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202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按照中央、省市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尤其是通过强化主体责任,严格监督责任,积极营造廉政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大力推动人大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现将202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守政治担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
(一)注重统筹谋划部署。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市人大总体工作布局,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亲自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对党组成员进行了党建工作分工。召开党组会5次,对如何推动2022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广泛征求意见。为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制定印发了《市人大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等,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要点及具体要求,为做好2022年工作打下了基础、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责任。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贯穿到日常工作之中,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市人大机关人员少,任务重,利用市人大常委会理论学习、支部党员会议、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等机会及时传达学习并及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
(二)精准定位责任明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要求,紧紧抓住主体责任不放松,着力构建责任落实机制,结合市人大实际,制定《市人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将“两个责任”延伸到了所有工作领域,将“一岗双责”落实到了每一个班子成员,党组班子成员按照党建分工,明确负责一个支部,做到了责任明确,并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了廉政建设项目任务的分工机制。
(三)示范带头履职尽责。党组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定期研究、部署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着力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审定《市人大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理论学习计划》《市人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市人大机关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并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学习活动,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四)开展调查研究。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平均达到26天。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一)强化选好用好干部责任。
1.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树立导向,切实把好廉政关、评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任职关,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干部职工的满意度。人大机关干部推荐、选拔、调整、交流和调出、调入,规范提名的依据、程序,做到“谁提名、谁负责”,严格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