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对照《赤坎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专项)考核指标》,我局对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本年度,我局继续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的始终,为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任务,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对依法行政工作做出了周密安排和部署,制定了赤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工作计划,安排人员专职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具体工作,不断规范工作分工及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坚持制度管人、管事,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持续提高了行政效能。
我局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由于我局并没有权利制定规范性文件,所以我局2021年度没有制定规范性的文件。
我局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的要求,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在制定重大决策事项方面开展对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重大决策采取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并且进行风险评估和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决策草案提交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并且向社会公布。经过核实,2021年度我局没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经过核实,2021年度我局没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为促进我局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增强重大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重大决策事项的质量,促进领导干部知法懂法,制定了《赤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咨询制度》,并借助区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向退役军人提高法律意见咨询。
本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案卷的工作。
本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没有执法人员。
本单位没有行政执法权,不涉及行政执法工作。
我局今年对于接到的12345热线平台转办案件和市信访局转办案件依法依规处理,落实政策、及时答复。
因为本单位不是行政复议机关单位,所以对相关行政复议事项: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及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案件审查等事项并不涉及。
在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配合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落实单位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
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退役军人涉及的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职能,始终坚持以普法为先导、以依法行政为总览、以打造“法治机关”为目标,推动我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和方案,今年已召开两次法治专题会议。
在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我局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有关退役军人系统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按时完成学法考试,完成率达100%,合格率达100%,营造了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大大提高法治思维和运用能力,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了有效保障。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依法公开、注重实效、阳光服务等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退役军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及时公布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等信息;通过赤坎区政府门户网站、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多个平台主动公开我局信息。
(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全面加强依法行政。一是提请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出台《2021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十大举措》,在2月26日县政府第十八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通报了2020年度依法行政和出庭应诉情况,组织四庄乡、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依法行政工作述职报告。二是县政府设立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将司法局相关股室搬迁至县政府三楼办公,充实法制工作人员力量。三是认真组织好2021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分别于10月20、21日和11月5日组织两轮共1007人参加考试,加强我县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建立、培训和发证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四是元至10月,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行政合同66件,坚持依法依规审查。五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县县乡两级政府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各行政执法单位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95%。在2月份市政府五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我县作了依法行政工作交流发言。
(二)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深化府院联动工作。10月9日召开由县长参加的2021年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推动出台《通城县人民政府通城县人民法院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联席会议机制深化府院联动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府院联动机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司法机关公正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同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一是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元至10月,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件(通过邮寄方式申请6件),不予受理3件,受理17件,已审结14件(维持1件,确认违法3件,部分撤销1件,部分维持1件,撤销责令重作1件,终止7件)。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元至10月,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件,一审已裁判6件(上诉4件),未审结1件。其中开庭审理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在一审已经裁判的案件中,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1件、判决履行/回复2件、裁定驳回起诉3件,败诉率33%。三是做好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元至10月,共收到信访复查申请6件,其中不予受理5件,维持1件,规范了信访秩序。
(四)推行告知承诺制度,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通城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先后公布两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共67项。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五)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大力加强执法监督。根据《通城县全面推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和检查,就加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力度、进一步做好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等进行业务指导,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打造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清理了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和包含有关工作要求的实施方案,共42件,涵盖工业经济、工程建设、电子产业、商贸发展、文化旅游、医疗教育、中药振兴等领域,经过审核把关,建议宣布失效9件,修改1件,继续执行32件,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破除了制度性障碍。二是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印发《全县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针对2018年以来的涉企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开展整治工作,对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存在的涉企行政执法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深刻剖析对营商环境的危害,并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立行立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涉企行政执法公信力。三是推进法律服务进企业。充分发挥续辉品牌效应,助力中小企业做好援企稳岗法律服务,畅通企业员工法律援助渠道,今年来共办理涉企法律援助案件40件,为农民工和经济困难员工挽回经济损失110余万元。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调解中心建设,目前县人民调解中心运行效果良好,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6件,乡镇人民调解中心已全面建成,力争年底前完成所有村(社区)人民调解中心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环境。5月份在瀛通股份召开法律服务进企业工作推进会,向参会的100多家企业介绍我县涉企依法行政工作,赠送法律读本400册,发放执业律师信息和管理服务机构信息表,鼓励所有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组织法律顾问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帮助企业预防、化解、控制法律风险。四是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大力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县法院制定发放《企业须知》,为企业化解法律风险提供智力支撑。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最大限度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截至7月底,共执结涉企案件55件。对涉案企业慎用强制措施,尽量避免涉企案件进入执行环节,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县检察院开展“慎捕慎诉慎押”专项监督活动,今年来对涉市场主体案件依法不捕16人、不诉7人,建议适用缓刑6人,羁押必要性审查5人,羁押期限审查监督5人。
我局将不断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府院联席会议机制,深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水平,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确保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三是深化证明事项清理,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务公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整治乱执法、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等执法扰企问题,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年来,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围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围场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围场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切实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落实,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我镇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党委对一切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多次在党委会议、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上,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要求,并将法治建设纳入乡镇全年工作规划。同时,按照有关要求,把法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度,强化财政监管,进一步促进了全镇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知法、懂法、用法”水平,将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摆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突出位置,多次在镇党委理论中心组、班子扩大会议等会议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行条例》《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文件,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紧紧固绕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任务,加强法治学习与实践,推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优化社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建设中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针对社会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等人员的学法和依法管理方法,有效预防高危人群违法犯罪,通过创新社会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努力实现由粗放型、防范型管理向法治型、服务型管理的转变。
二是强化基层民主自治。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激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踊跃性和积极性,通过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全面落实“法律六进”,巩固和完善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功能,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加大社会矛盾调处。进一步整合法治资源,加强各村便民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村综治工作站等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做到社会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真正实现便民、安民。今年以来,成功调解矛盾纠纷63起,充分发挥了调解、综治工作筑牢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密切了干群关系,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深入开展机关干部能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腰站镇机关管理制度》,使机关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深入开展党委规范性件整理报送和备案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梳理,按时向上级机关报送规范性文件。
三是在强化机关意识的同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康政建设责任状,严格执行责行追究制,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体系,坚持标本治、综合治理的方、若为制,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着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努力构筑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全镇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2022年,我镇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把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是否具备法制观念、掌握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在新的执法体制下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上开展一系列的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考评落实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培训,迅速适应在新的执法体制环境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的目标实现。
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梁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面向全镇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提高全镇公民法律素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增强全镇人民法律观念意识,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良好的社会氛围。
认真落实各项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司法监督。积极配合县监察、审计、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推动全镇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对群众检举、新闻煤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我局法治建设水平,按照中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有效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加快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着力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实现2021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1.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做到依法决策。对已有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做好清理工作,确保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及时向社会公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基本程序,积极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从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规范性上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工作要求,在局系统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3.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4.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学习研讨。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局党组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作为机关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通过学文件、听讲座、业务培训、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5.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全面贯彻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律法规,创新开展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法规普法活动;通过开展“送法上门、法治约谈、座谈讨论”等活动,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对安置优抚政策法律法规的了解与掌握,积极引导退役军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法治思维与法律意识。树立法治信访新理念,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引导退役军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
1.抓好贯彻落实。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行的基本准则,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2.统筹协调推进。局属各单位要强化协作意识,主动作为,做好各项任务的具体推动工作,积极配合完成有关工作。
3.加强工作宣传。做好相关工作资料的整合收集,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信息内容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围绕目标任务,切实突出本单位工作实效。
2021年以来,我局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整改执法突出问题,不断强化执法监督、服务和保障,推进我区公安机关公正、规范、理性、文明执法,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为了认真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部署,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把该项当作一项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来抓。今年5月份,分局制定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电白区公安机关“法治公安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落实了全局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同时研究制定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具体措施,督促全局各部门严格依法办事,认真搞好依法行政工作。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分局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建立健全决策调研、听证论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制等决策机制,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合法和依法行政。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加强了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和管理,重点加大对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等方面的监督,认真贯彻上级公安机关推出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便民利民措施,推出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流动服务窗口”等,坚持“服务跟着群众走,窗口根据需要开”,增加自助办证一体机,简化申报、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制和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同时,还重点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强化了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分局以推进执法办案场所精细化管理、深化案管中心的功能建设来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巡查机制,推进执法管理委员会建设,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设,建立完善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执行力。二是深化法治教育培训机制,分局党委年内不定期召开专题行政执法方面专题会议,参加网上普法教育考试活动,加强对新颁布、新修订的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一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区政府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凡事关全局的重大行政决策,均先经分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等讨论审议;二是注重听取公众意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作出决策前,通过网上公开、召开座谈会、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优化法制审核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质量,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违法办案或不当执法行为,分局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法制部门对案件的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法定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核。另一方面,法制部门系统优化法制审核流程,简化刑事拘留审批和涉毒类行政案件审批,有效提高了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效能。
2.加强执法质量考评,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为了切实纠正基层所队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我局民警的执法水平,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了2次法制员集中阅卷检查活动,按照省厅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对今年以来全局各所队办理的刑事案件251宗、行政案件312宗进行检查,切实加强对各单位日常办理案件的监督及执法问题的查漏补缺。我局在检查活动结束后汇总并撰写通报,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相关所队,督促执法办案部门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所队日常执法。
3.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升打击成效。我局以建立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作机制为抓手,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两法衔接移送工作。我局相关业务警种与市国税稽查局、市地税稽查局、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等执法单位均建立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对相关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达到立案标准的,按照相关规定,移送我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努力实现案件移送、受理、查办等环节的有效衔接,有效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发生。今年以来,我局接受税务机关、烟草局、人社局等执法单位移送的案件39件,有效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五)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深化阳光警务工作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取得的明显成效。一年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我们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安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各类警务信息。分局在窗口部门采取网上公开、电子触摸屏和发宣传单等方式全面落实相关审批、备案业务等向社会公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在网上进行公开。同时,执法办案部门通过受案回执、信函等方式对执法办案中特定对象公开处理结果、办理情况等。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仅展现了电白公安的亲民、为民形象,同时更有效拉近了警民关系,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扩大警务信息知晓率,促进公安工作发展。
(六)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分局扎实开展“抓源头、打基础、强机制、促规范”社会矛盾活动,力争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我局共接到来信、来访共412宗,其中接待信访群众89批次126人次,来信323宗,受理信访案件304 起,办结284 起,办结率93 %。同时我局加大打击非访、闹访、缠访等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依法对非法上访违法人员予以处罚。
(七)加强监督教育,构建风清气正的公安队伍
1.加强和接受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注重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法院和新闻媒体及人民群众的各方面的广泛监督,对人大、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公安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方面的咨询、议案,认真检查复核进行办理后都做了专题的报告、答复或回复,对新闻媒体或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对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法律监督、行政审判案件中提出的司法建议或纠正的执法问题建议也认真对待及时纠正和整改。二是在接受外部各界执法监督的同时,我局也采取措施加强了对内部的执法监督,对接处警是否及时、治安处罚案件的告知程序、裁决送达程序、听证程序、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容易引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赔偿的处罚案件及行政强制措施、收缴扣押涉案财物等都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和症结,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意见督促其整改。严格落实《茂名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过错问责体制,对构成执法过错的,依法追究执法过错责任。通过采取以上接受外部监督和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的措施,全年全局没有出现和发生任何行政执法不规范引起社会或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或案件。全年始终狠抓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全局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合法、公开、公平、公正有效地进行,较好地完成了我局2021年主要的行政工作目标任务。
2.开展执法办案场所专项执法巡查。严格落实规范使用办案区的工作要求,提升安全规范执法水平,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和省厅部署要求,我局开展了全区执法办案场所专项巡查工作,加强执法办案场所精细化管理。
(八)加大民警法制教育力度,提高民警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021年,我局坚持以提升能力素质为核心,加强执法培训,组织执法考试,着力提升公安队伍的执法能力、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1.组织全警开展执法执勤专题培训。根据《电白区公安机关2019年至2022年全警实战大练兵工作方案》,对全体民警开展为期3年的培训,主要围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侦查取证、行为程序规范、专项警务技能、提升舆情应对能力、依法处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执法问题、重点人滋事、聚集维权、复杂执法现场以及扫黑除恶、新型犯罪等培训。
2.抓好民警执法资格考试。10月底,我局组织了36名民警参加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11月份组织了5名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考前,下发了相关资料以及对参考民警进行了学习培训,有效提高了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3.组织派驻法制员业务培训班。10月初,为了提高派驻法制员案件审核水平,我局组织全局各所队80多名派驻法制员进行业务培训,对2021年省厅抽案考核情况以及市局抽考情况进行点评,同时围绕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飓风行动执法质量考评指标等内容进行培训,切实增强民警规范办案水平和民警业务技能。
4.组织开展轮训轮值班和警衔晋升班培训。引导并督促民警进行广东省干部网络学习,通过开展民警的执法培训,大大提升了民警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5.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2021年,我局在已通过司法考试的民警中聘用公职律师6名,安排律师参与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办理,疑难案件的审核把关,协助化解信访问题,疏解社会情绪。同时对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或长期缠访闹访案件,定期开展案件分析、评议,发现存在执法错误或瑕疵的,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防控法律风险。
(九)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机制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分局制定了2021年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成立了领导机构,确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地位,同时也落实了全局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分管领导以及各部门一把手的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法制大队加强对其他部门的法治建设开展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十)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实效
1.以空前力度加大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宣传。我局交警部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把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全民法治素质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开展“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安全生产月、暑期交通安全宣传和文明交通巡回宣讲等活动,集中开展以宣传交通安全法、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法治氛围。今年以来,为配合“春运”、“酒驾”、预防事故专项整治、夏季风暴等专项行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文明交通素质,增强群众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积极改善交通秩序,交警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一是积极推动落实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在服务前移、整合资源、完善平台建设等方面推出系列便民利民新措施,实现了车驾管业务一窗办、一网办、一站办、一次办“四个一”目标,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提升窗口服务效能;二是车驾管业务逐步向农村中队下放。设立沙琅摩托车驾驶证分考场、马踏摩托车驾驶证分考场、林头摩托车驾驶证分考场和麻岗摩托车驾驶证分考场,把部分摩托车驾驶证考试业务下放基层农村中队,方便边远山区群众报考摩托车驾驶证,实现“家门口”考试。三是加速登记服务站和“带牌销售”点工作推广,动员辖区内汽车4S店和大型摩托车销售点申办“带牌销售”的业务,让新车车主在汽车4S店和大型摩托车销售点购买车辆后在店内完成新车上户,无需再到车管所上户,为广大新车主提供便利。目前电白区已申办“带牌销售”点2个,机动车登记服务点4个。四是普法宣传。共发布微信宣传125条,微博宣传18条,抖音宣传7条,合计网络宣传150条,共通过电白新闻中心电台发布29条,电视台24条,上省级媒体的稿件2份,共发放宣传单张89282份,悬挂标语横幅167条,摆放宣传展板884块,张贴宣传挂画513张,播放宣传片52场,上交通安全宣传课49次。
2.全覆盖开展反诈宣传工作。电白坚持采取多种措施,推陈出新,关口前移,全民动员,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实现反诈防诈拒诈宣传立体化全覆盖,营造强烈浓厚的反诈氛围。一是发布悬赏通缉,发动群众提供线索。8月2日,公开发布《关于对群众举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进行奖励的通告》、《关于公开悬赏通缉14名电信网络诈骗在逃人员的通告》,广泛张贴,对提供线索成功抓获逃犯或捣毁一个电诈窝点的奖励1万元,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电诈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参与到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行动中来。自8月2日发布通告以来,已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抓获涉诈嫌疑人10人,成功捣毁2个窝点。二是多措并举,强力推动缅北劝返管控。各镇街、村居联合公安机关,排查掌握本地外出人员底数、动向、出境途径,特别是前往或者正停留在缅北的人员,并将可疑涉诈重点人员列入管控。区公、检、法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跨境违法犯罪嫌疑人回国投案自首的通告》、《关于劝返电白籍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两批),督促嫌疑人家属规劝其回国投案自首。镇村干部、派出所民警进村入户,对已落实身份的缅北滞留人员家属进行动员,签订劝返责任书。推进落实《电白区强化缅北地区电白籍人员管控工作“十条”》措施,对参与缅北地区电诈、赌博及偷渡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及其直系亲属,一律强拆涉赃违建、一律严审就学资格、一律从严政审、一律冻结账户、一律曝光公示、一律深挖打击、一律落实宽严、一律取消奖补、一律如实通报、一律从严追责,强力推进综合治理。三是会同电白广播电视台、教育局等部门借力互联网和社会媒体平台,针对高发诈骗案件类型,发布权威防范提醒。并通过对警情研判,分析主要针对受害群体,逐项研究各类诈骗手法特点,录制本地方言“黎话”“崖话”版的反诈宣传小视频,在各大网络平台和电白区治安联防社区三级微信群发布,营造全民识诈、防诈、拒诈的浓厚氛围。三是采取户外专场和分点分片的方式,分别到辖区企事业单位、商场、学校、工厂、村庄等重点区域,积极开展反诈宣传,传播反电信诈骗知识,引导群众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并现场“手把手”讲解软件功能和使用方法,同时要求单位负责人、学校老师要落实主体责任,动员单位员工和学生及其家属安装注册反诈APP。四是充分利用社会工作志愿者,多次联合电白区团委、区禁毒办、区反诈骗中心、区志愿者总队、社工服务中心召开研究部署会,共同推进反诈、禁毒、平安创建等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业务培训以及精准预警培训共32场,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开展反诈识诈宣传讲座40余次,为志愿者总队制作或印发购物袋5万个、大移动宣传展板60个、宣传单8万份、扇子3万把,广泛发动志愿者进行派发宣传,大力推动我区“国家反诈中心”APP的安装。
2021年,我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够深入,全面、系统深入学习相关理论知识还需加强。二是执法理念存在偏差,个别领导和民警法治观念不强,对公安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在推进规范执法进程中,少数民警职责履行意识、办案程序意识不强。三是执法监督不够全面,执法公开度、透明度达不到要求,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渠道不够宽泛和通畅。
(一)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法治领导保证。强化法治建设领导组织,2021年,叶富山局长严格履行依法治区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依规办事,接受外部监督和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的措施。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局民警法治观念、执法水平显著提升。2021年,分局坚持以提升能力素质为核心,叶富山局长坚持带头学法,切实加强全面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的学习,专门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专题学习,同时狠抓执法培训,组织执法考试,着力提升公安队伍的执法能力、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将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一列入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计划、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计划。
(三)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职责,坚决有力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推行权力清单,收费清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使得职权更加清晰科学,权力运行更加依法规范。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在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制和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同时,还重点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强化了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法制审核制度。四是强化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扎实开展“抓源头、打基础、强机制、促规范”社会矛盾活动,力争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五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复议工作中,认真推行行政复议公开听取意见制度,认真听取被申请复议单位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综合分析作出正确判断,避免对原材料书面审查的主观性和片面性。
(四)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主要职责全面落实。为了切实加强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的监督,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同时,分局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对违法规定落实工作职责的,严格依照《茂名市公安机关领导责任追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相关责任,实现从严治警、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规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决策权。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决策公开等制度,对决策过程进行控制。要健全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决策责任制度,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二)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加强对行政执法民警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强化执法为民观念,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广大民警运用法治思维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靠法律手段加强社会治理、维护治安秩序,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快完善行政程序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的行为,切实解决好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滥施处罚的问题;切实改进行政管理服务工作。建立行政审批定期清理制度,加大清理力度,严格按照要求下放、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或转为一般管理事项。加强和改进服务群众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窗口单位民警行为、简化办理程序,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审核和备案类事项网上受理、审批、告知,不断研究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文明的优质服务。
(三)切实抓好办案场所建设工作,夯实法治公安建设基础。一要加强执法场所建设。落实完成公安机关智能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工作,加强执法办案场所和案管中心的精细化管理,确保完成确保年底完成分局办案中心提档升级的建设。二是加快公安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刑事技术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
(四)强力推进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完善各项刑事案件法制统一审核和统一出口机制,继续严格落实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严格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完善涉案财物随案移交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五)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民警法治意识。一是组织全局民警学习《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和《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进一步增强民警依法行政能力;二是以开展日常监督和执法质量考评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广大民警的宗旨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群众意识,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健全并坚持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所队领导学习法律的制度。促进广大民警端正执法思想,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严守法纪等理念根植到头脑中,落实到行动上,以从源头上保障执法的规范化。
(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执法监督法制化、规范化。建立健全规范、完善的执法监督制度,深层次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突出监督主体权责一致和监督整体效能的发挥,避免监督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的干扰,监督职权环环相扣、互相制约。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减少只有倡导性规定而缺乏相应的惩处规定的“软性条款”,避免执法监督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
2021年,我局聚焦“十四五”规划,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七五”普法规划,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和法治建设。现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依法治企良好氛围
1.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区国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之契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单位订阅了法律法规书籍,为领导干部人员学法提供了便利,组织在职人员开通了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和无纸化普法考试平台,参学、参考率为100%;组织在职人员在广东省干部网络学院进行在线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
2.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区属国有企业人员依法治理能力,重点开展了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发展和风险辨控能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3.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营造依法治企氛围。我局积极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企业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做到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3月5日上午,三水淼城公司对新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进行宣传学习,并要求三水淼城系统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公司宣传栏、LED显示屏、微信订阅号等媒体平台,加强《国旗法》及相关知识的集中宣传,进一步普及国旗知识,不断增强尊重和爱护国旗的意识和情感,引导广大职工养成尊重、爱护和正确使用国旗的良好习惯,增强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三水公投公司邀请广东浩淼律师事务所杜圣操律师于2021年4月14日上午对企业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共32人开展了《民法典》物权编及合同编精讲学习,提高企业业务骨干对《民法典》物权编及合同编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防范法律风险意识,并且能灵活运用法律法规解决现实中的矛盾和问题,为企业各项发展保驾护航。通过形成多样宣传学习培训,提高学习成效,营造依法治企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提高依法治企能力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修订区国资局出资人权责事项清单,落实国家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及营造法治营商环境的要求,区国资局进一步优化国资监管事项,细化出资人责任,梳理审批流程和材料要求,搭建“1+5+N”的国有资产组织治理架构,落实《三水区国资局行政审批及监管事项权限目录清单》,下放职责类事项20项,取消事项1项,授权管理事项1项,一级企业相应制定权责清单,做实区国资局,做强一级企业,做活二级企业;明确监管责任和提高监管效率,推进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出资人与企业的权责界限更加清晰,企业办理审批事项更加方便高效,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切实增强国资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2.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强化国企党建引领。印发《区国资系统2021年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修订《三水区国资系统区属国有企业议事决策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操作规程》《关于进一步落实区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的意见》《区国资局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定期报告和督促提醒工作制度》等党建工作制度,以制度化加强党的核心引领作用。
3.优化国有企业管理架构。以业务为纽带开展系统企业资源整合,印发《关于明确实施“多个牌子、一套人马”管理企业有关审批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启动国盈公司、拍卖公司、电盈公司、城中公司4家公司,交投公司、国裕公司、粤三公司3家公司的业务整合工作。进一步建立合理管理层次,增强国资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4.健全完善国资国企监管制度。为进一步加快推动国资监管职能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修订完善《佛山市三水区国有资产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区国资局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佛山市三水区区属国有企业借款管理办法》《佛山市三水区国资局派出监事会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则制度,切实提高民主、科学决策水平,使国资国企管理更加规范、实用、可行。
5.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复工复产,严防疫情反弹,设法把疫情的影响降至最低。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期间区属粮食企业粮油供应应急预案》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期间国宏公司确保生猪稳供应的应急预案》,确保粮油、猪肉制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区属国有企业减免租金实施细则》《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多措并举帮扶群众渡难关。
(三)提高维稳工作水平,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一是立足源头治理加强维稳工作。对于可能引发社会矛盾潜在风险的国有企业改革事项严格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业务工作与维稳工作的结合,将推进改革与确保稳定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从源头上把控风险。二是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全面推进诉访分离,运用法治思维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引导信访人通过司法程序妥善解决矛盾问题。加强机关接访办信、复查复核、转办督办等基础业务管理,进一步优化网上办理信访的工作流程。三是指导协调国有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对国有企业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实行一事一报,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我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国有企业普法工作做得不够理想,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待提升,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的现象;二是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工作人员少且为兼职、任务重,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原因分析:一是思想不够创新,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思想的重要指示批示上,研究未够透彻,理解未够深入,离“学懂、弄通、做实”仍有一定的差距。二是管理理念仍然未够先进,企业法治建设工作做得未够细致,宣传教育工作未够深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进一步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治企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坚持国资局机关法治建设和国有企业法治建设同步部署,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法治建设,努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国企。二是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提高依法治企能力,落实国家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及营造法治营商环境的要求;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复工复产,严防疫情反弹,设法把疫情的影响降至最低;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积极理顺监管架构体制,明确区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范围,完善监管机制。
下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中,我局将加强调查研究,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加强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法律讲座、法律培训等学法制度,增强干部法治理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二是以国企改革行动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与国有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国有企业发展和改革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和完善纠纷矛盾处理机制、排查调处机制,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处理好信访特别的集体信访和涉法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无。
2021年,我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规范行政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一是严把行政执法关。要求每件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二是严格规范执法工作人员的执法资格。所有执法人员都经过培训并按规范标准办理《行政执法证》,今年顺利完成执法证新领证和换证的共4人。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的学习培训,有效提高执法人员政策法规水平以及依法行政的能力。五是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服务法治建设的作用,按人均案件占比不高于50:1的规定配备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并落实“六规范”和“五上墙”规定,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化。
(二)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放得下、接得住”。我局于今年5月14日组织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人员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业务培训交流活动,以进一步提高我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工作水平。同时,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进一步完善了分工分组机制,成立3个小组,每组对应2-3个镇(街道)进行协调、指导、监督,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促进镇(街道)队伍规范化建设,获得了良好的效果。由于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及时开展了培训并加强指导工作,所以目前镇(街道)承接能力较好,运行状况也较好,暂无发生因为下放造成承接不力、运行不畅的现象。
(三)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一是根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我局积极做好相关的公示工作。我局所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案件,按要求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属于公示较多的单位之一。二是今年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我局被抽查的案件,均能达到良好以上,反映我局今年来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和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并达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我局作为“两平台”使用第二批试点单位之一,充分利用“两平台”规范执法行为,积极使用手机终端进行现代化执法,借助“两平台”文书制作功能规范文书制作,得到了检查部门的好评,并在今年继续纳入试点单位。
(四)防范行政法律风险,加大行政争议调解力度,减少行政败诉案件。为了更好的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法律风险,我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法律顾问合同,聘请律师为我局提供常规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至11月22日,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29件,行政诉讼44件。我局对所有案件进行积极应诉,依时依规提交行政答辩状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等材料,并加大行政争议案件的调解力度,以争取和平化解行政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严格进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今年对《佛山市三水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预存资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等2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并按规定履行了订立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该2分规范性文件已通过并发布。另根据有关要求,我局于今年9月份按要求提交了《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说明》,对相关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说明了依据和理由。
(六)加强劳动政策法规规定的宣传,优化营商环境。今年3月13日上午,我局主办了三水区2021年春季大型人力资源公益招聘系列活动,我局主要领导以及各投室的负责人、业务骨干,均参加了该次活动。本次活动专门设立了政策法规咨询处,并安排了十几名业务骨干接受咨询,现场除派发各种宣传资料外,群众也踊跃进行咨询,内容包括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劳动维权等方面。4月21日在三水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举办了“全国最美社保人送政策进高才”讲座;7月29日在三水文化馆荷花厅举办“全国“最美社保人”彭永强工作室服务站揭牌仪式暨社保待遇宣传解答专场活动”;5月10日送法进企业,在佛山海尔滚筒洗衣机有限公司举办人才政策宣讲会。6月23日,在青岛啤酒(三水)有限公司开展《政企结对服务》政策知识讲座,现场为企业、员工解答人才、就业、社保方面疑难问题;7月14日,送法进企业之佛山金意陶陶瓷有限公司。接下来还计划与5家具有代表性企业签订政企结对服务协议,向企业宣传解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解难题,面对面普法。为深入开展“2021年佛山社保惠企便民政策宣传月”活动,让居民“零距离”了解社保各项政策,调动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增强社会保障能力,9月27日,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开展“送政策进社区”活动,深入到西南街道张边社区居委会进行社保政策宣讲,上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2021社保惠企便民政策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社保政策的知晓率,助推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深入,9月30日,三水区人社局、三水区社保局开展了“社保宣传走进医院、惠民政策方便你我”为主题的社保政策宣传活动,走进三水人民医院,向市民讲解政策知识。
(七)积极开展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和劳动仲裁工作,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一是坚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推广企业规范用工范本,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制定规章制度和建立用工台账,目前全区企业用工日趋规范化,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和规章制度基本形成自觉。二是有力处理欠薪保障劳动者权益。对劳资纠纷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实现了旧案稳定可控、逐步减少,新案暂无增量,全区劳资领域没有出现越级上访现象及因欠薪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今年公布的2020年度佛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中,我区名次大幅提升,位居五区之首。三是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率。积极处理劳动争议,做好仲裁案件审理和咨询工作。加强裁审衔接,健全“仲裁+法院”沟通联系机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出色,处理多宗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帮劳动者追回应得工资和补偿,人民群众满意度较高,今年曾获得劳动者送锦旗感谢。
(一)行政争议案件数量呈增长趋势。我局行政争议案件类型比较集中,主要以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为主,行政案件上升主要也是因为工伤认定案件基数增大,容易引起个别企业或劳动者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对工伤保险待遇核报不服,从而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导致行政争议案件数量上升,给法制工作带来较大挑战。
(二)行政执法人员力量不足,且人员不稳定。受条件限制,镇(街道)劳动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不足,在岗执法人员往往疲于奔命被动应对各种事情,而难于抽身主动出击做好执法工作。今年由于适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个别镇(街道)出现人员变动大的情况,而劳动法律法规较多,新人往往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熟悉业务,这种情况也直接影响了行政案件的质量。经过磨合,各镇(街道)的人员现已基本稳定,但仍需警惕日后发生人员不稳的情况。
(三)受疫情影响,部分普法宣传活动未能如期举行。今年上半年广东发生疫情,后面又是南京等地陆续出现疫情,全国进一步加强戒备,对一些宣传活动也造成一定的影响,特别是涉及人数较多的现场活动,还需要按防疫规定进行报备和呈批,故只能线上举办或者延后等待时机举办。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把学习教育与法治建设相结合,提升人社法治质量。由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明确各班子成员、相关股室负责人职责,不断细化、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二)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抓好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举办了20多次扩大会议,除学习贯彻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外,还举办2期分别分《宪法》、《行政处罚法》等内容的法治专题讲座;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发挥党组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深刻认识党领导干部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一是落实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律师加强对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以及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理。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所有案件均能按规定提交行政答辩状及证据材料,行政机关负责人也均按要求出席开庭,无发生违规不出庭的情况。三是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未发生怠于履行生效判决的现象。
(一)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沟通,说明人员岗位稳定对综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性,促使镇(街)对人员岗位合理安排,降低调整频率,保障人员岗位的稳定性。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指导,使镇(街)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以减轻镇(街)法制审核压力。
(二)不断创新普法形式载体,努力提高普法实效。继续与三水电台和佛山日报等本地媒体合作,开展广播推送和“人社在线”专栏等宣传,帮助群众及时掌握新的人社政策动向。注重利用报纸、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宣传栏、LED屏等传媒载体,广泛宣传劳动社保法律法规,通过用“以案释法”形式发布典型案例,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严守执法程序,坚持执法公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打造优良的行政执法队伍。同时,以案件评查标准以及“两平台”系统,规范办案流程和办案标准,使办理的案件进一步规范化,符合执法案件各项要求。
(四)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法治素质,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水平。针对社会的发展带来的新要求、新问题、新规定,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巩固旧知识,吸收新知识,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素质,进一步适应社会发展,以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出现瑕疵。而对于办案中遇到疑难复杂的情况,提前认真进行研判,并提前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再做决定,以防范行政执法风险。
2021年,在区依法治区办和区法制部门的指导下,我中心围绕中共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区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行政保障等工作,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加强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管理政府物业资产,努力为我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打造一流的法治环境添砖加瓦,取得了新的成绩,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机制。
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人的职责。2021年,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强化示范引领,及时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精神和重要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治建设法制建设“一岗双责”,认真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带头执行依法行政的各项规定,主动依法依规,透明高效的行政职权,确保业务工作、法治建设同开展、同推进。中心主要领导坚持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充分发挥领导的自律效能作用,自我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确保全局法治建设重要制度落到实处,各项职责履行到位。
(二)加强法治宣传,全面提升人员法治思维和能力。
2021年以来,我中心按照区依法治区办和区司法局(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学法活动,通过党组、支部理论学习等多种途径促进人人学法,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内有关法规,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新修订的《宪法》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安排法律顾问开展2次法律知识讲座,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对增强队伍法律素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依法办事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综合提升依法管理能力。
我中心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用了2名法律顾问,为政府物业管理各项业务提供法律咨询、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以及提供诉讼代理,对承租企业或个人不按合同约定租赁使用或欠租金情节严重的、对未规定将配套政府物业移交政府的房地产开发单位等情况,依法采取司法诉讼方式进行物业追缴或依法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2021年,我中心对未按规定移交的1处配套物业,未配合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5处物业,采取了司法诉讼的方式推进;7家违约拖欠租金的政府物业承租企业,依法进行了司法诉讼立案处理。
(四)注重规范管理,落实合同法律审查和目录管理。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为确保各类合同的合理合法,避免出现法律方面的瑕疵,有效防范法律风险,2021年度我中心充分利用法律顾问、法治专员的专业作用,对民生用房购置意向书、民生用房买卖合同、政府物业租赁合同、涉及政府物业的城市更新拆迁改造补偿协议等进行审核把关,并严格执行和落实了合同目录管理要求,对政府物业租赁合同、民生用房购置协议(合同)等均进行了编号存档。
(五)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2021年以来,对于应由党组集体决定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各项重大事项和问题的决策,一律依法依规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如年度预算经费开支、政府物业的维修维护、政府物业的租赁、人员的岗位晋升等均严格按照重大问题议事规范和党组议事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民主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需要报区委区政府审批的重大事项,均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上报区政府或区分管领导审批。
我中心认真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普法方式和手段较为单一;二是创造性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还不够丰富。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解决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和次数,结合各部门的业务内容开展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培训。二是丰富法治宣传的方式和手段,多渠道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活动,营造人人学法的氛围,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和水平。
2021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以法制宣传活动为重点、以信息公开为保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回顾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接下来,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为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二是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矛盾化解防范机制,在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全面推行公益法律服务,依靠法治手段开启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
2016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和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全区中心工作,以创建文明城市为主线,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目标,真抓实干、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大力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强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城市管理总体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现将2021年度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按照市、区编办工作部署,我局积极响应区直审批单位内设机构审批职能整合工作部署,通过整合我局相关股室行政审批职能,设置行政审批服务股,主要负责本局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办理工作,并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组织、协调、跟踪和落实;承担审批事项政务公开和行政服务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从而实现部门内部审批职能全部向一个股室集中。在此基础上,我局积极推动内设审批机构和业务骨干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充分授权相关人员开展审批工作,并强化内设审批机构和业务股室联动配合,形成审批和监管职能相对分离、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2、按照统一部署开展“放管服”。我局狠抓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城市管理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能力。一是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印发的《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19]27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乡镇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逐步将区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充分下放乡镇街道,推进全面调整下放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二是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城管执法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解决城管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锻造一支素质过硬、能力过硬的城管综合执法队伍,11月13日上午,组织召开金平区城市管理业务培训暨城市管理工作推进会,培训特别邀请市司法局林振达同志和市城管局游洁同志对区城管局和各街道综合执法人员进行授课宣讲。通过阐述理论、讲解具体案例及解答实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案释法,切实解决基层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区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三是持续性地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和街道开展市容“六乱”等执法整治。
3、我局加强对12345城管热线投诉件的管理和处理工作,及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勘查,对于存在险情的危树和特危树进行鉴护,积极发挥区、街道二级管理机制,有效降低各种险情的出现,给居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环境;及时处理群众对挖掘道路、临时占道及树木处理的申请,第一时间受理申请,当日办结临时占道申请,5个工作日内办结挖掘道路申请,20个工作日内办结树木处理申请,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培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实施办法,按照各股室的内部建制和执法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使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了人员、机构双落实。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各股室检查督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股室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充分发挥了领导机构的核心作用,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明确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体目标:以工作制度和机制创新为依托,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建设,着力破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监督检查和法治培训为手段,推动我局普法(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根据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和区普法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金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全局开展城市管理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汕头市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通过深入学习各类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坚持法治教育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以建设法治城管为主线,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全体干部依法行政的业务素质和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法律意识。努力提升相关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充分体现行政执法公平、公正;以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为重点,依法、正确、全面地履行各项执法职能,切实提高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效能。将制度建设、案卷评查、执法监督等主要工作任务,按照机关股室的职能进行了分解,提出来具体要求,明确了目标,夯实了责任,力争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做到了与其他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检查落实,同时考核奖惩,为全年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一是大力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从政治合格、组织健全、业务过硬、执法规范、遵纪廉洁、仪容严整、秩序良好、保障有力等方面提出了规范化建设标准。二是建立执法人员学法、业务培训制度。以建立“学习型”执法队伍为目标,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工作培训力度,使执法人员做到执法规范,程序到位,处罚得当。三是强化执法队伍服务民生的能力。通过加强培训、开展理论研讨、强化执法监督、做好法治宣传等措施,全面提升队伍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素质,树立了亲民、文明、和谐的城管执法队伍新形象。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我局严格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通过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网站上进行事前公示和事后公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重大执法决定由局案审委员会进行审议和决定等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落实《关于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示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公示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时做好新持证、变更、注销的行政执法人员的公示工作。加强执法证件管理,确保依法行政。落实申领、换发及时更新《行政执法证》变更信息(证件号码、执法区域、执法类别)。认真做好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和规范管理工作,按要求对执法岗位执法人员核查登记,对新录行政执法人员的录入信息,对调离、退休等人员进行核销。根据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汕头市金平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工作的通知》,组织新招录行政执法人员及领导干部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组织有关法律的培训并通过网上系统做习题。参加考试的人员经过认真学习、细心应试,最终全部通过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3、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向社会公开;自由裁量权标准在执法过程中得到切实执行。由汕头市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定了《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征求意见稿)》和《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共四个方面)》。
4、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我局的行政执法活动按照《行政处罚法》,在法定职权范围内组织实施。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所有执法人员必须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没有雇用合同工、临时工等非公务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处罚程序。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统一着装,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按照《行政处罚法》、《汕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执法,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救济权。三是对适用一般程序案件,执法人员能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做到主体明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实行阳光政务,在局机关显眼地方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办事规程等事项,接受公众的监督。对外公开的主要事项包括:本局的职能和权限、行政执法的内容、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所遵循的程序、步骤、办案时限等;汛期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对城市管理工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及时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在网上公布,方便社会公众就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
1、市政道路建设方面。部分道路及片区人流、车流较为密集,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与交警、交通局等众多部门,协调难度较大;道路改造涉及下水管道建设,需要开挖路面,而开挖路面涉及到移动、联通、电力、水管等地下管线,需要进一步与管线单位沟通协调。
2、园林绿化管养方面。金平区地处老城区,在城市管理方面存在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管养标准仍然较低等因素。由于管养经费偏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管养水平和工作更好开展。
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共享单车乱象反复。汽车流动商贩反复、违法建设治理进度落后等问题。
一是主要负责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日常工作例会、政策学习微信群等方式,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的工作要求,加强区城管局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多举措研究解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法治建设的问题和困难。同时,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和各支部专题学习会,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重要论述摘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坚持把局党组和党支部班子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
二是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我局主要负责人坚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摆在全局执法工作的重要位置,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各项重点工作。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情况。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日常行政执法案件、重大复杂处罚案件等进行指导,通过多次举行法律法规培训会,加强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理念和提升行政执法业务能力。
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注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的要求,落实文明执法、微笑执法的举措,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城管执法工作水平。
五是领导班子和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推动完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我局加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
六是坚决维护司法权威,遵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办案程序,做好行政执法案件,落实文明执法。
(一)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依法执法的城市管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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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211230: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汇编(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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