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为邦本,本固邦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站位,强化执行,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三农”工作新格局,谱写乡村振兴X新篇章,努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走在全省全市前列。
一、巩固脱贫成果,坚决防止返贫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
保持扶贫政策持续稳定。把握5年政策过渡期,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坚决防止“一摘了之”。稳定提高兜底保障救助类政策,延续拓展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调整优化金融扶贫、消费扶贫、产业扶贫、稳岗就业等发展类政策,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认真编制“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每年明确1个示范乡镇、1-2个重点帮扶乡镇、一批重点帮扶村,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整体提升,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加大监测帮扶力度。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加强定期检查和动态管理,持续跟踪监测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建立健全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实行动态清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建立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发现返贫致贫隐患苗头,提前落实预防性措施;出现返贫致贫,及时核实原因,给予精准帮扶。要保持机构队伍总体稳定,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防范化解扶贫领域风险。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加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管控,积极稳妥防范逾期不良风险,根据国家新的金融助农政策,做好过渡期内的小额信贷工作。加强村级光伏电站的运维管理,规范发电收益的分配使用,促进村级光伏发电项目规范运行、持续发挥效益。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抓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试点工作,明晰所有权,搞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规范处置权,公开监督权,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
二、扛牢政治责任,保障粮食安全
粮安天下,农稳社稷。作为粮食生产大县,始终把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生产供应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细抓好。
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牢牢守住XX万亩耕地、XX万亩基本农田的底线。规范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重点抓好涔天河灌区X段、上坝灌区改造建设,加快干渠、支渠沿线耕地开垦、改造进度,确保今年新增耕地800亩以上、全县耕地面积稳中有增。
坚决遏制耕地抛荒。继续抓好“治理抛荒三年行动”,从严从实落实遏制抛荒十条,及时严格兑现奖惩,精准落实惠农保耕补贴政策,推动粮食生产稳中有进。积极引导承包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对外出务工或不愿耕种而抛荒的耕地,及时组织代耕代种、托管服务或协调流转,确保应耕尽耕、应种尽种,确保不出现一亩一丘田抛荒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