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后发地区数字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思考与对策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这是首次在党的正式文件中明确将数据与劳动、资本、土地等一起作为关键生产要素,显示区别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以数据驱动的数字经济时代正在逐渐确立。以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具有跨地域、跨领域、高渗透等特性,日益成为带动经济发展新的核心力量。对于长三角三省一市而言,特别是其中相对后发地区,如何抢抓数字经济与一体化发展天时、地利与人和的新机遇,对解决区域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动更高质量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长三角地区数字经济发展现状
长三角地区数字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创新活跃,是中国数字经济的先发之地,并保持较快发展态势。
从速度与规模来看,2018年,长三角地区数字经济增速达到18.3%,规模达到8.63万亿元,是珠三角地区的2倍,占全国总量的28%,数字经济占本区域GDP的比重达到了41%。从省域看,2018年,江苏、浙江的数字经济分别超过3万亿元、2万亿元,上海则超过1万亿元,安徽则近1万亿元;增速均在15%以上,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
从政策举措来看,各省市陆续出台数字经济相关政策,积极推进数字经济持续发展。2018年6月,《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布,共同打造全球数字经济发展高地。
2018年,江苏省出台《新一代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浙江提出把数字经济作为“一号工程”来抓,制定《浙江省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2018-2022)》,出台多项举措推动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发展。安徽则相继出台《关于印发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关于加快建设“数字江淮”的指导意见》等文件。2019年10月,上海市发布《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突出表现和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