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依法治国方略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负责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区各系统、各单位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拟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普法和依法治理的考试考核工作。
2.指导、管理并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通过调解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使一些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
3.协调、指导并组织开展对全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特定对象进行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使其能够安居乐业,不再重新犯罪,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4.协调、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制定教育矫正方案,对矫正人员实施法制教育,公益劳动和培训学习等日常监督管理。适时开展“一帮一”、“一带一”等社会帮教活动,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亲情力量,提高矫正人员的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