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本人继续以落实主体责任为前提,以强化监督责任为保障,不断创新制度机制,力促“两个责任”。现将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员传导压力,坚决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地更落实
(一)坚持“四同”推进。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年初印发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确了全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X大项X小项工作任务予以同步推进。还召开X次党委会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卫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局机关和下属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局纪委述责述廉和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X次。
(二)坚持“三级”传导。建立了党政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落实主要领导、责任领导、具体科室负责人三级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层层鉴定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做到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传导到整个系统的每一个神经末梢和工作终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