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碎念”这个词,据说是从闽南语里的“踅踅念”音译过来的。“踅”的意思是来回走,“碎碎念”就是“车轱辘话来回说”,形容说话唠叨、啰嗦。
在这里,我把“碎碎念”的意思做了些延展,借以概括机关文稿写作中容易出现的一类毛病。
机关文稿写作,俗称“写材料”。我长期从事这项工作,陷得越深,体会也越深。我体会,“碎”是写材料的一个常见病、多发病,虽然不是什么大病,但对于注重文稿品质的写手来说,理应引起重视、加以防治,以免因为“细节中的魔鬼”而损害大局。同时,一名优秀的写手本应“致广大而尽精微”(《中庸》),注重细处细节是写作态度也是写作水平的重要体现。
我认为,在机关文稿中,“碎”主要有这么三类典型症状:
一是观点破碎。机关文稿强调观点鲜明、集中,不集中则思想“火力”分散,过于分散则显得支离破碎,思想性、说服力就不强。
这样空谈道理,可能不大好理解。下面,我举个例子来具体说明。前段时间,我牵头起草了一篇领导讲话稿,过程稿中有这么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