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房管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强监管、稳房价、防风险、优服务,在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监管、住房保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一是严格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根据《XX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方案》、《XX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等规定,新建资金监管系统,实行全额监管、重点管控,预售资金监管到每栋楼每套房,并邀请专家对全县房地产项目负责人和销售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明确使用范围、申请拨付流程,防止出现抽逃、挪用资金等现象,确保监管资金全部用于工程建设,专款专用。同时,面对受疫情影响的开发企业,局领导班子带队深入施工现场,集体座谈、研究解决方案,在资金监管方面采取多节点申请拨付资金的方式,及时解决企业资金使用困难问题,推进我县房地产项目平稳健康发展。目前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中原银行已联接监管系统,21家开发企业已进入监管系统,共计监管243幢楼的资金情况。二是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我局严格核查商品房预销售手续,加强市场研判分析,完善调控和预警机制,商品房及二手房销售严格执行日报制度,坚持动态掌握各小区楼盘销售和二手房市场情况,严禁“一房两卖、一房多卖”等现象发生。三是加强房地产市场日常监管。我局紧紧围绕“房住不炒”定位,对全县42个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个别存在恶意炒房卖号、捂盘惜售、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确保全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2020年1-10月份,全县新建商品房批准预售10196套、面积95.99万㎡,其中住宅4744套、面积60.25万㎡;商品房销售6166套,与上年同比增长31.33%,销售面积75.22万㎡,与上年同比增长34.56%,销售金额362990.50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37.85%,均价4846.00元,与上年同比增长2.45%;其中住宅销售5587套,销售面积70.94万㎡,销售金额333254.31万元,销售均价4697.39元;农民进城购房5003套,面积63.40万㎡,金额293242.13万元。
二、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2020年我局共谋划2000年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9个,涉及住户1202户,49栋楼,建筑面积11.99万平方米。本次改造项目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329万元,国家、省财政补助及县配套资金406万元,主要包括供排水、供电、绿化、照明、无障碍设施、视频监控、更新完善车棚、楼顶保温及防水、楼道内墙粉刷及维修、楼梯扶手维修及粉刷等,改造工作已于2020年5月底开始实施,目前已完成电业局家属院改造提升,其余18个小区正在紧张施工,预计12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