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5:述责述廉资料13篇汇编

2024-02-07 23:05:36 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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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试行)》将述职述廉作为10项监督制度之一。为贯彻落实该项要求,2005年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专门对述职述廉工作进行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要追究。2016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成功经验,对述职述廉制度作了发展和深化,规定“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将“述职述廉”修改为“述责述廉”,并对如何述责述廉提出明确要求。贯彻执行好述责述廉制度,要着重把握以下6个方面。

第一,要准确理解述责述廉的内涵。述责述廉包括“述责”和“述廉”两项要求。“述责”述的是领导干部履行自身职责特别是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述廉”述的是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执行廉洁纪律的情况。述责述廉体现了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以及同级之间相互监督相结合。领导干部在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报告本人履行职责和廉洁情况,本身就是接受组织监督;班子成员和其他与会同志对其进行评议,体现了同级相互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

第二,要规范述责述廉的形式。《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要求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述职述廉,《条例》则规定每年都要述责述廉,更加突出监督的日常性和及时性。《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要求述职述廉结合民主生活会进行,《条例》则要求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进行。这一变化来源于基层的创新,不少地方在实践中已经大大扩大了述职述廉的范围,效果良好。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参与人员更多、知悉范围更广,这种形式本身就是强化监督,让领导干部接受更广泛的监督。

第三,要注重评议环节。接受评议是述责述廉制度的重要环节,是对更好述责述廉的一种检验和督促,是避免述责述廉流于形式的制度设计,是对监督制度的再监督,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与会同志的评议。

第四,要突出述责述廉的重点内容。“述责”的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这些都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述责”是将主体责任落细落实的有效手段。《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了6种问责情形,反过来讲这些内容也都是领导干部应当履行的职责,“述责”时除重点报告《条例》规定的3项内容外,其他内容可参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关规定。“述廉”应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规定的廉洁纪律,逐条报告执行这些规定的情况。

第五,要将述责述廉报告载入廉洁档案。述责述廉本质上是个人将履行职责和廉洁情况向组织的报告,是对组织的承诺,是对党忠诚的基本要求。无论述责还是述廉,都要全面如实报告本人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载入廉洁档案便于需要时有据可查,本身就是一种监督和震慑,有利于督促领导干部全面如实述责述廉。

第六,述责述廉报告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是一项刚性要求,目的在于加强监督。党员、干部如果认为述责述廉材料内容不实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向组织反映。党组织经核实发现确实存在不实内容的,要严肃处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根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市纪委要求,现就开展县党政班子成员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为依据,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责”和“廉”两大主题,通过开展述责述廉工作,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廉洁从政的意识,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建设美丽富裕幸福新金乡提供有力保障。

二、述责述廉对象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员副县长(不含任副县级未满一年的党员副县长、挂职副县长)。县委书记参加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不列入县级述责述廉范围。

三、述责述廉的主要内容

述责述廉对象立足岗位工作实际,聚焦“责”和“廉”两

大主题,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报告今年以来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严明党的纪律、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一)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部署要求,从严抓管党治党、从严抓思想教育、从严抓选人用人、从严抓作风建设、从严抓监督保障等方面情况。

(二)严明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部署;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落实“四个服从”,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等情况。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情况。包括从自身做起,带头改进作风情况;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委、市委配套制度情况;要明确说明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情况,有无公款请吃、吃请,有无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出入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用公款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等情况,去年以来因公因私出国(境)情况,乘坐公务用车有无超标准、公车私用情况;有无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个人及单位有无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情况。

3.个人有关重要事项。如实说明本人收入和劳务所得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或上学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出国(境)留学情况,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的投资及房产等情况。

4.其他情况。本人及领导班子成员有无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有无被上级通报批评、被领导点名批评和被廉政约谈、诫勉谈话等问题,分别是什么问题、相关处理追责和整改情况,以及本人应承担的责任、表明的态度等。述责述廉对象认为应该报告的其他情况。

(三)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开展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及整改落实等方面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本人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及政治生态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四、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述责述廉工作从11月初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11月5日前)

1.县纪委制定《实施方案》,报市纪委备案。

2.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实施方案》报县委审定。

3.县委审定后,下发《实施方案》,书面通知述责述廉对象。

(二)实施阶段(11月25日前)

1.撰写报告。述责述廉对象结合自身职责、岗位特点以及个人思想、工作、作风实际,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不讲业务工作,只讲“责”和“廉”,不能缺项漏项,确保真实、具体、客观、细致。报告总字数要严格控制在3000字以内,经本人签字后于11月8日前报县纪委审定,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退回重新撰写。

2.征求意见。县纪委委员通过前期调研,广泛征求对述责述廉对象的意见,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初步提出向述责述廉对象质询询问的问题,报县纪委常委会审定。

3.召开会议。11月下旬召开述责述廉会议,由县委书记主持,县纪委委员参加;镇街纪(工)委书记、县纪委各部室(中心)主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述责述廉报告编辑成册,编号后当场发放,会后收回。

主要议程:①听取并审议述责述廉对象的报告;②对现场述责述廉对象进行质询询问,述责述廉对象当场作出回答;③口头述责述廉结束后,县纪委委员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无记名民主评议,提出意见建议。评价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4.反馈整改。民主评议结果和县纪委委员的意见建议,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后,及时向述责述廉对象反馈。述责述廉对象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县纪委。

5.结果运用。将述责述廉情况和评议结果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三)总结阶段(11月底前)

认真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市纪委和县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述责述廉会议工作在市纪委指导和县委领导下开展,县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述责述廉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强化责任意识。县纪委委员要积极履职,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聚焦“责”和“廉”,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建议。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民主评议。

(三)积极探索创新。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及时将工作中的新经验、新做法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报送市纪委。

附件:县党政班子成员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人员名单

本人主持国资委(国有资产营运中心)党组全面工作,主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分管国有资产营运处置、财务、综治等工作。现将一年来个人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廉洁纪律和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能力,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能强化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斗争精神,坚决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敢于担当,带头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各项工作部署,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能认真履好责。作为党组书记,能始终牢记自己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时刻牢记自己是第一责任人,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牢记住心里,抓在手上,印发了《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责任清单、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特别是认真学习宣传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系列讲话,学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平时必抓党风廉政建设,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干部中入心入脑,时刻绷紧这根弦。

2、建章立制,用制度管理人。在全县深入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中,治理“怕、慢、假、庸、散”,集中整治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了《国资委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方案》,落实了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明确了整改时限并实行销号制。印发《机关内部管理规定》,建立了《宜丰县国资营运中心经营台账》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的通知》等系列制度。扎紧防腐的笼子,用制度规范好干部的行为,管好队伍,带好干部。

3、执行“一岗双责”,确保干部不出事。年初制定了《关于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责任制分工》,将每个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分工,管好所分管领域内的人和事,明确责任,确保所分管领域内的人和事不出问题。

4、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制定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等会议,有效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发挥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作为领导干部,我始终把廉洁、公道、正派作为工作生活的准则。带头执行好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凡是要求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必须做到,做到正人先正己。能廉洁从政,管住自己的口、手、脚,做好执行廉洁自律的表率。

四、坚决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

1、执行不准收受“红包”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代币券(卡)等支付凭证等规定情况。能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在与各类人员工作往来中,没有向服务对象以及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收受礼品、“红包”有价证券和各类代币券,同时自己做到不向任何单位或个人赠送礼品礼金等。

2、执行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及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情况。能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配偶、子女不经商。

3、执行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不准用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等规定情况。能除因公参加一些必要的宴请外,没有用公款大吃大喝,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规定,更没有参加任何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4、执行不准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及遵守出国(境)有关规定情况。没有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

5、执行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以及执行不利用工作调动,提升晋级、迁新居、过生日、升学、

参军等名义操办规定情况。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没有大操大办现象。

6、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情况。能较好地执行使用公务车的有关规定,没有公车私用。

7、执行财政、金融法规、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情况,执行不准用公款报销由本人及配偶和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等规定情况。能严格执行财政、金融法规、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从来没有在单位及下属单位热销任何该由本人支付费用的情况。

8、执行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方面。没有违规插手工程项目。

作为镇政府主要领导,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本人牢记宗旨、恪尽职守、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条例条规、法律法规,不踩“红线”、不越“禁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当好表率,团结带领全镇干部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为实现X经济社会科学协调快速发展努力奋斗。现将一年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报告如下:

1.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其他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一年来,在镇党委的领导下,本人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了《党章》、《条例》、《准则》,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地宣传、贯彻、落实执行好党和国家关于基层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各项工作决策、部署与决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积极与中央、省、市、县保持高度一致。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情况:担任镇长职务以来,为切实加强与改进干部作风。一方面,严肃工作纪律。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大力整治党员干部中“怕、慢、假、庸、散”等不良风气,坚决查处服务承诺不兑现、办事拖拉推诿等行为,提醒约谈了五名镇干职工,促进了干部作风的好转和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优化。另一方面,厉行勤俭节约。制定《X镇人民政府机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公消费”、农村“三资管理”各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开支,严肃公务接待纪律,严格公车私用。严格财经纪律和规范报帐程序,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发票一律不予以报销,从根本上纠正了不正之风。

3.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安排等方面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坚持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策,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决策,政府坚决落实执行;从不搞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从不插手干预任何工程项目招投标事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操作实施。

4.对管辖范围内发生违纪问题的处理以及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重要案件的查处情况:严格执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和程序合法”的办案方针。X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5人,运用第二种形态3人。一年来,我镇共计接收问题线索15件,其中上级转办业务外7件,业务内3件,本级受理5件,已办结15件,其中立案3起3人,已给予党纪处分3人。对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开展检查11次,约谈企业法人5人。

5.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省、县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准则》、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一年来,本人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不插手干预任何工程项目建设。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带头执行机关“三公消费”等各项制度,从不讲特殊,不以领导自居,坚持言教与身教有机结合,坚持做廉政勤政的表率。

6.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情况与对配偶、子女和直系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管理教育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认真贯彻“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的意识,自觉习惯于在“聚光灯”和“显微镜”下工作,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搞特殊,做到自身清、家属清、身边清,树立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7.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抓干部工作与作风管理上还要加大力度,主要表现在制定了制度但制度落实得不够到位,导致干部作风在一定程度上还比较散慢,一些工作还不能及时有效地完成,今后一定要加强改进。

8.下步工作打算:本人将始终坚持镇党委决策统揽全局,政府坚决落实执行的工作原则,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好党政班子整体团结,依靠团结凝聚力量,搞好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讲究工作方法,充分发挥每个人的潜能,特别是调动副职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事业心和责任感,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做一名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干部。

9.廉洁自律承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组织原则,不以权谋私,工作中不弄虚作假;不参与公款消费,不参与公款旅游;不违规接受礼品礼金,严守廉政纪律;不接受可能影响正常公务的宴请、馈赠;不违反国家、省市县有关“禁令”的规定。

本人自X年9月担任南桥街道党工委书记以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和区纪委监委的有效监督指导下,我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一把手负总责”要求,扎实推进街道党风廉政建设,有效促进了街道各项工作平稳持续发展。现在将本人2020年的履职、学习以及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本人始终坚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

(一)强化政治意识

以主题教育和党的纪律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开展了“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系列活动,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学习省、市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进行案例剖析,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增强党章意识和政治意识。

(二)强化纪律意识

一是深化廉政教育。抓牢节点教育,在中秋、国庆、重阳等重要节点反复强调廉政纪律,组织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和节后廉政督查各3次,廉政教育节前廉政教育和节后廉政督查各3次。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抓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工作,全覆盖组织党员使用学习强国APP。三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事先请示、事后及时报告、重大问题要提早请示,把请示报告制度情况纳入街道日常监督范围,与党建工作等各方面考核结合起来,确保责任落实。

(三)强化责任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立重点整治问题清单,深挖问题线索,严肃执纪问责。

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对街道各党(总)支部及党员干部日常监督。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牢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2020年主持召开党工委会8次,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牵头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任务目标,与11个村(社区)签定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二是从严教育管理,筑牢思想根基。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最重要政治任务,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3次,坚持民主集中制,围绕“三重一大”集体研究6次;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牵头成立党工委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4次。在11个村(社区)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三是聚焦重点任务,提升党建水平。抓基层阵地建设,打造党建示范点1个,同时狠抓集体经济发展,逐村调研、综合施策;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四是狠抓监督执纪,淬炼优良作风。围绕X年度查摆问题,党工委多次召开会议对查摆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建立“三个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现已全部整改销号。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识

一是街道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党风廉政建设系列会议和主要领导相关讲话精神,按要求贯彻落实到街道工作上。三是提请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等主要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苗头问题随时约谈、层层上紧思想发条、压实责任担子。全力支持纪工委查办案件,专题研究重要案件,保障办案经费,维护纪工委查办案件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四是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通过层层明确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层层签字背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闭合“责任链”,确保责任传导无缝对接、落地生根。

(二)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工委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与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为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三)强化执纪,力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完善《街道“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实施方案》《街道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性文件,加强对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等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加大对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建全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大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强化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二是提升工作效能。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开展“治理慵懒散、打通中梗阻”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开展廉政提醒谈话6人次。全力支持纪委履行职责,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结案3件,给予政纪处分1人,党内警告2人,全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加大廉洁从政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四、执行廉洁纪律情况

本人坚持勤政与廉政的统一,在工作中做到为事勤勉,为政清廉,努力塑造勤勉干事、清正廉洁的个人形象。一是坚持廉洁自律。自觉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认真遵守党纪、政纪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切实做到慎独、慎微、慎欲、慎权,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做到防微杜渐,警钟常鸣。二是当好先锋作用。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并且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持党的根本宗旨,自觉用《党章》、《准则》、《条例》和廉政制度不断对照自己、规范自己、约束自己,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五、存在问题

一年来,本人能够积极履行职责,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仍有差距

虽然,每年都根据上级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要求,设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但专题会议召开次数仍属较少。日常各项工作繁忙,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不到位,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检部门的事,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时候甚至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工作,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相关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检查。

(二)理论学习的系统性不够

主要是存在实用主义现象,对理论知识的科学体系掌握不够全面和系统;尽管思想上是重视的,也读了一些书,写了一些体会,但读书缺乏广度,理解缺乏深度,学习不够系统,进入思想和工作的差距都比较大。

(三)选人用人导向不够鲜明

一是干部轮岗交流不足。街道办作为政府派出机关,行使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每个股室之间都有业务上的独立性,有时担心因人员轮岗导致业务工作断层,故而部分股室长时间以来没有实施干部轮岗制度,既不利于干部成长,也易滋生腐败。二是没有形成能上能下制度。受制于岗位、职数等原因,新入职年轻同志在具备了扎实业务功底和优良意志品质的情况下,没有上升渠道,导致工作积极性受挫。三是混岗使用情况严重。长期以来,街道由于人手少,工作量大,以致存在行政、事业人员、合同工混岗使用的情况。

六、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深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个人修养。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自觉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切实抓好责任书的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执行,加强监督制约

完善街道内部审计制度,严格财务、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对的专项资金使用和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推进制度落实,规范资金使用。

(四)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提升工作作风

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大力整改存在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担当精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风清气正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大明查暗访、通报曝光、问责处理、整改落实力度。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自X年3月任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以来,我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推进区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双战双赢”筑牢坚强的政治保障。现将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筑牢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根基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培训作为党员干部的首课、必修课,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牢牢把握全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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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211225:述责述廉资料13篇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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