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在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玉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红(2021年10月12日)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6年10月换届以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玉林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依靠全体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共召开人大会议8次、常委会会议44次,主任会议97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9项,作出决议决定83项,制定地方性法规7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94人次,较好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动玉林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每年向市委报告工作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注重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的作用,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党委工作全局中去思考谋划,确保市委决策部署按照要求和法定程序抓好贯彻落实。
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人大实际,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五年来,先后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22次,常委会集中学习56次,为更好履职尽责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五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部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市人大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强服务、敢担当”活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围绕垃圾分类处理、农田(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生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非遗保护、推动侨商回归等主题,深入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市委提供了有益的决策参考。
二、发挥主导作用,推动地方立法,促进民主法治建设
常委会重视发挥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及时提请市委研究批准。搭建立法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平台,与玉林师范学院合作建立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在全市设立1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组建地方立法专家顾问库,聘请45名立法专家顾问,制定出台《玉林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工作规定》等制度,为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夯实了基础。坚持每年举办一期立法业务培训班,提高全市立法队伍的业务能力。制定《玉林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6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扎实推进立法工作。坚持“小切口、有特色、真管用”原则,扎实推进立法工作。重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制定出台了《玉林市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玉林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条例》《玉林市苏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玉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用心用力用法守护一方碧水蓝天。同时,围绕城市建设管理、历史文化保护,制定出台《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玉林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以法的力量推动城市人居环境改善、保护和延续乡村文脉。此外,《玉林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玉林市城市绿化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已进行一审。我市立法工作成绩显著,得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先后5次在全区立法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发挥人大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对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22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积极支持配合全国人大、自治区人大开展了《产品质量法》等15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正确有效实施。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作出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并每年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情况报告。开展“宪法宣传周”、宪法知识竞赛、宪法宣传专题文艺演出等活动,组织宪法宣誓仪式,增强全民宪法意识,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强地方性法规落地宣传,为正确实施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