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男,198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200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2017年荣获”全国公诉标兵”荣誉,荣记三等功3次。
以担当精神勇挑重担
2018年10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抽调参与指导云南德宏陈某等人跨国涉黑案、2019年8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抽调参与指导云南孙某某等人涉黑案、全程参与指导江西省抚州市”7.12”陈氏兄弟涉黑案;近年来,XX的身影出现在多起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现场,参与指导重大疑难涉黑涉恶案件20余件。
“重大疑难黑恶案件的办理中,不仅法律适用的标准高,同时,更要注重三个效果的统一。”为了实现更好的办案效果,他把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考虑得更周全、提出更多补充侦查意见、进一步完善案件证据体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抚州市摧毁盘踞宜黄县多年的陈氏兄弟涉黑组织,抓获涉案成员120多人。检察机关办案期间,XX与同事们一起研讨证据收集、程序选择、法律适用等问题,参与该案上诉后的二审审查工作。在陈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成立的标志性事件判断依据、组织领导者的认定方法、社会危害性的评价、认罪工作的开展等方面,他为办案部门提供了细致全面的指导意见,确保依法准确打击犯罪。
“认定黑恶犯罪要严格按照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越是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越要保持清醒头脑。”从事检察工作多年来,他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不仅重视犯罪嫌疑人有罪的情节,也格外重视犯罪嫌疑人罪轻辩解、无罪辩解,始终坚持着严格工作标准。2018年6月,XX参与江西省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督导,协助分析线索与案件,研究被督导地方专项斗争工作现状和案件办理情况。2019年9月,他又参与刘某某涉黑案专案复查工作,研究该案办理过程中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在协助案件研判的过程中,他始终坚持依托事实与证据,既不拔高标准而认定,也不降低标准而放纵。在办理王某某等人涉恶上诉案中,因在案事实不符合恶势力认定条件,XX坚持建议不予认定为恶势力,并得到法院判决认同。
在黑恶案件的办理中,他用自己的担当诠释”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工作要求和不枉不纵的司法坚守。
以钻研精神练就标兵
2019年12月,XX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全国检察机关部分省级检察院及重点地区”套路贷”犯罪案件庭审观摩及工作交流培训,他提出的车贷办理过程中实施”砍头息”的小套路和”故意制造违约”的大套路相结合的认定标准,全面评价”讨论贷”犯罪,为打击”套路贷”犯罪贡献了江西检察智慧。
他先后参与关于”软暴力”、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涉黑涉恶腐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涉案财产处置、”套路贷”等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的研究,提出完善意见,服务实践办案。
作为全国检察系统扫黑除恶专家库成员、全省扫黑除恶专家,XX不断研究专项斗争中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参与撰写《扫黑除恶办案指南》,梳理打击黑恶犯罪的法律政策演变过程,明晰黑恶犯罪的认定标准;参与撰写《恶势力犯罪认定若干法律问题研究》,从恶势力的组织形式、行为认定标准、为非作恶的本质属性等方面探讨争议问题的法律适用标准,获2018年度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智库项目优秀论文。
2017年,时任婺源县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的XX从第六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载誉归来,以总成绩第四名为江西省检察机关首次斩获”全国公诉标兵”称号(原”十佳公诉人”称号)。他对业务知识学习如饥似渴,”抄、写、看”是他的爱好,更成为他的生活方式,每次新法律、新解释一出台,他总是第一时间进行学习,几十万字的笔记是他”钻”进书堆的成果。多年来,他总结分析日常办案中的疑难法律问题,撰写的理论研究文章多次在《人民检察》《刑事检察工作指导》《中国检察官》等刊物上发表,为办案实践提供参考。他说:”在对问题进行思考的过程中,解决方案在慢慢积累、慢慢成熟,通过系统研究,能更有效地为一线部门提供帮助”。
以专业精神服务实践
XX先后多次在省内外公安系统、江西省检察系统、赣州市政法系统、乐平市政法系统交流授课,讲授黑恶犯罪的取证方法和法律适用疑义、政策法律关系辨析等内容,开展业务交流,发现实践中的问题,提供侦查、审查中的参考意见。
“将已判决事实作为恶势力的判断因素是否属于重复评价?””根据专项斗争中发现的新证据需要对原来已生效判决进行纠正时,如何推进诉讼程序?””黑恶势力成员能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开设的”检答网”和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设立的扫黑除恶专家咨询热线里,他为基层办案人员解答黑恶犯罪查处中的疑难问题百余次,他回答的关于寻衅滋事和串通投标的认定标准问题,收录到”检答网”江西优秀解答集萃。
“业务交流是一个思想碰撞、问题迭出的过程,有时我也忐忑不安,但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将更多问题及解决方案提供给大家借鉴,可以不断面对新问题,更新研究方向,更精准为实践服务。”
谈及自己曾经的办案经历和当下的检察工作,XX说:”我们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是别人的人生。我们的工作责任重大,每当我站上公诉席时,检察工作的神圣感和自豪感油然而生,它已经深深融入了我的血液,我将紧紧追随和坚守这份热爱。”
来源:省教育整顿办
篇二、以实干担当践行忠诚誓言
XX,男,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93年12月参军入伍,2011年11月副营级干部转业,现任新余市委政法委维稳指导科(政治安全科)科长。
XX转业到地方工作以来,始终不忘入党初心,牢记宗旨使命,保持军人本色,在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任务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谋略、甘于奉献,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因工作成绩突出,XX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应急管理先进个人””优秀政法干警””优秀维稳信息员””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13次;2017年9月被授予”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称号;2020年1月,被授予”全省模范退役军人”称号。
用行动彰显忠诚本色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既是一份政治担当,更是一份沉甸甸的使命责任。”XX从事维稳工作以来,时刻牢记自己共产党员身份,保持退役军人本色,践行忠诚担当誓言,出色地完成了各项急难险重任务。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面前,他敢于较真碰硬,紧盯风险隐患,谋划思路对策,攻坚破解了多个疑难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事关社会大局稳定面前,他刚正不阿,坚守底线,及时化解了一个又一个重大风险。
2018年9月的一个晚上,XX正在办公室处理工作时,20余名利益诉求人员将他堵在办公室,软硬兼施逼他给有关方面打电话,要求当晚必须释放一名因非法行为而受到处理的人员,甚至扬言不解决问题”大家都不好过”。面对气焰嚣张的围堵人员和个人安全威胁,XX没有丝毫犹豫和胆怯,既坚持以理服人、以教明法,又严厉指出其无理取闹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正面交锋和心理攻势,迫使对方主动放弃了错误行为。
用担当践行为民宗旨
“维稳工作无小事,事事牵着百姓心。有的人认为做维稳工作很苦很累,但我觉得借助这个平台能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老百姓心里敞亮了,社会也就和谐稳定了,这种苦累也是一种快乐!”近年来,XX参与协调处理各类矛盾问题1300余件,为民办实事解难事200余件。正是因为XX一直把”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心里始终装着老百姓的疑难事、烦心事,带着情感和责任处理好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扛事不推责,遇事不避难,赢得了身边百姓对他的信任,许多经他协调处理过问题的群众称他是真正为老百姓做好事、办实事的”好党员””好干部”。
2018年9月17日上午,300余名”昌坊老年公寓”老年会员到市政府门口聚集”维权”。面对情绪激动的信访群众,XX不顾个人可能被”围攻”的危险,细心了解他们反映的信访诉求,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相关问题,引导他们坚定党委政府一定能为其作主的信心,以理性方式反映诉求。当一些信访群众向他提出”只要你敢拿话筒当着大家的面承诺,我们就配合你到信访局去”的要求后,XX毫不犹豫当场作出了郑重承诺,以”我是共产党员请相信我”的担当精神赢得了信访群众的信任,及时化解了风险。在后期两次召开债权人会议期间,一些与XX因信访问题而交往较深的老年会员主动给予他深情的拥抱并表示感谢,表示幸亏听了他的好心劝导才没有做出过激行为。2019年”昌坊老年公寓”有关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2018年6月6日中午,渝水区新钢街道办居民辜某因身患鼻癌中期,近十万元医疗费因程序问题无法报销,生活拮据,家庭困难,身感无望的他带着母亲和年仅3岁的小孩躺在市政府门口上访。XX下班路过时主动贴近询问情况,细心安抚患者的情绪,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办理,一周后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近两年来,XX还不厌其烦为辜某在治疗、就业、生活、救助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使其病情基本稳定,并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为真诚答谢XX多年来持之以恒对他们的关心关爱,2019年8月,辜某夫妻上门为他送上了锦旗。
用实干夯实维稳基础
“武艺练不精,不算合格兵。”XX自2012年从事维稳工作以来,坚持把工作看作事业,将平台当作砺炼,经常牺牲周末和节假日时间,潜心钻研维稳业务,分析调研制约维稳工作提速增效的瓶颈短板,创新破解防控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的新思路举措,其20余篇调研材料和工作做法在中央、省级维稳工作刊物上刊登,坚持贯彻落实涉稳突出问题分类归口处理机制、创新领导干部包案模式、压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等经验做法,得到了中央有关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同事们称他是”维稳战线的骨干标兵,化解社会风险的行家里手,维护社会稳定的鲜活字典,工作全都装在脑里、记在心里、攥在手里”。经常与他一起参与应对处置群体性上访问题的公安民警、职能部门的同志讲道:”章科长的维稳能力水平、应急处置经验非常丰富,许多难题都能被他处理得妥妥帖帖,令信访群众信服。”
篇三、公诉席上的追梦人
XX,女,198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10年5月参加工作,先后在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公诉处、侦监处、第二检察部工作,现任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曾荣获2020年”全国优秀女检察官入围奖”、江西省”新时代赣鄱先锋””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省十佳公诉人”等荣誉,荣记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
一种执着:因坚持而动人
初见时,或许可以用温文尔雅来形容她,但当你真正了解她,在法庭上持正义之剑捍卫法律的英姿飒爽,在审查案件、面对犯罪嫌疑人时的沉着冷静,在追求梦想过程中的坚毅与执着,你就能感受到她对法治的信仰和公诉职业的职责感、使命感。
她办理的第一个案件,是一起运输、贩卖毒品案。初次办案,她如履薄冰,认真细致审查案卷材料,反复演练开庭,但庭审时被告人突然翻供,让她慌了手脚,虽然最终没有影响案件的办理,但首次出庭”失利”,让XX有些沮丧。她意识到,要做好一名公诉人,只有满腔热情是远远不够的,实践的磨砺和丰富的知识必不可少。为此,她下定决心,要加倍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
为提升业务能力,她刻苦钻研业务,啃读法律书籍,虚心向同事请教,时时关注热点案例,主动旁听庭审,快速积累办案阅历。凭着执着与坚持,短短几年时间,她从一个青涩的公诉新兵,成长为一名睿智干练的公诉人。因工作突出,近年来她先后荣获省、市荣誉十余项,同事笑称她为”获奖专业户”。荣誉的背后,是她不舍昼夜的勤奋探索和孜孜不倦的辛劳付出。
一份承诺:当公平正义的捍卫者
多年前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让XX感触颇多。案件被害人是一名80后医生,凶手是他的妻子,还有妻子的情人。她理解被害人家属要求严惩凶手的心情,但惩罚犯罪一定要靠法律和证据。面对证据锁链不易形成的难题,她反复研究案情,从细节入手指导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通过补强证据,完善证据体系,最终有力指控犯罪,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另一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结案后,被害人年迈的父亲颤抖着给XX打电话:”钟检察官,我儿子终于可以安息了,谢谢你!”
XX说,作为一名刑事检察官,我们既要用法律的标准评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也要用常人的思维感受每个案件背后的是是非非、人间冷暖。一线的办案经历让她渐渐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真正含义,真切地转变为对法律的敬畏和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