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区医保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疗服务透明度,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情况。2021年通过印发x万份参保政策、享受待遇宣传资料,制作x份医保宣传环保袋、x份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开展医保政策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缴费工作,基本实现我区城乡居民参保全覆盖。2021年xx区常住人口x万人,截至2021年x月底,我区已参保缴费人数x万人,占应参保人数x万人的x%。其中脱贫人口x人,应参保的x人中已有x人参保,参保率为x%,已完成面上参保率不低于x%的指标任务。
(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报销情况。通过多方筹措资金,截至x月底,2021年医保资金筹资x万元,其中个人筹资x万元,中央财政补助x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x万元,区本级财政补助x万元,为确保医保待遇及时发放提供了资金保障。通过优化办理流程、加大审核把关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等措施,我区参保患者待遇得到了及时享受。截至x月x日,全区共有x人次获得城乡医保报销,报销总额x万元,其中住院报销x人次,报销金额x万元;门诊慢性病报销x人次,报销金额x万元;门诊报销x人次,报销金额x万元。
(三)医保基金监管情况。一是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2021年x月在全区开展了定点医疗机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截至1月15日,已经全部完成30家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工作,检查过程发现的一些疑似减免住院费用、诱导住院等问题,已督促整改到位。二是配合国家审计署开展审计发现违规使用医保资金追缴工作。根据自治区审计组对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数据情况的反馈,我局对部分参保人员重复报销、参保人员死亡后仍存在报销数据事项进行了整改。截至2021年x月x日,涉及的重复报销金额x元及违规报销金额x元已退还到位;三是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有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区政府牵头,部门联合治理,成立了以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有关领导干部组成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x月x日前通过医保智能审核、智能监控信息系统以及医保结算数据进行了数据筛选,确定重点走访的病人x人,并对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调查,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促进医疗机构的内部规范化管理。
(四)医疗救助开展情况。目前我局严格执行上级出台的脱贫户及三类人员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救助认定流程等政策文件,截至x月x日,全区共有x人次获得医疗救助,涉及补助资金x万元。
(五)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情况。一是DRG付费方式改革进展顺利。2020年x月,xx区人民医院试点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各项工作如医院入编、病案上传、病例分组、反馈调整均逐步正常开展。截至今年x月,辖区除了x家精神病医院没有纳入DRG付费方式改革外,其余x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开展;二是药品耗材及试剂供应保障制度改革情况。截至2021年x月x日我局指导x家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开展x批药品、耗材及试剂集采采购量填报工作,其中x批已中选落地使用。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我区药品带量采购货款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x医保发〔2020〕x号)文件的精神,并对符合预付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进行x批药品、耗材及试剂带量采购的预付工作,共计x元,破除以药补医,理顺药品、耗材及试剂的价格。
(六)定点医药机构考核情况。xx区医保中心组织考核工作组分别于2020年x月x日-x月x日及2021年x月x日-x月x日对辖区内x家定点零售药店、x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2020年度基本医疗服务协议年度现场考核。从考核结果看,各定点医药机构基本能够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履行服务协议,建立医药管理制度,做好医药服务管理,为参保人提供合理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
二、2022年工作思路及措施
(一)工作思路及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