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安全生产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按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对XX区安全生产领域专项巡察的统一部署,XX区委同步组建了第二联动巡察组。2021年8月17日至9月14日,区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对XX区安全生产领域工作开展专项巡察,重点走访区安办(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道安办、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城管局、xx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单位),并于2021年11月9日进行反馈,指出XX区安全生产领域工作“理论学习、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履行职责、监管执法和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的55个问题,并提出宝贵的整改意见建议。为全面落实区委巡察整改要求,扎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特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X中X会精神。
二、整改目标
对于区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区安办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初步梳理情况后,迅速召集涉及的8个镇(街道)和11个安委会成员单位召开XX区安全生产专项巡察问题反馈及问题整改部署动员会,传达XX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项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同时,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建立“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工作领导小组、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真抓真改,立行立改,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确保一个都不能漏,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通过整改,切实让相关责任部门(单位)领导干部树立起安全发展的理念,树牢固安全发展的意识,承担起安全发展的责任,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整改,着力查缺补漏、对标补短,全面推动XX区安全生产工作走深走实,为XX区勇当xx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主力军和示范区提供安全的环境保障。
三、整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安全生产法》情况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1)区交通运输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不深不透,浅尝辄止,学习停留在转发文件或读文件上,对文件和论述的内涵理解不深刻。
整改措施:加强思想建设,提高认识,利用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工作例会、安全例会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进一步调整优化会议形式,会前酝酿,会中解读并结合交通实际进行部署,会后进行跟踪反馈,强化学习领悟效果,提升贯彻落实实效。同时,做好记录并和印证资料一起归档备查。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领导 xxx、xxx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0日前
(2)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部署、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论述不到位,仅在2021年安全月进行安排,未督促落实。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委全面扛起主体责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论述的学习纳入正式学习教育中,通过班子成员带头领学促学、邀请专家授课、安全生产专题党委会进行学习等形式全方位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各安全板块不定期分领域开展专题培训,持续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安全责任意识。二是推动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入小区、进工地、进农村、进企业,充分发挥思想宣传在观念引领、知识传播、舆论带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准关键岗位,扩大覆盖人群,全面提升系统干部职工和行业服务对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意识。
责任单位:区住建城管局
责任领导:班子成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区市场监管局局党委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方面还存在不足,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认识不够全面。
整改措施:一是再次召开局党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任的意识,树牢安全生产的底线思维,做到学思践悟、入脑入心。二认真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懂新修改的内容,将新修改的内容和当前工作进行深度融合,以学习指导工作,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用性。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领导:xxx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10日前
(4)区消防大队存在以短信方式传达会议精神的情况,形式简单、效果不佳。
整改措施:组织全体指战员召开会议再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打牢广大指战员的思想政治根基和政策理论水平,并指出今后要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会议内容,让参会人员熟悉了解会议内涵,更好更深地理解落实会议精神。
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领导:xx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10日前
(5)部分企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如,xx六月天食品有限公司未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总经理不熟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内容;xx金喜来xx园酒业有限公司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走形式,只在2021年6月16日组织1次专题学习,总经理不熟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内容。
整改措施:督促xx园酒业、六月天食品制订详细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学习安排开展系统学习。
责任单位:XX经开区安全监管处
责任领导:xx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2.两个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识不够牢固。部分单位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识有差距,安全发展理念模糊,没有落实在工作中
(6)少数招引单位安全意识不强,存在重招商、轻安全的思想。如,引进的全源天然气公司,xx镇、长兴镇、原留宾乡分别与其签订用气协议,但对该公司安全生产的前置性研究不够,该公司至今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xx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学习教育,提升安全发展理念;二是引入大型燃气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完善燃气经营许可,提升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燃气行业健康发展;三是进一步督促xx全源燃气有限公司办理完善相关证照,目前,该公司已向相关部门提交了申办资料。
责任单位:区住建城管局
责任领导:xxx、xxx、xx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部分企业“两个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识不牢。如,2019年5月,XX区宝恒置业有限公司的恒大名都项目4号楼工程,建设前未获得施工许可就开工建设。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处罚及监管力度。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每月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未获得施工许可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责任人员的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而实施行政处罚分别纳入单位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录诚信惩戒体系。三是按照前期出台的相关制度,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项目施工前,住建部门主动介入,指导企业依法有序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建设等相关手续。施工过程中,定期不定期开展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住建城管局
责任领导:xxx、xxx、xxx、xx、xx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统筹培训、学习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不及时
(8)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超前思考谋划不足,工作滞后。如,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6月全国人大网上发布,区安办9月6日才印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修订)〉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各安全行业部门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镇(街道)和安全行业主管部门对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超前思考谋划不足,工作滞后。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会,深刻剖析对“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超前思考谋划不足,工作滞后”的原因,并加以改正;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新安法宣传贯彻活动,积极参加全省“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新安法抢答竞赛等活动。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领导:xxx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15日前
(9)部分企业组织学习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有差距。如,xx创珂建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施工员肖波和现场管理人员王汝宏、xx铁兴建筑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监理员谢泽云不知道新《安全生产法》实施时间、隐患排查整治“三个常态化”、《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安全生产两个专项行动”等内容。
整改措施:立即要求xx创珂建筑有限公司xx铁兴建筑管理有限公司再次学习《安全生产法》、隐患排查整治“三个常态化”、《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安全生产两个专项行动”并做好自检。对全区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督促各在建项目将新《安全生产法》、隐患排查整治“三个常态化”、《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安全生产两个专项行动”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并由质安站抽取项目派工作人员参加,要求施工项目形成相应资料,全面提升我区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责任单位:区住建城管局
责任领导:xxx、xxx、xxx、xx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问题
4.安全生产统筹谋划有差距。部分单位对中、省、市作出的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深入研究、统筹谋划不足,认识不深、理解不透
(10)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差距。如,xx镇2016年2月23日印发的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文件中没有明确分管安全领导以外的班子成员的安全“一岗双责”。
整改措施:提高思想认识,安全管理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按照“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并在班子成员分工文件中予以明确。
责任单位:xx镇
责任领导:xx、xxx
整改时限:2021年11月30日
(11)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谋划不足。如,2020年至今,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党委研究安全生产次数较少,2019年至今未统筹谋划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委立行立改,从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结合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局党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党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同时落实严格一岗双责守牢安全底线,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严格规范执法,严肃追究问责,以责任的落实、制度的执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水涨船高。二是根据《xx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xx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组织工匠通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我局于2019年4月25日至27日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培训246人,合格220人;2020年因疫情原因未开展培训;2021年10月20日至22日组织250名建筑工匠参加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并组织考试,培训报名资料与考试结果已报送市建培中心,待市上审核后发放《xx省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后续坚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切实提高建筑工匠技能,确保农村住房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区住建城管局
责任领导:xxx、xxx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2)对上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如,2016年以来,道安办未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2021年食安办年度工作要点滞后,9月1日才印发《xx市XX区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16—2021年度,xx镇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内容基本一致,工作举措未结合年度安全工作实际作出安排部署;2016—2019年度,xx镇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内容雷同,只是调整了部分数据。
区食安办整改措施:积极对上协调市食安办,了解省、市来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提前谋划2022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
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领导:xxx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区道安办情况说明:因市道安办未要求各区(县)道安办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区道安办只是全区23个职能部门共同成立的以道路安全工作为主,上传下达工作任务、监督各部门、镇(街道)开展道路安全工作落实的一个办公室,因此无法拟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特此说明。
xx镇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责任落实。镇安委会根据xx镇域实际,分别组建了道路和水上交通、森林防灭火、企业安全和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安全等十大安联组,按照xx镇安全生产联组工作要求,由党政班子成员任各安联组组长,每月带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统筹谋划。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时结合镇域实际和年度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保障工作要点有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同时每年认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在总结当年工作情况的同时,认真分析一年工作的不足,并对来年工作进行谋划。三是严格质量把关。加强对办公室办理文件的起草、修改、审核程序监督管理,确保每个发出文件层层把关、层层过关,提高文件质量。
责任单位:xx镇
责任领导:xx、xxx
整改时限:2021年11月30日前
(13)安全生产业务培训不到位。如,2019年机改后,区市场监管局对6个基层所工作人员未根据新的工作要求开展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的培训,导致对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业务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2022年全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采取请进来(请专家授课)、送出去(送监管人员参加上级专业培训)的方法,千方百计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二是开办“市场监管大讲堂”,让富有专业知识的局领导、各股室长为职工讲专业知识课,努力把职工培养成为市场监管的多面手。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领导:xx、xx、xxx、xxx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5.安全生产宣传管理有差距
(14)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相关镇(街道)对电瓶车飞线充电安全宣传管理不到位,群众对该隐患整治支持度不高,安全意识不强,飞线充电屡禁不止
整改措施一: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安全生产法》等教育内容,牢固树立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物业企业管理,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责任,健全安全制度机制。要求各物业小区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定期开展消防演练,营造人人参与消防、人人知晓消防的社会氛围;指导和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公示栏、微信业主群、电梯广告等媒介开展典型火灾事故警示和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安全教育;三是在“飞线充电”专项检查中要求物业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如实登记,建立工作台账,督促物业企业立即采取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加强与属地街道、社区和业主委员会的沟通协调,指导有条件的小区利用专项维修资金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疏堵结合,切实做好物业小区安全管理工作。并将“飞线充电”纳入对物业管理企业综合考评,严格逗硬奖惩。
责任单位:区住建城管局
责任领导:xxx、xx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20日前
整改措施二:一是街道应急服务中心对照清单,印制《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电瓶车充电危害画报》等宣传单,紧扣“安全宣传月”要求,采用集中宣传和入户宣传等多形式的宣传方式,广泛开展宣传。二是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对辖区小区开展摸排,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进行布置充电桩项目,全覆盖不留死角。三是各村(社区)对各小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的电动车进行移除;张贴醒目标识,教育引导居民规范停放电动车,及时劝阻、制止电动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行为。四是由仙源派出所牵头,国网xx省电力公司xx市XX供电分公司、应急服务中心、城市管理办公室配合对“飞线”充电户实施停止供电或者对飞线进行拆除;对于“飞线”充电造成火灾等意外事故者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XX街道
责任领导:xxx
整改时限:2021年11月30日前
整改措施三:一是加强宣传。街道充分利用“安全宣传月”、安全宣传五进、新安法宣传月、119消防宣传等活动,集中组织力量在各村(社区)、辖区内各小区、丽雅时代广场、仙源广场等地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面,增强宣传力度。二是整合力量。整合物业公司、社区网格员等力量,组建劝导志愿队,发现有飞线充电的及时劝阻。三是安装设备。由于大部分小区因规划建设结构,前期未预留和设置足够多的电瓶车集中充电装置,造成现在飞线充电矛盾突出,相关部门和街道协调物业及时新增集中充电装置,缓解电瓶车停放及充电压力。
责任单位:xx街道
责任领导:xxx、xx、xx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15)道安办对非机动车载人违法宣传管理有差距,电动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违法载人超员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一是扎实开展劝导纠违。加强两轮、三轮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引导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切实提升显性违法的劝导纠违实效,并将劝导日志录入农交安手机app平台;对两轮、三轮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或驾驶员妨碍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交辖区派出所依法从严处理。二是重拳出击执法查处。统筹协调公安交警、派出所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发挥执法主力军作用,深化公安“所队合一”改革成果,科学安排勤务,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两轮三轮超员超速、摩托车酒驾醉驾等显性交通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三是从严抓实源头管控。指导督促区交通运输局要提升交通保障水平,特别是加大农村上、放学等重点时段校园周围的运力投放;指导督促区教体局牵头做好学校上放学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强化校车安全监管,建立在校学生不文明交通行为操行分考核制度,签订安全承诺书,引导学生和家长不乘坐超载超限、电动三轮等隐患交通工具;指导督促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两轮三轮车辆销售商的监督管理,规范行业准入制度,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违规两轮三轮车辆的经销商家。指导督促其他区级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抓好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区道安办
责任领导:xxx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16)消防大队对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不够,载体和形式单一,部分群众防灭火及逃生技能等基本知识不足。
整改措施:以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消防宣教“五进”活动为契机,结合每年的“119消防宣传月”,组织辖区重点单位自行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投放消防安全提示标语、张贴消防安全警示海报、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维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张贴电动车警示海报、发放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单、销毁过期灭火器;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线下活动,面对面的将消防安全知识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通过深入辖区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活动,近距离教授群众消防器材的使用,将简单刻板的书面知识转化为实际灭火逃生技能。
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领导:xxx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20日前
6.落实安全生产政策规定力度不够
(17)《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于2021年4月1日实施以来,应急局未及时跟踪督促企业按照新导则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备案,如,联龙化工公司、北方红光公司、天华碎石公司应急预案还未修订完善备案。
整改措施:一是区应急局积极宣传《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规范实施要求,举一反三,在当前3家企业未完成应急预案修订的基础上,全面排查,督促企业立即启动自身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规定完成时限;二是严格应急预案备案程序,区应急局将严格审查备案资料和专家意见,确保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程序合法合规,且与企业实际风险紧密结合,全面完成监管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领导:xxx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1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