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办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样板,全方位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超越,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
遵循“高起点开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运营、高产出辐射”原则,力争在5年内建成国内高水平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准科研创新与转化平台,创建具有现代医院管理特色的改革试验田,立足全省、辐射周边、对接全国,面向海外,办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样板。
二、建设内容
将滨海新城医院建成集临床诊疗中心、教学实训中心、科技研发中心、感染疾病防治中心、健康管理中心于一体的现代化、高水平大型综合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全方位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建成高水平临床诊疗中心
1.打造高原学科群。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分别简称“华山医院”和“附一医院”)“以强加强,以长助长”,联手重点打造神经医学、骨科与手外科学、感染医学三大学科群。华山医院通过派驻管理、技术骨干及选派专家团队等,在医院管理、学科建设、临床能力、学术交流、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科研合作等方面开展建设,将三大学科群建设成规模、成体系、成品牌、成辐射力,同时带动支撑学科保基本、扩规模、创特色并提高影响力,打造国家级区域高原学科。
2.搭建特色技术平台。通过华山医院著名专家开展特色诊疗技术,向滨海新城医院输出新技术、新项目、新疗法,推动华山医院特需和特色医疗服务平移,搭建特色技术平台,推进多学科联合诊疗(MDT)和融合病房建设,并依托“互联网+”和5G技术,建设远程医疗互通系统,将滨海新城医院打造成区域医学高地。
3.打造互通互认的医疗共享平台。充分发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备、技术、人才优势,为全省乃至周边省份各类医疗机构提供全面、精准、快速、高效的医学检查、检验服务,实现互通互认,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利用率。整合信息资源,建设专科数据库、科研数据平台、生物信息管理平台,构建疑难病罕见病区域平台,提高精准诊疗效率。
4.建成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救治中心等项目,发挥区域医疗中心辐射力,提升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服务能力。
(二)建成高标准教学实训中心
建成集临床教学、培训、考核和竞赛于一体的临床实训中心。临床实训中心开展医师日常技能训练、专科医师模拟技能培训,建成国内一流的技能竞赛中心以及国际前沿的临床实训中心。实训中心的规范化培养模式可向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三)建成高层次科技研发中心
1.建立中心实验室,打造重点疾病实验室,构建开放共享的高端科研平台,集聚先进的实验设备、优秀的科研团队和良好的科研项目,瞄准重大疾病开展科学研究。同时,借助华山医院国家老年医学、国家神经疾病、国家传染病三大国家医学中心,合作申请课题,共同培养研究生,成果共享。
2.建设科研和产业融合基地,实现临床科研成果转化与推广,推动精准诊断与治疗产学研一体化项目落地,助力区域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3.打造临床研究高地,建设覆盖Ⅰ-Ⅳ期的临床药理及临床试验研究中心,打造新兴临床学科,助力临床研究及医药产业创新与发展。
4.实施PI(PrincipleInvestigator)聘任制,鼓励跨学科组建研究团队,鼓励人才流动,重视人才引进与培养,增聘临时和辅助人员,设立长期与短期目标管理机制,鼓励并维护科研人员积极性。
(四)建成高起点感染疾病防治中心
加快推进感染楼和病原微生物检验设施建设,依托华山医院感染学科优势和技术力量,迅速提升我市感染病学诊疗水平。感染楼可作为独立院区,实行平战结合,平时作为感染性疾病及复杂重症的临床诊疗中心,承担重点传染病哨点监测任务,打通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与福州市新疾控中心传染病数据共享渠道,强化医防融合,特殊时期可作为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应急事件救治基地,与福州市新疾控中心共同构建国家级疫情预防、诊疗、科研中心。
(五)建成高质量健康管理中心
借助医疗医务管理数字化转型和信息化建设契机,打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新模式。依托新信息技术,建立集体检、疾病预防、慢病管理、院后居家健康监测,实时分析和主动干预的积极健康管理新形态,将滨海新城医院建成区域健康管理的数据中心与健康管理平台。
(六)建设高精尖人才队伍
1.华山医院选派包括“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杰青”“优青”在内的专家、学者、管理人员,与附一医院专家、学者,组成高精尖人才队伍,在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坐诊、查房、手术、会诊、教学、科研、管理,打造一支带不走的国家队。
2.以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基础,针对不同层次人才推出不同的人才培育、支持计划,充分释放人才资源对学科建设与发展的支撑力和驱动力。实施“卓越人才”工程,着力本土高端人才孵化,制定“一人一策”培育方案,对青年人才在项目、经费、平台、时间给予支持,促其快速成长。在全国范围内甚至全球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及团队。通过科研课题协作、项目合作、技术攻关等多种形式,拓宽引才渠道和方式,精准高效引才引智。
(七)创建具有现代医院管理特色的改革试验田
1.建立以华山医院为主导的管理架构。引入华山医院管理团队,建立以华山医院为主导的管理架构,坚持同质化管理,在医疗质量与安全、财务与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按照华山医院模式同质化执行,助推人才、技术、品牌、管理的快速平移输入。
2.打造可复制的区域医疗管理模式与路径。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建立高效、活力的运行管理机制,推行患者门诊全流程预约、全电子收费、门诊服务中心一体化、一键式后勤保障平台、物资一体化供应中心、主诊医师负责制、无陪护病房、行政服务中心、医技公共平台化管理等医院改革管理创新举措,打造有特色、成体系、可复制的区域医疗管理模式与路径,带动区域医疗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3.建设新型智慧医院。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运用,建设全新的医疗信息系统,打造集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于一体的新型智慧医院,并实现多院区协同管理。
(八)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
借助华山医院国家队的品牌输出、技术输出、管理输出,扩大附一医院在省内医联体和专科联盟优势,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升区域医学发展和医疗服务能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促进分级诊疗,方便群众就医。同时,立足福建,辐射周边省份,对接全国,发挥对台优势,进一步辐射东南亚,面向海外。
(九)建成高效率紧急医学救援体系
充分利用“沿江向海”的地缘优势,与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等部门紧密合作,联手打造空中、海上、陆地三位一体救援体系,在国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十)打造高品质的国际医疗部
借鉴华山医院丰富的涉外医疗服务经验,盘活福建的侨胞资源,打造高品质国际医疗部,提供涉外医疗服务、健康管理、陪伴式就诊等服务,并为重要外事活动、国际赛事提供医疗保障,承担涉外医疗任务。
(十一)建立省市协同发展机制
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作为福州市政府、华山医院与附一医院三方合作共建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立省市协同发展机制,利用其先进的管理理念、优秀的人才团队和顶尖的技术优势,从学科建设、科研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技术提升等方面加大对福州市医疗机构发展的支持和帮扶,全面提升福州市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带动全市医疗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三、主要措施
以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发展为中心,以办成区域医疗中心样板为目标,形成具体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运营政策措施。
(一)建立医院理事会制度
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为市建省管的省属医疗机构,建立符合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医院理事会,福州市将派发改、财政、卫健、医保、人社、编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医院理事会,协调解决医院发展的实际问题。(责任单位: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
(二)建立补偿机制
1.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基本建设由福州市按照三级综合性医院的标准完成,医院建设实施“交钥匙”工程,待医院建设完成后,将土地、房屋和设备等资产权属整体移交给附一医院。(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乐区政府、福州新区集团)
2.福州市将投入经费97600万元,负责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开业的设备、人才引进、信息和后勤保障等;在运营前五个年度内,福州市政府按每年度6000万元给予运营补助(含地区补贴每人每年4.2万元),同时按每个年度1000万元给予学科建设补助(含临床重点专科和临床医学中心)。运营五年后,如果仍出现亏损,按实际亏损金额由福州市政府给予50%运营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优化人事管理机制
1.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根据优质医疗资源情况和发展需要,在核定的人员控制数内,自主确定人员结构。(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2.享有充分的人事管理自主权,支持创新人事编制管理方式改革和岗位聘用制。(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3.支持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聘任工作,自行发放聘用证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4.支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各类具体等级岗位及聘用条件,择优聘用人员。对岗位急需且确有真才实学、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5.支持采取公开招聘、考试考核的方式补充相关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6.对急需的人才纳入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予以支持,符合目录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考核聘用,并按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待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7.依据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自主实行薪酬分配制度、绩效考核等改革,引进人才薪酬可以采取协议工资等形式。(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优化人才培养机制
1.对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的中高级职称评聘名额、教育进修名额等给予倾斜,赴国内医院进修访学的给予全力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2.支持实施研究生“双导师”制,由华山医院与附一医院联合培养医学专业人才,建立人才共同培育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3.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优先接收我市卫生健康单位人员学习进修,参与临床实践工作,提高我市医务人员业务水平。(责任单位: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市卫健委)
(五)强化医保支撑
1.同步协调省医保部门,办理接入全国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网络,方便收治外地病人。(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2.支持住院病人无卡结算,简化出院病人“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3.探索建立健全医保部门与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的平等协商机制以及“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4.协调省医保部门在医保支付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放宽特需医疗比例、范围及允许自主医疗服务定价等政策,落实福建省医保局《关于专家门诊诊查收费标准的通知》(闽医保〔2021〕35号)。(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5.根据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情况,在医保基金预算额度上给予倾斜。(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6.在开业当年度,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不设医保总额指标,根据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医保总额。开业一年后根据区域医疗中心运行情况,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上给予倾斜。(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7.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可参照我市医联体内转诊管理,取消按规定转诊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就诊患者的二次起付线,并享受相应的医保支付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六)创新药械使用
1.按照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实际需求,协调市级有关部门,不计入药占比考核。(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2.支持设置医疗特区和临床研究病房。医疗特区内对国内外先进的药品、耗材、器械设备及诊疗技术予以进行特许准入,先行先试。并借鉴国际先进理念,支持建设临床研究病房,推动临床试验的规范化实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3.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治疗方法提供适当绿色通道,且提高高水平诊疗所需设备、材料和耗材的准入、使用和医保比例。(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七)加强科研创新
1.以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为依托,共同合作开展科研项目和课题申报,以华山医院福建医院/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为主体申报,成果文章共享,同等贡献排名互认,设立科研合作成果合理分配机制。(责任单位: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市科技局)
2.以华山医院福建医院/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为申报主体,与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健委)
(八)强化信息化建设
1.应用大数据委组织实施的居民身份证网上功能凭证CTID及相关实名实人认证能力,开展“网证+医疗”应用场景建设,推动实现患者就医实人认证以及凭身份证、网证实名制就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附一医院)
2.推动落地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的健康医疗大数据企业与滨海新城医院在信息技术应用上合作共赢,推进产业合作与联动,共同谋划滨海新城医院信息化顶层设计,运用企业创新成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医院各专业领域信息平台建设上发挥更大作用,满足区域医疗中心在信息化数字化转型上的需求。(责任单位: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市大数据委、市卫健委)
3.充分发挥福州市作为全国首批健康医疗大数据试点城市的先行优势,积极提供国家试点工程所汇聚的健康大数据资源,为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建设临床大数据管理平台提供更多的医疗大数据支撑;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诊疗数据同步汇聚大数据中心,充实主题数据库,提升国家试点工程成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大数据委、附一医院)
(九)强化人才保障
1.在人才引进政策上予以重点扶持,开设人才服务专窗,根据人才层次制定高于福州现有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为长期在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工作的专家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福利待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市房管局)
2.支持引进、落地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的人才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项目,入选后给予相应的人才资金、税收和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市税务局、市教育局)
3.“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重点联系专家”、省“百人计划”“闽江学者计划”及国内外著名专家等高端人才按规定享受省里有关人才优惠政策,福州市政府给予相关的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
4.全日制博士、硕士及本科毕业生享有目前福州市有关配套补助、住房保障、落户、子女就学等优惠政策,其中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享有:
(1)配套补助方面。经认定纳入福州市“千名博士引进培养计划”的,落地后给予30万元人才配套补助,分三年等额发放。从省外引进的紧缺急需专业博士,经认定后发放2000元/月生活津贴,发放5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住房保障方面。申请福州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租金由政府、用人单位、人才各承担三分之一。紧缺急需专业可申请人才租房补贴2000元/月,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价格为市场租金标准的70%,申购限价商品住房,按市场备案价或市场评估价的70%配售。(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
另外,在滨海新城启动区范围内工作且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的A、B、C类人才;符合《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榕委办〔2013〕6号)的三个层次人才,在福州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共享区人才住房销售价格按政府指导价执行,即土地出让时点市场评估价7折,享有100%限制物权。自房屋不动产产权登记之日起满5年不足10年的,政府和购房人才各享有50%房产增值收益;自房屋不动产产权登记之日起满10年且购房人才在滨海新城缴纳社会保险金并缴纳工薪个税满10年后,不动产权登记可直接变更为普通商品房,购房人才可自主上市交易,交易收益全额归人才所有。(责任单位:市房管局、长乐区政府)
(3)落户方面。入住在我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的,可选择在酒店式人才公寓集体户落户。根据自身意愿,自行选择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不受年龄和就业创业限制。在福州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共享区人才住房购房人家庭可以按照规定办理户口落户手续。(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子女就学方面。子女入幼儿园或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优质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在福州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共享区人才住房购房人家庭子女享受就近入学资格,由福州新区长乐功能区管委会协调教育部门统筹予以安排解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强化交通保障
1.协调公交公司开通附一医院茶亭院区至滨海院区的优惠公交专线,保障职工在两个院区之间通勤,具体通勤班次可根据运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将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纳入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常驻车辆管理单位,附一医院本部与滨海院区之间经认定的往来车辆参照《福州新区长乐功能区管委会关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常驻车辆通行费特殊收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费用由市财政承担,由福州新区长乐功能区负责与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收费管理中心结算。(责任单位:福州新区管委会、附一医院)
3.支持与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等部门紧密合作,联手打造空中、海上、陆地三位一体救援体系,并做好紧急医学救援交通保障。(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福州海事局、市交警支队)
(十一)建立省市协同发展机制
1.学科建设。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每年帮助福州市级公立医院开展不少于3个学科的建设,通过一对一帮扶使每个学科力争用5年时间达到省级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2.科研合作创新。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加大对福州市医疗科研的指导与合作,每年帮助福州市级公立医院立项不少于5项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与福州市共享并使用中心实验室和重点疾病实验室,提高福州市医疗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市卫健委、市科技局)
3.人才培养。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每年免费接收福州市级公立医院人员进修不少于20人,接收福州市级公立医院规培生不少于20人,提升福州市医学人才培养能力。(责任单位: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市卫健委、市人社局)
4.技术帮扶。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每年向福州市级公立医院推广不少于5项的先进医疗技术,快速增强福州市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市卫健委)
(十二)落实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规划
滨海新城通过优质城市公共资源组合,完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概念性规划,结合滨海新城建设发展实际,将“1+6+3”模式全面提升为“1+9+6”模式,优先启动医院周边人才公寓、商务酒店、餐饮等配套建设,在交通、子女教育、医护教育、养老、文化、居住、商业、绿化以及医疗系统配套(肿瘤、基因、儿科、康复、疾控中心等)等方面进行升级,实现为医务人员及家人提供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医养、宜行,为患者及家属提供宜居、宜游、宜行、优治的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宜居的教育健康新城。(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长乐区政府、福州新区集团)
(十三)全力推进二期项目建设
滨海新城医院二期已于2020年10月开工,目前正在进行地下室开挖,充分保障二期工程建设,确保在2023年10月建成。(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长乐区政府、福州新区集团)
四、有关要求
(一)建立协调机制。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及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工作小组,各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同时每个单位指定专门联络人,形成工作协调和绩效考评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医院运行过程中的新问题,并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成效进行绩效考评。同时,市卫健委成立医院建设工作专班,现场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规划序时推进建设进度。
(二)明确部门职责。对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发改部门负责总体协调和推进中心建设;卫健部门具体负责中心基础建设,协调和推进医院运营发展、医师执业、人才引进等;财政部门负责中心建设和运营的资金保障;人社部门负责中心人才引进和培养,岗位设置、职称聘任、薪酬待遇等;编制部门负责协调中心人员编制;医保部门负责中心医保准入和医保支付政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中心药品、耗材、器械准入;科技部门负责中心科研项目及成果转化;大数据部门负责中心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市委人才办负责推进中心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中心建设土地保障;教育部门负责中心人才培育、子女就学等;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紧急医学救援有关事项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公交专线等交通保障;海事部门负责协调海上紧急医学救援;税务部门负责引进人才税收政策保障;公安部门负责中心工作人员落户工作;市交警支队负责紧急医学救援交通保障;房管部门负责引进人才住房保障;不动产交易和登记部门负责中心工作人员住房产权申请相关工作;福州新区管委会负责附一医院本部与滨海院区之间经认定的车辆通行及费用管理;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负责中心整体区域规划建设和协调,推进配套项目建设;长乐区政府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支持中心建设和运营;福州新区集团负责中心基础建设;华山医院和附一医院按照有关协议负责中心的具体管理、运营和发展相关工作。
(三)压实任务推进。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对提升我市整体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按照职责分工、政策清单任务分工,互相配合,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医院发展、医院建设等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按季度将落实情况汇总市卫健委后报市政府,形成高效的任务推进机制,切实推动滨海新城医院顺利办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样板。
(四)强化协调对接。各部门要强化与省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对需要省级及以上部门协调、支持、确定的政策,由各相关部门向省级主管部门协商和请示,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落地。
(五)加强督查指导。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对接华山医院和附一医院,按照部门职责,落实落细支持政策清单任务。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发展的,将给予严肃问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各级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加强医疗行风建设,守护医疗机构安全底线,提升医疗机构现代化、数字化管理模式,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深化春风行动推动医疗机构“放心、安心、暖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卫健发〔20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推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有效提升,深化行业人文建设,深入推进“春风行动”,努力在全县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有效、便捷、人文、美丽的医疗服务环境,为我县加快推进健康德清建设、奋勇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排头兵、争创德清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样板地贡献卫健力量。
二、工作目标
利用一年时间,通过“三心”工程的开展,及“清廉医院、平安医院、数字医院、美丽医院、人文医院、微笑医院”的建设,进一步深入推进春风行动,加强医疗机构党的建设、行风作风建设,全面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守护医疗机构安全底线,推动数字化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打造环境美、人文美、服务优的就医环境,大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提高群众就医和医务人员行医感受,为进一步建设“双一流”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保障。
三、实施范围
重点是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其他卫生单位参照执行。
四、主要任务
(一)清廉医院建设(牵头领导:宣建妹,牵头科室:局机关党总支,配合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医疗卫生单位)
(1)目标要求
坚持以优化政治生态为主线,以加强卫生健康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健全制度体系为基础,以加强纪律建设为保障,以清廉文化建设为支撑,统筹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实现清廉元素向卫生健康各领域、各环节、各层面渗透,切实在解决事关群众看病就医过程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出实招、求实效,努力实现医院无重大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无重大信访投诉事件和无重大负面舆情,广大医务人员的清廉意识更加自觉,清廉医院制度更加完善,清廉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到2022年,基本形成有利于清廉医院建设的政策体系、文化氛围、组织机制和制度保证。
(2)任务举措
1.全面压实两个责任。医疗机构党委是清廉医院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把清廉医院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建立本级建设清廉医院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建立本级清廉医院建设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1次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度进行1次对内设科室的清廉考评,确保清廉医院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医疗机构党委书记为清廉医院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好分管领域内的清廉医院建设具体任务,各责任科室主动协调,合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三级责任体系。
2.深化监管工作机制。深化“周检查、月督查、季例会”监管工作机制,完善“1+2+X”医共体监督体系。明确县卫生健康局党委行业监管牵头抓总责任,落实健康医疗机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纪检监督责任。大力推动基层支部“网格监督”,依托坚强的组织体系,充分整合各类监督力量,完善“身边人”监督“身边事”的工作模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提醒,防患未然。充分发挥内审小组“专项监督”作用,每月确定专项主题开展内审工作。落实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社会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投诉渠道,开展患者满意度测评。
3.开展公立医院党建巡查。在2021年年底前,对全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完成巡查。主要围绕制度建设,重点巡查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围绕组织建设,重点巡查公立医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围绕思想建设,重点巡查思想政治和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情况;围绕纪律要求,重点巡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4.积极推进清廉文化建设。结合护士节、医师节庆祝大会,利用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对卫生健康系统涌现出先进人物进行集中报道。扎实开展“清廉文化宣传月”系列宣教活动,特别是对选树的“清廉科室”“清廉医务工作者”要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全系统学习先进典型,传递正能量。加大“以案为鉴”警示教育,组织赴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各党支部以“三会一课”为载体,抓好“党纪教育一刻钟”学习教育活动。积极打造清廉文化阵地,统筹推进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清廉示范带建设。
(二)平安医院建设(牵头领导:宣建妹,牵头科室: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医疗卫生单位)
(1)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自觉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疗服务秩序,使医院内部医患纠纷、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纠纷调处机制逐步完善。并努力形成“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推动医院又好又快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构建平安和谐德清做出新的贡献。
(2)任务举措
1.切实改善医疗服务环境。加强医德医风、落实行业“九不准”、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教育,使广大职工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精炼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建立医疗费用公开透明制度,住院病人实行一日一清单制度,并在门诊大厅设立收费标准栏。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改进沟通方式,注重沟通效果。切实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保证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的监督管理。
2.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时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质量安全为主题,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诊疗技术常规,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各个环节之中。加强医疗文书质量管理,对病案质量实施全程监控和管理。落实奖惩机制,确保奖惩到位,对医疗服务质量考核成绩优异的科室、医疗组或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医疗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不达标的科室、医疗组或个人除给予经济处罚和全院通报批评外,并将处罚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与个人晋升、年终考核等挂钩。强化“三基三严”训练,不定期举行各级各类人员三基考核,将医务人员的临床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考核挂钩,确保医疗技术人员自身技术素质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全面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为创建平安医院打下坚实的业务基础。
3.调解妥善处置医患纠纷。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处置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同时做好初期调解工作,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医患纠纷预防处置预案,依法妥善处理好医患纠纷。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前、处置在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运用综合手段,努力化解各类医患纠纷,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严肃查处和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完善医院内部安全防范体系。定期组织重点安全岗位工作人员进修学习和培训,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等群防群控组织,加强医院内部技防设施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和完善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事件等制度和措施,以及应对相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疏通应急疏散通道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医院内部重要部门和重点科室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各类毒种、菌种、放射源和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防丢失、流失。
5.强化安全措施维护治安环境。全面执行《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定期组织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参加学习,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重点检查(如药库、病房等),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设立院警沟通机制,切实维护医院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确保医院稳定。严格落实科室安全责任制,搞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制定人防、物防、技防应急措施,确保全院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三)数字医院建设(牵头领导:俞晓明,牵头科室:局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配合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医疗卫生单位)
(1)目标要求
坚持以改进医疗单位全流程服务与管理中能效为核心,通过“数字化赋能”,全面提升医院的管理和服务能力,逐步实现“智慧医疗、智慧管理和智慧服务”,全面推动卫生健康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2)任务举措
1.严格实行规范化管理。推进医院数字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健康保健集团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强化医院数字化建设保障,设立数字化建设专项资金,年度数字化建设资金支出比例不低于当年业务收入的2%;强化医院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实施安全等级保护备案与测评,备案评估达到三级标准以上的数字化项目必须通过等保2.0版三级标准测评,已通过测评的信息系统须每年进行复评。
2.全面畅通数据互联。推进县域医疗健康数据互联互通建设,各县级医院的运营数据、体检报告、住院数据、病案首页、出院小结、检查检验报告和处方等数据上传至德清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准确率达到95%以上,在医院之间实现医疗健康数据互联共享;推进医院“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4级甲等标准。
3.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推广智慧医疗服务,院内就医全流程支持“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健康卡”等电子卡证应用;推广医院智慧结算服务,院内全面应用自助机结算、诊间结算等智慧结算技术,门诊智慧结算率达到80%以上,住院智慧结算率达到50%以上;推广电子健康档案调阅服务,门诊、住院工作站支持患者全人全程健康档案调阅;推广电子病历应用服务,全面应用门诊、住院电子病历新系统,逐步实现医院无纸质病历运营,探索“云病历”服务;推广“互联网+预约挂号”服务,建立县域统一号源管理平台,基于“浙里办”平台,实现医院门诊预约挂号服务。
4.不断提高数字化效能。推进医院电子病历应用等级测评,县级须达到3级以上水平;深化DRGS系统应用,持续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重点指标同比2020年有明显提升;建设医院运营驾驶舱,通过驾驶舱全面掌握医院运营数据;深化基层医疗机构财政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应用,充分使用院内绩效考核功能。
(四)美丽医院建设(牵头领导:朱建福,牵头科室:健康促进与评价科,配合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医疗卫生单位)
(1)目标要求
本着“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标本兼治,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坚持以改进医疗卫生单位日常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为重点,抓住“关键小事”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员工和就诊病人文明卫生意识,营造整洁、舒适、优美的就医环境,基本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为巩固各级各类卫生创建成果,建设“双一流”全国文明城市提供环境保障。
(2)任务举措
1.美化医院环境。实施植树绿化工程。因地制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植树绿化活动,增加医院绿地面积和绿化率,确保既有医院绿化率不低于30%,新建医院绿化率不低于35%。做好院内环境改造。加强院内道路改造和维护,合理施划停车区域,不得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完善无障碍设施、母婴室等人性化设施,满足群众不同需求,并配有醒目的引导标识。强化院内环境综合治理。完善保洁制度,既要强化对物业保洁单位的督查管理,又要严格落实卫生包干制度,提高医院职工主人翁意识,积极开展文明单位、绿色医院等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整洁、有序的就医环境,提升医院品质。
2.开展“厕所革命”。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根据群众就医需求,明确需要升级改造的厕所数量和布局,对设施陈旧、装修简陋、功能缺失的厕所进行提升改造,达到内外环境清洁卫生、无明显异味、无蝇蛆,贮粪池不渗漏、密封有盖的要求。不断强化厕所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制订详细的卫生管理制度和保洁服务规范;合理配备足够数量的保洁人员,并在繁忙时段增加保洁频次,确保医疗卫生机构厕所及时清扫和消毒,不定期抽查厕所卫生管理状况,督促落实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开展文明如厕宣传。通过张贴倡议标识、标语、温馨提示等图文并茂、生动有趣的方式,强化摒弃陋习、文明如厕的宣传教育,提高就医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引导就医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如厕习惯。
3.建设无烟医院。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卫生城镇、文明城市创建及健康城镇、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等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营造浓厚氛围,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全面开展。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南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保障经费投入,将无烟医院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推动控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把无烟环境建设纳入本单位相关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建设无烟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劝阻技巧、戒烟服务等业务培训;建立健全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基层医院要提供戒烟咨询服务,鼓励将戒烟服务融入慢病管理,二级及以上医院应当提供简短戒烟干预服务,人民医院要规范开展戒烟门诊建设。
4.实施垃圾分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和暂存的主体责任,经常性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本单位工作人员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加强医疗废物贮存管理。进一步加大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海报、显示屏、微信等宣传载体,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注重因地制宜,创新方法,开展评比、培训、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医疗卫生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患者及家属知晓率和投放准确率。积极响应源头减量和文明风尚专项行动,注重挖掘各类创新举措,因地制宜加以推广,积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示范家庭,并加强工作信息报送。
(五)人文医院建设(分管领导:陈明初,牵头科室: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医疗卫生单位)
(1)目标要求
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贯穿医疗服务全过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把人文关怀体现在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日常工作、程序流程、服务细节等每一项医疗服务过程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导向,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进一步落实以关爱患者身心、保障患者权益、改善患者就医和医务人员行医感受为核心的医院人文关怀机制建设,更好地钻研医术,弘扬医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