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广电旅游局护航建党100周年平安保障行动实施方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深入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平安建设,积极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努力为迎接建党百年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全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XX无小事,事事连政治”的理念,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新篇章、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全力推动XX蝶变跃升、跨越发展”这一主题,着力锻造“唯实惟先、善作善成”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文化和旅游干部队伍,坚决扛起“平安护航建党百年”的使命担当,筑牢织密全市文旅系统、文旅行业安全防线,以良好的文化旅游环境喜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以社会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深入开展护航建党100周年平安保障行动,认真抓好文旅系统内部管理,持续强化文旅行业执法监管,坚决防止发生危害意识形态安全的活动,坚决防止发生严重破坏文旅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坚决防止发生重大负面影响的网络舆情,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力确保文旅系统、文旅行业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硕任组长,副局长钱永忠、陈建江、董佳丽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执法队以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护航建党100周年平安保障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队,负责全市平安保障行动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导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1.守牢意识形态安全底线。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定期总结、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建设好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做好文旅宣传推广工作,制定网络舆情应对机制,确保不发生意识形态问题和舆情事件。严把文旅产品意识形态审查关,突出加强政治关、内容关、史实关等内容审查。教育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树立高尚情操,创作具有正能量的文艺精品奉献社会、回馈人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执法队)、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文旅局〕
2.扎实做好反恐防暴工作。强化各项反恐怖防范措施和责任的落实,指导公共文化场馆、文旅企业开展常态化反恐防暴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按照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配齐配全头盔、防刺背心、钢叉、盾牌、辣椒水等防护器材,落实专人专管,确保防护器材性能良好。建立和完善文旅重点行业单位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遇有突发事件时会报警、会先期处置、会防护急救、会疏导人员撤离。组织公共文化场馆、文旅重点行业单位开展一次视频监控系统大检查,做到视频监控无死角、无盲区,确保图像清晰完整并保存30天以上。严格值班值守,重点单位、重要部位要实行24小时人员值守,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内部巡逻管控,如遇有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责任单位:办公室(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处室,下同)、公共服务处、艺术处、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广播电视处、文物处、执法队、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文旅局〕
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总结提炼文旅市场扫黑除恶三年专项斗争经验,常态化排摸文化和旅游全行业、全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情况,深挖“蛰伏”黑恶势力。创新执法监管举措,强化行业源头治理,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文旅市场经营秩序,切实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加强部门协作,互通工作信息,完善重大线索、重大案件研判会商机制,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工作机制。〔责任单位:执法队、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各县(市、区)文旅局〕
4.深化电信诈骗防范宣传。反诈人民战争已列入我市十大民生实事工程,根据《全民反诈防骗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方案》要求,各地文旅部门要组建一支反诈志愿者团队,牵头组织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行业监管对象开展反诈培训和宣讲,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人每年必须接受1次反诈宣讲培训,并做好学习记录。通过反诈宣传,切实提升系统内部人员和人民群众的自防意识和防骗能力,确保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内部不发生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责任单位:执法队、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文旅局〕
5.持续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禁毒工作,切实筑牢文旅行业禁毒防线。加大对歌舞娱乐场所、旅游饭店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禁毒工作的指导,做好对场所业主、从业人员的禁毒教育,有效预防制止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强化文旅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组织学习毒品预防知识及涉毒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提升干部职工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禁毒宣传,积极向文旅经营场所宣讲禁毒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业主在场所内落实禁毒警示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执法队)、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文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