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30:支持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发展资料汇编(15篇)

2024-02-07 22:50:26 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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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西海岸新区批复后相关文件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天府新区高质量

—1—

发展的意见119

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贵安新区高质量

发展的意见128

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哈尔滨新区改

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131

共天津市委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新时代滨海

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136

国函〔2014〕7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的请示》

(鲁政呈〔2013〕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位于胶州湾西岸,包括青岛市黄岛区全部行政区域,其中陆域面积约2096

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5000平方公里。青岛西海岸新区区位条件、科技人才、海洋资源、产业基础、政策环境等综合优势明显,具备推进陆海统筹、城乡一体、军民融合发展的独特条件。要以海洋经济发展为主题,服务于青岛建设区域性经济中心和国际化城市的发展定位,把建设青岛西海岸新区作为全面实施海洋战略、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举措,为促进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率先转型发展、建设海洋强国发挥积极作用。

二、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进创新驱动和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海洋新兴产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对外对内开放,努力发展成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

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为探索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路径发挥示范作用。

三、山东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与现行体制协调、联动、高效的管理方式,积极稳妥扎实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发展。要认真做好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和镇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要执行国家统一财税政策,着力优化空间布局,切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抓紧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切实保护和节约水资源。要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突出发展重点,创新发展方式,统筹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和指导,进一步细化各项政策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机制创新、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重大发展政策的落实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帮助解决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推动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设立并建设好青岛西海岸新区,对于全面实施海洋战略、创

新军民融合机制、深化海洋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深远海开发与陆海统筹发展和建设海洋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方面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共同推动青岛西海岸新区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开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的新局面。

国务院2014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布)

2014年6月

一、发展基础和优势

(一)地理区位条件优越

(二)海洋科技优势突出

(三)港口航运实力雄厚

(四)产业集聚效应明显

(五)军民融合特色鲜明

二、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打造海洋经济升级版

(二)有利于促进深海大洋开发

(三)有利于加强海洋国防力量

(四)有利于探索海洋综合管理新模式

三、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战略定位

(三)发展目标

四、总体发展局

(一)“一核”——中央商务区

(二)“两港”——前湾港区和董家口港区

(三)“五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中心区、董家口经济区、现代农业示范区

(四)“一带”——离岸综合开发示范带

五、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海洋科技自主创新

(二)打造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三)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

(四)推进沿海地区新型城镇化

(五)扩大对外对内开放

(六)建设美丽海洋经济新城

六、保障措施

(一)创新体制机制

(二)强化人才保障

(三)加大政策支持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50号)和国务院批准的《新区设立审核办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等要求,为积极稳妥扎实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以下简称新区)高水平建设,引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创新发展、打造海洋强国战略支点,特制订本方案。

一、发展基础和优势

新区位于胶州湾西岸,规划范围为青岛市黄岛区全域,陆域面积209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5000平方公里,2013年常住

人口171万人。新区以海洋经济发展为主题,地理区位和海洋科技优势突出、产业基础雄厚、改革开放成效明显,具备推进陆海统筹、城乡一体、军民融合发展的独特条件。

(一)地理区位条件优越

新区位于京津冀都市圈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紧密联系的中间地带,扼守京津海洋门户,是沿黄河流域主要出海通道和亚欧大陆桥东部重要端点,是沈(阳)海(口)、青(岛)银(川)国家东西、南北大通道的交汇点;与朝鲜半岛、日本列岛隔海相望,与釜山、东京、旧金山等湾区城市处于同一黄金纬度,具有辐射内陆、连通南北、面向太平洋的战略区位优势。

(二)海洋科技优势突出

青岛是全国著名的海洋科学城,拥有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等7个国家级海洋科教机构和国家深海基地、海洋科考船等一批国家级海洋基础科研平台和项目。在海洋科技人才领域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涉海专业两院院士19人,占全国

的69,高级海洋专业人才约占全国同类人才的30,承担了

“十五”以来国家“863”、“973”计划中海洋科研项目的55

和91。

(三)港口航运实力雄厚

新区拥有总吞吐能力超过7亿吨的前湾和董家口两个大型

深水港区,2013年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552万标准箱,是世界第七大港口和我国五大外贸口岸之一,与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450多个港口建立贸易往来,建有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是全国重要的铁矿石、原油、橡胶、棉花等大宗商品中转基地和北方最大的石油、液化天然气接收基地,在我国对外开放和战略物资运输保障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四)产业集聚效应明显

新区集聚了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前湾港保税港区、青岛西海岸出口加工区、青岛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青岛中德生态园等5个园区,形成了港口航运、石油化工、家电电子、船舶海工、汽车及零部件、机械等六大千亿级产业集群,是我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海洋新兴产业集聚区。2013年新区实现生产总值2266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2万美元。

(五)军民融合特色鲜明

新区是我国黄海要塞和海军重要驻地,是我国第一艘航空母舰辽宁舰的停靠母港,集聚了北船重工、武船重工等百余家船舶制造与海洋工程企业,以及中船重工711所、725所、702所等顶尖科研院所,形成了以船舶修造和海洋工程为龙头的完整产业链。目前正在规划建设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将为我国海洋综合开发、海洋权益维护提供重要支撑。

二、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打造海洋经济升级版

推进新区建设,有利于整合壮大海洋科技力量,建立海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统筹海洋基础研究、高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推广以及项目、基地和人才建设,推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培育和发展海洋新兴产业。

(二)有利于促进深海大洋开发

推进新区建设,有利于打造我国面向大陆架及海洋专属经济区、乃至深海大洋开发的战略保障基地,全面实施深海开发战略,提高走向深海、经略远海能力,积极拓展国民经济发展新空间。

(三)有利于加强海洋国防力量

推进新区建设,有利于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创新军民结合、寓军于民体制机制,形成军民融合创新示范效应,进一步提升海上国防力量,切实维护海上运输通道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

(四)有利于探索海洋综合管理新模式

推进新区建设,有利于不断创新海陆统筹开发管理机制,促进海洋开发与陆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切实保护海洋环境,为构建与国际接轨的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创造经验。

三、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推进创新驱动和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海洋新兴产业,深化对外对内开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成为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强劲、海洋生态环境优美、海洋人才集聚、海洋综合管理能力突出的海洋经济新区。

(二)战略定位

与地方经济良性互动、共同发展,打造国际知名的海军城。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构建海洋科技创新引领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格局,形成先进制造业发达、现代服务业繁荣的海洋产业体系,建成环境优美、功能完善、宜居幸福、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化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5000亿元,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

献率达到70以上,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左右,人口规模

240万,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推动青岛成为蓝色经济领军城市。

四、总体发展格局

按照全域统筹、陆海联动、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思路,集

约、高效、可持续利用陆海空间资源,以重点经济功能区建设带动城镇发展,构筑“一核、两港、五区、一带”总体发展格局。

(一)“一核”——中央商务区

建设新区行政、金融、商务、文化和科教中心。增强综合服务功能,重点发展海洋高端商务、科技创智、影视文化、会展旅游产业,集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节庆、会展会议等话动,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品牌建设,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建设面向东北亚的商务、数据和博览中心以及直通胶东国际机场快线和虚拟空港,打造生态智慧人文新城。

(二)“两港”——前湾港区和董家口港区

坚持以港兴城、港城联动,实施统筹规划,依托两大港区推进产业聚变、城市拓展,将航运服务业与临港工业、城市发展有机融合,促进高端产业要素集聚,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增强港区综合服务功能。

(三“五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中心区、董家口经济区、现代农业示范区

际物流与航运服务中心。

淡化、海洋高技术产业,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区。发展金融、商贸、旅游等服务业,建设琅琊台旅游度假区。加强产业区、居住区生态间隔,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建设绿色低碳的现代化新港城。

(四)“一带”——离岸综合开发示范带

以近海海域为载体,依托海洋牧场、海上休闲旅游、深水养殖、海岛开发、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等产业,建设近海立体式综合开发示范带。重点发展人工鱼礁、游艇、海钓、潜水、深水网箱,建设海洋能源利用综合平台、近海环境综合整治等离岸工程,形成离岸综合开发点状支撑、带状延伸的立体格局。打造灵山岛生态旅游岛、竹岔岛文化旅游岛、斋堂岛海洋能源综合示范岛,海洋旅游开发开放方面先行先试。

五、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海洋科技自主创新

全球气候变化、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等领域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创新海洋科研协作机制,稳定壮大海洋公益性科技研发队伍。

金融业务,培育和引进股权投资机构,壮大发展海洋类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研究建立国际海洋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海洋应用信息服务中心、数据中心、数字信息港,开展面向全球的数据托管和服务外包业务,建设以青岛为核心的分布式海洋科技原始数据共享中心。

(二)打造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依靠科技创新,大力提升发展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三大新兴产业,壮大发展港口航运、海洋文化旅游、涉海金融三大海洋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军民结合产业和现代海洋渔业。

药物、海洋生物制品和海洋功能食品等产业。突破技术瓶颈,发展海洋药物、医药中间体、医用新材料三大产品系列,建设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推进海洋生物酶制剂、海洋生物功能材料和海洋绿色农用生物制剂等研发与产业化,开发海洋保健品、化妆品和功能食品。积极发展微藻能,建设海洋微生物质能源研发生产基地。

源,融入现代海洋文化元素,发展影视传媒、动漫游戏和文艺创作等产业,办好海洋文化节、青岛国际电影节、金凤凰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奖活动,研究建设影视制作和版权交易市场。培育“缤纷海洋”、“碧海蓝天”高端旅游品牌,发展滨海休闲度假、海洋主题公园、邮轮与游艇旅游、海岛旅游、水上运动、海洋节庆六大海洋旅游业态,提升琅琊台、凤凰岛、小珠山、大珠山等旅游度假区和景区的发展层次,打造世界级黄金海岸旅游目的地。

渔业工程,组建远洋船队,建设远洋渔业基地、水产品冷链物流基地和深加工基地,形成区域性水产品交易和价格中心。

(三)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

(四)推进沿海地区新型城镇化

统一部署,稳步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范开展农村土地交易所土地实物交易和指标交易试验。

(五)扩大对外对内开放

的重要门户和陆海交通走廊的作用,依托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加强城市间合作,促进铁路港口交通动脉贯通、能源水利网络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青岛—潍坊—日照城镇组团发展。

(六)建设美丽海洋经济新城

筑,为公众活动留出空间。自然岸线保持基岩完整、水质清洁和生态原貌,确保自然岸线“零减少”。保护性开发灵山岛。推进牛岛开发利用试点工作,开展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初始登记,探索无居民海岛使用招标、拍卖试点。做好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完善海洋灾害的观测、预警和防御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创新体制机制

限,按程序申请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机构,探索建立与新区建设发展相适应的机构精简、职能综合、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施行扁平化管理,经济功能区负责开发建设和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由区内街道(镇)管理。精简审批程序和环节,建立公开透明、规范便捷的审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

售汇服务,提供更多的外汇交易品种。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二)强化人才保障

(三)加大政策支持

元在境内银行间区域市场挂牌交易,促进中日韩货币互换和投资贸易便利化。研究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方法路径和有关方案,待条件成熟后按程序推进实施。支持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到新区开展业务。支持民间资本根据有关规定发起或参与设立中小金融机构,探索研究设立政府出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可行性,开展涉海中小企业联保贷款试点。

关于支持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海发〔2014〕14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71号)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支持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以下简称新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增强引领示范效应,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海洋经济转型升级

假区等功能平台,创建国家首个海洋文化综合园区,打造现代海洋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

二、关于用海项目建设保障

一步优化海域市场结构,加快构建与海域使用权市场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海域市场管理体制,深入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

三、关于海洋科技自主创新

展。

面先行先试,对创建国家级海洋生物产业园等给予指导与支持。

四、关于军民融合和陆海统筹发展试验

国际知名的海军城。

五、关于开展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创新

六、关于国家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

国家深远海开发重大创新平台,在可燃冰、海洋油气等深远海资源勘探、大洋科学考察、海洋与全球气候变化、深远海生物资源利用等领域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并推动研究成果的应用。

七、关于海洋Th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

关于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的意见

开行发〔2014〕388号

青岛市分行,总行各部门,住宅金融事业部,控股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批复》

(国函〔2014〕71号)精神,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优势,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成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运用开发性金融方法,围绕国家对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的战略定位和目标,坚持规划先行,深化银政合作,积极探索和创新综合金融服务,突出支持重点,体现开发银行业务特色,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引领导向作用,推动青岛西海岸新区持续健康发展。

二、支持重点

围绕海洋经济发展主题,重点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海陆重大基础设施、海洋产业、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和社会事业、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中德生态园等重点功能园区建设,积极开展投融资体制机制建设和金融创新。支持新区深化对外开放,提升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突出新区开放合

作辐射带动作用,支持新区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支持新区成为山东参与“一带一路”和环渤海地区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通过投资、贷款、债券、租赁、证券综合金融服务,积极引领社会资金,支持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

(一)支持新区海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港口,包括董家口港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前湾港港区码头技术改造升级、青岛港矿石码头、董家口石油储备、山东(青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等。二是公路,包括西部南北大通道工程、东西大通道工程、疏港体系工程建设等。三是轨道交通,包括地铁和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四是市政道路管网,包括信息谷等市政道路及供热供水管网工程等。五是青岛胶东国际机场。

支持新区海洋产业发展。一是海洋第一产业,包括水产品精深加工、海洋牧场、远洋渔业、现代渔业养殖等。二是海洋第二产业,包括海水淡化和海水利用、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等。三是海洋第三产业,包括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项目、海洋科技园、港口物流等。

)支持新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重点支持列入2013—2017年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通过“统一评级、统一授信、统借统还”模式开展的棚户区改造及直接相关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四支持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包括示范区内科教文化产业、军民融合产业及军民服务保障产业、生态涵养保护区建设、涉海涉军人才培养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设、军港文化旅游

业、高端装备研发与智能制造业、船舶研发与配套服务、海洋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远洋食品开发和深加工等高端产业、军民共建综合性医院和海上医疗急救中心项目等。

支持新型城镇化及其他民生领域、社会事业发展。包括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基础教育学校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度假区、文化产业园以及生态环保等领域。

(六支持新区重点功能区建设。对新区重点功能区内的国家、省、市级重点项目及示范项目予以支持。重点功能区包括: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家口循环经济区、中德生态园、西海岸国际旅游度假区、中央文化区(中央商务区)、青岛(胶南)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

(七)支持新区投融资体制机制建设。配合青岛市政府和西海岸新区管委会整合财政、土地、行政、金融和政策等各类资源,有效合理利用政府性债务空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支持新区政府投融资主体加强法人与治理结构建设,发展成为实力雄厚的以企业信用为主要依托的市场化投资主体;引导、支持中央企业等市场化主体到新区开展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和民生领域项目建设,共同推进新区可持续发展;有效促进新区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的衔接,从源头上推动陆域和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配合和推动政府及立法、司法等有关部门,加大海洋权益保护、海域使用权等制度建设。促进海域使用权和海岛使用权的交易和流转,以及海洋技术交易市场发展。支持和配合新区政府有效整合支

持海洋经济发展的中央和地方各类财政性专项资金,切实发挥好杠杆和引导作用。

支持新区金融创新。支持新区设立黄海银行,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支持新区发展直接融资,支持设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发展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如海洋产业发展基金等)、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支持新区设立船舶金融租赁公司,成立融资性担保机构等,支持新区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和资产交易中心,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打造新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研究支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农村资源资产交易流转和开展抵质押。

三、融智融资服务

一)深化规划先行。积极参与和配合做好新区总体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编;结合政府规划编制新区建设系统性融资规划,为新区政府和企业提供项目融资策划和咨询服务;将各类规划与我行经营计划及后续业务开展进行有效对接,推动规划向项目有效转化。

(二完善综合金融服务。充分发挥我行贷款和投资、债券、租赁、证券等综合金融服务功能以及母、子公司协同推进的优势,为新区重大项目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积极解决政府、客户、同业、信息资源和行内外专家力量,为国内外各类资金支持新区重大项目建设牵线搭桥,拓展融资渠道,不断增强我行对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和服务水平。

探索融资模式创新。在符合我行各项规定基础上,结合新区内不同融资主体特点,研究探索使用海域使用权,仓单质押,船舶航运类保险权益转让、租金应收账款质押等体现海洋产业特征的信用结构类型。拓宽涉海企业融资渠道,探索结构化融资、产业链融资、集合融资等方式。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符合国家及我行有关规定范围内和风险可控前提下,对新区重大重点建设项目给予政策倾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大对新区信贷规模和融资总量支持力度。

四、推动协调机制

一)深化银政合作。将支持新区建设作为我行与青岛市高层联席会议重要议题;总分行定期与新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召开工作层面会议,研究落实双方领导议定的重大事项,沟通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

加强内部协调。总行业务发展局牵头,总行有关业务部门、住宅金融事业部和控股子公司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加强对新区发展的协调指导。青岛市分行负责做好具体工作的对接落实,每年对支持新区建设的进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向总行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若干意见

鲁办发〔2014〕42号

2014年6月3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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