市,用红灯为肉打光的做法已成普遍现象,其功能就是能够让肉看起来“够红够新鲜”。在生鲜灯的特殊“照顾”下,很容易干扰消费者对于肉品的新鲜度的判断,存在诱骗消费者的嫌疑。有新闻报道,有老人购买到发臭变质猪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
为此,建议:
一、明确食品类商品销售时使用照明设备的规范。一是明确相关照明设备的照度、功率、色度等标准技术参数范围。二是排查清除目前各超市、菜场、门市等重点环境的违规照明设备。三是加强照明设备的监管,同步开展食物检疫、新鲜度、注水等不法行为的联合行动,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加强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线上渠道已是食品类销售的重要渠道,必须进一步匹配监管措施。一是明确平台和商户主体责任,严禁各类造假和虚构产品信息。二是规范实物与图片一致性要求。坚持一物一图,严禁使用网络图、意向图、神仙图误导消费者。三是强化质量抽查机制。对肉类食材的检疫、注水、变质、缺斤少两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本市居民小区二次供水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政协委员、农工党党员、普陀区政府副区长王珏,民盟盟员、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助理研究员王嘉莹反映,上海二次供水改造工程自2016年开始执行,已实施三年,但依然存在供水系统材质落后、清洗消毒困难、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
一是二次供水系统材质落后,全面检控难度大。二次供水设施建筑材质标准较低,小区内进户的“小管网”、水箱等设施年久老化,自来水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二次污染”现象。目前,二次供水水箱点多面广,设施标准不统一,选型不标准。改造后的二次供水设施入户会在一定程度上破环居民的家装,一旦居民拒绝二次供水系统改造入户,也就无法保障水质安全。
二是硬件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水箱无法清洗消毒。包括楼宇屋顶“平改坡”后,无水箱清洗消毒专用安全通道;小区建造时硬件条件不符合水箱清洗消毒所需;楼宇屋顶违章搭建妨碍水箱清洗消毒操作等情况客观存在。
三是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监管均存在“多头管理”情况。由于城投水务部门进行二次供水居民小区接管时,仅在与小区业委会、物业等三方签署的《上海市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委托管理协议书》明确各自职责,但缺乏有效力的约束机制,导致部分小区日常管理责任推诿。
四是业主、物业、城投未达成设施信息公示方式的共识。按规定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应当接受业主监督并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但实际却往往因为小区公示栏归属权的问题,导致相关信息无固定场所进行公示,而业主攀爬屋顶水箱进行现场业主监督也存在人身安全隐患,居民对于二次供水的知情权难以得到合理维护。
为此,建议:
一、完善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和规范。微信:zugong1893出品,建立规范化的水箱和附属设施设计规程。根据每栋高层实际情况进行水箱及附属设施的设计,明确材料的卫生安全等级、设计规范等,建立规范化的水箱和附属设施设计规程,将水箱和附属设施纳入上海市强制供水设计规范的范围,实行有效监管。同时,通过管网改造和增设二次供水设施等途径,改善供水压力,目的是基本取消供水范围内的屋顶水箱。二、加强二次供水水质的保障措施工作。一方面,建立常态化、规范化、智能化的二次供水水质监测工作规范。在结合定期人工检测水质的基础上,配置水质监测在线仪表,增加符合高品质饮用水要求的水质检验指标、优化供水监测点布置、水质检验频率和考核合格率等内容,制定水质监测工作规范。另一方面,建立规范化的二次供水消毒制度。在建筑物空间允许及经居委会同意的情况下,水箱出水后加装消毒装置,作为用户龙头前的最后一道屏障。建立规范化的二次供水消毒制度,对于消毒频率、消毒装置、消毒剂种类等提出推荐性建议。同时,及时拆除妨碍水箱清洗消毒操作的违章搭建,对屋顶水箱(平改坡)加装不锈钢护栏防护设施,使二次供水设施能够得到及时清洗消毒。
三、建立完善的二次供水水质管理制度。一是成立专门部门负责二次供水技术管理。将二次供水的技术管理有计划、分步骤地纳入专业单位以及居委会管理范畴中,成立全面负责二次供水工程的部门,对二次供水系统建立详尽的技术措施、标准规范和推荐设备选型等,并对上海市内二次供水情况分区域进行划片管理。二是建立实时监控及应急处理预案。建立二次供水系统完善的预警、报警系统及应急处置机制,实现无人值守、远程监控,配备专人定期巡检和设备保养,保证在污染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得到处置。
四、建立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一是建立二次供水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水务主管、卫生健康、房屋住建等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联系,明确各部门在饮水卫生管理中职责分工,打破信息屏障,形成管理和监督合力,共同维护好居民小区二次供水的卫生安全。二是加快推行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扫码知卫生”项目。借助“二维码”电子标签技术,实现居民“扫一扫”就能了解小区水箱卫生状况,推进小区饮用水卫生安全信息全公开,建立“政府部门监管-供水企业自律-业主社会监督”的监管机制,保障居民用水安全。同时,加强二次供水的科普工作,削弱居民的抵制观念,达到上海市全面“高品质”微信:zugong1893出品,饮用水的饮水目标。
城市“僵尸车”霸位亟须治理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被随意丢弃的“僵尸车”越来越多。在不少大城市,“僵尸车”霸位并不鲜见,不仅占用道路资源,阻碍市民群众正常交通出行,而且增加了交通压力和管理难度,也影响市容市貌环境,更存在自燃自爆等安全隐患。目前,资阳全市已达到三十余万辆保有量。伴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大幅增加,其淘汰率也迅速提升,而因机动车报废流程繁琐、报废回收价格低、社会交通文明程度不高、《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治理手段等原因,“僵尸车”问题日益凸显。
一、存在的问题
(一)“僵尸车”的界定缺乏完善的执法依据。“僵尸车”是我们对于部分长期不动车辆的通俗叫法,在法律法规上并没有对其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对“僵尸车”的处罚也没有具体的条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停放在停车场或正规停车位上的车辆,并没有停放时长的规定,未违章违法的“僵尸车”也是个人合法财产,导致处理此类“僵尸车”没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如果统一拖车处理,则面临执法纠纷风险。如杭州一小区内停放4年的“僵尸车”因占用停车资源无法联系车主被拖走,车主几年后找到社区要求赔偿,但4年停车费却高达5万,拖车后还有保管责任等,车主则认为拖走“僵尸车”既无法定权限,也无合同约定权限,属于擅自处分之行为,为此所造成的损失理应社区赔偿。由于缺乏相关法理依据,导致各方争议不断。
(二)“僵尸车”影响市容市貌、安全隐患突出。一是占用公共资源、影响市容市貌。“僵尸车”长久闲置,占用有限停车资源、妨碍通行,特别是老旧城区、居民小区问题更加突出,几乎都是占用地面面积停车,给环境美化、顺畅出行和安全应急等造成巨大压力。“僵尸车”因无人管理,往往破旧不堪,杂物积聚,有的小区“僵尸车”周围垃圾成堆,逐渐成为卫生死角,严重影响城市的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二是安全隐患突出。“僵尸车”年久失管,若未经维护修理再次上路,行驶安全没有保障。有的“僵尸车”随意停靠背街小巷、开放式小区的通道、小区门口等地方,易阻挡人们的视线,阻碍了本已紧张的交通“微循环”通行,严重者甚至影响突发灾害的救生疏散工作;一些“僵尸车”长期闲置不动,车辆机件、电路老化,油箱残留的汽油等泄漏,从而形成安全隐患。三是易被用于非法改装、套用车牌等行为。“僵尸车”零部件如被非法拆卸后流通到市场上用于其他车辆的维修、改装、拼装,将会给交通安全埋下“定时炸弹”,且一些不法分子偷卸车牌用于实施违法犯罪,也会加大公安交管部门的执法难度。
(三)“僵尸车”报废流程繁琐,回收有难度。在清理的过程当中,往往要经过排查、联系车主、发布公告、进行处理这四个步骤。而进行处理要向社会进行3个月的公告,再加上前期的排查、联系等工作的时间,往往要花4—5个月的时间。大部分“僵尸车”在回收后无法再次利用,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等相关规定,对无主车辆,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依法收归国有。囿于报废费用、处理成本等综合因素影响,一些车主对报废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有些汽车证件手续不完备,导致难以进入报废程。由于现阶段“僵尸车”回收、处理体系不完善,对于“僵尸车”的处理造成一定的难度。
二、对策建议
(一)完善处理“僵尸车”问题的法律法规。简化并缩短处置封闭区间外属于行政机关管理范围(如道路、公共绿地等)的“僵尸车”流程,提高整治效率;修改完善《物业管理条例》,授权物业或业主委员会在社区和执法部门的协助指导下,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处置封闭区间内(如居民小区、厂矿等)的“僵尸车”;出台“僵尸车”分类处理细则,为行政机关管理处置提供依据,视情况采取扣留、扣押、拖移车辆、强制报废以及提起民事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二)建立集中处置工作机制。交管、城管、房管部门与属地街道或乡镇共同负责,建立联合清理整治“僵尸车”工作机制,摸排辖区内“僵尸车”情况,建立明细台账,根据车辆牌照、VIP编码等信息,向车辆所有人邮寄信件,告知其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处理车辆,因车辆所有人登记地址不符未送达或送达后逾期未处理的车辆,先进行集中清拖集中管理,并登报公告,在公告后法律规定限期内车主仍不进行处理的,按程序对车辆进行分类处置。“僵尸车”治理,可利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等契机,加大清理整治力度,提升治理实效。
(三)提高车主报废车辆主动性。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电视台、报刊、论坛等媒体宣传文明交通知识、曝光“僵尸车”等不文明行为的方式,引导车主采取正规合法渠道处置废旧车辆。二是完善机动车报废管理。优化机动车报废流程,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市场为主导、适当给予政府补贴,提高机动车报废回收价格。三是探索过渡期容错机制。设置车辆报废过渡期,允许车主在一定限期内按程序处置报废车辆,对按时处理的车主,其车辆产生的部分违章记录,可视情况免责免罚或轻责轻罚。四是推行信用联惩机制。车辆存在违法或未及时报废的情况,将车主信息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使其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等领域受到联合信用惩戒。
促进农村综合帮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盟员,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银行史研究所所长章义和反映,本市推出的农村综合帮扶工作坚持“输血”与“造血”并重,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促进农民增收并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也日渐凸显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瓶颈问题。
一、薄弱村与非薄弱村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在2013-2017年、2018-2022年两轮农村综合帮扶工作中,均被定为经济薄弱村或有一轮纳入薄弱村,可分别依托区镇级的帮扶平台,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但如果两轮均未被认定为经济薄弱村的部分行政村,包括徘徊在标准线之上的“边缘村”,村与村之间接受帮扶的不平衡性导致发展机会的不公平性问题十分突出,基层呼声和反响较大。
二、作为帮扶平台股东的薄弱村参与积极性普遍不高。不少薄弱村在享有帮扶平台分红权益的同时,普遍忽视参与平台建设发展的义务,仅将区镇级平台的发展看作区职能部门微信:zugong1893出品,与托管国企的责任,缺少群策群力、共建共育的积极性。
三、综合帮扶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首先,需要从运营机制上解决“托管”“托底”问题。目前,各区帮扶平台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原物业持有国企的托底保障和各相关单位的税收贡献,看似收益稳健,但托底期过后真正进入市场竞争环境,“只能赢、不能输”是区镇帮扶平台需要面对的重大挑战。此外,区镇帮扶平台经过两轮近十年的运营管理,资产已达到一定规模。资产规模越大,风险也越大,运营机制亟需进一步探索研究。其次,区镇两级综合帮扶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力量配备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区级帮扶办一般设置在区农业农村委,镇级帮扶办的设置则差别较大,如有的设置在党群部门,有的设置在社会保障部门,有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大部分则是兼职,需要加强基层帮扶工作力量。
四、优质“造血”项目遴选难度加大。微信:zugong1893出品,当前,受新冠疫情因素和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影响,以及帮扶资金使用范围的限制,在优质“造血”项目的遴选上面临不小的难度,能够形成完整物业产权、有长期稳定收益和建设周期较短的“造血”项目并不多见。
为此,建议:
一、突破帮扶平台“天花板”,薄弱村与非薄弱村共享发展红利。一是着手对薄弱村较为集中的几个行政区所有行政村的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水平作全面、科学的评估。根据收入和支出等综合情况,重新划线,梳理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村,在帮扶资源的享有、红利的分配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和政策倾斜。二是适时打破区镇帮扶平台的原有框框。探索将区镇帮扶平台收益分红的剩余部分,采取捐赠或清算等方式帮扶其他经济相对薄弱村,逐步实现均衡化发展。
二、加大“改革开放”力度,激发镇村参与积极性。一是区镇帮扶平台向所有行政村平等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充分挖掘行政村自身及其“朋友圈”资源潜能,提供低效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用地、空置厂房、美丽乡村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宅基留存等资源,引入结对企业和单位共建总部经济等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改革帮扶平台分红规则。引入梯度分红模式,设立贡献度评价机制,适度打破分红资金的分配框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各经济薄弱村及薄弱村所在镇进行贡献度排名,引导镇村提高参与百村平台建设积极性,将单纯由帮扶部门“输血”转变为齐心协力“造血”。
三、进一步理顺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提升综合帮扶效能。一是加快推进帮扶平台的市场化运作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可考虑整合区域系列帮扶平台,组建“集团公司”,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发展能级。集团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分期分批盘活原有系列帮扶平台持有的优质物业,做大“蛋糕”,使这部分“沉睡”的优质资产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增强可持续发展动能。二是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投资模式。除了购置优质物业外,还可以定制厂房出租、参股总部经济以及其他优质的公用、公益性投资项目等,选择“帮扶平台X”的合作开发模式,以此不断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收入。三是理顺镇级综合帮扶管理体制。以此次街镇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理顺镇级帮扶办管理体制,可由党群副书记分管综合帮扶工作,并且做实镇级帮扶办,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四、推进巩固拓展综合帮扶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不断丰富综合帮扶内涵。一是探索城乡结对新模式。可借鉴奉贤区青村镇吴房村引入结对单位国盛集团“长三角美丽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基金”,探索国有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新路径,在“三园一总部”、产业投资等方面引入工商资本,盘活农村低效资源,实现腾笼换鸟,助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积极参与“三块地”改革。以当前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为契机,通过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积极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安置房建设,适当提升给予置换上楼农户的奖补费用,开拓农民增收新渠道。三是打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落地瓶颈。适当放宽对农村宅基地合法改建房屋、村集体用房、闲置农房、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等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限制,试点告知承诺制,以提交“申办人承诺书、房屋权利人意见、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意见、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等形式作为办理登记材料,促进乡村体验、民宿、创客空间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落地。
构建“听书”公益平台更好服务视障群体
民盟盟员、徐汇区档案局方志科副科长朱曦反映,经调研发现,当前,上海为视障人群提供的阅读服务仍然局限在盲文图书、听读屏软件、人工有声图书等传统方式。如,上海残疾人联合会提供的有声读物,全部数量仅768本,均为真人朗读,与海量线上数字内容相比犹如沧海一粟;又如上海图书馆“无障碍数字图书馆”,最新更新或为2012年。
随着AI语音技术的日渐成熟,以“听书”为代表的线上平台呈现爆发性增长的态势。建议上海构建“听书”公益平台建设,为视障群体服务,让AI朗读为视障人群提升学习和阅读的幸福感。具体建议如下:
一、主动寻求技术对接,建设“听书”公益平台上海部分视障人群虽已配有盲人智能手机,且不少手机厂商也在开发相应视障设备,但视障群体对于阅读APP和“听书”知之甚少。建议将语音朗读技术和资源集成到同一平台,为视障群体打造一个高质量、大容量、有温度、有深度的免费有声阅读平台。可以依托“随申办市民云”和“助残云”等优质线上平台,推进三大整合:将语音朗读AI技术和三方服务整合到平台内;将服务视障群体的“出口”和数字内容“听书”的入口整合到平台内;将全网无障碍改造目标和无障碍语音云服务整合到平台内。
二、引导社会力量,丰富“听书”内容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数字知识内容的“盲道”建设,推进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实施、项目独立运作、专家全程指导、第三方机构评估”的助残服务新模式。顺应“纸声同步、纸声联动”的行业趋势,在“听书”公益平台的建设中,推进更多数字版权图书内容,纳入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目录,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规模。而对于线上大量公共版权图书内容,平台均可以作为基础内容引入。
同时,通过“听书”公益平台,不仅有助于推动视障服务“扶贫”,为贫困地区视障群体服务贡献上海力量;更有助于拓展视障服务的国际交流渠道和合作领域,推进在残疾人领域的开拓性实践。
关于本市民防工程建设发展的建议
一是重视防空规划,突出示范效应。近年来,徐家汇滨江、虹桥商务区等重点开发地区在同步规划民防工程建设方面开展了一些探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从全市来看,还有许多重点地区在开发过程中,缺乏高质量的与地面配套的地下空间民防工程整体规划。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修订工作,主动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编制,把人民防空建设内容纳入总体规划。在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过程中,要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提升防空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对上海民防工程建设的理念、原则和要求,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出台一系列本市重点地区的相关《实施导则》。综合研究,科学论证,确定城市总体防护体系发展目标和建设规模,确定城市防空工程体系和设防部署。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提升运维水平。在民防工程专业运营维护方面,要加快完善“全生命周期”管理,探索民防工程从新建到退役的全过程、全方位、全系统的制度规范。应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方作为民防点维保责任主体,整合地下空间开发骨干企业,发挥其设备、人员、监测、维保等专业优势,使之成为民防项目“全生命周期”专业运营维护服务的“生力军”。目前,部分早先民防工程由于先天建设不足,加之年久失修、缺乏保养,已经到了退役阶段,存在结构上的安全隐患。应在《关于进一步整治规范本市民防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和《2020版民防权责清单》等文件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在民防工程建设、开发、整修、填埋、维保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和规范,明确界定相应权责,推出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促使相关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三、注重形成合力,加快民防建设。当前军民融合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建议在政策和规范指引下,全面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吸引社会投资融入到民防建设开发中,通过综合分析、深入研究和专家论证,使城市空间综合开发更加合理多样化。例如,结合海绵城市、地下管廊、大型绿地、大型场馆建设,进一步开发利用防空工程,通过各种有效手段,深化早期民防工程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探索“全社会融入、多部门协同、老百姓参与”的民防建设新体系,在“党”“政”“军”“民”形成合力的前提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军民融合,把民防建设工作做得更加全面、规范、安全,形成可靠的“护民之盾”。
关于促进退役运动员入校执教体育的建议
松江区政协委员、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沙竑,农工党党员、奉贤区体育局干部万能反映,自2020年9月以来,教育部、体育总局就体教融合工作连续发文。如何将竞技体育与学校体育课程融合,拓展完善体育功能,是未来需要探索的重要方向。上海中小学体育教师始终面临较大缺口,根据国家每100名学生需配备一名体育老师的标准,上海体育老师缺口约达到4000多人。当前形势下,由退役运动员入校执教体育可作为一项“捷径”加以推进。
优秀的退役运动员具有高超的运动技能、丰富的运动经验,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我市运动员退役转型工作,陆续出台了多份促进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的文件,打开了优秀退役运动员入校执教的口子。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一些矛盾问题亟需解决:一是“上岗证”的问题。退役运动员入职体育教师,必须执有教师资格证。但他们囿于客观原因,缺乏系统性的教学培训,拿“证”有难度。这道“门槛”,拦住了不少优秀运动员。二是“用不上”的问题。很多退役运动员到了学校只是单纯教授基础的体育广播操常规化项目,特长及专业优势没有发挥出来,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为此,建议:
一、建立退役运动员进校园实习培训制度。挑选体教融合比较好的学校作为试点培训基地,挑选有意愿成为教师和教练员的退役运动员,到试点学校进行1至2年的教育实习。实习期间边学习边参与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师资格等测试,通过测试的正常入编。测试不过关的,根据专业能力部分分流进入学校专业运动队做教练,部分可以进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为学校的体育工作做好课外补充。
二、适当降低优秀退役运动员进入学校执教的门槛,探索制定专门考核标准。学校可以开设体育教练员专技岗位,用于安置退役运动员,并明确教学内容和具体职责,让“体坛名人”动起来、教起来。同时,在体育教师职称评聘标准方面,打通教育和体育系统高水平赛事互认通道。
关于对三江茶添加非茶类物质加强监管的建议
三江茶作为三江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巩固脱贫成果续写乡村振兴的主导产业。近年来,在外地客商的错误诱导下,三江县部分茶叶SC认证企业和大部分制茶作坊加工厂,受利益驱使,在茶叶加工过程中添加白糖、植物色素或化学色素等非茶类物质,其目的是增加重量,降低成本。添加非茶类物质的茶叶交易价格为10元/斤至100元/斤不等,比不添加任何物质的茶叶价格低10-30元/斤。添加非茶类物质的茶叶外形紧细、油亮,增加茶汤甜度。
经调研了解到,作为三江茶对外宣传和重要交易窗口的三江茶城,其红茶普遍添加“非茶类物质”,添加“非茶类物质”的红茶量占日交易量的95%以上。坊间有“要买添加茶,就到三江县”的说法,对三江茶的美誉度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根据《茶叶分类标准》(GB/T30766-2014)对“茶叶”的定义为:以鲜叶为原料,采用特定工艺加工的,不含任何添加物质,供人们饮用或食用的产品。不按标准要求随意添加“非茶类物质”的茶叶,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近年来,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中国茶叶学会对三江的厚爱有目共睹,在三江举办“2018年中国茶业科技年会”,成立“中国茶叶学会三江茶叶工作站”,多次组织国内知名专家莅临三江指导培训,对提升三江茶品牌知名度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若“三江茶”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势必影响其在行业内的公信力和声誉,同时也会影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公信力和声誉。
另外,添加非茶类物质的茶叶产品价格较不添加任何物质的茶叶产品价格低10%-20%,以致SC认证的茶企业为保证正常运营,不得已压缩产能,以求自保,不利于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壮大发展,严重影响三江茶产业的品牌建设。长此以往,与“绿色防控技术”为基础发展“绿色、健康”的三江茶理念背道而驰,与国际、国内发展绿色食品的趋势南辕北辙。
建议:2021年中国茶业经济年会将在三江县举办,届时全国茶叶流通、科研等嘉宾代表将齐聚三江。为使三江茶的美誉度、知名度得以加分,建议由三江县政府牵头,督促相关部门对三江茶食品安全加强监管。
一、明确不能添加的非茶类物质清单,并向社会公告。
二、分批对全县所有茶叶加工企业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
三、公正执法,严查严打。以三江茶城为重点,在宣传培训后发现仍添加非茶类物质的茶叶,当众销毁并对茶商进行处罚。
四、打好“绿色”牌,加强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持续加大绿色农资补贴,引导和鼓励企业进行“绿色食品”认证,创建广西最大的“绿色食品”茶叶生产基地。
五、采用互联网等技术,对三江茶城交易的茶商实行实名登记,既便于政府更好的监管,又便于政府及时准确的了解交易行情。
关于扶持地方品牌企业发展的建议
品牌是一个企业存在与发展的灵魂,对于一个地区来说,品牌就是其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与人们耳熟能详的“丁庄葡萄”“白兔草莓”“茅山长青”等我市知名品牌一样,“容酒”也是一个承载着句容人民美好记忆的地方知名品牌。“容酒”前身为国营句容酒厂,始建于1969年,特别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经历过发展辉煌,一度成为苏南乃至江南地区的白酒行业龙头企业,在句容及周边市县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后来,由于市场竞争、管理不善,企业于2004年宣告破产,并将商标和生产许可证低价转让给外地老板。盛极而衰,廉价而卖,让句容人感慨万千,难以释怀。
2011年初,在句容投资创业的外地企业家,在句容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以500万元价格将漂泊在外近8年的“容酒”商标和生产许可证收购成功,并投资2亿元于后白镇张庙工业园注册成立江苏容酒酒业有限公司,沿用原来的“容酒”商标,实现“容酒”回归。该企业占地120亩,建筑面积29万平米,设计年产1万吨浓香型白酒的生产能力,是苏南地区规模最大的基酒生产基地。该企业坚持传统酿酒核心工艺,且70%的原料来自本地老百姓种植的大米、小麦、玉米等作物,企业兼具促进就业和富民的作用。
虽然“容酒”的品质有了质的提升,企业也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品牌与产品宣传,然而由于受国家政策和市场的双重压力,“酒香也怕巷子深”,在与省内外知名品牌竞争中处于劣势,产能远未得到充分释放,产品宣传引导能力相对较弱,销售业绩不尽人意,处于亏损状态。
保护和振兴地方品牌,助力失而复得的“容酒”发展壮大,不让情怀和实业再留遗憾,需要汇聚多方合力。
1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该企业的发展困境,组织相关部门赴涟水、泗阳等地考察调研,学习借鉴当地扶持企业的得力措施。
2建议后白镇和市发改、工信、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指导企业找准市场定位、建立品牌定位、确定产品定位,着力提升产品品质,固化现有消费群体,借助市酒业商会的行业资源,进一步寻找主力消费人群的心理连接点,与目标对象做更深一步的沟通交流,以更具竞争力的品牌和品质需求,先期赢得与洋河、今世缘等品牌在句容本地的错位竞争优势。
3引导企业把更多的精力从“产”转向“销”,从单打独斗转向与我市酒业销售公司合作共赢。通过活动冠名赞助、参与公益广告宣传、媒体专题采访、酿酒文化展示等多种形式,加大广告投放,扩大品牌影响。推动企业投入“旅游+”,实现产业融合发展。建议指导企业进行股份化改革,引入有资金实力、管理实力、运营实力的合作伙伴参与经营,推动企业早日做大做强。
关于根除城市“群租”顽疾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徐汇区政协主席胡敏反映,在外来务工人员的现实需求和业主、二房东、中介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双重驱动下,“群租”有了其生存的土壤。虽经多方整治,但始终是管理顽症。
一是基层执法难。到目前为止,极少出现对“群租”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影响了法律法规的震慑效应。一是“执法程序”存在漏洞。目前进行行政处罚的前置条件是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实际操作中,当事人为逃避打击,往往会与执法人员“打游击”,在“整改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内拆除隔断、转移床铺,整治结束后迅速恢复隔断和必要生活设施。由于其不满足“逾期不改正”的罚款必要条件,城管部门只能再次要求其整改,造成“群租—整改—群租”的循环往复,执法人员十分被动。二是“执法流程”相对繁复。查处一起“群租”案件,从第一次现场检查、询问调查、认定当事人、责令改正,到第二次复查,直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环节众多。一旦当事人拒不改正其违规行为,必须待复议诉讼期(六个月)届满之后再行催告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环节多、耗时长。三是“执法力量”难以整合。《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但各部门各自权力有限,难以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调查取证难。2020年3月1日开始,“群租”相关行政处罚事项由房管部门整体划转至城管部门。实际操作中遇到如下问题:一是“门难进”。“群租”案件的调查需要执法人员进入住宅内部。由于城管执法部门没有被赋予可采取强制措施进入室内勘查取证的权利,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有些甚至以保护私人住宅权为由肆意阻碍执法,“门难进”成了案件办理的拦路虎。二是“责难定”。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群租”责任人是“群租”行为实施人,而不是房屋所有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群租”或经过二房东、三房东甚至四房东的层层转包,或由中介暗箱操作,责任人往往难以认定。三是“证难取”。对“群租”行为的认定需要对租客、房东及实施违规行为的责任人进行调查取证,对人均居住面积、居住人数、是否存在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以及租金流向开展详细调查,对相关利益链进行梳理。由于城管部门只有调查权,而没有公安部门的侦查权,案件取证较为困难。
为此,建议:
一、提高违法成本,形成“不敢违”的态势。“群租”只需要用轻质隔断对房屋进行简单分隔并设置床铺、卫生设备等生活必需品,费用低廉、违法成本低。“群租”参与者只需在执法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后拆除隔断,整治过后再把隔断安装起来,简单方便。但违规后产生的经济利润相当可观,两者之间的反差导致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参与者趋之若鹜。建议适时修订《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特别是针对难以对群租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现状,修改《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中关于“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条款,改为“改正1次后再犯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二、健全工作网络,构建“合力治”的格局。一是加强承租人身份证信息登记工作,尽快与公安机关联网,解决“群租”发现难的问题,弥补监管“盲点”。二是构建“群租”自治网络,由居委会牵头,组织引导业委会、物业公司、居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细化到每个楼组的神经末梢,依托“12345”热线及网格化管理等平台,不定期开展“扫楼上门”行动。三是结合小区综合治理加大资金投入,尤其针对投诉集中、易发多发的小区和楼宇,增设门岗、监控探头、智慧门禁系统等技防设施。四是搞好疏堵结合,多方筹措低价房源,特别是“群租”较多的地区,尝试“代理经租”等方式方法,尽量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等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关于加强防范电信诈骗工作的建议
近年来,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在全国日益猖獗,我县人民群众也深受其害。特别是近三年来,三江县电信诈骗案件呈多发高发趋势,被骗群众损失巨大。据三江县公安局110接处警平台统计,2018年接诈骗警情49起,被诈骗金额(微信:zugong1893)万元;2019年接诈骗警情124起,被诈骗金额(微信:zugong1893)万元;2020年1至8月接诈骗警情125起,诈骗金额达(微信:zugong1893)万元,我县辖区电信诈骗案件发案率呈上升趋势,诈骗金额成倍增长。据了解,被诈骗的群众多为农村特别是边远乡村的群众,给群众造成伤害。为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建议:
加大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由宣传部牵头,联合公安、司法、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开展宣传,通过官方微信、发放《预防电信诈骗须知》宣传资料、文艺演出等多种方式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切实提高我县群众特别是边远村屯群众的防范意识。
公安机关加大对电信诈骗案件侦破力度,尽可能挽回群众的损失。
银行部门加强对异常汇款的监管及对异常汇款当事人的提醒。
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的建议
在新时代背景下,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问题:
一、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层次性不清晰。目前的爱国主义教育,存在教育内容层次不清晰的情况,“小学讲追求共产主义理想、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中学讲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集体主义教育;大学讲法律道德基础、感恩教育、诚信教育”。没有根据各阶段学生的认知程度实施针对性的爱国主义教育,容易造成低年级学生对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懵懵懂懂,高年级学生又觉得老生常谈、反复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