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30: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汇编

2024-02-07 22:52:07 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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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精神,深化首都税收征管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结合本市“十四五”规划和智慧城市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推出一批流程优、体验好的亮点项目,在打造智慧xxxx上取得突破。2022年底前,在xx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xx监管精准性、税收共治协同性上初步完成体系化建设,提炼试点做法,形成xx经验。2023年底前,高质量建成xx执法新体系、税费服务新体系、xx监管新体系、税收共治新体系。2025年底前,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xxxx,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通过技术、业务和组织变革,全方位提高xx执法、服务、监管、共治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1.积极推进智慧xx建设。建立“智慧城市+智慧xx”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智数赋能”。推动xx部门与“智慧城市2.0”建设部门间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构建智慧xxxx大脑,助力本市建设智慧城市。通过xx执法、服务、监管、共治一体集成,深入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对xx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自控考核考评、对xx决策信息和任务的自主分类推送,实现过程可控、结果可评、违纪可查、责任可追的自动化智能化联动管理。

2.有序有力推进数据共享。建立“大数据+共享共治”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数据集成标准化。建立市级部门间涉税涉费数据共享机制,推进xx部门与xx市大数据平台有效对接,依法保障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制定涉税涉费数据共享、信息对外提供、数据安全及风险评估和检查相关管理办法,实现数据全面打通、广泛覆盖、快速流动,高效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

3.深化大数据应用。建立“大数据+集成应用”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数据应用智能化。通过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集成、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集成,建立税收样本库,激活数据灵性,探索数据和算法赋能,按照税费主体、经营交易或申报纳税等不同场景开展专题分析,共同推进本市财源、税源建设,服务科学决策。

4.深化区块链技术应用。建立“区块链+应用场景”协同联动机制,依托新技术实现“智敏保障”。推进区块链技术在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等方面的应用,实现数据自动上链、多方共享,提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5.探索地理信息系统应用。建立“GIS+房屋土地”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智能决策。聚焦楼宇经济、房地产等方面,实现“一房式”“一地式”的房地产行业税源链条式管理。在税收情况动态描述、税源网格化管理和税源情况追踪分析等方向取得突破,服务领导决策和日常税收管理。

6.落实发票电子化改革任务。借力发票电子化改革,推进xx领域数字化转型升级。上线应用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进一步优化xx执法方式

7.严格税收管理权限。坚持依法治税,着力推进税收治理法治化。坚决维护税法权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依法维护国家和地方的税收利益。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权限开展工作,促进税收平等和公平竞争。

8.维护税费征收秩序。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做到应收尽收。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及对税收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等行为。加强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xx部门依法组织财政收入。

9.健全地方税费法规政策。稳步落实健全地方税体系工作,扎实推进税收制度建设。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本市现行税费政策措施立改废释等工作,实施《xx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和本市支持“两区”建设、xx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试点城市建设等有关举措。

10.严格规范xx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优化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

11.不断提升xx执法精确度。创新执法方式,提高税法遵从度。开展xx稽查“说理式执法”,体现执法温度。以“信用+风险”机制为基础,对中高风险纳税人实施精准执法,避免人为干预。依法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罚当其责。落实监管和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税收征管服务措施,持续跟踪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动向,以问题为导向完善xx执法,促进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的良好生态。

12.推进京津冀xx执法区域协同。增加京津冀xx协作事项,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探索推进区域内xx执法标准规范统一,逐步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三地协同统一xx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视情况拓展“首违不罚”清单范围。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京津冀跨省迁移程序,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

13.加强xx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强化执法过程全程监管,有效降低执法风险。依托xx人员信息“一员式”集成,加强xx执法内部控制建设,推进督察审计监督工作,完善配套措施。推动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xx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有效防控xx执法内部风险,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组织开展税费政策落实、风险应对和xx执法督察审计,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对本市xx执法行为的监督。强化重大xx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力度,坚持查纠并举、标本兼治。

(三)提供高效智能税费服务

14.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以智能推送促进政策红利尽享。主动识别首都纳税人缴费人个性化需求,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促进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15.大幅减轻办税缴费负担。以集群式云办理促进“智捷办税”。拓宽智能办理的广度和流式计算实时服务的深度,提供24小时在线云办理服务。实现增值税与附加税费等同征同退。全面推动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涉费事项时免于向xx部门提交政府部门核发的证明材料。推行xx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容缺办理配套制度,探索推动涉税政务服务事项“零材料”办理。推进京津冀xx事项同事同标,落实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清单。

16.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以“非接触式”办理促进自动遵从。加速实现企业社保费缴费事项网上办理;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最多跑一次”比例基本达到100%;2022年底前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自动预填申报,推广财务报表、纳税申报“一键报送”;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多税费种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

17.进一步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以数据共享促进效能提升。2021年底前年纳税缴费时间压缩至90小时以内;2022年底前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对高信用级别企业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年纳税缴费时间压缩至80小时以内。整合财产和行为税10税纳税申报表,整合增值税、消费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申报表。

18.积极推进智能型个性服务。以征纳互动促进服务转型。加快12366纳税服务热线转型,全面推广12366税费服务新模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差异化、场景化服务信息。持续优化线下服务,更好满足特殊人员、特殊事项的服务需求。打造办税服务厅、电子xx局、自助办税终端、12366税费服务平台同源、多端同步的智能集成税费服务品牌。

19.强化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保护。以制度规范促进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及时反馈。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对实名意见建议全流程闭环管理。制定大企业涉税诉求管理办法。制定税费数据查询权限和留痕管理办法,加强纳税人缴费人个人信息保护,建立常态化管理及检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泄露和滥用个人信息等行为。

20.打造纳税缴费体验更好的专属服务。以资源整合促进体验升级。结合“接诉即办”工作,整合服务热线资源,构建集成式知识图谱,提供跨越时间、空间的“在线导办”等专属服务,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体验满意度。

(四)精准有效实施xx监管

21.大力推行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方式。积极推进分类分级差异化管理,逐步实现智控征管。依托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制度、实名办税缴费制度和动态“信用+风险”监管办法,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措施,将纳税信用深度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依托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不断提高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和监管水平。

22.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积极推进多部门联动联办,多措并举防范重点领域风险。根据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结果,将高风险纳税人作为随机选案主要对象;适当提高对逃避税问题多发行业、地区和人群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依托本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运用“互联网+监管”工作方式,增强执法合力。加大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

23.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进跨部门合作查处税收违法犯罪行为制度化建设。依托xx网络可信身份体系对发票开具、使用等进行全环节即时验证和监控,健全违法查处体系及跨部门合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制度化部门联合查处机制;持续开展打击骗取留抵退税专项工作,严厉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曝光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并将企业和个人相关信用记录共享至xx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五)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

24.持续加强部门协作。规范深入开展“银税互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推进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联合办案和联动执法。加强与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在房地产领域的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细化与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信息共享规则,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契税等税费收入及时、准确、便捷征收。

25.持续加强社会协同。积极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作用,加强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建立税收专家咨询机制,提高政策落实精准度。以《税法教育读本》系列教材为载体,依托xxxx博物馆、密云少年税校全国示范基地等教育资源,开展税法进校园等活动,打造税收普法品牌。

26.持续加强税收司法保障。健全公安派驻xx联络机制,推动xx与公安经侦联合办公,强化涉税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力量。落实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检察机关发现负有xx监管相关职责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责的,应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审判机关建立涉税涉费司法案例指导制度。

27.持续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秘书处做好服务工作,持续提升服务贸易对外支付备案便利化水平,准确执行税收协定政策,防范协定滥用风险。落实稳外资相关税收政策,不断增强首都国际组织聚集地效应;持续深化跨境利润水平监控,精准推进反避税调查。

(六)切实强化xx组织保障

28.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探索将部分涉及集团企业等全局性、复杂性税费服务和管理事项,由各区(地区)xx局移交至国家xx总局xx市xx局。以xx机关信息“一局式”集成为基础,优化设计服务、征收、风险、内控、绩效、指挥等岗责体系,完善征管资源配置机制。

29.提高干部能力素养。按照国家xx总局人才培养工作安排,有计划地做好全国xx领军人才和xxxx青年才俊选拔培养工作,形成多层级人才体系。抓好全市xx系统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工作,利用学习兴税平台促进学习日常化、工作学习化。

30.抓好绩效考核评价。在打通绩效管理、数字人事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推动绩效管理渗入业务流程、融入岗责体系、嵌入信息系统,通过系统生成、汇总、考核,逐步完善绩效考评。2021年将xx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考核评价。2022年底前,逐步实现相关功能事项线上自动化考评。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压实责任,扎实推进中央《意见》及本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成立xx市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xx市xx局局长担任副组长,财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公安、科技、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推进改革,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市xx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统筹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xx系统实行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的要求,在依法依规征税收费、落实减税降费、推进税收共治、强化司法保障、深化信息共享、加强税法普及、强化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xx部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保障中央《意见》落实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跟踪问效。在xx领域深入推行“好差评”制度,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总结,注重减轻基层负担。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对担当作为、作出突出贡献的,要及时褒奖鼓励;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的,要依规严肃问责。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鼓励探索创新。

(四)加强宣传引导。xx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准确解读便民利企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社会预期,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展示税收征管改革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1〕xx号,以下简称《意见》)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函〔2021〕xx号)精神,提升税收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服务xx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xjp总书记来x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以数据为驱动,全面实施以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为重点的智慧xx建设,以改革为导向,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不断提升xx税收现代化建设水平,奋力谱写xx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持便民为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更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合理需求;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化xx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全市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坚持创新驱动改革,注重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推动xx执法、服务、监管一体化融合式变革;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集成式提升税收治理效能;坚持强化部门协作,发挥xx部门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优势,形成改革合力。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在xx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xx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xx执法区域协同机制基本建立,“非接触式”服务覆盖主要税费业务,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的精准识别技术在税收监管中得到更大范围应用。

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xx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xx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

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xx,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xx执法、服务、监督能力。

二、基本任务

(一)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1.积极推进智慧xx建设。依法规范税费数据共享,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涉税费数据共用,实施自然人税收管理和社保费、非税收入征收等数据集中。(市xx局、市智慧城市建设局牵头,工作专班成员共同推进)落实全国税收征管业务制度改革总体设计方案,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驱动xx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进一步优化xx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依托xx税收大数据云综合应用平台,加强各类数据的智能归集,打造规模大、类型多、价值高、颗粒度细的税收大数据,拓展“x智税”、智慧稽查等智能应用;2022年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2023年基本实现xx机关信息“一局式”、xx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深入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对xx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自控考核考评、对xx决策信息和任务的自主分类推送;2025年实现xx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市xx局负责)

2.落实发票电子化改革任务。上线应用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年全天候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推动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市xx局牵头,工作专班成员共同推进)

3.有序有力推进数据共享。积极推动税费数据共享地方立法,着力构建以数据共享为基础的税费共治格局。建立健全各部门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机制,加强税费数据共享工作绩效考核,实现数据高效流动,推进社会协同管理和服务。完善税收大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xxxx大数据安全治理常态化运行机制。加强网络安全平台应用,探索建立并试运行xxxx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检查机制。(市xx局牵头,工作专班成员共同推进)

4.深化大数据和新技术应用。加快推进税收业务数字化转型,深入开展税费数据在税收管理、服务、执法和考核等方面的创新性、全方位、深层次应用,持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水平。(市xx局负责)加强xx统计标准与国家统计标准衔接,完善税收模型规则算法,提升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精准度。(市xx局、市统计局负责)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深入开展经济运行联动分析,建立跨部门、数字化、网格化、动态化的税收经济运行监控体系,重点打造碳达峰、碳中和、区域经济、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的分析拳头产品。(市xx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负责)探索区块链技术在社会保险费征收、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应用,持续拓展区块链技术在促进涉税涉费信息共享等领域应用。(市xx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医保局负责)

(二)进一步优化xx执法方式

5.严格税收管理权限。加强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维护税法权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政策管理,依法维护国家和地方税收利益,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维护广大纳税人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市xx局、市县区政府负责)

6.维护税费征收秩序。落实加强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制度措施,防止并查处征收“过头税费”及对税收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等行为。建立健全市本级税费征管体系,确保市本级税费收入规范征缴。完善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将组织收入和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纳入税收执法督察重点统筹安排。(市xx局、市财政局负责)

7.健全地方税费法规政策。结合税收法律法规修订,配套做好地方税费政策措施立改废释,健全完善地方税费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税费共治机制,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协税护税职能。(市财政局、市xx局牵头,工作专班成员共同推进)

8.严格规范xx执法行为。贯彻落实《重大xx案件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推进行政执法网上录入、流转、监督、查询,实现执法公示平台化运转、执法全过程记录系统化管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化实施。分阶段、分层级推广应用xx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落实《xx省xx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规范全市xx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市xx局、市司法局负责)

9.不断提升xx执法精确度。创新推广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开展xx稽查“说理式执法”;在xx执法领域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清单。(市xx局负责)对中高风险纳税人实施精准执法,避免人为干预,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依法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罚当其责。(市xx局、市公安局、xx海关负责)围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问题导向完善xx执法,落实支持和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税收征管服务措施。(市xx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0.推进xx执法区域协同。推动区域间xx执法标准统一,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市迁移程序,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落实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清单,推动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市xx局负责)

11.加强xx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优化xx执法内部风险监控指标,加快推进xx信息系统内控内生化,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xx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制定“一案双查”问题线索移交标准,规范xx稽查、督察内审等部门“一案双查”问题线索移交工作。(市xx局负责)强化税警协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市xx局、市公安局负责)

(三)提供高效智能税费服务

12.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依法依规简化税收优惠政策申报享受程序,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实现便利操作、快速享受、有效监管。利用税费政策标签和纳税人标签,通过电子xx局等渠道向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办前提示信息。(市xx局、市财政局负责)

13.大幅减轻办税缴费负担。持续拓展部门数据共享交换渠道,丰富税费数据共享应用,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全面推行xx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容缺办理事项配套制度,持续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市xx局负责)

14.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依托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2021年底前实现全险种、全人群切换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征收。(市xx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负责)加强xx部门、商业银行合作,拓展多种缴费方式;落实“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推广“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和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2021年底前实现企业大部分税费业务网上办理;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持续完善“一表集成”(一般纳税人)和“引导式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基本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实现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智能申报服务;2022年底前探索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年度汇算和部分优惠政策自动预填申报,实现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自动预填申报;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所得税自动预填申报。(市xx局负责)

15.进一步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落实优化系统流程、精简报税资料、简化办理环节、整合相关业务系统等工作要求,2021年底前将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2022年底前将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对高信用级别企业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间。整合财产和行为税十税纳税申报表,整合增值税、消费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申报表。(市xx局负责)

16.积极推进智能型个性服务。全面推行全流程、一对一式的重点项目“xx管家”服务,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广12366税费服务新模式,基本实现咨询“一线通答”;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体验、个性需求等,精准提供线上服务。持续优化线下服务,满足特殊人员、特殊事项服务需求。(市xx局牵头,工作专班成员共同推进)

17.强化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保护。拓展税企线上互动渠道,对各类涉税涉费诉求快速响应、及时反馈。创新推行涉税争议前置处理,逐步推行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机制,提前介入解决涉税争议。开展全市xx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探索基层xx机关“微权力”监督办法。(市xx局负责)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监督合力,规范侵犯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利问题认定标准、程序及追责要求,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市xx局、市司法局负责)。

(四)精准有效实施xx监管

18.大力推行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方式。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对纳税信用高的市场主体给予更多便利,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推广动态“信用+风险”监管方式,健全以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为核心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逐步健全以“数据集成+优质服务+提醒纠错+依法查处”为主要内容的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完善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税费服务与监管,及时识别税收风险信息,对重大税收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开展xx稽查。(市xx局牵头,工作专班成员共同推进)

19.加强重点领域税收风险防控和监管。适当提高对逃避税问题多发行业、地区和人群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将高风险纳税人列入异常稽查对象名录库,作为随机选案主要对象。提高税收数据分析精准度,加强稽查防控和监管。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预防性制度措施。(市xx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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