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之年,中国共产党成立xx周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引导下,我县水利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三、四、五、X中X会精神及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两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及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抓项目补短板、强监管提服务,务实进取、奋力开拓,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抓防汛抗旱,防洪安保、安全饮水和农田灌溉顺利推进。一是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我县及时调整了防汛指挥机构,落实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对负责重点工程、重点保护对象的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责任人进行了媒体公示,并明确防汛期间各级防汛指挥长及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擅自离开本辖区。二是落实水库度汛计划,严格控制蓄水。对存在问题的水库都采取限制蓄水,对部分病险水库都限制0.5-1米水位运行。三是对县辖区内的所有重点水利工程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下达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并向当地群众发放明白卡,确保能紧急避险,安全度汛。四是修订完善了各类水利工程预案和应急预案。五是落实了非工程措施,储备了充足的防汛物质,从实战要求出发,落实了应急抢险队伍150人,组建民间救援力量100余人,并开展了2021年防汛抢险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增强了我县应急处置能力。六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监视河道、水库水情和工情,加强各类水工程防汛调度,及时掌握防汛信息。及时发布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信息,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前做好防灾避险准备。截止11月,县防办共发送预警58次,发布预警短信9660条;七是根据水库特性,加强了与气象、水文等部门协商沟通,及时掌握气象水文情况,科学精细调度,统筹好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二)狠抓项目建设,补齐水利短板,水利工程务实推进。一是完成了3座小(一)型水库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主体工程建设,里塔镇渔良堤防除险加固工程、新丰街镇防洪工程、芦河水黄狮渡河段治理工程、廖坊水库库汊矮围拆除后恢复和改善农田灌溉工程建设任务,城区支流河道治理工程(麻港、乌珠河)顺利竣工验收,新丰街镇林坊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完成了工程量的90%;二是制定《XX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XX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XX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并对全县各乡镇饮水问题及工程运行管理进行了大排查,将农村饮水维修养护资金164万元分解下达,解决各乡镇的农饮问题。三是组织各乡镇对辖区内的泵站、提灌站、排涝站等进行调查统计,并将结果整理归档。邀请设计单位,对国有泵站、提灌站、排涝站进行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四是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对XX县徐坊中型灌区进行节水改造,在株良镇下坊灌区开展2021年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选取了五个样点田块安装计量水表,进行灌溉用水计量测算;五是完成2021年水库物业化管理及剩余37座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六是对全县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完成了摸排工作,拆除了34栋危房,保证了防洪的安全。
(三)抓水资源管理,严格监督执法,水事秩序依法推进。一是强化取用水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审批程序,加大巡查打击力度,对无证取水的用水单位,符合法律法规许可条件的,依法责令补办完善取水许可相关手续,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封堵其取水工程设施;二是加强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严格执行《江西省生活用水定额》、《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等用水定额标准,审批取用水户取水量,对纳入管理的取水户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重点用水企业下达年度取用水计划通知书,对超取水许可水量取水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三是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对11家水厂、3家企业、19家电站的计量设施运行状况进行不定期巡查,督促落实水资源管理措施,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四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深入机关、乡镇、社区、学校、企业、村委会及市民广场等地开展宣传。共发放宣传手册2000份,宣传海报300张、悬挂横幅3条、节水宣传帽子200顶,《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600份;五是积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推动节水载体建设。2021年获得水利部第四批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完成了江西百神昌诺药业有限公司省级节水型标杆企业申报工作,并获得命名。县财政局水效领跑者申报已通过市里复核,待省里批复命名。正在推进锦绣江南、滨江一号小区市级节水型小区申报工作;六是推进水权交易试点。在前期已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试点基础上,今年10月在中国水权交易所完成XX县廖坊自来水厂与徐坊水库工程管理站水权交易;七是强化了水行政执法,规范河道采砂秩序,通过河湖卫士监督执法、春节及两会期间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截止11月,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执法车辆200台次,巡河3200公里,查处了16起水事违法案件,行政罚款20余万元,多部门联合执法收缴非法囤砂1600余方,有效打击和遏制我县非法采砂现象。
(四)抓河(湖)长制,促绿色发展,水生态文明纵深推进。一是加强巡河巡湖,及时调整了县、乡、村三级河长。截止目前,今年县级河长共计巡河64人次,乡级河长共计巡河120人次,村级河长巡河常态化;二是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对东电排站和下电排站进行河道清淤;三是对全县12个乡镇水库退养工作进行现场督察,从督察情况来看,全县117座小(二)型以上水库都实行“人放天养”模式,未出现反弹现象。四是常态化开展河湖长制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开展河(湖)长制“进机关、进学校、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六进宣传,同时,联合团县委常态化推行“我是‘河小青’生态XX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引导我县广大青年投身保护母亲河、推行河长制工作。
(五)抓项目督查,促整改提升,水生态环境有序推进。
一是严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生产建设项目方案审批严格实行“一稿制”,凡不符合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今年审批了32个生产建设项目;二是完成水利部、省水利厅下达的61个违法违规图斑复核、查处工作,抓紧督促建设单位年底完成整改工作;三是扎实推进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根据省、市关于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6部门联合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矿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县20座矿山已按照赣自然资办发【2021】5号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全面排查、审查上报及清单问题整改工作,力争年底完成销号。
(六)抓质量安全,强化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安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