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5:(45篇)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汇编

2024-02-07 22:55:28 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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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7月3日,对我乡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常规巡察,2020年9月7日将巡察意见向我乡党委进行了反馈。我乡党委高度重视,对照“立行立改,一件不落,达到实效”的目标,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深刻剖析产生的原因,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提出整改思路和措施,扎实推进整改,构建长效机制。

整改期间,我乡党委政纪处分1人,约谈5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3人,责令书面检讨1人,组织了一次党建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对各支部书记、党建专干进行深度培训,建立健全完善制度14项,已清缴违规津补贴166120元,清缴往来欠款30661元。现将具体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把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启动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全面安排部署。我乡党委就巡察组反馈意见分别召开了整改工作动员会、3次整改工作专题研讨会及3次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主动认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对照问题逐条列出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做到思想高度一致,动员全乡党员干部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抓整改;二是成立专班。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乡长为副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三是班子领导牵头管总。党委班子多次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党组成员牵头深挖问题,率先从自身找问题、抓整改,形成一级改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改的整改氛围。

(二)责任到位,严格实施。坚持把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党委第一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工作。一是责任到位。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逐项逐条明确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工作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责任到人、任务上肩,确保每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二是督办到位。建立“分解工作到位,协调统一调度”的督办机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时跟进整改工作进度,及时向领导班子汇报整改情况,便于领导班子准确把握整改工作进度,有针对性进行督办实施。领导班子就难点问题及时召开碰头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难点问题,督办整改进度。

(三)任务明确,注重实效。一是分类整改。结合反馈意见中3大类19个问题,进行分类整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按照既定方案逐步整改;对需要上级支撑的,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尽可能保证整改质量。二是建章立制整改。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建立和完善一项制度,把出现的问题关进制度“笼子”,从源头避免问题反弹,尽可能达到整改实效。三是结合本职工作业务整改。把整改效果转化为推进工作落实的执行力,整改期间意识形态管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财务管理、机关作风建设、党建工作、企业改制服务等方面得到很大提高和增强,其他业务工作也得到了长远发展,问题整改推动履职尽责和业务工作落实的效果得以充分体现。

二、问题整改落实完成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乡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①乡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不到位。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和所辖各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党委班子成员没有严格履行“一岗双责”;②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机制,没有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③“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缓慢,活跃学员比重不高,参与度才39.82%;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主题活动开展少,社会宣传氛围不浓。

整改落实完成情况:(1)在巡察期间,乡党委已经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小组,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在乡党委中心组会议上形成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意见,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定期举行意识形态工作考试,确保蓬塘乡的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牢牢把握在党的手中。(3)乡机关于2020年10月21日再次召开“学习强国”APP使用促进会,完善学习考核方案,落实第三季度奖惩,坚持每周一调度、每周一通报,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4)召开民主生活会,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不够、活动较少的情况进行检讨,开展“蓬塘乡2020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宣传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

2、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学懂弄通做实有欠缺。①乡党委中心组存在以会代学的现象;②乡党委中心组部分班子成员学习笔记不全,有应付学习表现;③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学习不够。

整改落实完成情况:(1)每月组织党委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相关文件,记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2)召开党委中心组会议,集体研究制定了《关于蓬塘乡党委中心组2020年理论学习专题安排意见》,严格按照《意见》开展理论学习知识,并定期考核。(3)党委定期检查班子成员理论知识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4)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书写学习心得体会,并且组织了专项考试。

3、对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拖延。十八大以来新发展党员排查问题整改不到位。2018年9月29日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开展十八大以来新发展党员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后,蓬塘乡排查出因刑事处罚、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已经处罚但未到组织部备案等原因的党员共52人,按规定取消党员身份人员,其所属党支部未严格执行整改到位。

整改落实完成情况:(1)经过再次核实,该52名对象中,1名对象已被开除党籍,1名对象已死亡,6名对象因违法乱纪受到公安机关处罚,44名对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对6名违法乱纪对象,经乡党委集体研究,建议作出不予承认党员身份的处理,并提交了请示报告到市委组织部。对其他44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问题党员暂缓处理,等待省委组织部、衡阳市委组织部的指示精神。(2)开展了专项培训,组织全乡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专干集中学习了党员发展规章制度。

4、网络意识形态的风险防范不足。乡党委没有落实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没有建立网络舆情工作台帐,网络舆情管控机制不健全。

整改落实完成情况:(1)召开了蓬塘乡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并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2)建立了蓬塘乡网络舆情工作台账,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管控机制,明确专人专班负责,对接上级主管单位。

5、扫黄打非工作不到位,未开展实质性工作。

整改落实完成情况:召开党委会议认真研究扫黄打非相关工作,出台了《蓬塘乡“扫黄打非”活动方案》,按照方案开展具体的扫黄打非活动,并坚持定期检查辖区内各学校教学用品用具、定期检查辖区内各文具书店、定期检查辖区内各宗教场所;同时加强对微信平台的监管,发现问题从严从重从快实施打击。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6、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落实完成情况:(1)今后将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无上级文件规定一律不得发放津补贴;(2)2020年10乡党委政府为进一步明确纪律,出台了《蓬塘乡2020年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补充意见》对津补贴发放做出了严格要求。(3)将巡察发现的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资金全部收缴市纪委监委暂扣账户。

7、财务管理不规范。①发票报销不规范。②以本单位职工个人名义代开发票报销费用。③付款未实行终端支付。④用未发生的事项提前入账,做经费支出。⑤发放物资无花名册。⑥虚列办公用品及维修费。

整改落实完成情况:(1)乡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要求他们作出说明和深刻检查;(2)乡财务人员努力加强业务学习,熟悉财务审批保障手续等相关业务知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3)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乡党委政府出台了《蓬塘乡2020年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补充意见》;(4)对财务会计和出纳岗位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提醒。

8、违规列支招待费。

整改落实完成情况:(1)严格按照巡察组整改要求,今后所有公务接待一律安排在乡机关食堂就餐,凭公务接待函去办公室开具派餐单,注明事由和接待标准,严禁同城公务员宴请;(2)乡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相关工作人员作出深刻检讨;(3)已将违纪资金上缴市纪委监委暂扣账户。

9、大额现金支付各项费用。

整改落实完成情况:(1)严格按照巡察组整改要求,组织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培训;(2)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蓬塘乡2020年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补充意见》,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报账手续程序,明确了职责。

10、未建固定资产帐434082元。2017年购买电脑、空调等固定资产219940元未入固定资产账;2018年购买办公家具、电脑等固定资产214142元未入固定资产账。

整改落实完成情况:(1)乡党委安排乡党政办、财政所工作人员对乡机关、办公用具、设备等国有资产进行了清查盘点,建立了固定资产台帐,对漏登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充登记;(2)乡党委政府出台了《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补充意见》,明确了职责。

11、应收款1278.54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收。

整改落实完成情况:(1)严格按照巡察组整改要求,组织乡财务工作人员对个人往来欠款进行逐人逐笔清查核实澄清,并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2)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制定出台了《蓬塘乡2020年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补充意见》;(3)个人往来欠款除死亡的,已退休的村干部和个别村民外,调离和退休及在任的乡机关工作人员共6人,欠款合计30661元,已收缴3798元,余款正在追缴之中。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

12、组织机构不健全。

整改落实完成情况:(1)2020年6月28日,乡机关支部召开了补选大会,选举通过了阮玲同志为支部书记,魏勤同志支部委员,并按规章制度整理了选举资料。(2)举一反三,对全乡各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专题培训,重点讲解了党组织设置制度,目前全乡党组织设置规范完整。

1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过于简单、流于形式,缺少辣味。①会前准备不充分。②会议简单、走过场。

整改落实完成情况:(1)乡领导班子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制订了《蓬塘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书记杜家毫同志、省纪委书记傅奎同志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巡视反馈意见,落实了谈心谈话制度,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征求到意见140余条。会上,各班子成员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和互相批评。会后,针对问题制订了整改台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切实达到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长期坚持的目的。(2)在乡党建办、联点干部的指导下,新田村一、二支部于10月12日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李井村一、二支部于10月16日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乡机关支部于10月20日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规范完成了会前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自评互评、会后整改等规定工作。(3)对全乡20个村(社区)支部书记、党建专干开展了专题党建工作培训,详细讲解了开展组织生活会的流程、要点。

14、组织生活日常管理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有偏差。①会议考勤不规范。各支部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会议签到笔迹一致,部分党员存在少签、缺签的情况;②没有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台账。各支部没有建立党员管理积分台账,在一本通上对党员的分值填写不规范,没有联系到开展组织生活的实际情况。

整改落实完成情况:(1)出台了《蓬塘乡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再一次核实了2020年全乡各支部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会议签到笔迹,除流动党员外,全乡各支部不存在党员少签、缺签的情况;(2)根据《常宁市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制订了《蓬塘乡党员积分评定表》,各村(社区)党支部成立了党员积分评定小组,严格按照参加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员模范作用等情况确定党员积分,同时纠正了“25分制”的情况,按照“100分制”进行打分。

15、支部组织生活虚化、弱化、边缘化。①各村的党员对村总支和支部的概念模糊,总支对下设支部工作大包大揽,在推动支部组织建设中存在主次不明、程序颠倒的情况。没有充分发挥支部在基层党组织的堡垒作用。②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各支部不同程度出现缺会少课的情况。③存在软弱涣散情况。

整改落实完成情况:(1)加强教育管理。对18个设有总支委员会的村党总支书记与下设支部书记进行专题培训,明晰总支和下设支部的职责,在评议优秀党员、发展党员等重点工作上,杜绝总支大包大揽的情况。(2)开展业务培训。在党建业务专题培训班上,再次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程序进行培训,做到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建专干熟悉掌握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的召开频率、工作流程。(3)抓好党建督查工作。继续实行党建督查制度,乡党委组织党建业务指导员到村检查,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全方位摸排。(4)做好派出所支部整顿工作。由乡纪委对派出所支部书记尹桂平同志进行约谈,在全乡范围内通报批评。由联点指导员吴志红同志对派出所支部党建工作加强业务指导,重点对派出所支部党建专干谢宁同志进行业务培训,做好各项党内规章制度上墙工作。要求乡派出所支部召开一次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开展好支部活动。

16、管党治党责任没有传导至基层。①部分支部长期不开展工作。②“双述双评”“民主评议”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落实完成情况:(1)对全乡基层党组织进行了核查,2020以来,派出所支部、新田村党总支、李井村党总支正常开展工作,发挥了党组织的堡垒作用;(2)重点整顿了2020年软弱涣散党组织(金山村),制定出台了整顿方案,制订了整顿措施,由市级单位下派了第一书记,目前已经对整顿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3)制订了《蓬塘乡党支部双述双评制度(试行)》、《蓬塘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试行)》,通过学习制度,全乡各党组织负责人对述职评议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在2020年述职评议工作中将严格落实规章制度。

17、党管干部原则丧失,党政联席会、行政办公会研究干部工作。

整改落实完成情况:(1)完善蓬塘乡会议管理制度;(2)规范会议类别并实行专人专记,党委会由朱生荣同志负责记录,行政办公会和业务会由谢力同志负责记录;(3)由朱生荣负责会议记录的保管,并做好查阅、借阅会议记录的登记手续,防止会议记录遗失和对外泄密。

18、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考核机制不完善,开展检查只重形式,不看效果,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党建薄弱部门没有形成硬性约束。

整改落实完成情况:(1)制定出台了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明确党建检查工作细则;(2)继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做好了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的会议记录,对全乡下一段时期内的党建重点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3)明确了各党政负责人的党建责任,制订了党政负责人指导党建安排表。

19、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意识淡薄。生塘村蹲点干部和李井村蹲点干部对联点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不深入,没有党建联点的工作记录,只有在支部上上党课,支部党建工作参与度不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整改落实完成情况:(1)对生塘村蹲点干部和李井村蹲点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两人已深刻吸取了教训,积极参与村级各项工作,指导基层党建、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2)在专题党建业务培训班上对全乡联点干部进行了同步培训,讲解了各项党建业务知识,提高了联点干部参与村级党建工作的积极性;(3)通过闭卷考试形式,对全乡联点干部的学习成果进行了测验。

2020年7月至9月,区委第二巡察组对通巷社区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13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中指出存在4方面35个问题。我们完全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巡察整改清单,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二是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社区党委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三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抓好落实。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将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区委第二巡察组对通巷社区的反馈意见中整改责任清单共35项,目前已整改33项,其中第2、12项未整改完成,涉及共和小区2号楼、6号楼电网改造问题,目前正在积极协调,解决问题。

(一)问题整改中有消极应付现象方面。

 1.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整改措施1、全面检视、靶向治疗,全面落实实事求是,认真精准对待整改问题。找准整改问题的切入点,召开“两委”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分解细化责任,使整改措施明确具体、符合实际、易于操作。2、着力在教育引导上下功夫,强化班子政治力。强化党章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班子成员学习的必修课。

2.对民生问题重视不够。整改措施:1、改进工作方法,努力为民多办实事。牢固树立基层至上,群众第一的观念,坚持深入居民调查研究,深入居民群众中,收集居民群众关系的热点、难点、困难诉求等问题,合理安排时间,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和处理好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抓大放小,抓主放次,当群众的贴心人。利用每周消防安全排查、日常巡河、法治宣传等日常外出工作,深入到居民群众中去。涉及共和小区2号楼、6号楼电网改造问题,正在积极协调,解决问题。

3.部分问题整改内容一样。整改措施强化党务干部队伍专业化,提升理解问题的专业性,积极参加区、街道开展党员培训,提高看待问题的准确性。

(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

1.党组织的核心地位“弱化”整改措施: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下发的文件及会议精神,召开一次“两委”扩大会议,集中学习洛发〔2019〕11号《中共洛阳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三治”并进、服务进村(社区)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

2.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1、党委负责人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重要性作出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切实肩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2、丰富创新学习方式,以党员群众容易理解、接收的方式进行学习教育。利用学习平台、宣传版面、党课教育、党群互动等多种方式开展意识形态工作。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两委”扩大会议,召集各支部班子成员参加,及时了解各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并给出指导意见;各支部参与社区中心工作,让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到群众当中。

3.落实低保政策不严不实,低保户申报及动态管理不到位。整改措施:一、强化民政工作人员专业性。随时跟进区、街道关于低保的政策,严格管理低保户申报及动态管理。二、加强社区与街道的联系,确保低保政策能及时传递到社区。管理低保工作人员要建立与区、街道低保专员联系渠道。

4.惠民利民政策落实不力。整改措施:每项惠民利民政策的落实,要告知“两委”班子成员,做到班子成员人人心中有数,共同监督落到实处,安排专员随时跟进惠民利民政策的落实,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召开“两委”协商解决,做到不推脱、不延迟。涉及共和小区2号楼、6号楼电网改造问题,正在积极协调,解决问题。

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不力。整改措施:加强社区监察组对社区重大工作的监督作用。召集社区监察组成员,明确各监察成员职责,对于社区重大事项,及时通知他们参与。对于上级下发的《通报》加深学习,深化记忆,做到提起就能忆起的程度,时刻警醒有些底线不能跨越;对于上级下发的《通报》要及时召开社区会议,学习、警醒。

(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1.利用掌握盖章权的便利,为他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整改措施:严格用章制度,对于来社区开具证明材料的居民,严格审核其提供的佐证材料,审核后在社区盖章权利范围内,加以盖章。

2.疫情防控期间受捐物资未公开。整改措施:对于社区疫情期间接收的受捐物资都做到登记在册,公开栏公开。

3.“三务”公开内容不到位。整改措施:“三务”公开做到及时、透明、全面。党务、政务、财务工作人员要熟知业务,了解每月需要公开的内容。

4.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督缺位。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在社区财务支出中附件留存原始票据。以后凡涉及工程问题要签订合同,严格按照规定进行。2、社区财务在报销票据入账过程中要保留、附件原始单据。以后也会引以为戒,严格按照要求附件齐全。3、账目严格执行三人会签制度,并由经手人签字,三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4、社区采购的固定资产按要求做到清晰入账。

5.违规发放手机通讯补助。整改措施:发放手机通讯补助是按照办事处会议纪要执行,社区已于2018年10月停止发放,巡察后,社区召开两委班子会议,将举一反三,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6.辖区环境治理没有全覆盖。整改措施:加强社区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及时解决民生问题。对于居民反映的民生问题尽快整改到位。西通巷151号问题已立行立改。

7.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严格落实签到制度。请假人员若当天来上班,要及时撤销假条,不能出现既有假条又有上班签到的现象,今后会严格落实签到及请销假制度,加强纪律管理。

8.“以案促改”工作未开展。整改措施:收到上级文件及工作指示及时召集社区会议,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并做好会议记录,留下影像资料,做好这项工作。

(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的问题

 1.党组织内部运转不畅,分工不合理。整改措施:整改措施:工作上权责清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及工作效率。

2.“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运用不规范。整改措施:规范运用“一征三议两公开”,通过征求社区建设意见、社区“两委”提议、相关单位商议、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实现“社区事务大家议、民主决策大家定、决策成效大家评”。二、所有惠民工程以及社区重大事项,规范运用“一征三议两公开”,通过征求社区建设意见、社区“两委”提议、相关单位商议、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并及时进行公开,实现“社区事务大家议、民主决策大家定、决策成效大家评”。

3.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力。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居务监督委员会相关责任制度履行职责,切实提高监委会履职能力。2、社区“三重一大”以及惠民工程事项中要让监督委员会参加。3、按制度召开居务监督会议,换届时不断为监委会输送新鲜血液,增强工作主动性,实现有效监督。

4.基层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不实。整改措施:1、组织学习基层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按照基层组织生活相关制度落实开展“三会一课”。2、按规定开展基层组织生活,每月认真按时召开支委会、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等活动,按时制定季度工作计划并填写完成情况。

5.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效果不佳。整改措施: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认真征求、收集有效意见、真正做到红脸出汗。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社区党委的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长期坚持,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切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同时,加强对居务监督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支持社区纪律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职责。

二是抓好后续整改,确保落实反馈意见。继续把整改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以更高标准、更严措施、更大力度持续深化整改,确保每一个整改事项都有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和结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继续排查、深入整改社区党委及小区党支部在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整体成效。同时,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在继续抓好集中整改、边整边改的同时,对每一个问题都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并把整改实践中的有效举措及时上升为制度,着力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时效性,切实防止同类问题发生。注重用改革的办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制度建设,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是坚持统筹结合,有力推动社区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与常态化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社区党建、经济发展、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通过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制度机制,调动激发起党员干部干净做事、主动担当的精气神,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做到巡察整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两促进,全力推动通巷社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根据凉城县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财政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相关内容。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整改落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深入分析原因,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举措,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巡查组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正在推进1个,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4个方面13个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突出“三个聚焦”,围绕职能职责,重点对照4个方面13个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够扎实,传达落实中央经济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不够有力。一是党的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认真。二是对党中央关于经济、财政工作的指导会议精神没有重点研习。三是落实“六稳”、“六保”财政政策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全会精神列入今年局党组学习计划,并于2021年4月23日专题对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研讨交流。二是加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2021年3月18日专题学习《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三是严格按照县委、政府关于做好“六稳落实“六保”工作要求,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凉城县财政局“六保六稳”工作要点》,提出具体措施,全力做好财力保障工作。

问题2: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不够深入,履行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够有力。一是学习上级财政部门文件精神和组织实施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不够及时。二是地方金融防范处置机制不够健全完善。三是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的监控力度不够。四是推进政府采购改革不彻底。五是财政局内部开展财务内控和指导各单位各乡镇开展财务内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4月19日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会同税务部门、重点税源企业拟定“十四五”期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速目标。二是2021年5月12日,市县两级金融办联合对全县2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检查指导,并积极宣传金融领域等相关内容。三是局各相关业务股室在线上监控的同时,将在年底前由监察股牵头,抽组相关业务股室骨干成员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四是2021年,我们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积极引导各预算单位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截至2021年5月底,全县已完成30家预算单位101笔电子卖场采购活动。五是今年我们将完善内控机制,计划于8月份开展全县内控及会计业务进行培训。

问题3:执行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将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定期开展相关单位固定资产抽查工作。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关于实行国有资产定期检查制度》,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结合现有相关管理办法,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监管管理。二是继续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月报工作,通过编制月报动态了解国有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监督核查工作。针对今年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情况,县财政局已针对部分涉改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实地查看资产的使用管理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办理相关资产移交调拨手续,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到位。

问题4:对“优化营商环境”认识不够深,发挥财政职能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好。一是宣传减税降费政策不够广泛,且举措不多。二是深化“放、管、服”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实时更新公开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6月9日在廉政”三务“公开平台上更新公布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同时,大力推进财政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改革,网上直接办理缴费手续,避免人为干预,防止乱收费事件发生。二是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实现政府采购审批、核准、备案等事项“一网通办”;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清理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规范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供应商投诉处理,不断优化政府采购环境。三是财政局评审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文件,对中介公司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已进行专项清理,促进领域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凉城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不设立任何门槛,不通过招标入围的方式确定中介机构,并下发《凉城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中介机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任何正规、合法的中介机构都可报名参与凉城县财政局评审中心的项目评审。四是继续加强对全县企业会计人员的网上业务培训和指导。

问题5:疫情防控常态化做的不够好。

整改情况:按照疫情防控预警等级制定了相应防控措施,印发《凉城县财政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配置了专业检测设备,楼道和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定时消毒,安排专人进行疫情值班,进入办公楼严格体温测量并登记人员信息,做到常态化疫情防控。

问题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思想意识差,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理论知识掌握不够。二是宣传意识形态形式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细化我局2021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任务、学习重点和具体要求,确保学习计划执行到位,全面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加强对“学习强国”参与度的管理,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加强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将意识形态纳入局党组年度学习任务中,通过LED屏幕、微信工作群等媒介宣传我局意识形态工作。

问题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收尾阶段有所松懈。

整改情况:继续强化扫黑除恶工作,2021年4月19日,局机关集中学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会议精神,按时进行线索摸排并及时进行研判。2021年4月,局机关办公室和金融股收集整理了扫黑除恶工作以来全部档案资料,分类专柜存放备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问题8:保障单位职工基本权益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职工权益有关要求,于5月份经选举确定工会代表和工会委员,成立了凉城县财政局工会委员会,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缴纳职工医疗互助金,保障了单位职工基本权益。

问题9:执行财务制度不够规范,落实国家有关预算规定不够严格。一是报销手续不全。二是违规支出文娱活动费用。三是县财政代编预算规模较大。四是预算执行调整预算数过大。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印发《凉城县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内部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批,规范报销流程,报销手续和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的一律不予以报销,明确单笔费用超3000元须经局党组会研究后方可列支。二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度已将代编预算列入对应部门单位独立编制,杜绝财政代编。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方面

问题10:机关党支部抓党建工作还不够细、不够实。一是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流于形式,没有践行关键在“做”的主旨。二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严格。四是“评星定级”工作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计划开展年度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开展党员个人撰写心得体会自查工作,责令抄袭、搬照的党员写了检查。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要求,制定了民生实事清单,并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党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三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杜绝财务代扣现象发生。四是严格按照“评星定级”工作程序流程,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并对结果及时进行公示。

问题11: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一是民主生活会开展不够深入。二是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细化会议方案,规范并严格执行会议程序。会前深入谈心谈话,认真对照检查;会上深入查摆问题,切实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开门见山、直奔问题,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同时,认真剖析原因,及时建立问题台账,切实抓好整改。

问题1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不力。一是“两个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运用监督方式比较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2021年5月31日已开展1次的谈心谈话活动,加强对重点业务股室的廉政风险防控,及时调整了全局廉政风险防控点。二是在日常监督中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紧盯“关键少数”;抓住“关键环节”,推动日常工作监督走深走实,切实做到执纪不走样、监督不越位,综合运用督查、谈心谈话等方式把日常监督工作持续做深做细做实。

(四)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情况

问题13:落实上级巡视监督整改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办公室会同预算、农财、农财、资环、综合等股室认真梳理历次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资料,归集整理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巡视组巡视乌兰察布市反馈意见整改资料》《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凉城县反馈意见整改资料》《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内蒙古“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资料》等,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三、立足长远,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通过对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推进局各项工作。

按照区委巡察组《关于印发<对香山乡米粮川村党支部延伸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卫沙巡发〔2020〕20号)文件要求和乡党委安排部署,我村党支部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着眼标本兼治,整改立制并举,特成立整改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通过2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已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沙坡头区巡视巡查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是在我村脱贫攻坚关键时期送来的一剂良药。米粮川村党支部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查组的巡查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并立即部署开展整改工作。一是专题会议部署。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会议,对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分析,深刻查找反思存在问题的原因和危害,并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中的“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小组,主要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明确时限,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限定时间分期分批进行解决。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们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三个方面、8个问题,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强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区市党委和沙坡头区委决策部署,检查党组织贯彻落实情况

1、针对“精准实施脱贫攻坚有差距”问题。

一是“四查四补”有差距。米粮川村党支部落实“四查四补”“回头看”整改工作不扎实,未对照存在问题形成整改台账,未逐一作答逐一回应,部分问题存在口头整改现象,无法确定整改成效;经走访统计,村内房屋空置率较高,有57户移民房长期空置,门窗破旧,没有生活生产气息;村党支部未按照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制定资产收益扶贫分配方案,扶贫兜底作用无法发挥,特困弱势群体无法共享集体资产收益。二是教育保障不到位。经走访核实,米粮川村设有幼儿教学点一处,但教师长期不在岗,村内学龄前儿童无法正常上学,只能由家人陪护或异地入学。

整改措施:一是在香山乡党委、政府指导下,米粮川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严格对照“四查四补”“回头看”存在问题,已经逐一整改并完善相关台账,并汇报乡镇政府,已整改完成;二是针对村内房屋空置率较高的问题。村“两委”已通知空置房屋户主近期回村上对房屋进行修缮,打扫房屋周边环境卫生入住;针对通知后不按时入住的问题,下一步我村将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征求大家意见形成可行性方案后,上报乡党委政府,积极寻求办法并解决,正在整改;三是针对未制定资产收益扶贫分配方案的问题。村党支部已于2020年6月24日制定《2020年米粮川村村集体经济年度收益分配方案》,计划年底前村集体年度收益资金到账后,报请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按照方案进行分配,正在整改;四是对米粮川村设有幼儿教学点一处,但教师长期不在岗,村内学龄前儿童异地入学问题。乡教办已对全村学龄前儿童统计登记,米粮川村“两委”积极与乡教办协调沟通,乡教办承诺如有1名及1名以上学龄前儿童入学,教办将派教师到教学点开展教学,村“两委”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已整改完成。

2、针对“硒砂瓜产业发展壮大有瓶颈”问题。

米粮川村常年干旱少雨,资源禀赋不足,土地多为盐碱地,种植利用难度较大,部分土地种植收益较低。硒砂瓜种植受气候的影响较大,降雨的缺乏和有限的灌水量制约产业发展。旺季时灌溉用水主要来自甘肃、兴仁和峡门水库,每立方水价高至2元至3.5元,农业成本投入较高,群众增收得不到有效保障。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改良米粮川村土地盐碱化的难题,正在整改;二是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指导种植户进行科学种植,已整改完成;三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实施旱作高效农业节水项目,节约灌溉用水和成本,正在整改;四是利用用水淡季,水价较低时,储备灌溉用水,降低灌溉成本,提高农民收入,已整改完成。

3、针对“落实低保政策不严不实”问题。

村党支部对党的惠民政策掌握的不深不透,落实低保政策不够严格,动态管理不到位,对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未适时核查清退。

整改措施:一是村“两委”加强对党的惠民政策和低保政策的学习理解及掌握,加强动态管理,开展全村家庭动态调整摸排工作,对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及时上报乡民生服务中心核查清退,已整改完成.

4、针对“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深入”问题。

村党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不强,支委会多以安排业务工作为主,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较少。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不深入,只开展了1次学习宣讲。群众对移风易俗和红白理事会工作知晓率不高,文明新风培育还需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政策及理论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支委会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研究与安排,定期召开支委会议专项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已整改完成;二是利用换届选举有利时机,召开支委会和主题党日活动,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并请乡包村领导对全体党员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宣讲,已整改完成;三是加强对开展移风易俗和红白理事会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红白理事会工作主动性和群众的知晓率,加大文明新风的培育力度,已整改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检查党组织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在2021年村级记账过程中,严格落实村级财务记账日清月结制度,避免错误记账方式的出现;二是严格财务支出审批手续,杜绝支付凭证或发票未经乡包村领导审核签字直接支付的问题;三是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使集体资产发挥保值增值作用;四是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做好村集体20亩土地被村民私自占用问题的解决工作。

2、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村党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主动推进工作的积极性不强。2018-2019年只有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其他工作资料未系统收集整理,无法印证工作成效。2020年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在行动上。

整改措施:一是2020年11月中旬组织村“两委”成员,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学习理解与掌握,切实提高村党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已整改完成;二是指派专人收集整理我村的工作资料,提高工作成效,已整改完成;三是严格按照乡党委要求,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等相关文件,并遵照执行,使我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行动上,已整改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检查党组织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情况

1、针对“班子战斗力不强,服务能力偏弱”问题。

一是自身建设亟待加强。班子整体人心浮动,村党支部书记无连任意愿,当前处于守摊子、维持状态。村委会副主任长期在中卫市区经营餐厅,履行职责分身乏术。其他班子成员基本不熟悉自己的业务工作,不会使用电脑,内业务工作基本由驻村工作队代劳。全村换届后备人选仅1名,村级事业面临无人可用的困境;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巡察期间不遵守上班纪律,上午十点半仍大门紧锁、据群众反应,村干部很少入户,大部分党员群众不认识村干部,对村干部的认可度较低。二是“六查六整”程序不规范。2020年开展“六查六整”行动工作,支部查摆出的问题及制定的整改措施,未召开支委会议研究审定,不符合程序要求。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提高班子战斗力、团结力、执行力,切实增强服务能力。通过学习教育、谈话方式,已经转变村干部的思想问题,在换届选举时选优配强村“两委”,使村“两委”班子成员能够热爱本职、坚守岗位、扎实工作、服务群众,使群众提高对村干部的认可度,已整改完成。二是加强对班子成员业务培训与学习,督促掌握基本的电脑操作,逐步提高业务能力,已整改完成。三是村党支部加强对“六查六整”工作的组织领导,近期召开支委会进行研究讨论,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已整改完成。

2、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一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20年第一、二季度,村党支部书记未按时上党课;“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混乱,部分会议记录不完整且中间出现很多空白页,前后内容无连续性;2018年10月召开组织生活会,未进行党员自评,未对上一年度组织生活会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作汇报,无汇报材料。二是流动党员管理不严格。村党支部未建立流动党员联系机制,对流动党员杨彦海,2017年10月5日递交入党申请书,2018年2月5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积极分子的时间不够。在接收预备党员环节,出现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和事迹投票人数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相关制度,村党支部书记要按要求及时对全体党员讲党课,并按照会议类别,做好会议记录,已整改完成;二是近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自评,对上一年组织生活会上的问题及时做出整改,并撰写好整改情况汇报材料,已整改完成;三是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村党支部建立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机制,采取灵活方式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已整改完成;四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照要求发展党员,已整改完成。

三、巩固深化巡视成效,夯实基层组织建设

经过两个月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区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区委巡视成果,加力、加劲、加措施,已整改为契机推进米粮川村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反馈问题专项整改工作小组。进一步强化在组织推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力保障整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坚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村巡视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巩固深化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成果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巡视整改工作列为村委党支部常态化工作内容,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整改工作,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确保巡查整改见到实效。

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于2019年7月15日至9月15日,对贺兰县进行了巡视,于10月1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贺兰县整改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贺兰县委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县委书记第一时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视组反馈意见,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并专门作出批示,就高度重视巡视整改落实提要求、明责任。成立了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贺兰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针对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36个具体问题,梳理整改措施91条,逐条明确牵头县领导、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及整改时限。先后通过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汇报会、实地督查、印发通报、向县分管领导印发整改提醒函等方式,有力推动整改落实,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联动一起抓的良好整改局面。截至2020年12月30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36个,整改完成33个,整改率91.7%;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反馈4个问题、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反馈9个问题、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1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针对政治建设统领全局能力不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召开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对全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总基调,初步形成了一产做精、二产做强、三产做大的三次产业齐发力良好局面,农业领域“一园五带两路”格局全面形成,成功打造现代农业公园、蔬菜公园,“稻渔空间”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模式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充分肯定;工业领域新旧动能加快转换,园区整合优化全面推进,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军民融合产业加快发展,经济运行质量不断夯实;服务业领域快速发展,改造提升德胜汽车市场、海吉星物流园、如意湖文化创意街,整合百瑞源、厚生记等特色品牌和电商运营团队,推动宁浙电商创业园和银川电商物流园转型发展提质增效。制定《贺兰县推进银川都市圈建设2020年工作计划》,加快推动贺兰和平安置区公交首末场站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争当银川都市圈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二是认真落实中央“三大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统筹1.3亿基金解决养老保险资金缺口问题,协调解决洪广镇扶贫资金冻结问题,推动广荣村田园怡景遗留问题化解力度;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稳定脱贫1654户7857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回头看”转办问题整改工作,整改销号率达到97.7%,累计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101家,银新干沟人工湿地、四二干沟人工湿地等工程项目建设已全面完成,整体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三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县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区市党委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20次、政府党组会及常务会9次、领导小组会12次,投入扫黑除恶专项经费515.32万元全力支持工作开展。坚持以督促改、以改促建,梳理总结防范整治、举报奖励等6类240余项制度机制。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结合”“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全力开展“六清”行动,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刑事案件发案率分别下降33.3%、25%、20%。

二、针对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意识不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层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统筹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层逐级签订责任书,认真听取基层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县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对各乡镇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层层传导压力,印发《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要点》《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措施及任务分工方案》,就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督促全县65个党组织查找问题486个,明确责任落实措施1308项;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16名科级干部进行问责,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54人。建立健全县级领导分管领域巡视巡察整改责任机制,向11个县领导印发整改提醒函,先后约谈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84人次,市委第四至十一轮巡察共反馈问题591个,已整改完成558个,整改率达到95%。二是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围绕“三清零”要求累计处置问题线索465件。统筹协调县域办案力量,坚持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线索集中处置、优先办理。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设置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全县46个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督,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和“前哨”作用。持续开展打击诬告陷害、及时澄清证明专项行动,为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组织县处级领导、部门“一把手”及新提拔领导干部分批次进行警示教育,组建廉政宣讲团开展“点课式”宣讲11场,受众党员干部1000余人。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监察建议落实情况“回头看”,发现执行、落实不到位问题21个,追回执行不到位资金10.5万元。三是持久有力推进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基层减负安排部署,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2020年以来县委层面会议、文件、督考分别压减32%、43%、51%。围绕“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持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对办公经费支出不规范等问题下发督办函20份,累计查处干部“三不为”问题57起,组织处理194人次,约谈责任领导187人次,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聚焦教育、医疗等群众关心关注问题,细化14个领域75项重点整治内容,制定整改措施40条,党纪政务处分2人,问责13人;开展违建别墅、大棚房、农村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督促拆除违法建筑14处,没收23处,问责2人;持续加大工程项目领域监督检查,查处肢解发包、规避招投标、违规干预插手工程等问题7起,处分4人,问责4人,督促整改问题13个。建立健全崇尚实干、带头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印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实施办法》,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不断激发全县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活力。

三、针对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县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2020年召开县委常委会议27次。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中共贺兰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确保县委议事决策程序标准规范。建立领导包案机制推动遗留问题化解,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清零”行动,累计化解信访积案252件,完成中小企业债务清欠7.9亿元。二是扎实开展理论武装工作。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丰富完善集中学习、外出参观、交流研讨等多种教育形式。深入贯彻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成功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坚决治理宗教领域“三化”问题,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把牢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主动权,率先建成全区首家县级融媒体中心,全县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势良好。三是规范基层党建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促进机关党建工作抓实提升,启动“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创建行动,开展机关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梳理整改问题120项;提升“两个覆盖”,全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80.23%和84.62%。推动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建立“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审工作,防止违法乱纪人员进入“两委”班子行列;坚持“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70%,致富带头人、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占班子人数达到53.6%;出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指导意见》,引领带动1.28万户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实施城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完善街道大工委、社区联合党委运行机制,依托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受理社区“吹哨”诉求1233件;立足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实现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100%“一肩挑”。推动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制定《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干部专项考察办法(试行)》《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统筹做好干部选、培、用、管工作。严格干部选拔任用资格和条件,坚决执行“凡提四必”和“六查”制度,年内县委常委会研究调整干部9批199人次。

四、针对巡视、环保、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缺乏啃硬骨头的精神,对整改难度大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涉及浙江万厦房地产公司2宗闲置土地,于2019年12月3日与企业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启动了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程序。对泰益欣生物科技公司违法占用111.9亩耕地问题,已全面完成土地复垦并交由农民耕种。强化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定《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贺兰工业与园区环保突出问题及停产企业整治实施方案》,对环保突出问题企业以一企一策方式进行整改提升,目前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44号转办件已完成整改销号。强化建设工程审批改革力度,以宁夏在线审批办事平台为基础,坚持“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运作模式,申请项目代码审批政府投资项目63个。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梳理全县批而未供土地情况,县土地领导小组会议及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净地问题,共计供应土地814亩,确保用地有效供给。

五、针对落实落细选人用人等三个专项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巡察办分别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县委组织部坚持树立重实干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对疫情防控表现优秀的23名干部提拔重用,提拔重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16名、晋升职级1名。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机制,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机制,梳理14个重要职能部门101个关键岗位,全面掌握部门运行、干部履职情况。用好提醒谈话、函询诫勉等组织措施,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巡察整改等重点工作中认识不清、推动不力的30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对8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县委宣传部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协调安排14个县领导到基层宣讲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出台《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督学制度》,为全县15个党(工)委、27个党组分别配备理论中心组学习组长、学习秘书。县委巡察办严格执行县委《巡察工作议事规则》《进一步深化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自巡视意见反馈以来5次提请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对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情况实地督查3次,就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向分管县领导印发《提醒函》16份。

下一步,贺兰县委将坚持不懈抓好整改工作,始终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持续加大督导力度,形成上下抓整改、促落实的强大合力,切实将巡视成果转化为干部作风和履职能力的转变和提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3月16日至4月30日对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集中巡察,6月28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局党组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照单全部认领,并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全面推进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7月2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要求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反馈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及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和反馈意见进行认真对照排查,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要求全体同志充分认识巡视反馈问题的严肃性、严重性和整改的必要性、紧迫性,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效落实,坚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和懈怠。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切实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随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疑难问题。三是制定整改措施,逐项彻底整改。7月2日,局党组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7大类17个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不打折扣、不讲条件,坚决彻底整改落实到位。四是对照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强化督促检查,深入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找准关键环节,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取得实效。同时,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及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编排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任务分解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紧扣时间节点,按计划扎实推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我局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反馈的1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深入,理论学习与区情实际、金融工作实践结合不紧,对全区金融长远发展规划缺乏深入研究。结合盐都实际提出的针对性建议较少,预警和参谋作用发挥不充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金融工作的系列要求,牢牢把握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金融工作的各项部署,精准聚焦新时代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紧密结合盐都区情实际和金融发展现状,强化对“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研究落实。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加强金融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着眼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生活本源,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强有力的参谋作用。按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各项部署,进一步完善风险点动态管理制度,定期会商会办,坚持周督查月总结,全力推进风险化解和结案销号。组织开展金融安全专项整治、金融风险排查等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有效稳控重点领域风险。通过开展线上线下监管排查和第三方审计,从严监管地方金融从业机构,促其回归本源。同时,以贯彻落实《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为契机,依托省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非法集资风险和案件管理等平台,加强风险监测排查和形势研判,做到风险发现在早、处置在早,坚持标本兼治、打早打小,切实维护全区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力。对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宣传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大、办法不多,非法集资案件仍时有发生。

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有针对性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知识,讲解非法金融活动的特征和防范要点,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财观念。二是强化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网信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的协作配合,明确任务分工,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风险摸排,坚持抓早抓小、标本兼治。三是创新监管方式。从严抓好地方金融机构线上线下“双线”监管,围绕“管住人、看住钱”,积极探索创新各项措施。对全区地方金融机构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四是提升监管效能。认真梳理完善监管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全力配合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落实现场和非现场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构建协同监管格局。五是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底线思维,立足精准拆弹,紧盯风险点不放,过细做好防范化解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同时,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会同区融媒体中心在《盐都新闻》综合一套每晚黄金时间段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和流动字幕,在《盐都人》公众号上每月推送一篇处非宣传资料。今年以来共印发3.5万份宣传画、告知书、宣传册和宣传标语。截止目前已集中开展了5轮宣传教育活动。春节期间共制作四种宣传资料26838份,分发张贴到全区所有村居、金融机构网点和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4月8日,联合区司法局、苏州银行盐城分行在在苏州银行门口开展“远离非法集资,守护幸福生活”主题宣传活动;4月15日,在万达广场举办“打击非法金融,维护社会安全”的宣传活动;5月,联合教育局、司法局、检察院举办以“小手拉大手远离非法集资”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入校园活动。6月28日,联合区农业农村局举办一场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3.贯彻落实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到位,在如何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化融资担保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活力等方面缺乏系统性、全局性考虑,针对性措施较少,工作主动性不强。

一是优化信贷投放结构。进一步落实““六稳”六保”政策,督促引导驻区银行机构加大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普惠金融力度,引导扩大信用贷款、首贷、中长期贷款、无还本续贷业务规模,推广随借随还贷款,推动金融回归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的本源,确保各驻区银行普惠型金融重点领域贷款余额占比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协调市有关部门联合打造不动产抵押贷款申请简化流程,主动协调督促银行机构优化固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企业获得融资的便利度。二是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认真落实我区在全市率先出台的亩均税收A、B档企业、二星级以上企业和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金融扶持优惠政策,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信贷获得感。三是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按照“一企一策”要求细化方案,强化培训辅导,积极引导更多企业对接主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苏股交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重点后备企业上市挂牌进程,扩大企业股权融资规模。

4.我区现有金融服务不能完全满足企业需求。对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宣传力度不够,企业接入数、接入率偏低。

会同各镇(区、街道)及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大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力度,推动更多企业注册接入,实现银企线上精准对接,并享受信保贷、绿色通道服务等有关优惠政策。同时,督促驻区银行机构将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宣传工作与平时的业务工作相结合,推动存量信贷客户、新增信贷客户注册平台,不断提高企业接入率,扩大线上融资规模,确保全年线上解决企业需求数量和融资总额均列全市前3位。同时,会同市场监管局召开“盐都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会”,邀请相关银行和50余家高企参加洽谈,致力扩大全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

5.全区普惠型金融领域贷款余额占比不高。

积极引导各银行机构优化信贷结构,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稳步提高普惠型金融重点领域贷款(即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和普惠型其他组织及个人经营性(非农户)贷款、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农户经营性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强化政银企对接服务,坚持定期开展全区各类企业资金需求情况全面调查,并跟踪银企对接进展,积极协调有关增信措施,切实提高银企对接成功率。同时,积极引导各驻区银行常态化开展进镇区、进园区、进企业等形式多样的银企对接、金融产品宣传推广活动,着力引导普惠金融扩面增量,确保年末普惠金融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6.服务企业上市挂牌步伐不快,工作质效有待提升。

加大对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的培育力度,广泛宣传激励政策,健全后备企业冲刺库、培育库、基础库,会同有关板块细化一企一策推进方案,形成区镇部门联动工作合力。同时,积极引导更多企业对接苏股交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全区企业股权融资规模。

7.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党建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紧贴工作实际不够,以党建带业务、以业务促党建的良性机制不健全。理论学习不深入,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党建工作内容缺少针对性、实效性,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会、局务会界限不明,会议记录混乱、行文用印不规范。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理念,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党建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将党建工作和金融业务工作统筹谋化、协调推进、同步落实、一并考核,使党建工作融入到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之中,成为开展日常工作的思想保证、防范金融风险的稳定剂、推进金融改革的倍增器。坚持以上率下,主动谋划党建工作,始终把党建工作抓紧抓牢,多样化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带领党员干部深入企业、社区调查研究,践行“党员常青”。进一步加强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注重理论联系实践,制定调研计划,围绕金融改革发展热点难点问题,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活动,每年形成一批有质量的调研报告,认真办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严格执行会议记录制度,对照制度要求查找差距不足,规范党组会、局务会会议记录,同时高标准、规范化管理行文用印。

8.民主生活会辣味不浓。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谈工作多、谈思想少,讲成绩多、讲问题少,多以工作“建议”“希望”代替批评,缺乏应有的深度和辣味。部分领导干部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不够正常。

组织班子成员重温《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班子成员之间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征求意见、相互批评,并做好记录。7月2日,在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原则性和战斗性,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真正做到红脸出汗。同时,要求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9.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选人用人制度。加大对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及实施细则,在实施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中,及时主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区委组织部汇报,全程接受监督。

10.学习研究不透彻。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中未见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内容,存在有些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会议记录混记的现象,理论学习效果不明显。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坚决执行中央精神和省、市、区委部署,紧紧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统筹金融发展和安全,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隐患。同时,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专题会议记录。

11.工作合力仍未形成。未能经常性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不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存有“死角”和“盲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履职的工作局面尚未形成。

加强班子政治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按照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一是抓责任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在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党组的责任内容、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制度,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二是抓工作落实。局党组会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金融风险点涉及的有关舆情,在会同板块部门齐抓共管的基础上,及时与区网信办等部门沟通,第一时间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三是抓结果成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评,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12.舆论引导力度不够。虽然建立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定期化解风险点,但舆论引导措施不多、效果不佳。

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用改革的方法、务实的举措做好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强化舆情预警,明确专门人员及时处理“12345”热线工单等平台舆情,确保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建立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注重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13.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机制不健全,落实主体责任满足于签订责任状,对照检查推动落实不够,缺乏实效,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两张皮”,存有表面化现象。“三重一大”监督机制不完善,议事决策过程民主集中制发挥不充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够到位。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力,深入基层督查指导较少,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关注不够

强化执纪监督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开展理论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掌握干部思想变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明确推进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对分管领域内出现违纪违规情况的,在年度评先评优工作时实行一票否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评先评优、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研究过程中,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决策,提高领导班子谋全局、抓大事、议大事的能力和水平。

14.固定资产管理不严。

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从管理制度、定期盘点、跟踪反馈三个方面着手,加强部门间协作对接,齐抓共管,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对应计入固定资产科目的固定资产,及时与区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人员对接调整账务,录入固定资产科目。

15.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

严格执行《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都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2019〕30号)文件规定,加强单位内部政府采购管理,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全面规范采购行为。

16.加班工作餐、文印费、培训费报支不规范,存有把关不严。

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程序,把紧费用支出审核关,完善原始凭证,从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

17.公务车辆费用存有在协会报支现象,车辆管理不到位,汽油费、维修费较高。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按照规定申请公务用车。督促行业协会加强车辆管理,缩减车辆费用开支。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整改工作虽然已经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但是一些问题还需持续推进,今后一阶段,局党组将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夯实工作举措,重点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强化领导抓整改。充分发挥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和督查推进作用,瞄准时间节点,压茬推进,确保巡察组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有效整改。及时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掌握进展情况,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疑难问题。二是细化责任抓整改。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头研究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同时,督促机关各科室(中心)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长效机制的构建,从问题表象看本质,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制度流程上查缺补漏,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三是统筹兼顾抓整改。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与推进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紧密结合,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紧密结合。坚持标本兼治、抓早抓小,深入开展金融风险大排查活动,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强化对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的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四是严格督查抓整改。对照我局编排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各分管领导紧扣时间节点,按序时整改到位。明确整个整改工作由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定期向局党组报告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9日至11月2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0年12月30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整改要求,局党组迅速行动,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整体情况

对于巡察整改,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反馈的三个方面13个问题和三个方面的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经过认真梳理,将反馈问题细化为38项整改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扎实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35项,给予批评教育14人,责成书面检查16人次,上缴“581”廉政专户资金6340元。

(一)高度重视。巡察“回头看”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书记王小平在听取第十三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和巡察办王建中主任在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站位,强化担当,把整改工作当作林业局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先后召开7次党组扩大会议、3次工作推进会,研究推进整改工作,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全局整改工作。局党组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建立清单,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局属各单位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逐项整改。

(二)建立台账。制定了《市林业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第六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做到反馈意见整改无遗漏、全覆盖。局党组成员对照整改方案,逐条梳理个人问题整改清单,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局属各单位也分别制定了巡察“回头看”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严格实行对账销号。

(三)强化督导。为层层压实责任,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督促指导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周进度上报工作机制,采取每周上报整改进度、个别问题个别研究、重点问题现场督导等方式,加强对整改问题督促指导。确保人人身上有担子,条条措施有落实。

(四)注重实效。局党组坚持边整改边总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和杜绝问题改而复生。针对反馈问题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健全(完善)相关制度28项,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把整改的过程作为“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途径,把巡察“回头看”整改的成效体现在国土绿化、动植物保护、森林乡村建设和沿黄生态廊道建设等林业重点工作中,切实推动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第1个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学得不深、悟得不透,以学促干内生动力不足。特别是十九大以来,未能以更高的站位、有效的措施,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17至2019年,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仅2次;对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期间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未进行传达学习。(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剖析检讨。在2020年度领导干部暨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分别进行剖析反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组织学习研讨。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列入局党组会“第一议题”,进行学习。局属7个党支部分别组织支部党员干部进行学习。三是推进工作。将林业局原编制的《森林焦作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更名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之森林焦作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王园线生态文化廊道建设”和大运河文化传承利用保护。四是积极推进沿黄廊道建设,下拨奖补资金200万元,重点打造一批新亮点。五是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加大生态资源保护。调整后,自然保护地16个,面积69.26万亩,占市域国土面积的11.34%。整合优化为市域空间腾出发展用地12.71万亩。六是总投资3500余万元的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焦作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进展顺利。

【第2个问题】生态保护不善为不愿为不敢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特别是对北山治理、大沙河治理等工作,职能优势发挥还不充分。2019年以来,市北山办交办破坏林业生态方面的13个问题,市林业局向下推责,市县两级层层转交,文来文往一报了事。(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重点对北山森林资源保护、林地使用、林木采伐、古树名木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职责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站位、厘清职责、强化担当。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成立林业行政执法办公室,具体负责北山治理、林业行政执法等工作。三是整改督办问题。对2019年以来,市北山办交办的《解放区上白作办事处洪河村非法造墓查处的督办通知》、《博爱县寨豁乡沙石泉村北私挖乱采点严厉查处的督办通知》等13个问题,一一进行核查、整改,均已整改落实到位。四是加大跟踪督导。由局林业行政执法办公室牵头,建立北山交办件办理工作台账,对交办件全过程跟踪,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第3个问题】国储林项目起步早效果差。2016年我市成为国家储备林建设试点单位,4年后才启动第一期项目,落后于全省其他5个试点市(县);编制的国储林建设规划有照抄照搬嫌疑,投入74.9万元的总体项目规划,区位分析图中竟出现安徽宿州内容。(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责任追究。责成项目主要负责人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讨。二是统筹项目建设。采取一把手亲自抓,主管副职协助抓,全力推进。目前,沁阳市、孟州市银行信贷支持3亿元已落地。博爱县已完成可研报告,武陟、温县与社会资本方已完成谈判。三是国储林办进一步加强内部档案管理,按档案要求进行科学归档分类。

【第4个问题】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所属林场和太行山猕猴保护区森林防护观测系统不完善,覆盖率仅为24%。(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申请项目资金。3500万元的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焦作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资金获批后,正在组织实施。焦作林业大数据中心已建成,实现市县森林防火视频系统、蓝天卫士系统、大沙河监测预警系统顺利对接。在南太行山自然保护区新建监测探头50余个;投资10万余元,在大沙河新建监测预警探头6个。二是加强森林防火督导检查。成立6个督导组,在春节、清明等重点时节,加强对6县4区的防火督查,对护林员、巡护人员进行培训指导。

【第5个问题】林长制监管体系未起步,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保护格局尚未形成。(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专题学习研讨国家《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对林长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依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结合焦作林业实际,研究拟订了焦作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实施方案。三是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成立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抽调专人,组成专班,负责全市林长制工作协调、推进。四是组织相关人员到省林长制试点市驻马店进行参观考察学习。

【第6个问题】森林公安转隶市公安局后,林业行政执法力量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相关部门建议,拟成立焦作市林业行政执法专门机构,解决林业行政执法力量薄弱问题。二是在未成立行政执法机构的当前,研究成立林业行政执法办公室,具体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三是配备执法装备。投资3000余元,购买2台行政执法仪,充实执法装备,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四是完善案件移交机制。涉嫌犯罪的涉林案件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向森林公安移交。

【第7个问题】林场改革历史欠账较多,包袱沉重,长期得不到解决,财政负担不断加重,影响林业的健康发展。(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就林场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委托第三方对林场财务进行审计,摸清底数。二是林场召开班子会,梳理欠账原因,划分欠账类型,制定还款方案,分步实施还款。截至2020年12月底,林场已偿还欠款148.48万元。三是主动与市财政局、人社局进行沟通,在剩余欠款中,67万余元已列入2021年财政预算,其余的180余万元,短期内有望解决。四是在林场内部,制定相关制度2项,积极开源节流,缩减林场不必要开支。

【第8个问题】规划引领发展意识不够。省政府要求各地市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编制森林生态建设十年规划工作,市林业局2020年9月才完成,在全省处于落后水平。(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责任追究。责令规划负责人作出深刻检讨。二是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积极谋划项目,申报2021年焦作市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42项,总投资4818.202万元。规划建设黄河流域(焦作)王园线生态文化廊道98公里,建设集生态廊道、高效农业、观光旅游于一体的复合型生态廊道。在王园线与郑云高速黄河大桥、G234黄河大桥、G207黄河大桥交汇处打造3处立体交叉节点,在与沁河、蟒河、南水北调、引黄干渠交汇处打造4处生态湿地景观。目前,项目建设沿黄三县正在积极推进。

【第9个问题】林下经济持续降温。未出台支持林下经济的激励措施;申报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工作相对滞后。(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全市林下经济工作进度月报制度,督促指导县(市)区加大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力度。二是积极与省林业局和市农业部门沟通联系,全面了解掌握相关扶持政策。指导帮助县(市)区积极申报林下经济项目、争创省级和国家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目前,我局已向省林业局申报2021年林下经济发展项目5个,申报数量居全省第2位。三是研究起草《焦作市林业局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第10个问题】创先争优意识不强,示范创建行动迟缓。2003年全国绿化模范示范市创建以来,全国已有136个市(县)、我省已有10个省辖市获此殊荣,市林业局直至2020年才牵头开展创建工作,仅安排1名调研员牵头主抓,没有将此项工作上升到战略高度成立专班全力推进。(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1月4日,市林业局召开党组会,明确将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工作由一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联系推进,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二是1月19日,局党组研究下发了《关于成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创建推进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上升到专班推进。三是进一步强化开拓创新、爱岗敬业的精神。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最美的青春》,学习塞罕坝精神,进一步激励干部职工立足林业做贡献。

【第11个问题】森林乡村建设滞后。未能依托国家森林城市“国字号”名片,做强做大县域生态文章。市辖6县仅博爱县荣获省级森林城市称号;全省503个村荣获国家森林乡村称号,我市仅1村上榜。(已整改)

整改情况:积极与省林业局沟通对接,确立以争创国家级森林乡村建设为总目标,以省级森林乡村、特色小镇建设为抓手,以沿黄干流森林乡村示范村、森林特色小镇建设为引领的工作思路。一是2020年7月、9月,先后两次开展全市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建设工作培训班,邀请省林业局专家对作业设计编制及建设标准等进行讲解,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2020年12月,组织开展森林乡村、森林特色小镇建设推进观摩活动,各县(市)区之间互相学习借鉴,取长补短,确保建设任务全面落实。三是将此项工作列入各县(市)区的2021年度目标责任书,实行定期通报,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四是积极与乡村振兴相结合,落实“一村万树、果树进村”要求,突出林业元素,选择高大乔木及优良经济林品种,不断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目前,已创建2020年度森林乡村53个,省级特色小镇1个。另外,2020年建设的沿黄干流森林乡村“示范村”45个、森林特色小镇8个,目前各县(市)区正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进行施工。2021年,计划再建设沿黄干流森林乡村“示范村”45个、森林特色小镇8个,各县(市)区正在编制作业设计。

【第12个问题】森林康养项目领跑变跟跑。2017年之前,我市拥有4个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基地,之后林业局作为不够、韧劲不足,导致与此项荣誉再无交集。(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组织研究国家、省相关康养方面的政策,主动与上级部门联系,争取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调动申报单位的积极性,扩大森林康养的影响力和社会认知程度。2020年,我市已申报河南省级森林康养基地2家。三是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主动到康养工作做得好的地市、单位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焦作实际,研究相关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推进县(市)区康养项目的申报,促进焦作市森林旅游康养事业的发展。

(二)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短板

【第13个问题】党组成员以上率下、引领示范不够,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少。党组成员带头作用发挥不够强,分管工作还存在“分而不管”现象,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欠缺;个别党组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缺少党建工作内容,没有到分管的局属支部指导过党建工作和讲党课。(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剖析反思。1月28日,2020年党员领导干部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反思,分析了原因,制定了措施。二是建立机制。研究制定林业局《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进行规范。三是压实责任。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焦作市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清单》和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局长负责制和科长负责制》等制度规定,强化职责。党组成员分别参加所在支部和所联系支部2020年的组织生活会和“三评”会,均到所分管科室(单位)组织会议,研究工作。局属各单位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局党组与局属各单位签订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四是加强督导。县级干部把党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写入2020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第14个问题】“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学习,截至2020年11月17日,通过率为64.92%,在全市排名264位。(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新建并印发了市林业局《“干部网络学院”学习管理规定》,对参加学习的对象、学习时长、学习内容、学习要求等进行规范。二是建立管理员队伍。明确各单位专人负责“干部网络学院”学习管理,定期提醒。2020年,林业局“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学习通过率100%,全员通过。

【第15个问题】支部作用弱化。局属个别单位支部负责人长期借调在局机关,非党人员主持单位工作。关键岗位使用临时人员。局机关部分岗位长期空缺,由局属单位事业编制的人员兼任;2017至2018年,发展规划和资金管理科财务报账人员不固定。(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对6个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均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是党员的班子成员均进支委;对任务重的单位,增设支部副书记,加强支部力量,夯实支部基础。二是对关键岗位使用临时人员进行调整,局财务报账员由正式机关在编干部担任,保护科临时负责人已返回原单位。三是对局机关部分岗位长期空缺问题,已向市相关部门上报了建议报告,积极争取支持。四是对局属支部负责人长期借调在局机关的林场,已增设副书记1名,加强支部力量。

【第16个问题】党政不分。局属单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印发文件7个,4个文件为行政发文;局属单位普遍存在以行政会代替支委会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追责。太行山保护中心、湿地保护中心、救护站和森林公安4家行政发文单位的支部书记进行了深刻检讨,写出了书面检查。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严格按要求处理公文。三是修订完善林业局《公文处理暂行规定》,下发执行。四是加强督导。以行政会代替支委会的单位进行反思整改,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召开。

【第17个问题】党建工作标准低。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党员活动室普遍不达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测评资料抄袭、补记、造假等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党支部会记录中竟出现“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内容,还有的支部支委会记录仅17个字。党员身份意识不强。党员在重大组织活动中未按要求佩戴党徽,未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等活动;部分党员不知道每月交纳多少党费,记不清入党时间,甚至个别党员多年没有参加过组织生活会。(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阵地建设。指导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焦作保护中心规范党员活动室,2月23日已规范到位。指导林站、林场等支部根据单位实际对党员活动室进行完善。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会议记录中出现“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的机关党支部,支委会记录只有17个字的太行山党支部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在全局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建立制度。修订完善了林业局《党支部工作细则》,用制度确保各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三评”会的落实。四是规范党员学习记录。机关党委统一印制300余本党员学习记录本、党小组会议记录本,进一步规范党员学习记录。五是加强了党员身份意识教育。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重大活动,党员按规定佩戴党徽。机关党委加强了督导检查。六是严格落实林业局《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主动公开,接受监督。2021年度7个支部党员党费测算表和第一季度的党费已全部进行了公示,确保每名党员知悉自己所交党费数额。七是对长期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林场3名党员,林场支部向机关党委上报了情况说明,进行了报备。

【第18个问题】交流轮岗不够充分。局属二级机构科级干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8人,其中15年以上5人,23年以上1人。(已整改)

整改情况:2021年1月18日,经市局党组研究,启动了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调整工作,按程序组织选拔优化调整。8名10年以上未轮岗交流科级干部全部进行交流轮岗。

【第19个问题】人才结构不尽合理。林业专业人才匮乏,机关在编22人,涉林专业仅5人;基层林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年龄结构老化,正副高级工程师14人,平均年龄49岁,正高级工程师平均年龄57岁。(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林业知识培训。2021年,共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种苗经济林”等专业培训计划15项,正在按计划组织实施。二是注重人才引进。2021年,已为河南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焦作保护中心引进民族生态学博士研究生1名。三是加大人才招录力度。2020年国有焦作林场新招录人员7名,2021年计划再招录5名。四是推进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新晋升二级正高级教授1名、副高1名、中级8名。

【第20个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缺失。2017年至今,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未进行专题研究,未定期分析研判,未进行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未建立网评员队伍;全市34个政府部门仅林业局没有单位独立网站;2017年的意识形态专题报告与2018年雷同。(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林业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对职责进行重新明确,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建立健全林业局网评员队伍,由林业局办公室副主任担任核心网评员,相关人员担任网络义务监督员。2020年林业局网络评论任务完成率100%。三是林业局网站已依托市政府网站实行集约整合,目前在焦作市人民政府网首页上可查阅。四是严格追责。对2018年意识形态报告与2017年雷同的问题,对当时负责人进行批评,作出书面检查。五是严格执行林业局《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制度》、《意识形态六项工作制度》,已按规定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和分析制度。

(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第21个问题】履行主体责任不严不实。2017至2019年,党组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均是在众多议题中一带而过。(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检讨。在局党组扩大会上,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严不实问题,党组主要负责人代表局党组作出深刻检讨。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不少于两次。三是制定完善党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与所属各单位签订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并抓好落实。

【第22个问题】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对关键岗位和中层干部廉洁谈话、日常提醒不能做到常态化。(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修改完善市林业局《廉政谈话制度》,用制度进行规范。二是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共计20余人次。三是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对新提升、轮岗交流的7名干部进行集中廉政谈话。

【第23个问题】在工作考勤、公车运行方面管理混乱。公务用车支出不规范。2017至2019年,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大量使用现金支付加油费。(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林业局《考勤管理制度》、《司机和车辆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实行月通报。目前,已通报2次。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加油和维修,坚决杜绝现金加油;车辆维修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在指定维修点维修。三是局属各单位对相应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加强人员管理。

【第24个问题】部分项目招投标工作存在廉政风险,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管不力。(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先后3次召开局党组会学习市纪委典型案例通报或典型问题通报,学习巡视(巡察)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开展廉政提醒。2月4日,召开林业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反腐意识。二是2021年1月22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门就太行山保护中心关于《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焦作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有关情况进行研究,加强监管。三是2020年12月7日、15日、21日,2021年1月22日,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对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研究,重新组织招标。目前,12辆运兵车、3辆机具车、2台消防水车、20辆消防摩托车和防火物资已全部配备到位。整个招投标程序规范,组织严密。四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规定,加大对项目招标的监管,严格按合同规范各项资金使用和支出,防止出现廉政风险。

【第25个问题】对原森林公安队伍监管缺失。2015至2018年,森林公安局因各类问题被多次处理;干警队伍凝聚力不强,一个时期相互告状现象不断,甚至出现干警之间打架斗殴现象;执法办案法制审核不规范,个别行政案件查处不到位、长期未办结。(已整改)

整改情况:结合森林公安队伍转隶,向主管机关建议共同促进森林公安队伍规范健康发展。一是开展“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强化队伍管理,促进队伍风气好转。二是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既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又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三是严格执行案件审核把关和执法办案重大环节集体议案定案制度,加快办案进度,确保办案质量。四是认真落实“四必谈五必访”制度,关注民警思想动态,对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

【第26个问题】以案促改工作不实。对市林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韦庆雨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腐败案反思不够深刻,未专题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剖析反思。1月28日,领导干部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深刻进行了剖析、反思,制定整改措施。二是2月4日,林业局组织召开“2021年市林业局干部教育警示大会”。结合韦庆雨的判决书,对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三是多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学习市纪委典型案例通报或典型问题通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赵长占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党组成员逐一发言,进行了讨论。四是组织召开“三不一体”深化以案促改工作会,对韦庆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进行了再教育,持续推进“三不一体”工作。

【第27个问题】在以案促改中,班子成员剖析查摆问题温和化,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标准。(已整改)

整改情况:存在上述问题,暴露出局党组及成员对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视程度不够,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强,党组成员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愿得罪人。针对此问题认真整改:一是严格责任追究。在局党组扩大会上,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辣味不足问题,局组主要负责人代表局党组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制定焦作市林业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对民主生活会的内容、程序、要求等进行规范。三是以2020年领导干部暨巡察“回头看”整改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带头示范和督促把关作用,对党组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审阅把关,确保党组成员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参加民主生活会。

【第28个问题】在以案促改中,向市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的修改完善29项制度,实际修改完善20项。(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支部工作细则》、《限时服务制度》等8项制度重新进行修订完善。二是将《焦作市林业局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19条规范》修改为三个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评组织、评书记、评党员”制度》。三是新建制度17项,完善其他相关制度3项,共计28项制度,已汇编成《焦作市林业局日常工作管理规范》。

【第29个问题】在以案促改中,对下警示教育触角不深入,6个局属单位仅4个单位制定专项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其中3个单位照搬机关方案,个别人员以案促改剖析材料抄袭明显,剖析材料与网络上文章雷同,甚至出现“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的表述。(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责任追究。1月12日、2月1日、2月5日,林业局二级机构林站、湿地保护中心、救护站分别召开会议,针对照抄照搬机关方案这一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写出书面检查。二是对以案促改个人剖析材料与网络上文章雷同的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焦作保护中心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个人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对以案促改个人剖析材料中出现“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的林站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个人作出书面检查。四是林站、湿地保护中心两个支部就抄袭网上文章问题,深刻反思,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对党员学习心得体会的检查力度,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五是机关党委结合观摩、督导和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等时机,举一反三,加大督导,目前没有发现类似问题。

【第30个问题】违规公款办私事。2017年,局机关部分工作人员到外地出差,却借机绕道其他城市并报销费用。(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追责。到河北承德出差绕道滦平县的4名干部,向“581”廉政专户共计上缴1540元违规报销款。二是到广西南宁、浙江衢州出差绕道湖南长沙、江西南昌的相关人员,写出情况说明。经核实,到浙江衢州出差转道南昌为借道换乘;到湖南长沙为探亲,根据《焦作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焦财行﹝2017﹞6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到湖南长沙探亲费用符合报销条件,可以报销。三是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自巡察“回头看”以来,共有40余人向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外出报备。四是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坚决堵塞报销漏洞。

【第31个问题】违规领取补助、发放福利。2017年,局属单位部分人员借救火之名领取补助,个别单位重复购买运动服装。(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国有焦作林场以救火之名领取补助事项进行核实。3名原场领导作检讨,写出书面检查;30名国有焦作林场在编正式职工上缴“581”廉政专户违规补助款4800元。二是市森林公安涉事5人上缴“581”廉政专户重复购买运动服费用1000元,相关人员写出书面检查。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制度学习,规范管理补助资金发放用途,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第32个问题】违规报销费用。2019年,局属单位个别人员变相报销差旅费和燃油费。(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此问题正在走初核程序。下一步,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深纠问题根源,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33个问题】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存在跨年度报销及使用跨年度发票;无预算报销会议及培训餐费;白条列支办公费、车辆保险等费用;发放职工福利费无领取人员名单;局机关工会财务支出管理不规范,原森林公安局“特情费”支出上存在一定漏洞。(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处理。由林业局计财科牵头,对涉及跨年度报销及使用跨年度发票、白条列支办公费等问题进行核实,对1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业务培训,7个单位写出书面检查。二是完善机制。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无特殊情况,杜绝跨年度报销。制定市森林公安局《特情耳目费使用管理办法》,确保“特情费”专款专用。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共计培训7次14人。四是进一步规范原始凭证和自制凭证,严格报销手续,强化对原始凭证审核,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34个问题】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局属单位有大量固定资产及“高精尖”设备长期闲置。(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太行山保护中心加大管理力度,定人定期对相关设备进行保养维护。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及保管使用制度,规范管理使用。同时,结合“山水林田湖草”项目推进,将一些重要的“高精尖”设备调整进去,使闲置设备发挥更好的作用。二是国有焦作林场“高精尖”设备已进行登记造册。救火摩托车等防火物资指定专人看管,定期维修保养,确保始终处于正常待命状态。三是林站已将1楼实验室重新规划整理,房屋进行打扫,对检测设备进行维护。制定实验室使用制度,加强管理。四是举一反三,要求其他单位对类似问题进行排查,目前没有发现类似问题。

【第35个问题】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上制度虚设。(1)2017年以来,13项拟上会研究的重大事项虽列入议题但实际未上会研究。(2)有40余笔超5万的大额资金支出未上会研究。(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实13项拟上会研究的重大事项列入议题但实际未上会研究问题。相关负责人作出深刻检讨,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二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严格会前申报、会中监督和会后报备等工作,强化财务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今年已召开党组会7次,议题均按规定进行申报和报备。三是对40余笔超5万的大额资金认真进行了核实,共计46笔,涉及的5家单位均一一作出情况说明。对没有会议记录的2项工作,林场作了深刻检讨。

【第36个问题】“局属二级机构中,党的领导弱化现象更为突出”整改不到位。承诺制定《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管理办法》未制定,对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少。(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机关党委组成人员进行调整,机关党委书记调整由局党组书记担任,设常务副书记1名,由分管党建工作的党组成员副职担任。保留专职副书记1名,具体负责党建工作。二是对基层各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支部书记均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进一步配齐配强支部力量,强化组织领导。三是已研究制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管理办法》,与其他修订完善或新建的制度汇编成《焦作市林业局日常工作管理规范》。四是开展“逐支部观摩、整建制提升”活动,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2020年已开展“逐支部观摩”活动1次,2021年将继续组织。

【第37个问题】“局党组对局机关长期缺编重视不够、解决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开展”整改不到位。2017年该局承诺对局属单位干部职工进行轮岗交流,3年后才完成了4名局属单位负责人的轮岗工作,且未对长期任职的二级机构副职进行交流。(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协调。加大对林业局机关中层空缺问题的研究,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沟通。2020年11月,为林业局新增专项防火编制2名;2021年,为林业局分配选调生1名。二是为彻底解决轮岗交流问题,2021年1月18日,林业局启动了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优化调整工作,按程序组织选拔调整。通过干部选拔优化整合,8名10年以上干部未轮岗交流问题全部解决。

【第38个问题】会议记录不规范。党组会议研究干部人事工作,会议记录只记研究结果,不能充分说明相关事项是否进行了充分讨论。(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中央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林业局《会议记录规范》,对会议记录的内容、格式、要求等一一进行规范。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凡涉及重大干部人事任免事项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三是对负责会议记录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记录的业务水平。

三、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这次巡察“回头看”整改,林业局广大干部职工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局党组再次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政治体检”。全体同志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用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果推动林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用力,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局党组将按照整改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持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对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的,继续压实责任,采取得力措施,督促加快整改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坚决巩固整改成果,长期坚持下去。同时,要与单位工作紧密结合,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全局的党风廉政工作。要结合党史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两个《准则》,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始终保持良好的政治生态,实现机关清正廉洁、健康向上。

(三)求真务实,推进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今年林业工作任务,持续在国土绿化、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国储林项目建设、森林乡村、森林特色小镇、森林防火、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森林城市创建等大项工作中发力,突出绿化提速,着力打造生态新屏障。要充分运用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果,推动林业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要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巡察整改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为焦作全面建设体现新发展理念示范市,致力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做贡献。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15日至8月1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隆昌市开展了巡视。2020年11月2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隆昌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市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2021年2月5日,召开2020年度市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各市委常委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全面落实巡视整改的信心和决心。同时市委引导和带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务实的作风抓好巡视整改。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以领导带头压紧整改责任。市委切实肩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市领导为成员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抓好整改,经常性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全面、具体掌握整改情况。各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分别在各自分管领域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共同负起市委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协党组主动担责,扎实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具体协调推进整改。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迅速行动、各负其责,认真落实整改。全市迅速形成了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的整改责任体系。

三是聚焦反馈问题,以求真务实细化整改任务。研究制定《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隆昌市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形成4个方面39项整改任务171条整改措施。针对党委巡察、意识形态、选人用人、工程、国企、教育、住建领域存在的问题,分别制定7个专项整改方案,形成巡视整改“1+7”工作体系,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以逗真碰硬杜绝虚假整改。市委始终加强对巡视整改全过程监督,将整改情况纳入重要督查范围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出台《隆昌市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严格落实日常监督责任,分别制定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方案,采取查资料、听汇报、明察暗访、综合督导等方式,督促加快整改进度。

五是坚持统筹推进,以整改落实带动工作全局。市委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工作全局的重要抓手,以巡视整改促进各项事业发展。2020年,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空气质量有效提升,脱贫成果持续巩固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稳步提升,经济发展逐季向好、稳定恢复。

二、突出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着力不够”的问题

1.关于“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差距较大”的问题

(1)关于“市委中心组表率带头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县(市、区)党委(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测评细则》,对2020年度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总结、自评,2020年12月28日,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以报告的形式报送内江市委宣传部。

二是2021年1月,建立了《隆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市委主要负责人通报中心组成员请假情况,并将请假事由报市委宣传部备案存档,带动全市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三是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内容开展研讨2次,撰写心得体会30篇,切实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

(2)关于“政治敏锐性不够强,学习不及时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内江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等重要会议召开后,及时把全会精神纳入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向全市各部门征集2021年拟纳入中共隆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的内容,目前已收集到相关意见5条,将及时纳入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做到及时学、深入学。

二是印发学习资料供市委理论中心组成员自学。重点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自学内容和巡视整改反馈问题撰写心得体会30篇,为隆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三是科学合理安排市委常委会学习内容,自整改以来,市委坚持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要法律法规,党中央、省委重大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以及中央、省委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3)关于“市委对下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立即对妇联、科协、残联、古湖景区管委会、团市委等5个单位开展了督促指导,目前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建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二是市委成立6个督查小组,于2020年12月7日至16日,对全市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

三是制定了《隆昌市市直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测评细则》等学习制度,指导部门日常工作开展,进一步推进市级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4)关于“学以致用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彭清华同志、尹力同志署名文章《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等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自学,并邀请省委宣讲团、内江市委宣讲团成员到隆昌作专题辅导。2021年1月13日,邀请了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邓玲作《认真做好“十四五”规划积极融入双城经济圈建设》的专题辅导。

二是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深入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村(社区)开展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15篇,推动学以致用。

三是全体党员干部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主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脱贫攻坚相关知识、党纪法规等内容。特别是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载体积极开展学习,从学习中找办法、找点子、解难题,以学促用,并于2021年1月21日,组织全市干部职工开展“考学”,检验下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成效。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原则性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市委常委会再次传达学习《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若干措施》,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要求。

二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印发《中共隆昌市纪委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关于派员参加和指导有关党委(党组)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并督促市领导联系指导参加相关镇(街道)、市级部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同时结合联系指导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对党委(党组)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情况进行督导。

三是制发工作提醒函,督促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通过党组(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若干措施》。

四是印发《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重点任务清单》,按重点任务细化党支部工作条例,指导各级党组织按要求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相关要求。

(6)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市委民主生活会会前提示机制,制定《隆昌市委组织部对领导干部开展提醒、函询、诫勉的操作规程》,在民主生活会会前梳理谈话函询人员名单和会前监督清单,提醒市委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内江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报告接受谈话函询情况的几点意见》要求,针对未向民主生活会应说明未说明接受谈话函询情况等问题及时叫停,立即纠正,对未按规定报告接受组织约谈函询说明的党员领导干部视其情节,进行追责问责。

二是制定《隆昌市因私出国(境)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2020年12月隆昌市政协召开党组(扩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学习贯彻因私出国(境)相关规定,2020年12月16日在全市举办政工(人事)干部业务培训,对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相关规定和审批程序等进行业务培训,同时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办法和条例,认真学习因私出国(境)等政策文件,加强对干部日常的全方位、立体化监管,强化监管结果运用。

三是市委主要领导对市政协原主席进行谈话提醒。向市政协党组发送提醒函,要求加强对单位职工因私出国(境)监管;对违规因私出国(境)的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书面诫勉处理。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7)关于“市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已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届市委九次全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和书记抓党建述职内容。

二是印发《工作提示函》,梳理市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提醒市委领导班子做到“四个一同”“四个纳入”,督促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三是将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监督清单内容,对15个单位开展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2个。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压力传导不够、督查考核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逐项对照《意识形态工作年终目标考核测评细则》,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逗硬考评,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镇(街道)以及市级部门进行了严格扣分处理。印发《工作提示函》,督促各党委(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1年度工作安排。

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目标绩效考核,在目标绩效管理体系中单独设置了“意识形态工作”目标任务,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并修订完善《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考核测评细则》。制发《关于报送2020年度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述职报告的工作提示》,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书记抓党建述职内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和党建责任制、干部考核工作。针对各镇(街道)、市级部门分类建立了《2021年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情况台账》,实时系统掌握全市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推进情况,加大跟踪问效力度。

三是开展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办理网上开设赌场、网络赌博、涉疫物资诈骗等自侦刑事案件25件。

四是加强依法管网治网,落实“中国好网民”工程,宣传文明上网、依法上网。结合“大走访”“扶贫攻坚”等活动,开展了网络安全进校园、网络安全进社区、网络安全进农户活动,发放了网络安全宣传单、宣传手册。

(二)关于“政法部门政治生态建设差距较大”的问题

4.关于“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力”的问题

(9)关于“市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的重要指示差距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四川省、内江市相关制度规定15次,制发了《隆昌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四川省贯彻实施细则、内江市工作措施的具体工作清单》《关于隆昌政法各单位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政法各部门共请示报告年度党组(党委)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干部任免等事项18次,确保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2020年,隆昌市政法系统共获得省级以上先进集体7个,先进个人8人。

二是切实开展政治督察。印发了《隆昌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政治督察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市公安局、市法院开展了政治督察并形成《政治督察报告》,督促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对政法部门“一把手”监管。市委政法委全体会议及时听取政法各部门主要负责人2020年度党风廉政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做到问题早发现、责任早提醒。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修订完善《党组研究决定重大事项规定》《隆昌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监督、集体决策机制7项。

四是加强监督合力。修订完善《隆昌市人民检察院办案部门和检察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纪律作风制度4项,开展系统督察120余次、通报11期。制定系统监督、派驻监督、民主监督等制度4项,切实支持各种监督发挥实效;聘请廉政监督员20名,警风警纪监督员18名,进一步加大公众对政法干警的廉政监督力度。

五是强化政法干警纪律作风建设。组织政法干警到内江范长江纪念馆、内江廉洁教育基地等接受警示教育10次,受教育干警240人次;观看《警钟》《越界》等警示教育片7次,受教育干警980余人次,切实增强干警拒腐防变能力。

六是加强政法干部素能提升。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学习。通过“三会一课”、政治轮训、岗位练兵等形式,组织干警参加各级政治理论培训442人次,参加战训、岗位练兵等业务培训1000余人次。

5.关于“落实政治建警、从严治警要求不力”的问题

(10)关于“钟诚任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期间,公安系统正气不彰、邪气盛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四川省实施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了《中共隆昌市公安局委员会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实施意见》、《中共隆昌市公安局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有效推动政治建设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措施要求落地落实,着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党和人民信得过的公安队伍。

二是深入开展忠诚教育。以庆祝首个人民警察节为契机,组织“警营开放日”、重温入警入党誓词、颁发荣誉奖章、举行退休荣誉仪式等忠诚教育、革命传统教育6次,并形成机制长期坚持;组织“枫桥式派出所”“最强支部”创建活动,推荐“枫桥式派出所”2个、“最强支部”5个,进一步激发民(辅)警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三是扎实开展“十个一”活动。结合隆昌公安队伍实际,制定了《隆昌市公安局开展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落实政治建警、从严治警要求不力”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隆昌市公安局“十个一”活动责任清单》,落实政治轮训制度,组织政治轮训2期,开展研讨会和大讨论2次,着力提升全警政治信仰和政治立场。

四是深入推进“三项体检”。坚持政治引领,促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深层次开展,制定了《隆昌市公安局“三项体检”工作方案》,围绕“政治建设、廉洁从政、能力素质”全面检视隆昌公安领导班子12个方面、领导干部及民警13个方面的问题并全面完成整改,进一步净化隆昌公安政治生态。

五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制定了《隆昌市公安局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全覆盖谈心谈话896人次、中层干部任前谈话37人次;大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深入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91个,组织观看《越界》《警钟》《国家监察》《警鉴Ⅲ》等警示教育片12集;建立完善干部提拔、轮岗交流制度2项,多岗锻炼促进民警素能提升,进一步提升隆昌公安履职担当能力。

六是强化公安内部监督。制定了《中共隆昌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省厅党委〈关于构建新时代四川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的意见〉实施方案》,初步建立了公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派驻纪检监察专责监督责任、公安机关内设监督部门职能监督责任相协调的新时代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

七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整合办案力量和手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防止和遏制腐败的蔓延势头。针对本轮巡视期间收到的20件反映公安系统的检控类信访件,逐一进行了调查核实,处理违纪违法民(辅)警7人,其中约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3人,诫勉谈话3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

6.关于“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力”的问题

(11)关于“市法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差距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案款管理责任,及时清理兑付执行沉淀案款。成立执行沉淀案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对沉淀案款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市法院对执行局2名副局长进行提醒谈话,强化案款管理责任。对新增的执行案款,严格按照“一案一专户”进行管理,并及时依法发放。

二是深入开展执法办案攻坚,强化“四类案件”监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四类案件”监管的通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省法院“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再次进行学习,制定《员额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审判管理职责,压实审判质效提升的主体责任,针对质效落后的部门和个人及时提醒、约谈。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5日,共对379件案件实施重点监管,其中,2020年纳入监管340件,监管比例5.28%,达到上级要求。

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办案人员办案能力。全年组织干警参加最高法院、省高院、党政机关培训53次832人,政治轮训182人,视频培训26场次600余人次,网络专题培训4期4人。常态化开展发改案件、裁判文书、庭审活动“三评查”工作,2020年,开展重点评查85件次、庭审考评24场,评查裁判文书98份,实现一线员额法官裁判文书评查的全覆盖。

四是强化考核问责,切实提升审判质效。修订《员额法官、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员额法官、辅助人员的审判业绩评价,将评价结果与考核奖金、评优评先、职级职务晋升直接挂钩,形成了“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2020年,市法院结案率98.61%,新收案件结案率98.54%,平均审理天数46.93天,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9.84%,案件改发率1.22%,执行案件结案率99.5%,年底收案率24.57%,以上指标在上级法院考核中达到满分值,其中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执行案件结案率、年底收案率位居全内江市法院第一。

7.关于“市委对政法领域的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

(12)关于“市委对政法领域的这些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将“钟诚、李晓鹏严重违纪违法案”纳入市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2021年2月5日,市委领导班子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各市委常委对“钟诚、李晓鹏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了深刻的对照检查,并对抓班子、带队伍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

二是全力做好政法部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后半篇文章”,组织市法院、市公安局对钟诚、李晓鹏严重违纪违法案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案促改”工作开展自查整改,并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个。

三是严格落实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述职制度和政法委派员列席政法单位民主生活会制度。2021年1月13日召开政法委全委会听取政法各部门年度工作述职,政法委负责同志列席指导联系政法单位民主生活会,强化了对政法单位领导班子的监督指导。

四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修订完善《隆昌市人民法院干部转岗管理办法(试行)》等干部选拔管理办法4个;严格落实政法干警轮岗交流制度,整改期间轮岗交流20人,进一步消除了钟诚、李晓鹏等违纪违法案带来的不良影响;完善落实交心谈心制度,整改期间共计谈心谈话1017人次,进一步统一了干警思想认识、激发干警干事创业动力。积极开展各种表彰、慰问活动19次,进一步营造了政法干警职业荣誉感。

五是树牢政法干警政治意识。通过各种形式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等政治纪律规矩960余人次。政法各部门结合本系统、本地区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特别是巡视反馈意见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干警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对照反思、开展整改。

(三)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8.关于“‘六稳六保’”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3)关于“市委稳就业的措施不够精准,鼓励和刺激投资的举措还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想方设法抓就业。全面梳理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各类稳就业扶持政策,建立人社服务“容缺”办理机制;全面梳理就业创业补贴政策,采取“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的方式畅通就业信息。2020年,城镇新增就业7296人,完成目标任务6300人的115.81%。2020年至今,全市举办招聘会129场次,线上推送招聘信息130期,累计为500余家企业发布岗位18000余个。

二是千方百计抓民营经济。加快甜商政企平台企业入驻速度,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着力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目前已邀请430户企业入驻甜商政企服务平台,已激活400户;积极推进企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深入四川石油射孔器材有限公司等企业,了解企业质量管理及产品质量状况,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动企业标准得到国际认可。

三是全力以赴抓固定资产投资。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修订《隆昌市重点项目建设及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试行)》并严格执行。

四是多措并举抓“政银合作”。将企业登记延伸到中行、工行等6家银行位于城区的服务网点,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注册登记和金融服务;将与企业开办相关的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有效整合,提供“扁平化”服务,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

五是坚持不懈抓综合治税。坚持每月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基本情况、涉税信息、财务状况等项指标进行对比,全面掌握重点税源增减变化情况,同时利用监控数据开展税收分析识别、预警和应对,提高税收管理分析和风险防控能力。全面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减税降费成效,确保减税降费红利传导,2020年,减免税收收入达4.36亿元。

9.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差距较大”的问题

(14-1)关于“市委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够到位,对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研究不够,还未将成渝主轴发展重要节点城市的地域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工业实力整体偏弱,服务业质量不高,文旅融合水平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融入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狠抓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抽调10名干部组建内江荣昌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指挥部办公室专班;狠抓规划编制,全力配合《内江荣昌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总体方案》编制,抓紧《内江荣昌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隆昌片区实施方案》编制;狠抓突破成势,川渝合作荣昌·隆昌产业合作示范园区成功创建为首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双昌产业大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基本完成,正在开展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工作;狠抓县域集成改革试点,制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隆昌市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和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有力有序的推动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县域集成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积极谋划重点项目。谋划2021年省重点项目7个,年度计划投资8.5亿元、内江市重点项目93个,年度计划投资52.94亿元、隆昌市第一批重点项目346个,年度计划投资107.03亿元;谋划隆昌市“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590个,计划总投资1342.426亿元;谋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项目89个,总投资1052亿元;谋划一批现代农高区隆昌片区建设项目。

三是狠抓产业发展。狠抓农业产业发展,选定四川省农科院遥感所进行编制隆昌市“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加快产业链冷链物流项目建设,目前已开工建设4个冷链仓储基地。启动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规划编制,加快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完成2020年建设进度100%、2021年建设任务65.2%。加快推进生猪标准化建设项目,目前正邦集团石燕桥养猪场已开工建设,德树生态农庄正在开展58个猪场的完善和改造;狠抓工业经济发展,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支持企业创新转型发展,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狠抓服务业发展,突出规划引领,高水平编制“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推进重大商贸项目的招商引资和落地建设,促进企业主体提档升级,推进消费促升级。大力引进一批带动服务业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预计3月初完成“十四五”服务业规划挂网招投标,签订总投资33亿元的北京语言大学隆昌学校项目协议。西区农超综合体已过规委会并完成招商中心建设,正在办理开工手续。一品天下城市会客厅准备上规委会审议。中国西部智慧汽车文旅城已过规委会,正在办理开工手续。云峰关森林公园正在进行核心区道路硬化收尾。隆昌市进入省级全域示范区创建名单,成功入选第二批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

四是全力抓好经济运行分析监测。针对疫情以及国内外贸易环境,为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结合隆昌实际,制定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28个方面104条措施,印发了《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若干措施》(隆委发〔2020〕11号);按月、按季度加大频次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监测,动态调度重点指标完成情况。9项主要经济指标中,3项增速全市排位第一,3项全市排位第二,2项全市排位第三,1项全市排位第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狠抓经济指标预判,谋划了“十四五”时期主要经济指标,对14项预期性指标和11项约束性指标进行了分析预测。同时,对2021年经济增长点和主要预期目标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对一季度“开门红”预期目标进行了分解。

五是健全财税工作协同机制。按月开展收入预期摸底,掌握税源潜力,定期开展清缴欠税工作;开展风险评估,堵漏增收。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25亿元,税占比为61.6%,完成2020年收入预期。

(14-2)关于“‘放管服’改革不到位,营商环境欠优”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隆昌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工作安排,全力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划转,现已划转9个部门62大项395小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2大项公共服务事项。

二是已将市场监管等部门未入驻的36项行政许可事项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服务大厅。已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大厅、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市医保和社保办事大厅、市就业办事大厅、市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挂牌成立隆昌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完成了未入驻的63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入驻工作。

三是梳理汇编了隆昌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管理资料,初步制定了《隆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全程串联、阶段并联”审批制度实施方案》和《隆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全程代办工作制度(试行)》,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建立了隆昌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提速率达95%。

10.关于“‘三大攻坚战’推进乏力”的问题

(15)关于“债务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努力化解债务。采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培育税源,规范企业管理,加强税收征管,盘活资产资源,压缩一般性支出等方式增收节支,多方筹措资金偿还债务。自2020年8月以来,已安排预算资金偿还部分政府债务;已通过争取到再融资债券资金偿还部分政府债务;二是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强化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已安排市国资管理服务中心清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可注入资产及资源,正在制定方案,待市政府审议决定后注入国有企业。加快推进2户国有企业改革,正在将华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等3户国企注入隆昌发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了隆昌市隆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注资1100万元,将隆昌市城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等5户国企注入该公司,壮大企业规模,推进国企转型做实,规模化、集约化管理,提升竞争能力,提升企业盈利和化解债务能力。

二是建章立制。制发了《隆昌市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严格债务项目审批,严格控制新增债务。

(16)关于“水污染治理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快建设和调试场镇污水处理厂,督促四川水汇公司建立完善后期运维管理专业化团队,建立运营监管的制度体系,目前水汇公司委托运营合同正在审核中,管理办法及监督考核细则已提交市纪委、市司法局进行合规性、合法性审查。支管网建设任务已纳入十四五规划,统筹支管网项目包装,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

二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内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0年,全市66.3%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2021年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开展工作,确保完成全市70%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三是加快推动隆昌河水系连通工程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已实施红旗水库—高山水库—印坝村连通工程,正在加快推进红旗水库—隆昌河连通工程、柏林寺水库—隆昌河连通工程建设,管沟开挖2.56km,土石方开挖3529方;加快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对隆昌河流域干支流开展综合整治,农村河道进行清淤疏浚5.74km(邬家河2.5km、石碾河1.42km、两道桥河1.82km),全面落实湿地建设土地流转和岸坡整治用地,河源石佛寺湿地及邬家河三块湿地正加紧作业,平整湿地约98亩。清理支流长度46.36公里,打捞漂浮物及垃圾等36.79吨。市河长办组织开展督导3次,向有关单位发送整改提示函一个。2020年12月,隆昌河漏孔滩断面水质达Ⅳ类,九曲河出境断面、渔箭河断面水质均达Ⅲ类,较2019年同期均有明显改善,其中隆昌河漏孔滩断面水质提升两个类别,渔箭河断面水质提升一个类别,县级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是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的监督力度和技术指导,对全市185家养殖场(户)的粪污处理设施逐个开展整改技术指导。推进绿色渔业发展,大力扶持和推广稻鱼综合种养绿色可持续发展模式,开展健康养殖技术培训引导养殖户发展生态健康渔业,发展稻渔联合社、农民合作社,推广稻渔种养技术。针对现在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了开展常态化减少农村水污染的措施和办法。同时积极主动争取上级相关专项资金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投入力度。

(17)关于“脱贫攻坚成果不够巩固,特别是产业扶贫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召开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隆昌发现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有序推进脱贫攻坚整改工作。

二是助推贫困村主导产业与冷链物流、食品加工等产业链的融合,建成产地烘干、仓储保鲜物流及初加工设施设备43个,新建冷链仓储设施4处,建成后避免农产品集中上市,提高农业产业的经济效益,有效提升综合效益。在贫困村培育专业合作社68个,家庭农场43个,推动德树生猪养殖有限公司与贫困村建立联合社,目前已签订协议48个圈舍。利用村产业扶持基金,合作种养殖项目119个,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278.3325万元,切实提升了贫困户经营性收入。加强技术培训,全市所有贫困村农技员实现全覆盖,专家服务团、贫困村驻村农技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1620人次,在农闲时节开展稻渔、柑桔、生猪等技术培训145次。强化示范引领,在贫困村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个,培育科技示范户30户,为农户致富增收提供有力技术支撑。组织2015年以来驻村帮扶派驻人员273人到原驻村开展“大回访”工作,组织13个行业部门对各镇(街道)开展走访督导工作,5084户存在返贫风险户建立了整改台账,已通过低保兜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措施全部整改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

三是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重点监测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4380户,以及年人均收入低于7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33户,因人因户抓好帮扶补短措施的落实。春节前,已对130户(含年人均收入低于7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33户)困难家庭进行补助,发放困难补助5.2万元。

11.关于“保障改善民生差距大”的问题

(18)关于“市委有重城市轻农村、重经济轻民生的倾向”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系统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市委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一届九次全会等相关会议对民生、农村发展等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印发了《2020年全市经济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

二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出台《隆昌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试行)》等政策,推进乡村振兴建设。获评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先进县,省级首批乡村治理示范镇1个、示范村3个,内江市级乡村振兴先进镇2个、示范村9个,建成省五星级农(林)业园区1个、内江市星级园区4个,成功纳入全省首批“鱼米之乡”创建工作整县推进县(市),圆满承办全国稻渔综合种养发展提升现场会暨高峰论坛。

三是民生实事扎实推进。按照省委、内江市委的统一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隆昌市重点工作之一,并加大对民生项目的督查、统筹协调力度,全面完成2020年省30件民生实事、内江市民生“十有行动”和市人大票决民生实事项目,民生支出26.7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的70.6%,高于省、内江市平均水平。

四是农村发展稳步提升。以“金通工程”为抓手,建成524个招呼站牌及106个招呼站,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运已100%覆盖;农村小型水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85%,除险加固病险水库整治、大型灌区续建等项目已开工建设;狠抓稳粮扩面、特色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稳步增加经营性收入占比和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34元,增长9.1%,占城镇居民收入的47.4%,增长1.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6550元,同比增长10.4%,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6.3%,增长0.3个百分点;坚持“宜保则保、宜改则改、宜建则建”的原则,已完成1652户农村土坯房整治工作;采取“关停一批、改造一批、强化管理一批”思路,已消除17个敬老院安全隐患。

五是拆迁安置有序推进。加快已竣工验收的安置房安置力度;光荣花园等4个安置房项目正加快建设,飞泉花园B区等6个安置房建设项目已启动;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目前,已完成室内装饰施工14栋,其余正在进行主体建设。

六是公共服务持续改善。公办幼儿园在园学位占比已从34.6%提高至50.49%;2021年部门预算中,已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按照省级标准核拨,省级示范高中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800元,市级示范高中提高至每生每年720元;2020年新(改、扩)建4所学校,新增学位3180个,光丰幼儿园、向阳路小学等一批新(改、扩)建城区学校建设项目已启动;运用公开考聘、考核招聘、“甜城英才”“隆昌英才”引进等政策,拓宽卫生人才引进渠道,2020年公开考聘的39名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入编手续并到岗,2021年第一批次14个岗位考核招聘人员已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环节,已制定第二批次公开和考核招聘200名卫生人才需求计划,拟于2021年12月前实施公开招聘和考核招聘。

七是精心编制“十四五”规划。聚焦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紧紧围绕教育、健康、卫生、医疗、文化等方面,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民生领域的内容,科学编制了“十四五”规划纲要,谋划了“十四五”储备项目,并经政协隆昌市第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隆昌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弱化”的问题

1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弱化”的问题

(19)关于“市委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够,缺乏严的政治定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部署研判。巡视反馈以来,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或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4次。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2020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压紧压实市级领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月19日召开市纪委一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专题听取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报告,并开展民主评议。2月20日,市纪委召开一届七次全体会议,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提出了“五个不容忽视”和“五个需高度警惕”的形势判断,安排部署新一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

二是推动约谈提醒。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听取市委班子成员及相关市级领导2020年第四季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时专题要求市委班子成员要对分管范围内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提醒。建立约谈提醒机制,汇总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科级领导干部查处、测评评议等情况,向相关市级领导一对一发送提示函,提示其主动开展约谈提醒工作,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加强春节前后干部作风、常态化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工作监督,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专题约谈5个工作推进不力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三是强化考核监督。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目标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依据党风廉政建设“1+1”清单,通过重点审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及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的形式,对各镇(街道)、市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纳入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市纪委监委岁末年初监督重点,对镇(街道)、市级部门开展了一轮全覆盖作风和履责监督,查纠履责不力问题5个。

四是对54名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发出《整改提示函》,由纪委监委组织专题会议对54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提醒,54名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述责述廉报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补充报告,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汲取教训,切实整改。 

五是向市委常委、人大、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各副市长、各镇(街道)党(工)委、市级部门党委(党组)发出《关于完成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的提示函》,提醒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全面加强述责述廉工作,明确述责述廉的方式、内容、报告事项等,让领导干部清楚述责述廉应该述什么,如何述。

六是印发《关于搜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点查核资料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提供班子成员近三年述责述廉报告情况,组织人员集中开展了一轮拉网式查核,未再发现2020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存在重复、抄袭等问题。

七是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构建市委书记审核市委班子成员,市级领导审核分管部门和联系镇(街道)主要负责人,镇(街道)、市级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审核分管联系单位站所、科(室)负责人的审核体系,对述责述廉报告层层审核把关。

(20)关于“重要部门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有的重点岗位人员‘小官大贪’”的问题

整改情况:

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以发生“小官大贪”的市住建局为突破点,扎实开展发改、自然资源规划、教育、卫健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排查廉政风险点1378个,精准制定防控措施,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五)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弱项”的问题

13.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弱项”的问题

(21)关于“市纪委监委对同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行权履责监督不够,紧盯关键少数监督执纪问责不够,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不够,抓早抓小不够,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不够,让党员干部‘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仍有差距。基层纪检组织和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好,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以制度管人,建立常态机制,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和纪检监察组织向纪委全会述职述责的有关规定,召开市纪委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开展述责述廉和述职述责。督促市级党政领导,各镇(街道)党(工)委、市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分别对照《政治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逐项梳理工作完成情况,持续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二是将政治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换届纪律、污染防治、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纳入纪委监委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制定监督工作方案4个,制发提示函73份,发现问题153个,处置线索11条,查处6人。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督促有关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制发《监察建议书》4份,通报曝光典型案件29起。

三是建立完善基层纪检组织和派驻纪检机构日常管理考核制度,对13个镇(街道)纪(工)委、2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2020年工作进行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省巡意见反馈以来,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发现问题45个,主动约谈17人次(其中科级领导干部6人次),谈话提醒6人次(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人次),监督质效逐步提升。选配村(社区)纪检组织负责人225人,夯实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架构。

四是督促30名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纠正被处分人处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目前已全部纠正到位。建立影响年终一次性奖金、目标绩效奖受处分人员执行台账,定期会商、定期回访、定期督办,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坚决维护纪律严肃性。

(六)关于“重点领域问题突出”的问题

14.关于“国有企业监管缺失”的问题

(22)关于“隆发集团违规融资、虚增营收、挪用资金等问题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监督。由市财政局和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国有企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联合监督,督促隆发集团认真落实好“三重一大”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好巡视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会,对30余名国有企业管理层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廉政警示教育,督促按照《公司法》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强化出资人监管责任落实。已按程序任命配备隆发集团和隆昌诚信融资担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人员。制定《隆昌市国有企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16个国有企业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19个方面70项问题,分别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目前,已督促完成整改26项。

三是强化业务指导督促。督促隆昌发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理出债务及融资余额,已建立债务及融资台账,制定中长期化解方案,努力多方筹措资金化解债务;清理完成13笔融资成本超过政府确定上限的融资项目,已形成情况报告并制定融资方案,努力降低融资成本;制定资金归还计划,隆发集团已及时归还资金1亿元转入监管账户管理;华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已与27家机械租赁、汽车运输业主签订补充合同,开具发票补缴税费。

四是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通过融媒体中心、集团公司官网等多个媒体,隆发集团已公开出租30处资产,对长期挂网未出租资产正在强力推进中。银发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已向29个门面承租户送达公开招租告知书,按程序选取中介机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2月下旬按程序公开招租。

五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已制定隆昌发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监管方案,对公司近期重大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督促。督促隆发集团制定了“三重一大”等制度办法13个,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清理更正以前年度错误的账务处理,保证会计核算信息质量。

15.关于“房地产领域问题较多”的问题

(23)关于“房地产领域问题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全力推进问题整改。针对全市问题楼盘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盘一策一专班”和“分类处置、逐个化解”原则,召开“问题楼盘”化解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召开部门协调会5次、领导督导会3次、接受内江市“问题楼盘”领导组办公室督导1次;已完成“问题楼盘”化解4个,北晟名都、春江明珠已完成不动产证办理,莱菲特A、B地块、都英新世纪广场已启动办证,剩余项目已初步制定方案,正进一步调查核实中。对未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的项目已纳入“问题楼盘”化解处置,目前正在开展详细的摸底调查,已制定“响石镇金石苑”和“界市镇车站大楼”处置方案,其余项目正在进一步开展摸底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根据情况制定整改方案;“‘隆城湖畔’问题已整改到位。原《隆昌县城乡规划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9年9月废止,并严格按照2012年住建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实施容积率管理。全面清理了2013年以来所有违规减免缓缴人防费项目,并依法进行追缴,截至目前,所有违规减免缓缴人防费已追缴到位;“和坊”项目超容积率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已追缴到位。

二是加强了房地产日常巡查和监督,责令隆昌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开展了“房地产乱象治理”专项行动,对全市房地产行业开展了5次地毯式的巡查,约谈企业6个,取缔违法房产中介3户,责令整改4户;将工程建设纳入日常监管范围,进一步加强了工程质量监管及验收监督管理,特别是对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从源头抓紧抓实工程质量建设,形成问题发现、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确保质量监管及验收程序落地落实;禁止开发企业代收代缴税费,建立了由缴交义务人存入执收单位专户的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在建设工程配套费和人防费收取方面,严格按照《四川省城市建设配套费收取管理办法》等指导性政策执行,对开发项目和工业项目做到“应收尽收”,对符合减免条件的项目,严格核查建筑规模,做到“收必收尽”。

三是建立和完善了《“三个一”提醒制度》《开发项目“三必谈四审查”制度》《资金监管预警机制》《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南》等9项制度机制,实现了从房地产开发新建、质量监管及验收、销售及产权办理全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在住建系统组织开展“思想大转变、作风大整顿、业务大提升”主题活动,确保作风效能和业务水平双提升。

16.关于“教育领域存在违规问题”的问题

(24)关于“中考志愿填报规则未实行平行志愿,‘小升初’人为划定推荐指标,市教育基金会2010年以来违规向570余名教职工出借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隆昌七中对2020年全市填报了隆昌七中第二志愿且中考成绩达到第一志愿的考生进行全面清理,将清理出的72人补录至隆昌七中,其中已缴费的10人全部退返费用。印发《隆昌市2021年普高、中职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明确从2021年起,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实行平行志愿,隆昌七中录取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考生分数线一致,每个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是启动全市统一招生录取平台的建设,广泛开展调研,研制2021年城区小升初招生方案,从2021年起,招生入学采取网上报名,取消隆昌一中、二中推荐指标,城区小升初采取划片招生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入学,突出教育公平,保障学生入学权利。

三是全面停止“教师购住房借款基金会帮扶项目”。研究制定“教师购住房借款基金会帮扶项目”还款方案。四是全力推进教育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教育领域党建及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6个方面13个问题,经过不懈努力,自查问题整改效果成效显著。抓组织建设,2000人以上的学校全部配齐党组织副书记16个。211所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建立联合党支部46个。抓建章立制,印发了《教体系统党建工作考核细则》《隆昌市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意见》《隆昌市“教育三乱”问题处理办法(暂行)》等9个文件,明确规范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整改落地落实。

(七)关于“‘四风’问题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仍较突出”的问题

17.关于“对会多会长反映较大”的问题

(25)关于“巡视谈话中,有近50%的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反映市委、市政府会多会长”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党委(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力戒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将精简会议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严格落实“无大会月”“无大会周”“无大会日”等要求,抓好2021年开会计划拟定和执行工作,严格控制“会多会长”。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本单位2021年度拟召开会议的计划,实行限额管控,确保2021年召开会议数量在2020年基础上只减不增,并在2018年基数上减少三分之一以上。2020年,隆昌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32次,同比减少11%。

三是加强会议统筹,严格会议审批,合理设置会议议程,精准确定参会人员,减少“陪会”现象;严明会议纪律,落实专人负责会场内外纪律监督提醒。要求全市各部门做好会议申报工作,明确会议申报审批范围,严格按照精简要求审批会议。重点紧盯一些工作安排会、专题会等小型会议,针对开会次数仍然多、时间仍然长等问题,特别是研究解决复杂问题的专题会,坚决做到政策未吃透不开会,未调查研究清楚不开会。突出“让基层有感”目标,增强干部群众对精简会议普遍改善的实际感受。

四是建立健全提醒通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机制工作会议,严明纪律红线,强力整治“会多会长”等形式主义问题。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政研室(市委目标绩效办)等部门,对全市各部门精简会议情况开展不定期暗访和实地调研。对精简会议不力的单位,以发点球的形式,发送提醒函督促整改;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在全市进行通报。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8.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26)关于“市委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盲区,离管出习惯、化风成俗差距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的通知》,组织人员全覆盖排查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问题,相关问题已得到有效改善。

二是印发《关于省委巡视反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组织开展交叉检查。

三是将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点查核内容,采取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审核联系镇(街道),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监督单位等方式,建立问题台账,全面督促整改。

四是研究制定《隆昌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回头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得到持续巩固。

五是为深化整改成效,积极推动建章立制,把巡视整改从“治标”不断向“治本”深入,建立《隆昌市税务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隆昌市税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6项制度。

六是坚持举一反三,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切实维护好财经秩序,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19.关于“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27)关于“部分基层干部仍不收敛不收手,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发巩固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成果汇报宣传手册21万份,举办“甜城问政”坝坝会1期,播出“阳光政务”22期。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通知》,以住建、发改、卫健、人防四个重点行业领域为突破口,甄别重点风险岗位46个,并全面设岗定责。结合专项整治监督发现问题,督促建立完善《招标项目开标现场监督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13个。委托第三方公司对11项市本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测评,群众满意率达90%。

二是开展“联村清风行”活动,97名纪检监察干部到125个村(社区)走访群众2228户,收集群众建议诉求87条,发现问题163个。将深化“巡察组+巡察小分队”模式和督促建好“银村直联”平台作为我市纪检监察重点工作,推进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化常态化。

三是聚焦医疗乱象专项整治,紧盯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从大处方、泛耗材、检查项目过多、医保骗保等问题入手,督促开展医保护航行动,自查自纠定点医院35家,违规款项已及时收回。严格执行《内江市纪委监委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暂行办法》,督促5个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组织全市130余名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以案明纪,形成强烈震慑。

(八)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20.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28)关于“市委解决复杂棘手问题缺乏攻坚克难精神,主动担当作为不够,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不够,容错纠错办法一直未实施,部分干部不想干事、不敢作为、不愿担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桂花园社区危旧房改造补偿安置工作顺利推进,已签订拆迁协议并拆除房屋29户,完成安置房建设选址、土地征收、用地批准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制定《隆昌市关心关爱党员干部十六条措施》,开展“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先进典型推荐评选工作,在隆昌市范围内挖掘培塑一批想做事、敢作为、愿担责的先进典型进行充分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锐意进取、勇于担当。

三是严格贯彻执行《隆昌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暂行办法》,进一步探索细化容错纠错措施,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四是结合日常监督、综合分析研判、平时考核等方式加强对退出领导职务干部的监督考核,督促其认真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五是加速推进45个重点项目建设,其中28个项目已完工;14个项目正在全力推进建设,其余3个项目正在全力开展前期工作。

六是自隆高速龙市段408名失地农民社保及沿线遗留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9)关于“市委议事决策机制不完善,督促指导下级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自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以来市委共召开21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党组共召开15次常务会议对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了会议决策。涉及干部提名、任免、奖惩和纪律处分有关事项等内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提交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

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认真落实《中共隆昌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中共隆昌市委关于健全市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意见》,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主要范围、基本原则、决策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工作规则,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参加会议研究讨论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对决策事项建议,逐个明确表示意见,并说明理由,坚决执行集体作出的决策。

四是完善开发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开发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内容、决策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九)关于“选人用人问题较多”的问题

21.关于“选人用人问题较多”的问题

(30)关于“市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缺乏规划,梯次培养选拔干部不够,执行干部交流政策不严格,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有差距,干部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梳理空缺的领导干部岗位和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领导干部名单,建立工作任务完成清单;制定年轻干部、专业型干部、高层次人才、女干部和党外干部优秀人才库,做到后备力量充足。

二是制定《隆昌市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工作方案》《隆昌市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实施办法》,科学规划领导班子队伍。

三是2020年12月16日举办全市人事(政工)干部业务培训会,加强对《隆昌市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严禁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规范干部在企业、社会组织兼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宣传和学习。

四是对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的两名干部进行了党纪处分,其中一名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一名受党内警告处分。

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清理中层干部配备情况,规范超配和混岗中层干部,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中层干部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交流。

六是印发《关于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专项整治的通知》,持续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专项整治工作,向相关部门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发出提醒函15次。目前,已清理出13名公职人员(含1名退休人员)存在违规行为,正在逐一明确措施督促整改。

七是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组织广泛学习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的相关文件,加强日常监管,做到发现违规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

(十)关于“基层党建抓得不实”的问题

22.关于“基层党建抓得不实”的问题

(31)关于“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督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发《中共隆昌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市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党建工作责任。

二是印发《中共隆昌市纪委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关于派员参加和指导有关党委(党组)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明确市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制度,明确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派员参加和指导有关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安排,督促完成联系督导工作。

三是制发《工作提醒函》,提醒各党组(党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要点。

四是制定《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清单》,明确对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具体内容。

(3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市委常委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联系点,明确每年至少深入联系点2次,帮助解决1-2个突出问题。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抓好联系点工作。

二是制发《中共隆昌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市委常委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是参照内江各县(市、区)水平,在2021年制定的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细则中提高基层党建考核分值,从4分增加到6分。

(33)关于“党建工作力量配备不到位,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能力较弱,基层带头人选优配强差距大;国有企业党建虚化弱化边缘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梳理隆昌市机关党委书记配备情况台账,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干部德才表现,有序配齐空缺的机关党委书记,目前已补充配备4名。

二是结合隆昌实际,制发《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围绕重点工作,每年按期举行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加强业务培训。加大从优秀农民工、致富能手、退役军人等群体中选拔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力度,目前,共10名优秀农民工、创业有成人士新当选党组织书记。

三是督促胡家镇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推进,加大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治力度。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制发《关于开展村“两委”班子配备及运行情况全覆盖分析研判的通知》,督促各镇(街道)对所有行政村逐一分析研判,逐村建立“体检”台账。目前已完成对所有行政村的分析研判,并选优配强了村党组织班子队伍,进一步提升了村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四是制发《关于理顺调整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的通知》《关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整改的函》,开展国有企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覆盖督导市属16家国有企业,着力抓好国有企业党建整治工作。

五是强化干部思想教育,加强对从事算命等迷信活动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理。对疫情期间发现的参赌涉赌的村社党员干部和信奉封建迷信的党员进行了党纪处分及组织处理,并督促整改。

六是充分运用“12380”信访举报系统,发挥干部监督员作用,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从事算命等迷信活动的监管,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4)关于“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举一反三,配齐党务干部队伍。2020年8月底已责令中心街幼儿园调整党务干部岗位,现已由中共党员负责党建工作。出文明确必须由党员负责党建工作,清理教育系统党务干部并登记建立台账,各级学校党组织全覆盖建立党建工作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党务干部92名。开展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干部队伍素质。

二是全面排查,重点督导,开展机关党建“政治大体检”。成立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机关党建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市直机关全覆盖开展了2020年度机关党建专项督查暨“政治大体检”,重点督查了包括市委第五、六轮巡察的20个部门在内的党组(党委)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将督查发现的约300个问题梳理为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两大类,发出53份问题反馈书面整改函至各部门党组(党委)并督促整改,将督查结果作为2020年度机关党建目标考核重要依据进行量化扣分,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是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抓好“三级书记联述联评联考”。1月26日,市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2020年度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工作述职。2月4日,召开2020年度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听取机关党委书记、直属党总支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点评存在问题并提出工作要求。市级各部门机关党委、党总支从严从实开展下属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层层压紧压实党建责任。

四是建章立制,常态长效,制定完善机关党建相关制度规则。2月7日,市委常委会听取2020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下一步机关党建工作。制定出台《隆昌市机关党委工作规则(试行)》,提升机关党委工作质量。制定《隆昌市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测评细则》,提升市直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水平。完善《隆昌市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推进机关党建考核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机关党建“三抓三提升”机制并长期坚持,持续狠抓学习教育提升政治站位,狠抓制度落实提升基层基础,狠抓指导督促提升党建实效。积极谋划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制定《2021年度隆昌市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推动机关党建抓在日常,抓在经常。

(十一)关于“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

23.关于“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

(35)关于“市委对巡视整改的认识站位不高,存有过关心态,持续用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制定《隆昌市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建述职、年度民主生活会、巡察监督重点。

二是强化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制定出台《巡视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方案》,对全市负有整改任务的单位开展了2轮38次全覆盖督查,发出《工作提示函》三期18份,形成监督报告38份;同时组成4个联合督导组,对全市19个巡视整改牵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督导报告4份,发现问题13个,有效督促问题整改。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整改,印发《巡察整改“四方会审”工作办法(试行)》,建立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共同参与整改的工作机制;出台《市纪委监委履行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确保扎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

(十二)关于“部分问题整改较滞后”的问题

24.关于“部分问题整改较滞后”的问题

(36-1)关于“省委上轮巡视反馈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涉及的14个工程项目仍在整改中;2019年省委巡视反馈内江涉及隆昌市的‘推进污染防治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再次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推进污染防治工作不够有力”两个问题的整改,将本轮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和上轮省委巡视整改较滞后的2个问题统筹推进、一体整改。

二是针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对涉及的14个工程项目整改滞后的单位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3个单位,在年度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分;对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等4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提醒,并责成市发改局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目前,14个项目已整改到位。

三是针对“推进污染防治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强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全力狠抓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并将长期坚持。目前石燕桥等16个生活污水厂已完成建设任务,山川镇、云顶石鹅场污水处理厂已竣工投入运行;圣灯镇垃圾中转站、黄家镇垃圾中转站已投入运营,隆昌市环卫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已验收。印发《隆昌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综合督查方案》,组建5个督查组对辖区内40户家具企业、35户砂石加工企业、15户矿山企业及46户喷釉、橡胶、塑料、喷涂等重点涉挥发性有机行业企业开展全面的摸排检查。印发《秸秆禁烧工作的考核办法》和《禁烧以奖代补办法》,市级秸秆禁烧督查151车次,366人次,印发通报简报13期,通报火点(黑斑)156处。全市共建立了5个乡镇收储中心,3个村级收储点,19个镇(街道)购置秸秆粉碎机械76台,用于直接粉碎还田。开展柴油车尾气抽测工作,印发宣传告知单2000余份,抽测柴油车尾气308辆,处罚尾气超标车辆18辆,处罚率100%。强化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严格砖瓦、玻陶、塑料、涂装等重点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编制,强化重污染天气期间企业减排、停产落实情况管控及市级部门、各镇(街道)联防联控。2020年,隆昌市城区PM2.5平均浓度为3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PM10平均浓度为58.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优良天数达322天,达标率88.0%,同比提升5.4个百分点。印发实施《四川省隆昌市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退出区)》(隆府办函〔2019〕6号);编制完成《四川省隆昌市国家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退出区)执行成效与评估报告》,目前已呈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退出国家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的请示》(隆府办函〔2020〕58号),在“十四五”期间将不再纳入“国控”重金属污染防控区进行管理。截止目前,全市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5项整改任务及移交的49件信访件,均已完成整改,完成率均为100%;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12项整改任务及移交的13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均为100%;2017年省督反馈的55个问题、2018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3个问题均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13项整改任务和移交8件信访件,已分别完成13项、7件,完成率分别为100%和87.5%。2020年四川省长江经济带自查问题29个,已完成整改28个,完成率96.6%;省岷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强化督察反馈的3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1个,完成率96.9%。

(36-2)关于“2016年审计厅指出的4个问题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欠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的问题,已整改销号;针对“未完成新增民办养老床位目标任务”的问题,目前新增民办养老床位609张,已超额完成600张床位的目标任务,该问题已整改销号。

二是针对“桂花井国有工矿棚户区保障房改造滞后”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压实相关单位责任,帮助解决企业资金筹集难题。目前,保障房建设已按整改进度有序推进,保障房2、3、7号楼已完成主体建设,剩余建设任务正在加紧实施,1号楼完成三层主体建设,6号楼完成6层主体,正在实施坡屋顶建设。

三是针对“四川都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税”的问题,成立了都英公司欠税追缴联合工作专班,约谈了都英公司负责人,督促企业制定欠税缴纳计划,并对都英公司启动税收保全措施。目前,对都英公司两处(门面)资产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

(36-3)关于“市委跟进督促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制发《关于巡视反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工作的提醒函》,要求各单位理清未整改完成的问题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及时提醒领导加快整改进度。各巡回指导组加强督促指导,对检视问题整改进度较慢的单位及时提醒。目前各镇(街道)和市级部门领导班子的116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成。

(十三)关于“一些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

25.关于“一些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

(37)关于“上轮巡视反馈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以来,个别民(辅)警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均已受到查处。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梳理2018年以来涉黑涉恶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情况,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市法院处理违规干预办案的干警1名;市检察院自查过问司法办案违反“三个规定”情况16次,均未发现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违规参与的情况;市公安局形成了《违法违纪问题典型案例报告》,梳理问题18个并全部落实整改,全覆盖签订了隆昌市公安局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市司法局全员开展自查建立了《专项整治台账》,均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是强化市纪委监委同公检法等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联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监督检查,2020年累计监督检查4轮。及时跟进该案办理动态,督促公安机关依纪依法办理。

三是就巡视反馈后再次出现土地闲置的问题,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四是全力整改2016年以来出现的土地闲置的问题,其中昆明百大(新加坡)有限责任公司50亩土地已于2019年8月5日缴纳了500万元的土地闲置费,项目正在建设中,已整改完毕;隆昌发展建设集团2宗闲置土地督促企业尽快开工,启动闲置土地调查程序,整改时限2年;对正华纺织有限公司启动征收闲置土地费程序。

三、严肃执纪问责,狠抓问题线索和信访交办件办理

及时制发《隆昌市支持配合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隆昌市工作信访方案》,成立省委巡视组信访交办件工作领导小组,明晰工作责任,及时、高效、优质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建立总台账+“交办件、阅办件、诉求类、检控类”分台账的“1+4”工作台账。以优先办理、实事求是、高度负责为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访件办理流程,及时报果销号。加强研判分析,综合施策办理。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采取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专题会办等方法,针对性提出化解处理方案,逐一化解,确保“事实清楚、要件齐全、程序规范、结果真实”。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办理。对群众反映较多的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排查、梳理,遏增量、减存量、控变量,做到“预测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化解前,化解走在激化前”。

四、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效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市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市委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许多中长期整改项目需要继续推进,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需要标本兼治、持续整改。下一步,市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深入地抓好整改落实,以整改落实引领和促进改革发展,以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彰显巡视整改的强大力量。

一是持之以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为加快建设成渝发展主轴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新城和绿色生态新城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持之以恒做好“后半篇文章”,毫不松懈持续整改。坚持机构不撤、力度不减、要求不变,严格按照《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被巡视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市委常委会会议每年定期研究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始终掌握巡视整改进展,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持续巩固完善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强力推进或需长期坚持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严防隐性变异、反弹回潮。把“三不”一体推进要求贯穿正风肃纪反腐各方面,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扎实做好以案促改,持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四是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助推开启隆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面落实“12345”县域经济发展思路,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开启隆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根据统一部署,2020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第五巡察组对南宁市良庆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8日,巡察组向中共南宁市良庆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概述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七项15个问题;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工作等情况。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不透测”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的新理念、新任务、新部署、新要求,引导党员带着问题学习、围绕工作钻研,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局党组进一步坚持中心组学习和集中学习的长效机制,制发2021年学习计划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其中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少于10次。增强政治学习的实效性,推动由会议集中学习为主向多种学习方式并举转变,采取定频次、定主题、定责任的方式抓实政治学习,按照年初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执行,丰富学习内容。二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精准定位,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压实责任,安排专人督察、督办,确保讲话精神落实到位。目前已组织召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会议6次,党组成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更加细致深入。

2.关于“做到‘两个维护’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我局党组深刻认识到,“两个维护”的根本目的是更好地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这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要义,必须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对领导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的高度统一;同时深刻体会到,学习上不去,政治站位上不去,“两个维护”的行动就上不去,必须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思用结台、知信行统一。目前我局党组按月专题系统学习一次,实现学习全覆盖,有力夯实了“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3.关于“学习习近平讲话和指示精神不深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

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用好“学习强国”、“八桂先锋”等平台。推动党员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学习,并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微党课。推动理论学习向基层延伸,切实做到学以致用、以用促学,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统筹协调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推动党员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有更好的认识。

4.关于“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

目前,五象新区审批的大部分项目均由我局执法六大队进行监管,五象新区处于大开发期,工地、企业数量极速增长,易产生大量的环境污染问题。经分析,群众反映的的环保热点投诉集中在建筑工地噪声问题和餐饮油烟问题。我局组织开展噪声污染夜间巡查执法工作和联合社区、物业对小区内的餐饮油烟开展检查,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专项经费,加强执法六大队执法力量和监管水平,大大增加环保案件办结率、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5.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注重三个方面来强化整改:一是针对服务群众方面问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凡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的事,第一时间拿出切实解决问题的办法,提高办事效车,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二是针对担当履责方面问题。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科室执规守纪进行检查与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指出督促整改到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对调查研究方面问题,要注重调研的针对性、深入性、实效性。更加深入一线工作及基层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认真撰写好有实用价值的调研报告并上报领导。

6.关于“作风建设抓得还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通过进一步细化我局机关绩效实施细则,严肃查处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违纪行为。同时加强日常监督。一是分管领导,日常不定期抽查,二是每半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通报,将日常检查与考核一并纳入绩效考核予以奖惩。

7.关于“纪律建设抓得还不够严”问题的整改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我局开展针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表现,单位和个人积极开展自查和互查活动,逐条进行自查自纠,真正做到对党忠诚,严守底线,心存敬畏,谨言慎行,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追求、种常态。并严格执行监督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员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8.关于“反腐败工作抓得不够紧”问题的整改

针对我局反腐败工作的不足,我局开展本单位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实打实“揪”出隐藏的廉政风险点,并堵上“漏洞”,让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不失控。通过针对性的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全面准确查找各自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特别是紧盯管人、管事、管财、管物、审批等廉政风险等级比较高的风险点,确保做到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排查到位,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管用、操作性强的防控措施。截至目前,局里3个科室、1个执法六大队11人进行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排查出廉政风险7个,制定整改措施7条。

9.关于“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领导、理清思路、健全机制、完善保障,努力把机关党建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二是认真贯彻生态文明精神,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服务经济发展、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环境保障等,作为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开展机关党建工作,找准机关党建发挥作用的工作载体。

10.关于“党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

因机构改革,我局变动较大,特别在人事调动方面,导致局机关党支部与执法大队党员的从属关系未能充分理顺。目前我局党支部内党员3人,预备党员1人。目前,我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落实到党员队伍的管理中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政治合格。并重视从干部职工中发展党员,和严格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充分发挥党组织、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1.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通过不断丰富和改进“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内容和形式,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时代感和吸引力。一是结合学党史活动,进一步提高“三会一课”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提高书记开好“三会一课”的能力。二是把“三会一课”的内容与各地方各单位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创新“三会一课”的载体,拓宽党员方便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途径、方式和渠道,不断提升“三会一课”的吸引力。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对自治区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把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广西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自觉用延安精神滋养初心、淬炼灵魂,强弱项、补短板,确保把问题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二是增加对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区高质量发展成效,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助推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关于“落实强首府战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通过认真学习贯彻《南宁市良庆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实施方案》,坚定不移地贯彻强首府战略,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助力良庆为首府经济高质量发展。

3.关于“治理干部‘昏庸懒散拖’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治理“昏庸懒散拖”当以干部的教育培训为先导,针对干部的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开展精准化的理论培训、政策培训、管理培训、法规培训、技术培训,消除疑惑、增强信心、提高能力,让党员干部作为有底气、敢作为、善作为;通过建立健全容错纠错、督查问责、作为激励机制,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

4.关于“开展‘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离目标任务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开展“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以来,我局领导着力聚焦根本任务,以优良作风抓好主题活动各项工作落实,但经过全面审视和评估,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在学习的深度和效果上有差距。学习文件精神不够深入,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精神讲话理解运用不足、解读不够全面。二是在整改落实上有差距。对部分问题的顽固性、长期性、反复性认识还不到位,持续不断抓整改的力度和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的成效有待进一步巩固提升。

(三)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我局接受城区党委巡察期间,未交办有信访案件。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

我局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不能有停一下、歇口气的想法,应当再接再厉、久久为功。我们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巩固巡察成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良庆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

(一)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良庆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够到位问题整改的主要措施: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调度会,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区高质量发展成效,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助推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及统筹推进督察案件工作,分管科室主动承担主体责任,主动联系相关部门,督促落实好每一项工作,保证案件如期完成。

(二)关于落实强首府战略不够有力问题整改的主要措施:一是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三个治污”,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擦亮良庆生态“金字招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二是引导和倒逼双向发力,用足用好“三线一单”、政策规划、项目环评、环境监管执法等手段,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发展;三是化解防范环境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四是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传播生态文明理念。

(三)关于治理干部“昏庸懒散拖”力度不够问题整改的主要措施: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整治干部“昏庸懒散拖”问题;落实为基层减负,加大关心关爱干部的力度。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党员全员开展治理“昏庸懒散拖”的教育,确保达到治理全覆盖;二是要提高自我要求,履职尽责,做好表率作用,进一步整治和克服员工中存在的“昏庸懒散拖”行为。三是深入开展整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员要聚焦本职工作,主动投入促进良庆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等中心工作中。

(四)关于开展“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离目标任务还有差距整改的主要措施:我局将继续把开展“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是进一步增强学习自学性和紧迫性,一方面坚持“温故而知新”,重温原有所学,巩固深化思想认识;另一方面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学强记,常学常新,真正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学有所成。二是把“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特别是一些特色创新做法运用到我局今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为服务良庆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三是持续巩固和深化主题活动成效,推动我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力加强,推动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真正让主题活动的实际成效,转化为推动良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1日至11月1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铅山县工业园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2月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铅山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整改以来,铅山县工业园区党工委认真贯彻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学促改、以改促进”,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最坚定的决心、最积极的态度、最务实的举措推进问题的整改。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高度重视,深化思想认识。巡视巡察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有力抓手,也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业绩的重要方法,更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县工业园区党工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到巡视巡察工作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下强化监督、正风肃纪、提升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加大巡察整改工作的力度,提高整改工作的质量,确保巡视整改反馈意见条条有回应、件件能落实、事事见成效。

(二)迅速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三个聚焦”等问题,重视做好巡察整改“下篇文章”,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最突出的问题。一是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及班子会议,公开反馈问题,广泛征求意见,接受整改监督。下一步,园区党工委还将适时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问题,深挖思想根源。二是压实整改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逐条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重大事项、难点问题由一把手亲自担责,主动认领,保证整改效果。三是定期调度会商。2020年12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项推进会,迅速部署整改工作。2021年1月15日、4月10日,又召开调度会,推动整改持续深入,在服从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整改效率。

(三)高效推进,逐项对照整改。园区工作领导小组逐条逐项认真反复研究反馈的问题,对涉及园区党工委的“三个聚焦”12个方面33个具体问题,均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目标清单和措施清单。同时,工作领导小组对问题整改工作实行台账管理,严格落实跟踪销号制度,确保整改事项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住一批漏洞,以全面整改成效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二、坚持问题导向,真抓真改真严,确保把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一)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园区党工委将反馈的12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33个具体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75条整改措施。制定出台了14项制度文件。截至2021年5月6日,有32个完成整改(指整改措施均已落实的),占96.9%;1个正在推进(指整改措施均在落实过程中的)。

(二)巡察反馈具体问题具体整改情况。

1.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方面:

1-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工委会议及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重要讲话精神进行补学,园区党工委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分别于  2021年2 月7日、2021年1月5日进行了传达学习;二是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学习计划,并坚持定期开展了集中学习。

    1-2: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深不透、学用结合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意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园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并不断压紧压实企业挂点领导监督责任;二是加大人防、技防投入,推进各类环保反馈问题整改。引入了环保管家、在线监控运维等第三方服务队伍,人员配置上得到充实,运维平台、监控及监测系统建成投入使用,截止2020年底,央视曝光环境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等3个问题全部完成销号;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狠抓“五个到位”,全力确保俺安全生产。制定出台《铅山县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方案》。今年以来共检查企业300余家次,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2家危化企业实行了断电处置。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引领和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仍需持续发力”方面:

2-1:关于“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对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还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对环保督察整改的认识。将上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及整改方案纳入园区党工委中心组研究部署,并不断压紧压实企业挂点领导监督责任;二是提升污水处理能力。2017年投入了1700余万元启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艺技改,新的污水处理系统便投入使用,日处理污水能力达3000吨,达到工业污水排放一级B标准,完全满足了现有入园企业污水处理要求;三是畅通雨、污水管网。新建污水管道28.76千米,同时聘请专业管网检测公司,对所有路段雨、污管网进行检测,根据反馈结果,修复破损1141处,疏通约3公里,确保了管网全畅通;四是规范企业管网建设。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完成了在生产的21家重点涉水企业废水排放“一企一管”建设、28家企业雨水排放口改造,确保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相互独立。同时在重要节点处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园区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联网,实时反馈数据。

2-2:关于“抓环保工作履职尽责还不够,存在慢作为、工作懈怠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园区新增投入200万元实施在线监控平台提升改造,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将老平台的2处恶臭监测更换为2处VOC和6处Tvoc智能化监测,实时掌握园区范围内的空气质量指标;二是及时维修了扬尘监测设备,扬尘监测设备已于2020年12月正常运行;三是加强园区及企业环保设备的维护管理,聘请了园区及企业环保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运维单位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2-3:关于“环保日常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力度不够大,企业偷排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充实环保监管力量。成立环保工作站,铅山生态环境局派驻了1名股级干部和2名工作人员进驻园区,通过日常监管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确保了监管不断档、无盲区;聘请了南京国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园区“环保管家”,为园区环保进行“坐诊把脉”;聘请了第三方运维单位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园区废气、废水、雨水在线监测设施进行统一运维,确保环保监测设备精准运行。二是制定雨、污水排放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管控雨、污水进出,一旦数据异常情况,园区管委会、园区环保工作站、污水处理厂等部门立即响应,查明异常原因并进行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并实行了严格的台帐管理制度。三是严格规范日常管理。按照“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的要求,对园区监控中心反馈数据超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超标及企业雨水超标问题实行台账管理,明确专人负责。

2-4:关于“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配合应急局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战,积极开展能力培训,强化危化品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多家企业参加由第三方机构举办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等培训班;二是园区联合上饶信州理工学校,为达不到学历的操作工给予继续教育等渠道提高学历水平。

2-5:关于“日常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对企业安全隐患指出不及时”。

整改情况: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采取企业自查、定期对企业开展日常检查、联合应急局消防队进行专项检查、有效利用第三方服务作用等多种方式,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督促隐患有效落实。正在联系、聘请专业的第三方为整个园区内的企业进行服务,以便提高园区的监管力量。

2-6:关于“宣传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帮扶政策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压实挂点班子企业服务责任。重新调整了班子成员挂点企业安排,明确了挂点工作职责,将惠企政策宣讲、领办带办服务纳入企业挂点领导工作职责;二是印发了《惠企政策汇编》,并要求各挂点领导发放宣讲到位;三是对照《疫情十条》,逐条梳理,逐项落实。鼎程盛实业、卓深科技,落户农创园的7家企业及部分租用了园区宿舍楼的企业,减免金额合计约150万元,江西科美格、金丰药业等企业获员工返铅补助。四是发布了《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留铅过年期间工作的通告》,对363名外来务工人员留铅过年进行补贴,补贴金额10.89万元。

2-7:关于“六稳”“六保”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企业困难“清零”制度。每季度调度排查阻碍企业发展的困难,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销号管理。2021年一季度,排查出32个问题,已交办各分管领导,限时办结。二是坚持稳住就业岗位,建成了人力资源市场,实现了线上线下招工全天候模式;营造了“稳岗有补”的氛围,2020年以来,共发放了各项就业补助合计824.13万元;三是建立了供应链金融、政担合作等融资机制。江西鑫焱铜业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享受信用贷款,总额达4500余万元,中帆金属、合兴铜业、科美格均获得供应链扶持。

四是不断加大“腾笼换鸟”力度。2021年,我们又锁定了江西和源实业有限公司、久通塑料、中兴实业等12家企业合计550亩低效用地,拟落户建设投资30亿元的金汇环保二期项目,目前,已与各企业开始了谈判工作。

2-8:关于“主导产业培育效果不明显,“一铜独大”的局面没有改变。”

整改情况:牢固树立“产业兴则经济兴”的理念,瞄准产业链项目,大力开展“延链强链补链”工程。一方面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成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配套关联度高的大项目、好项目,今年以来,多次赴上海、浙江、江苏等地进行项目考察。江西天易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康益德电子二期项目、纳米铜箔等9个项目意向落户,正在洽谈落户优惠政策事宜;另一方面实施传统产业赋能,激活金属非金属材料、建材家居、先进制造三大主导产业内部活力。

2-9:关于“标准厂房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年内实现标准厂房入驻率100%。康益德电子、小呗出行、卓深科技等3家公司新投产,新增华创智造入园并启动建设,微纳米铜箔、康益德二期、素心皮具等项目意向落户标准厂房;二是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充分发挥标准厂房的孵化作用,引导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推进康益德、鼎程盛等申入统并报高新技术企业。目前,鼎程盛已完成入统,康益德完成入统资料的提交审核。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薄弱”方面:

3-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够实,工作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联动机制。建立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强化阵地意识。将意识形态学习纳入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同时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作为党工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对照剖析,切实整改。三是完善意识形态风险管控。制定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加强风险防控,及时化解风险因素。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

1-1: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失职失责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党工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健全主要领导按照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班子成员思想状况,确保整个班子团结有序,2020年12月,园区党工委逐级逐层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二是重新调整班子成员挂点企业安排,对挂点工作职责予以明确,并建立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一岗双责”制度。

(2)关于“纪工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聚焦主业主责有偏差”。

   2-1:关于“纪工委人员力量薄弱”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因园区党工委没有纪工委副书记合适人选,故先确定了一名专职纪检干事;二是积极推荐合适人选。2021年全省公务员招考中,园区党工委提供了3个参公事业单位岗位,待新考录工作人员到位后,园区党工委将择优选派纪工委副书记。

2-2:关于“主动有效监督工作进展迟缓”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纪工委的有效监督工作,按照文件精神,建立完善了“一清单一报告两档案”工作机制,并建立长效坚持机制;二是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党工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纪委有关文件、通报精神;三主动接受监督,在闲置土地清理、工程管理等风险领域,实行了园区纪工委书记全程监督。

2-3:关于“三转不彻底”方面

整改情况:巡察组巡察期间,园区党工委按照“三转”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纪工委的监督责任,剥离纪工委书记挂点企业、负责后勤事宜等工作。

(3)关于“营商环境尚需优化”方面

3-1:关于“党务政务服务信息不够公开、透明”方面

整改情况:完善政务服务信息定期发布机制。一是线下设立了办事公开栏,将班子成员挂点企业情况、分管工作情况及联系方式等进行公开,确保群众办事“找对人、找准人”;二是线上依托政府网站、铅山微讯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企业招工、政策解读等信息。

3-2:关于“企业办事难问题依然存在”方面

整改情况:按照“集中办公,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的原则,打造高效审批的服务环境。一是完成了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设,打造了线上线下互动的招工新模式。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已启动装修建设,预计6月底装修到位;二是在现有公安、环保、财政、国土、人社等职能部门入驻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商务、工信、科技、住建、林业、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供电、自来水、燃气、银行等服务机构派驻。《铅山县工业园区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方案》已通过县工业日会议研究通过。

3-3:关于“企业服务还有薄弱环节”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班子成员挂点服务企业机制,各挂点领导对挂点企业的服务负主要职责;二是完善了金融扶持体系。在继续扩大财园信贷通、代缴代扣平台、产业引导基金及工业发展基金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政担合作担保机制、供应链金融、科贷通等多个融资平台,破解企业融资难。各融资平台均已正常运行,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搭建了线上线下招工平台。线下,建成了人力资源中心,截止目前,已收集招工信息200余条。线上,每月定期通过铅山微讯、微信群等发布招聘信息。

3-4:关于“履职担当意识有待加强”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园区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职工工作绩效考核机制,由分管副县长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相关企业参与,对班子成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二是加强干部履职担当能力建设,牢固树立“不争先进、就会落后”的理念,加强坚持不懈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推进园区争先创优考核排名大幅前移。2020年度,园区在全省争先创优考核中排名65名,较年度考核前进33位。

(4)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方面

4-1:关于“工程监管不严格,项目资料较为混乱”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程监管。政府投资工程均由工程部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并制定出台了《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签证管理制度》《零星工程管理办法》。二是按照“一工程一档案”原则,分门别类,专人管理。三是对疫情期间出现工程开工的现象,工程部负责人已向园区党工委作出书面说明和检查。

4-2:关于“工程款支付不严格”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建立了《铅山县工业园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支付规定》,严格规范工程款支付;二是对涉及重大资金支付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集体决策制度;三是对芊山建筑公司、弘升实业代付情况,相关负责人向园区党工委作出书面说明和检查。

(5)关于“商务、公务接待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铅山县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务接待纪律强化监督执纪的意见》(铅纪办发〔2020〕5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园区公务接待细则,确保做到被接待人员合规、公务接待程序合法、接待标准合理。二是对2018年7月5日福鑫住宿无入住人信息、园区工作人员代签及上饶信江投资有限公司无手续接待情况进行了调查,相关当事人已向园区党工委作出书面说明和检查。

3.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对非公党建指导不够有力”方面

 1-1:关于“党的工作和党的组织覆盖率不高,对新入园企业没有深入指导,及时成立党组织”方面

整改情况:加强对新入园企业的调研指导,建立跟踪督导机制,每季度初,对园区新建成投产的企业进行梳理,适时建立党组织,确保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瑞旭实业、鼎程盛实业、科美格新材料等公司就近纳入联合党支部。

1-2:关于“有的非公经济党组织阵地建设不够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加强非公经济党组织阵地标准化建设。按照“四个方面定标准、六个方面立规范”的要求,聚焦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查漏补缺,一项一项抓落实、一项一项抓达标,推动非公经济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落地。江西广恒铝业党支部、非公第六、七联合党支部等3个党支部设立党员活动室,江西神叶实业党支部、江西广恒铝业党支部、非公第六、七联合党支部等4个党支部制作了组织架构图及相关制度牌。

1-3:关于“有的非公联合党支部联而不实”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园区党员班子成员兼任非公党支部书记,督促各非公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主题活动日等党组织生活,按照程序规范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和支委会等;二是同时对所有非公党支部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出各党支部在日常管理、阵地建设、人员配置等方面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督促各企业党支部整改到位。截止目前,第六、第七联合党支部党组织生活正常展开。

(2)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灯下黑”现象”方面

 2-1:关于“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三会一课”课程表,按期召开“三会一课”,确保强化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二是每季度初主题党日组织生活计划,严格按照预定时间节点开展党组织活动。2021年分别组织了5次主题党日。

2-2:关于“党建基础台账资料做的不实,多处出现明显的错误”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党建基础资料自查自纠工作,对表述不准确、时间逻辑不合理等错误进行了及时纠正。何志峰等同志时间逻辑上的错误进行了纠正。二是建立了党建资料分级审核工作机制,确保党建基础资料严肃性、合理性。

2-3:关于“机关党支部对党员受处分决定通报不及时”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梳理有关文件、通报、会议等,及时在党支部上传达学习,做到“应传达尽传达,应通报尽通报”。二是机关党支部书记向园区党工委作出了书面说明和检查。

(3)关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开展不够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晨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二是规范民主评议,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三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邀请了县纪委书记邓登勇同志指导召开了园区党工委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并得到邓登勇同志肯定。

(4)关于“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4-1:关于“存在中层干部“断档”现象”方面。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股级干部任免程序,组织开展推荐,对拟提拔干部进行考察公司,通过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后进行任免和公布,按照三定方案要求,配齐配强内设7个部室负责人。目前,所有股室负责人征求意见稿已制定,待考察合格后,予以正式任命。

4-2:关于“选人用人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对园区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自查。除卢英、徐新林外,所有人为园区下属公司招聘引进专业性人才;二是对园区管委会聘用卢英、徐新林行为进行整改,目前,该两名工作人员已与弘升物业签订聘用合同。

4-3:关于“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创新举措不多,人才引进机制不优”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在各类制度、规定的允许范围内,积极探索出台人才政策,发挥政策对人才的导向作用,以达到广罗人才,人尽其才的目的。2020年度,组织江西思远环保有限公司、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限公司申报江西省“双千”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江西金丰药业有限公司申报创业领军人才项目;二是积极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人才交流机制,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

三、巩固整改成果,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迈进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很多工作才刚刚起步,需要持续发力、长期整改。下一步,园区党工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抓住整改重点,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加快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向持续整改阶段,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动工业园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巩固整改成果;对还需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紧追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激发园区上下干事创业激情。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统一广大职工思想,凝心聚力,积极投入到园区高质量发展中去。

(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一支遵纪守法的干部队伍。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廉政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有效规避各类履职风险。重视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大胆起用优秀年轻干部,让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尽快成长起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于2020年8月30日至9月29日对中共泰兴市委开展了巡视,并于11月5日进行了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等规定要求,现将3个月内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高度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组织推进

1.主要领导亲自抓。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以身作则、牵头推动、定期调度,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11月5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会议后,我市随即召开市委常委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省委聚焦安全生产专项巡视发现问题专题会议和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我市专项巡视工作反馈会议精神,迅速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制定整改方案。11月10日,专题召开市委常委会集中研讨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32条问题,细化了97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市领导、牵头单位和整改时限。11月19日,经市委市政府多次讨论、反复酝酿,印发实施《整改方案》(简称),并呈报省委第二巡视组审核。12月4日,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危化品安全生产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自查检视和问题剖析。12月17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整改方案》修订意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立即落实修订意见,重新修订《整改方案》,强调整改工作必须实而又实、科学整改。12月25日,专题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逐项过堂、加压推进危化品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2.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分管市领导靠前指挥、一线作战,从自身找原因,主动领责任,从制定整改方案开始走好第一步,对分管领域的反馈问题认真研究、牵头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印发后,相继召开各自分管领域省委危化品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议,逐项过堂巡视反馈问题,逐一分解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全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特别是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优化调度形式、加密调度频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检查,通过多次现场督查、会议约谈等方式,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3.条块联动务实抓。各有关部门、乡镇园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严格对标对表,在各行业领域、各辖区分条分块传达市委有关精神,迅速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对照问题清单,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组织专人专班推进问题整改。以提升本质安全为根本,强化行业基层基础工作,坚持不搞“一刀切”,下定决心“切一刀”,加大事前处罚力度。对整改任务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责任到人、时间到点,真正把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截止目前,省委巡视反馈32个问题已经整改落实到位21个,取得明显成效11个。

4.纪检部门督促抓。强化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专门力量,对问题整改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常态化、高频次的跟踪督查,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层层压实责任,对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条条见成效。整改期间,3个乡镇的6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因抓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不够被问责,6名一线监督检查人员因履职不到位被追责。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关于贯彻中央、省委指示要求不够深入、汲取事故教训不够深刻。响水‘3.12’事故不久,位于泰兴经济开发区的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发生 ‘4.3’火灾事故,发生时间节点敏感,影响较为恶劣问题的整改。

1.先后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和市委常委班子危化品安全生产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所有党政负责同志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政治、作风、能力”三方面,逐一开展自查自纠、剖析存在问题,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攻坚补短举措,为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当好示范、作好表率。

2.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全市所有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题宣讲,进一步树牢危化品企业安全发展理念。组织全市危化品企业观看响水“3·21”事故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

3.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干部在线学习和日常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市、镇、部门、村党员干部常态化开展学习轮训。印发《泰兴市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安全宣讲长效机制。开展“主要负责同志说安全”和“百团进百万企业”活动,组织市乡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会,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监管的浓厚氛围。

4.2020年12月18日,对安全生产履责不到位、风险管控措施不力、问题隐患整改滞后的梅兰新材料、新宏阳等20家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按照《泰兴市压实危化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泰兴经济开发区内71家危化品企业开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落实末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提醒、约谈、警示机制,曝光企业2家。其他企业由泰州市安委办提级同步组织实施,实现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危化品企业全覆盖。

(二)关于践行新发展理念不够坚决。在推进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还没有提升到应有程度,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较多,2019年全市百日安全大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523个。2020年,在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又发现安全生产隐患829问题的整改。

5.制订《泰兴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和《泰兴市党政领导挂钩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化解整改验收销号办法》,截至目前已整改化解重大风险隐患14条。为进一步强化市领导挂钩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机制,对2020年底前摸排出的12条较大以上风险隐患,已制订市领导挂钩化解方案(草案);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度调度机制,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专项检查,强化对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重大风险隐患整改情况的督查推进。

6.对2019年以来各级各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回头看”,安全生产评级、“百日大检查”、“夏季攻坚行动”、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违法违规“小化工”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原料废料贮存场所“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发现问题均已整改闭环;国务院、省巡查督导反馈问题已全部清零;为切实巩固“一年小灶”整治成效,无缝衔接“三年大灶”,2020年11月起,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双月会战”,期间通过再次排查发现的3273条隐患问题,已整改2729条,剩余544条将于2021年1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7.聚焦23个重点行业领域,建立滚动式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实行问题整改周报制。通过提示、交办等形式,跟踪督办隐患整改闭环,截止2020年底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均已销号。

(三)关于引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关闭退出不够迅速。至20209月,全市沿江一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仍有20家,对《攻坚行动一企一策综合处置建议》明确要求关闭退出的飞天化工、锦泰化工等企业,将退出时限安排在2022年度,在序时进度安排上紧迫感不强问题的整改。

8.修订出台《泰兴市沿江一公里化工企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加速飞天化工等沿江一公里化工企业关闭退出步伐。

9.落实省攻坚行动“一企一策”综合处置意见,目前锦泰化工已进行资产评估,2021年6月底将启动设备拆除;五联染料已关停,正进行资产评估;昱宏化工、飞天化工2家企业计划进行产业转移,确保2021年10月份启动资产评估;斯比凯可、富锋生物2家企业已关闭退出并通过验收。严格执行沿江一公里化工企业关停计划,确保2021年底沿江一公里化工企业压缩至16家。

10.落实《泰兴市沿江一公里化工企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完成2020年度淘汰关闭2家任务,督促沿江一公里内10家企业制定省攻坚行动安全环保本质提升建议的实施方案。

(四)关于转型发展力度不够大。园区内还有一些规模偏小、产业层次偏低的企业,87家化工企业中,鼓励类企业仅20家。推动产业结构往新材料和健康美丽(医药日化)等新兴和高附加值产业转型的速度不够快、力度不够大,目前两项产业规模合计260亿元,仅占园区的33.5%”问题的整改。

11.实施化工企业整治提升行动。截至目前,百川化工、富锋生物、联泰化学3家企业已完成关闭退出,并通过泰州验收;艾利瑞正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21年3月底前完成股权转让、公司更名等手续;舒伦克金属正在拆除最后一条生产线,2021年3月关闭退出;锦泰化工已进行资产评估,6月底前启动拆除程序;五联染料已关停并进行资产评估;昱宏化工、飞天化工2家企业确保2021年10月份启动资产评估。

12.组建精细化工及新材料产业、非化工产业和医药、日化产业等7个专业招商团队,进一步完善招商机制,“按图索骥”精准招商,2020年招引新材料、健康美丽等新兴和高附加值鼓励类产业项目8个。

13.实施“专精特新”和规上企业培育工程,建立市级和省级以上企业梯队培育库,实行运行质态动态监测,强化个别辅导,全力推动规模企业做大做强、中小企业做特做精。截至2020年底,全市超百亿企业1家,10亿元以上企业19家,成功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省级10家、泰州市级16家,2021年再培育市级“专精特新”企业5家以上。

(五)关于化工企业预审手续未能坚持从严把关。201810个化工预审项目,自然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其中5个提出不同意见,市重大项目办未作解释核实,仍批准预审通过问题的整改。

14.建立项目落户预审机制,坚决落实安全环保一票否决制,明确用地30亩以上项目由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认,用地30亩以下项目由多部门联合审核确认。制订印发《泰兴市重大工业项目落户预审双向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项目审查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责任压紧压实。

15.对前期部门提出不同意见的5个项目开展延伸跟踪核查。其中,科奕莱新材料共聚树脂系列产品项目104.5亩用地规划已于2018年底调整到位,目前手续齐全,主体在建;京腾昊桦聚芳醚树脂项目已核减土地,目前用地78.8亩,已办理用地手续;欧利生高性能涂料、绿伞日用化学品和产协高分子水性工业涂料项目已撤销原落户预审意见。

16.确立泰兴经济开发区“1+2+X”产业发展目标体系,绘制精细化工及新材料产业图谱,印发实施《园区特色发展产业链“链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精准开展链式招商,2020年共招引亿元以上化工产业项目28个。

(六)关于未批先建现象时有发生。2018年以来江苏鼎顺化学、泰兴富安化工等4家企业危化品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现象问题的整改。

17.对鼎顺化学等4家企业依法进行查处,拆除富安化工违规建设的生产线,终止实施鼎顺项目,其余2个项目已取得合法手续。

18.梳理在建危化品项目企业名单,定期抽查在建项目“三同时”手续,目前未发现未批先建情况。建立定期核查机制,认真做好危化品建设项目审批上报工作,及时跟踪核查项目手续审批进展情况。

19.落实危化品项目审批专人专班服务机制,建立初审资料一张清单,第一时间指导企业补充完善审批资料,全力缩短初审时限。

(七)关于市委市政府对园区发挥政策优势、强化招才引智、提升发展质量指导不够有力。高精尖企业培育不够多,化工高新技术企业24家,在园区占比仅27.6%,先进半导体新能源材料企业占比仅4.6%3.5%。园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总体偏少,2.16万名在职员工,中高级职称人才98名,占比0.38%,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1742人,占比6.67%,园区面临高层次人才技能型人才短缺的问题问题的整改。

20.重新修订《泰兴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进一步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2020年泰兴经济开发区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化工企业占规上化工企业总数的60%,新增化工高新技术企业3家,全社会研发投入达15.55亿元。

21.聚焦高端新材料、先进半导体、新能源新材料等高精尖领域项目,精准开展靶向招商,2020年新增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3个,高端新材料项目2个,先进半导体、新型显示材料、新能源新材料等项目各1个。

22.推进企业研发平台建设,2020年新增市级以上研发机构6家,科鼐生物与南京师范大学、泰兴冶炼厂与合肥工业大学的联合实验室已签订协议并揭牌。制订出台《泰兴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办法》《泰兴市科技创新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进一步引导和支持企业强化研发平台建设。

23.健全完善人才招引长效机制,制订《泰兴经济开发区人才引培工作三年行动方案》,修订《泰兴经济开发区人才强区专项政策》,常态化开展招才引智,2020年新增高级职称人才15人、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144人。巩固企业一线班组长技能提升机制,2020年组织培训活动2次。

(八)关于排查摸底不深入。20205月首次动员后,全市仅摸排677(),未能发现一家小化工,后又再次部署排查,全市累计排查22379(),总共仅发现2家违法违规小化工。泰兴市蔡巷化工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非法存储危化品企业,未被认定为小化工’”问题的整改。

24.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再排查再整治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新一轮违法违规“小化工”再排查、再整治活动,经排查共上报违法违规“小字头”企业13家,已全部整改到位;未发现新增违法违规“小化工”企业。对2016年以来关停并转的76家化工企业进行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确保关停并转到位。

25.对蔡巷化工等3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界定,经甄别,3家企业均不属于违法违规“小化工”范畴。

26.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监管,加大有奖举报微信小程序和12350宣传力度,定期督查通报有奖举报情况,保持对违法违规“小化工”的高压打击态势。

(九)关于取缔整治不彻底。对违规行为一清了之,不掌握小化工原材料来源及产品销售去向。20207月,应急局在对泰兴市中联化工轻工有限公司非法储存危化品开展现场调查时,未核实危化品去向,存在监管漏洞问题的整改。

27.对泰兴市中联化工轻工有限公司进行全面核查,已核实非法储存的危化品去向。查明进货单位为常州长塑昌隆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单位为江苏广域化学有限公司(片碱4.5吨)、博瑞生物医药泰兴有限公司(片碱1吨)、泰兴宏源钢丝制品有限公司(片碱2.5吨)。

28.对康晟铸造和宸饰蓝环保2家违法违规“小化工”企业原料来源及产品去向进行排查,2家企业原料均已退回原厂家,除原已销售的产品,现场产品、设备、设施已彻底清除。

(十)关于危化品存储经营存在监管盲区。巡视发现,泰兴市平安加油站实际审批油罐4只共60立方,该站私自非法扩容至14只共845立方,经营过程中还存在使用过期车辆运输柴油、超审批储存油品等安全隐患问题问题的整改。

29.组织对相关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调查发现3名党员干部在对泰兴市平安加油站双层罐改造项目进行验收时,收受泰兴市平安加油站法人代表所送香烟。11月27日,对有管理权限的1名党员干部进行立案调查,对其他2名党组织关系不在我市的党员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按照相关规定移交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组织落实处置。12月初,就平安加油站超审批储存油品安全隐患问题,对3名涉嫌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调查。同时,建立健全与市商务局等责任部门问题线索及时沟通机制,着力发现并查处加油站审批、建设、运营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30.对平安加油站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发现安全问题4条,收回该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总额66.62万元。

31.建立部门联合查、属地滚动查、企业自行查的问题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对全市所有危化品存储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摸排检查,目前未发现其他加油站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关于少数乡镇工作作风不扎实。20208月,曲霞镇、河失镇在排查工作总结报告中对矛盾、问题的分析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基本雷同。广陵镇排查力度不够,存在‘漏网之鱼’,北肖村小油漆加工问题经群众举报后才查处问题的整改。

32.市委主要负责人对曲霞、河失、广陵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三个乡镇严格落实责任、限期推进问题整改。约谈后,三个乡镇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从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33.开展安全生产“双月会战”专项行动,组织市镇村三级党政领导干部围绕核心“两问”,深入开展自查检视和问题剖析,进一步查准查实短板弱项,落实攻坚补短举措,全面压实各级责任。

34.市7个巡查督导组开展专项整治专项督查,推动各乡镇(街道)、园区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督促化解突出问题948项。组织开展党委书记履职情况问题导向推磨式检查,有效推动各乡镇(街道)、园区党政领导责任、重点任务推动和风险辨识管控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

(十二)关于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企业安全力量配备不足,主动排查隐患能力不强,对生产工艺、安全制度、日常管理和国家规范等深层次问题发现不及时、排查不深入。2020年危化品专项整治行动中,泰兴市93家化工生产企业、17家仓储经营单位仅自查隐患588条,不足行政执法检查发现的一半问题的整改。

35.出台《泰兴市压实危化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实现“记分可视化、扣分可溯源、整改可闭环”,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36.组织泰兴经济开发区正常生产的81家危化品企业开展互助小组活动59次,组织化工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化危为安”线上讲堂6次,组织化工企业安全总监参加国务院安委办危化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专题培训2次,进一步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综合管理能力。

37.修订出台《泰兴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和《关于公布泰兴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聘请2名化工专家常驻泰兴经济开发区,提供第三方专业支撑和指导服务,助推园区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十三)关于根据《化工园区应急设施(池)建设标准》,园区现有事故应急废水池无法满足要求,但计划新增310000立方米的公共事故废水池尚未施工。园区危化品企业在用压力管道总长约670千米、输送危险介质31种,其中66千米尚未或正在办理登记,超期未检测管道8.4千米,部分老旧管道使用超过20年,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38.全力推进公共事故废水池建设,目前1号池已完成桩基工程,同步提速主体工程建设,2021年6月底完成建设,并接续建设2号、3号事故废水池。

39.强化泰兴经济开发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成消防站2个,配置消防队员80名、各类消防车22辆,建成投用应急指挥中心和封区管理等信息化建设平台;加强日常消防巡查以及24小时应急值守;建立“无脚本”应急演练和现场点调机制,70家化工企业完成演练和点调,进一步提升了园区和企业应急救援水平。

40.成立压力管道检测检验专项整改工作小组,按照“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加快整改、按期完成”的要求,对标对表抓好整改。目前,完成先尼科化工(泰兴)有限公司2.4千米、泰兴市昇科化工有限公司31千米、泰兴金江化学工业有限公司29.3千米、泰兴市扬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3.3千米压力管道检验,66千米压力管道全部检验合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了使用登记。2020年12月25日,奥喜埃化工8.4千米超期未检的热力管道,已全部检验合格。

41.开展危化品企业在用压力管道全面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危化品“一企一策”交办的压力管道隐患,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一企一策”检查评估发现的涉危化品企业压力管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完善压力管道安全常态监管制度,建立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监管与服务并重机制、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与监察机构沟通协调机制、安全教育培训机制。依托特检所压力管道检验数据和特设智慧监察平台,建立《泰兴市涉危化品企业使用压力管道统计表》基础台账。加强压力管道日常管理,企业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前办理告知手续,核查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单位许可资质,签订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报书,保证新装管道安装质量,实行安装监督检验。根据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周期,制订了2021年29家涉危化品企业压力管道(约131公里)检验计划,推进压力管道监管全覆盖。

(十四)关于对危废隐患排查不扎实。在历经2017年以来多轮排查整治后,2020年省‘一企一策’攻坚行动中发现全市仍有57家化工企业存在危废隐患。泰兴市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发现,70家企业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安全、消防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42.“一企一策”攻坚行动现场核查发现的14个重大环境隐患、287个一般环保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污染防治设施专项整治发现的57家企业112个环保问题,已整改56家企业涉及的110个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涉及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2#盐碳化炉脱硫脱硝设施、粉尘治理设施环保未验收,因该公司盐碳化炉(2#)配套的年产1500吨异硫代氰酸烯丙酯产品项目,自2019年12月底建成以来一直未投料生产,脱硫脱硝设施、粉尘治理设施至今未环保验收。该项目预计2021年4月份投入生产,并同步组织验收。

43.前期排查出的23家需整改危废贮存仓库的企业已全部整改到位;23家需重建危废贮存仓库的企业建成22家(其中,江苏三木物流有限公司安全、规划审批手续不齐全),1家(江苏奥喜埃化工有限公司)未建设。专题召开市长办公会协调解决上述2家企业危废贮存库规划手续问题,采取容缺审批予以办理,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建成多部门联合办理机制,对下一步新发现的企业危废贮存设施手续问题,开展多部门联合办理,对新建企业要求必须配套建设危废贮存仓库。

44.编制形成“三管合一”综合环境信息平台初步设计方案,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分期实施“三管合一”综合环境信息平台建设,推广应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将泰兴经济开发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全市1000吨以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纳入首批试运行范围,全市其他涉废单位纳入第二批试运行范围,确保2021年底前基本建成危废动态管控系统,实现危险废物全链条监管。

(十五)关于非法填埋倾倒堆存问题整治不彻底。在2018—2019年排查整治86个固废危废问题点位后,2020年又排查出19个问题点位,另外根据信访投诉查实了滨江镇天星村原铸造厂非法填埋铝灰点、黄桥镇兴海通用机械铸钢厂南侧非法填埋点等新点位问题的整改。

45.105个固废填埋点位已完成整改103个,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涉及新街镇孔叶村填埋点,已开挖200多吨固废,其中25吨经筛捡、鉴定为危废的固体废物已清运至泰州市联泰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已出具危险废物鉴定报告,下一步将由公安依法处理。分界镇赵庄村填埋点的填埋物,组织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联合调查溯源,确定了填埋物来源及具体物质为草木灰。

46.2020年开展固废环境隐患专项整治,共排查发现907个固废环境隐患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021年将开展新一轮固废环境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问题、责任清单,强化排查整治,提升环境安全防控能力。

(十六)关于危废处置设施规划和运行存在不足。《泰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中没有统筹规划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部分危废处置设施存在运行不规范问题,20186家企业自建的危废焚烧处置设施因二燃室温度、余热锅炉温度不符合运行规范要求被立案查处问题的整改。

47.正在抓紧编制《泰兴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同步将《危废治理专项规划》作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内容,计划2021年7月底前通过专家评审并颁布实施。

48.加大危废处置能力建设,泰州润泰刚性安全填埋场已立项并取得土地证及环评批复,安全评价报告已经专家评审备案,目前正在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预计2021年1月底办理完毕。

49.对危废处置企业及自建焚烧炉企业开展检查27次,发现5家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罚。下一步将结合开展危废处置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危废处置企业和自建焚烧炉单位的监管执法力度,严防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十七)关于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全市16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在20201-6月安全检查中全部存在安全问题,所属的374辆车辆中25辆为挂靠经营,超罐体核定范围从事危化品运输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50. 组织对全市危化品运输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行了2轮专题宣讲培训,与全市16家危运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年度责任书,全面强化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全覆盖检查危化品运输企业,督促各企业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履职清单。全年危化品运输企业共开展危化品运输综合演练16次,开展现场处置方案演练32次,并根据演练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有效提升了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0年11月份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江苏港湾顺鑫物流有限公司进行挂牌督办,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51.制定《泰兴市“两客一危”挂靠车辆清理实施方案》,建立交运、公安、市场监管等6部门联合审查机制,逐车审核全市374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共排查发现危险品运输挂靠车辆25辆和不规范管理行为17起,已全部整改完成。对新增危化品运输车辆严格按照省安委办要求进行核查,确保挂靠“零新增”。组织对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以来排查整改的55条危化品运输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督促危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月检查、月分析”制度,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部录入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实行可溯化管理。

52.2020年11月25日对全市16家危运企业负责人宣贯解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同步将超罐体核定范围从事危化品运输行为纳入检查内容,发现违法行为1起,对企业实施处罚5000元。

(十八)关于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足。监管部门对危化品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督促指导不够,部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201912月、20203月接连发生2起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违规操作掉入罐体事故,其中兴达物流公司事故造成2人死亡问题的整改。

53.全市16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均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岗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全年培训12次,覆盖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788人次。针对两起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违规操作掉入罐体事故,进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和针对性教育培训,制定受限空间作业规程并组织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全覆盖学习,切实增强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54.对企业教育培训效果进行检验,对不按规定培训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已处罚从业人员未培训先上岗企业1家,罚款3000元。

55.吸取浙江温岭“6·13”油罐车爆炸等事故教训,组织危运企业开展警示教育,提高防范意识。扎实推进风险辨识,截至目前全市16家危运企业已全部完成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危化品运输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提升。

(十九)关于抓早抓小不够有力。对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党员干部主动开展日常监督不到位,事前发现、及时提醒纠正较少。2017年以来,全市查处危化品领域违纪问题9起,问责党员干部28人,其中仅2起做到早发现、早查处问题的整改。

56.利用“一室一讲”“一组一课题”等载体,将危化品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纳入市纪委年度培训计划,组织监督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应急管理尤其是危化品安全生产等业务知识培训,增强监督执纪的精准度。开展“多措并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专题研讨培训,深化对危化品安全生产等行业性监督问题的组际交流和研究探讨。在“泰兴市纪委监委”微信群适时推送危化品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对危化品安全生产方面的基础知识和监督重点的认识,不断提升监督水平。

57.对抓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不够的3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实施集中约谈,并督促3个乡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运用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

58.制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紧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中存在的不积极、不坚决、不到位等问题;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中存在的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不整改等问题;针对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抓整改落实中存在的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等问题;服务安全生产领域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以及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督促各纪检监察组织协助各单位党组织根据治理重点摸排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十)关于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够强。纪检监察机关过度依赖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2018年以来共查处安全生产违纪违法问题18个,其中13个是在安全事故定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后,才配套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问题的整改。

59.各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各牵头部门及责任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及其工作计划,全面开展跟踪督查,实地走访涉及整改企业、小区,了解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对督查中发现某些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履责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的,及时发出监察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督促市安委会发挥好牵头作用,深化排查整治工作,高标准检查企业110家,排查隐患829项,全部整改到位;核查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性79家,核查隐患1021项,重大危险源管控检查出隐患111项,已全部整改到位。

60.市纪委监委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定期沟通联系,及早发现各类问题线索,强化分析研判,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及时分办给承办部门处置。

61.出台《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监察员办公室责任,加强对分工区域内的乡镇(街道)、园区及部分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及时受理信访举报、深入一线明察暗访、梳理重点问题线索等方式,压紧压实党员干部安全生产履责意识。

(二十一)关于执纪问责不够及时严肃。201811月,市纪委监委受理关于原环保局工作人员向企业推销二手环保设备问题的群众举报,至202094日才办结;201911月受理的信访举报,至20209月仍未查结问题的整改。

62.深挖安全生产领域党员干部违纪线索3条,实施立案审查1人,对其他2名党组织关系不在我市的党员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按照相关规定移交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组织落实处置。

63.对涉及安全生产领域问责事项的问题线索,制定处置工作流程,并及时跟踪了解线索处置进度,落实跟踪督办,确保线索处置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到有审批、有着落、有反馈、有监督,做到严谨高效、处置得当,对超时限未处置问题线索的承办部门下发催办单。对问责事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后,将问责结果反馈有关部门并通报组织部门,对涉及组织处理的及时跟踪,督促落实到位。2020年11月以来,3个乡镇的6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因抓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不够被问责;6名负责安全生产一线监督检查的人员因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被追责;2名分工负责专项治理的人员因工作效率不高、治理效果不好被追责。

64.在深入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紧盯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监管中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官商勾结等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发现需要整改的问题52个,查处违规违纪问题6个,立案审查14人,给予党纪处分7人。

65.调查发现市公安局现职民警同时担任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违反了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得经商办企业的规定。2020年12月25日,相关问题已调查报结。

(二十二)关于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接受企业宴请、收受企业礼品礼金等违纪行为较多。2020年,少数党员干部接受企业宴请和礼品礼金,经本轮巡视交办后被市纪委立案审查问题的整改。

66.围绕省委巡视反馈要求,组织各乡镇(街道、园区)、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运局等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开展纪律法规教育活动;督促市应急管理局加强廉政教育,开设专题党性教育课程,结合近年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帮助安全生产领域监管人员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利用泰兴廉政网、“延陵清风”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廉政教育活动,通报安全生产领域违规违纪违法案例9例。

67.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不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危化品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不认真履行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认真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审批、监管、监察执法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执法检查标准不统一、滥用自由裁量权、只罚不管、以罚代管、执法检查不严不细、行政许可把关不严、利用执法检查和行政审批谋取不正当利益、充当危化品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保护伞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惩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行为。

68.以安全生产领域系列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单位权力运行,构建常态化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对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相关涉企部门开展专题宣讲,在智慧泰兴、“延陵清风”微信公众号上多角度进行宣传,营造安全生产领域风清气正劲足的良好氛围。

69.2020年9月,收到省委第二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后,迅速开展调查核实。9月23日,对1名党员领导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对5名党员干部立案审查。2021年1月14日,经市纪委常委市监委会议审议,对其中2名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对其他4名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十三)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不到位。2018年中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出台,当年度市委领导班子述职报告中近半数班子成员未报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2019年仍有部分部门负责人未报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2018年,市政府与相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不够严肃,应急局等5个部门的目标责任书上缺少时任市政府负责人的签字(章),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责任人签名由他人代签问题的整改。

70.严格执行中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2020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内容。

71.结合年度考核,安委会成员单位已于2020年12月落实书面述职要求,并对2019年未报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72.2020年11月,开展近三年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和履行情况回头看,落实签字报备要求,对市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书面履职情况报告逐一审核,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了约谈。

(二十四)关于责任传导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没有有效传导到企业主体,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20207月,省‘一企一策’攻坚行动第四工作组对泰兴市75家化工企业检查评估发现,近一半企业存在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定期对制度进行修订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73.加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公开曝光力度,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进行电视曝光,实施危化品企业记分管理、互助协作、安全生产主任奖等举措,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2021年全面落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

74.全面开展省“一企一策”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回头看”,2020年11月18日,下发《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结合《泰兴市压实危化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涉及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75家,除2家已停产企业(艾利瑞、丰益远大)外,其余均已整改到位。

(二十五)关于市级层面对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缺乏统筹机制。市安委会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明显,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牵头部门承担的任务重,其他组成部门被动应付多。工信、应急等部门协同不够,重复交叉检查较多,新浦化学20201-9月接受各类检查116次。危化品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危废仓库建设、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涉及安评、环评、规划及消防等多个手续,依赖市领导一事一议协调才能解决问题的整改。

75.落实市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每月调度制、市级党政领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分工负责制,切实强化对安全生产的统筹、组织力度。2020年12月25日,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进一步厘清责任,细化分工,压实各部门监管责任。目前正在研究制定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分工,明确联动机制,构建形成较为科学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

76.起草《泰兴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执法检查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确保合理确定检查频次,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提高执法监督实效。

77.坚持危化品企业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多部门联合会商,充分听取专家意见,提升项目审批效率。2020年共组织召开5次拟落户项目专家评审会,上会项目38个,评审通过项目29个,不通过项目9个,通过率为76.3%。

(二十六)关于部门合力不够。交通运输、公安、卫健等部门基础数据没有实现即时互联互通。在‘小化工’专项整治中,供电、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未能提供准确的排查清单。在2020年上半年泰兴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交通运输、商务、卫健等部门未制定危废整治方案、未提供隐患清单问题的整改。

78.组织对市级部门及驻泰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2020年10月16日,制定出台《泰兴市“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明确市乡两级安全生产责任,交通运输、公安、卫健等部门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已实现即时互联互通。

79.2020年12月中旬,供电、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已经出具排查清单的情况说明,核实核全排查清单。市卫健委、商务局、交运局已分别制定了危废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危废整治职责。

(二十七)关于安全执法监管存在‘宽松软’现象。运用失信惩戒、约谈曝光等措施力度不大,导致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市应急局2018年处罚269家企业,仅惩戒曝光6家;2019年处罚263家企业,仅曝光9家,震慑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81.修订完善《泰兴市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安全生产不放心单位挂牌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惩戒约束,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2021年全面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压紧压实各层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82.开辟媒体曝光台,定期曝光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行为,从严从重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强化震慑力。2020年11月以来,处罚59家企业,曝光各行业领域单位40家。

83.加大事前处罚力度,2020年事前处罚228起,处罚559.52万元。

(二十八)关于“2020年以来,市应急局处罚‘重大疏漏’行为11起,涉及10家中介机构,对其中9家机构未向社会公示,警示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84.前期未公示的9家机构已全部完成补充公示,公示信息在“信用中国”“泰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网站可查询,同步规范执法程序,建立中介机构查处内部提醒机制,确保在规定时限向社会公示。

85.强化中介机构监管,印发实施《泰兴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细则(试行)》《泰兴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考核考评办法(试行)》。2020年11月,组织专家对在泰从业的各中介机构进行了抽查,查出问题39项,已全部整改到位。建立涉审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制度,对机构资质持有情况等实施跟踪监督管理,推动中介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二十九)关于对历史遗留的‘硬骨头’问题存在畏难情绪。2018年,因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及反馈问题整改不力,被生态环境部通报,包括时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内67名干部受到诫勉谈话等处理、30名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问题的整改。

86.2020年11月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2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双周督查、月度调度工作机制,有力推进各类环境问题的整改销号。研究制定了突出环境问题市领导挂钩机制,切实解决一批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87.认真落实“一周一调度、双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工作机制,对上级交办各类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倒逼责任落实。2018年以来,中央、省、泰州市共交办我市突出环境问题432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29个,剩余3个正按序时推进。

88.举办生态环保专业能力提升班,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将生态环保内容列入中青班等重点班次必学课程,将专家讲座与模拟演练相结合,提升领导干部、年轻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业务能力。有计划地安排新任副科级干部,到生态环保一线参加实践锻炼,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十)关于没有将整改压力传递到‘神经末梢’。少数部门、乡镇督促整改不积极,整改质量不高。公安局推进整改没有形成闭环,对2020年以来危险物品治安检查中企业反馈‘正在整改’的问题没有开展跟踪督查。河失镇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仅以企业反馈为依据,未进行复查核实问题的整改。

89.2020年11月至12月,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双月会战”,同时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级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开展回头看,下达隐患清零重点工作任务。截止目前,剩余泰州巡查督导反馈问题3项(中海先锋废弃物处置、苏航医疗重大火灾隐患、事故应急池建设)尚未完成,正在加速推进。重点对公安局和河失镇排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市公安局对2020年以来危险物品治安检查中企业反馈“正在整改”的问题开展了跟踪督查,建立了闭环台帐资料;河失镇组织专家对泰兴市建金五金加工厂进行现场核查,已于2020年9月20日关闭并拆除所有设备设施。

90.印发实施《泰兴市党政领导挂钩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化解整改验收销号办法》《泰兴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定期督查机制,规范问题整改验收流程,进一步提升问题整改成效。

(三十一)关于“2017年以来,中央、省、泰州市对泰兴市各类督导、督查、检查,共交办危化品安全生产问题7579项,截至20208月还有115项未整改到位。国务院和省督导组反馈的7个个性问题,有1项未达成整改闭环。省攻坚行动一企一策综合处置建议关闭退出7家企业中,仍有4家企业还在生产。省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累计接入数据724项,办结536项、办结率仅74.03%,居本轮巡视8个县(市、区)7问题的整改。

91.中央、省、泰州交办的115项未整改到位问题,已整改到位113项,剩余新浦(烯烃)泰兴有限公司的2项未整改闭环,目前整改方案已经国务院安委办危化品重点县第四轮专家指导服务组论证通过,正按计划落实整改,其中涉及新建装卸站预计2021年3月底前整改完成,新建危化品库预计2021年11月底前整改完成。对国务院和省督导反馈的7个已整改个性问题,再次组织回头看,重点督查1项闭环整改不到位的项目(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硝化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已于2020年9月底通过专家审查并试运行),全面提升整改质量。

92.结合省攻坚行动“一企一策”处置建议,修订完善了《泰兴市沿江一公里化工企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施方案》。锦泰化工已完成资产评估,计划2021年6月启动拆除程序。五联染料已于2020年8月关停,正在进行资产评估。

93.采取督查、考核、通报等形式,落实省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的填报率和办结率。实行“一周一通报、一月一督促、一季一重点”机制,推进各级各类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三十二)关于举一反三推动危化品企业落实整改不到位,影响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在整改中未统筹规划解决装载危化品运输车辆停放问题,缺少治本之策。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20193月因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发生一起亡人事故,20207月又发生一起亡2人事故,没有认真吸取教训,没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问题的整改。

94.编制形成了《泰兴经济开发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2020版),提出了消除、降低或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并落实到位。开展化工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列出本质安全诊断企业42家,2020年12月底前已全部完成本质安全诊断治理验收。健全泰兴经济开发区安全风险评估机制,长效提升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95.依据《危化品(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记分管理办法》,对泰兴经济开发区化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下达整改指令71份,立案处罚6起。邀请第三方机构对10家重点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审计。认真总结记分管理经验,优化记分管理方式,构建危化品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

96.实行危化品车辆“清单式”管理,创新研发危化品运输全流程监管平台,推进危化品车辆入园预约申报。投入7000余万元建设专用停车场,规划增设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有效管控危化品运输车辆入园和停放。

97.2020年12月,在企业聘请第三方安全评价的基础上,邀请专家对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问题整改、复产复工开展审查,复产安全评价报告基本符合有关要求,经修改完善后于2020年12月29日经专家复核确认。2020年10月,组织全市危化品企业开展梅兰新材料事故现场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的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高质量落实到位。

1.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压实责任。把写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作为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要检验,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凝聚共识、真改实改,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

2.提速问题清零,确保整改闭环。对于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坚持能早则早、能快则快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时间表、线路图,挂图作战,全力攻坚,确保各类问题按时保质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落实闭环举措,同时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坚决防止反弹回潮,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取得实效。

3.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本质安全。以落实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把问题整改与提升全市危化品本质安全有机结合,既强化即知即改,妥善解决已发现问题,又探索“提本质”建机制,从源头上堵塞监管漏洞、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切实通过此次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助推全市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3-87760280;电子邮箱:txswxcbgs@163.com,地址:泰兴市国庆东路118号行政办公中心15楼1508室。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0月9日至10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观英滩镇党委开展了巡察。2021年1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向观英滩镇党委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巡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指出观英滩镇党委在“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四个方面存在的23个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建议,镇党委高度重视县委第二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召开党委会议,就巡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观英滩镇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按照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中共威远县观英滩镇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观英滩镇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标4个方面23个问题的整改任务,逐项确定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办、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做好会前准备,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梳理和检视问题,在会上班子成员做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上级督导组进行了深入点评,民主生活会起到了应有的效果。

(二)明确责任,务求实效。镇党委为巡察整改工作责任主体,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的牵头和开展。明确了镇党委书记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各办、中心负责人履行直接责任,负责抓好整改任务的具体事项落实。全镇做到整改问题不回避,逐一销号,件件落实,条条兑现,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总结经验,强化成果。巡察整改期间,整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定期通报整改进度,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层层传导压力,推进整改进度,确保所有问题按整改时限落实到位。立足当下改的措施和长久立的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长效的工作机制,抓好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整改过程中建章立制2项,口头检讨3人次,书面检讨9人次,批评教育12人次,提醒谈话2人次。通过整改促进了工作水平的提升,干部作风有明显转变。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巡察反馈意见领会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在2021年2月4日的党委会上组织班子成员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升了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政治意识,党委书记做了口头检讨。二是深刻领会本次巡察“回头看”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四次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逐项明确整改的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等,研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审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报告等,学懂弄通做实巡察整改。

整改进度:第1、2项都已整改完成。

(2)针对“巡察整改资料审核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2020年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镇党委书记进行了自查反思,并作出口头检讨。组织干部学习巡视巡察概念,由党中央或党的省一级委员会向下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称为“巡视”,由党的市县一级委员会向下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称为“巡察”。二是坚持严谨细致,认真做好日常相关资料的审核把关,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通过日常党建工作检查以及相关会议等,持续加强对个别党组织书记的提醒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做到“举一反三”,认真细致开展好日常工作,不断强化对巡视巡察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了解,确保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

整改进度:第1项已整改完成;第2、3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巡察整改成果巩固不力”的问题

(1)针对“公务接待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2021年3月8日党政办召开部门会议,由分管领导党委副书记对党政办全体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学习了《威远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相关要求,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建立公务接待台账,严控陪餐人员、用餐标准。2021年2月党政办开展了自查,已无此类问题发生,所有公务接待均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三是开展批评教育。党委副书记对时任党政办主任就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部分报销无接待清单的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在报账时对票据、公函、接待清单、菜单等进行严格审查,实行各办(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党政办、财管办四级把关制度。

整改进度:第1、3项已整改完成;第2、4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报销费用使用无效票据或附件不齐”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3月8日党政办召开部门会议,由分管领导党委副书记对党政办全体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纪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党委副书记对时任党政办主任就镇机关报销茶叶费无明细清单和公车维修前无领导审批的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3月26日通过村(社区)换届后干部培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学习了农村财务管理知识,确保规范报账。四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就原白云村、保民村使用无效票据报销的问题做出深刻检讨。

整改进度:第1、2、3、4项均已整改完成。

3.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中心组学习出勤率不高,总结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意识。2021年2月4日党委会上镇党委书记再次组织学习县委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提升了党委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领导班子思想意识。二是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全体成员端正了学习态度,主动积极参加学习,全面提高学习出勤率。2021年4月7日,在镇文体站二楼会议室召开观英滩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学习会。党委副书记领学《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副镇长领学《五四运动和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领学十九届五次中纪委全会精神、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市纪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县纪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党委副书记,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副镇长讲述学习体会。党委书记要求一要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相关要求;二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三要在换届期间摆正工作心态,抓好民生实事。除党委副书记、镇长因县上开会未参加,其他班子成员均参加了学习。三是认真做好学习总结,层层把好总结质量关,坚决杜绝总结材料中出现低级错误。四是建立健全学习通报等制度。严格落实出勤制度,对无故不参加中心组学习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通报批评,提升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截止目前,中心组学习出勤率良好,未进行通报。

整改进度:第1项已整改完成;第2、3、4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在2021年2月4日党委会上镇党委书记组织学习了《乡镇党委工作运行规则》、集体决策等相关制度,强化思想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2021年4月9日研究制定了《观英滩镇党委会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的范围、程序、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等,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三是专人负责记录党委议事决策过程,并做好资料的管理、归档。四是镇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分管农业副镇长就分管工作中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的问题向镇党委做出深刻检讨。

整改进度:第1、2、4项已整改完成;第3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4.针对“违反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会议、微信群等进一步向镇村干部宣传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通过走访、标语等向群众进行再宣传,再次强化干部职工、党员群众的防控意识,确保按照要求落实落效。二是进一步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在各重要路口设置疫情防控检查卡点,对过往人员和车辆进行扫码登记出入;对全镇所有经营场所、人员聚居区实行扫码登记,对外出务工人员做好摸排登记,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三是镇纪委书记就2021年“三八”节组织集体活动并聚餐的问题向镇党委做了深刻检讨。

整改进度:第2、3项已整改完成;第1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关于“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有缺失”的问题

(1)针对“扶贫资金使用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在2020年4月22日,镇党委已对原云台村党支部书记利用帮扶对象进行小额信贷的问题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归还了全部贷款,2021年村“两委”换届后其不再担任村干部职务;对金顶村、竹塘村村干部就把关不严,将不符合条件人员上报进行危房改造的问题分别给予了党纪处分4人次,所涉资金已于做出处分决定时全部追回,部分人员2021年村“两委”换届后不再担任村干部。二是3月26日,村(社区)换届后干部培训时,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全体村(社区)干部再次学习了扶贫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三是2021年3月,四个贫困村村“两委”对未归还产业扶持基金的贫困户入户进行了政策宣讲,提高了贫困户对产业扶持基金归还的意识。四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于2021年3月再次对全镇扶贫资金进行清理,将到期未归还的41户贫困户花名发放到各村,各村继续逐户督促归还。截至目前,除民政村黄昌金因死亡且其儿子未成年,无归还能力,按照威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威远县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威脱贫攻坚办[2017]27号)第三章第九条第六项有关规定,经民政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免于归还外,全镇其余各村贫困户均承诺在今年12月底前全部归还所借的扶贫资金。

整改进度:第1、2项已整改完成;第3、4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1年12月底完成。

(2)针对“扶贫资金使用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目前镇、村两级正在积极联系经营者入驻经营中草药观光园,2021年年初与四川蜀多多农业科技公司进行了洽谈,4月2日邀请威远县养蜂企业业主刘青到现场查看,该公司有意愿利用观光园种植中药材养蜂,并计划将加工厂建在观英滩镇。二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对竹塘村农民合作社管理中草药观光园的业务指导。三是调动和利用各种资源,对贫困户进行种养殖技术培训和指导,竹塘村驻村农技员于2021年2月、3月对贫困户进行了果树种植技术培训。根据全镇产业发展规划,带动贫困户发展其他产业以达到持续、稳定增收的目的。如民政村引进的黑山羊养殖企业,将带动贫困户代养山羊和牧草种植。

整改进度:第2项已整改完成;第3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1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1年12月完成。

6.针对“‘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机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在3月26日村两委换届后培训时,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村(社区)干部学习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了村干部制度意识,确保在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程序进行。二是镇纪委加强对“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指导和督查,第一季度对民政村、骑龙坳村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回头看”,没有再发现违反“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情况。

整改进度:第1项已整改完成,第2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7.针对“基础设施建设用心用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吃透、用活、用足上级政策。组织村建环卫综合服务中心(规建办)人员再次学习《中共威远县委、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通组公路和“户户通”道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威委发[2015]20号),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2021年拟启动高云路7.1公里、唐窝路1.5公里、大保路2.2公里等3条10.8公里通组道路建设,努力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三是切实加强建成公路的“建、管、养、运”,发挥好使用效益。参照《威远县普通公路“五清”行动考评细则》,结合我镇普通公路“建、管、养、运”和“五清”行动开展情况,于2021年3月29日制定了《观英滩镇普通公路“五清”行动考评细则》。

整改进度:第1、3项已整改完成;第2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1年12月完成。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针对“督促村‘三务’公开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工作要求,2021年3月底前由镇党群办、社事办联合完成了对9个村、1个社区“三务”公开的检查,检查中发现公示不规范、不完善、不及时问题3个,督促支部立行立改2个,限期整改1个。二是结合规范公示相关要求,重点对民政村、永兴桥村进行了重点督导,存在的问题已经整改,暂未发现新问题。三是在3月26日村(社区)两委换届后培训时,镇党群办、社事办组织对“三务”公开的相关要求进行再学习,让“三务”公开要求入脑入心,确保落到实处。

整改进度:第1、2、3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9.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1)针对“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清退5名镇干部曾多报的差旅费3249元。二是2021年3月25日镇财管办组织全体人员召开会议就该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就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问题对镇财管办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建立健全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出差补助标准,实行各办(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党政办、财管办依次审核,确保不再出现重复报销、超标准报销。

整改进度:第1、2、3项已整改完成;第4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资金存在白条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金顶村、骑龙坳村、飞蛾寺村在3月20日前已重新开具发票,将正式发票作为附件完善了报账程序。二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就资金存在白条支付的问题对镇财管办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3月26日村“两委”换届后干部培训时,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了对农村财务管理知识的培训。

整改进度:第1、2、3项均已整改完成。

10.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3月8日党政办召开部门会议,分管领导党委副书记对党政办全体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学习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强化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二是2021年3月25日,党委副书记同志召集各办(中心)负责人开会,重点研究了今后采购和固定资产入账的相关工作。三是2021年3月镇财管办已经对巡察发现的未入账的固定资产食堂桌椅和文件柜进行了重新登记入账,并对全镇固定资产清理和登记入账;2021年2月,民政村已经对未入账的音频设备、LED显示屏、戴尔电脑进行了重新登记入账,并要求其他村(社区)开展固定资产清理和登记入账。四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按照标准采购流程开展采购,并及时对采购的固定资产入账,防止资产流失。

整改进度:第1、2、3项已整改完成;第4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1)针对“村干部在本村领取会议补助”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清退原青山村、飞蛾寺村违规发放的会议补助共计1940元。二是镇纪委书记就原青山村干部、原飞蛾寺村党支部书记违规领取会议补助的问题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3月26日对换届后村(社区)干部培训时,纪委书记杨洁组织学习了发放津补贴的相关要求,确保严格执行资金审核拨付制度,规范发放各类资金的程序。

整改进度:第1、2、3项均已整改完成。

(2)针对“多发放补助或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清退干部职工多发的防汛值班补助1100元,清退人大代表崔扬多领取的人大代表活动经费400元,共计1500元。二是对防汛补助发放审核不严,导致将周末作为节假日标准而多发补助的问题,分管农业副镇长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人大主席就多发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的问题对人大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镇纪委在2021年3月25日召开会议对各办、中心负责人进行了工作提醒,严格落实应发补助、经费的要求,确保按照规定进行发放。

整改进度:第1、2项已整改完成;第3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2.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1)针对“未按要求对各村党组织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未对各村党组织工作计划、总结签字审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3月26日村“两委”换届后的村(社区)干部业务培训,党群办主任组织学习了相关业务知识,指导各村(社区)规范开展村级党建工作。二是按照“三会一课”要求,严格落实定期检查指导制度,督促各村(社区)党组织认真抓好党建相关工作落实。2021年第一季度,镇党委书记、党委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对全镇10个村(社区)党建工作开展了定期检查指导。三是层层审核把关。镇党委书记、各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对各村(社区)2020年的工作总结和2021年的工作计划进行了签字审批,严格落实村级党组织工作计划和总结审核签字要求。

整改进度:第1项已整改完成;第2、3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述职报告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章立制。结合实际制定了述职报告审核单。2020年9个村、1个社区均按照要求落实了驻村组长、驻村领导、党委专职副书记层层审核签字,确保了述职报告表述准确、内容规范。二是强化指导。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加强对村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2021年2月25日党委组织委员、党群办主任对各村级党委、党(总)支部进行了监督检查,查出各类问题5个,要求立即整改3个,限期整改2个。三是追责问责。2021年3月党委副书记对原一碗水村党支部书记、原飞蛾寺村党支部书记、原保民村党支部书记、原观英村党支部书记、牛王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提醒其自查自纠,坚决杜绝今后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进度:第3项已整改完成;第1、2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各村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到联系村(社区)开展了工作指导。2021年2月,各联系领导、驻村干部到所联系村(社区)进行了监督和业务指导,各村(社区)党组织均按照组织生活会的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资料审核和保管。2021年2月由镇党群办对各村(社区)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相关资料进行了统一审核,发现问题6个,已责令全部整改。各村级党组织均按照要求做好了资料保存。

整改进度:第1、2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3.针对“选人用人程序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2021年2月4日召开党委会,镇党委书记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推进全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开展批评教育。针对镇干部兼任村支部书记问题,党委书记在会上就选人用人程序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做了口头检讨。三是严格抓好日常工作落实。在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选拔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等五方面人员进入镇领导班子等选人用人过程中,镇党委严格按照县级会议精神和文件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初始提名、民主推荐、干部考察、酝酿讨论等选人用人程序。

整改进度:第1、2项已整改完成;第3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4.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缺失,述责述廉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2月4日召开党委会严肃工作纪律,述责述廉报告必须亲自撰写、据实撰写,严禁抄袭他人或网络,严禁将往年的报告修改后作为当年的报告,强调再出现此类问题,将严肃处理。二是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副镇长就报告雷同、存在网络抄袭的问题向镇党委做出深刻检讨。原党委政法委员已于2020年12月调离观英滩镇,未再对其问责。三是镇纪委书记就审核各村(社区)述责述廉报告不认真、不细致的问题向镇党委做出了书面检讨。四是3月26日村(社区)换届选举后集中培训时,对各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撰写述责述廉报告进行了再培训、再强调,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整改进度:第1、2、3、4项均已整改完成。

15.针对“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法纪法规意识。3月26日村(社区)干部换届选举后集中培训时,镇纪委书记组织学习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纪法规。二是持续开展“两知”教育,镇党委书记于2021年1月29、3月4日、3月26日分别对镇村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进一步强化了镇村(社区)干部廉政意识。三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第一季度,在镇村干部会上,镇纪委书记三次通报全国、省、市、县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例,常敲警钟,筑牢思想防线。

整改进度:第1项已整改完成;第2、3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二)坚持不懈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的目标不变、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对已经整改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的,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严格标准、盯紧不放、持续整改,确保每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知行合一运用好整改成果。镇党委在抓好整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的制度,要扎牢制度的“笼子”,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要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与推进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强化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发展特色生态种养业、建设文旅康养观英滩”的发展思路落地落实落效。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4日至12月2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2月29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县委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反思会议精神,我局认真对标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的3大方面6个小方面11个问题。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及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做了全面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为切实整改反馈问题,我局以小应急党委〔2021〕6号文件正式印发了整改报告,整改情况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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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211225:(45篇)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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