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昱(2021年10月15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玉林市检察院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发展,为谱写新时代玉林新篇章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五年来,两级检察院共获市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1116项,其中获自治区级以上荣誉584项;在自治区级以上会议作经验交流32次;市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北流市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博白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李金丽等一批先进个人。
一、回顾五年,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我们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强化政治意识,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把讲政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检察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自觉接受党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市检察院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自治区检察院请示报告89次,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批示13次,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坚持把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与各项检察工作统筹推进,把学史明理、增信、崇德落实到“力行”上;召开专题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58次,确保思想统一、意识形态正确,形成了良好的政治生态。
接受监督主动自觉。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代表共850多人次参加各种主题的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重要检务活动73次,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117件,加强沟通联系、畅通监督渠道,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5次,在接受监督中,确保检察人员忠诚履职、廉洁从检、规范司法。
二、回顾五年,服务大局更加担当作为
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聚焦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以有力履职助力高质量发展,自觉在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