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X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成立乡村振兴五个专班抓好工作推进落实的通知》要求,区民政局作为乡村组织振兴工作专班牵头推进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区《乡村组织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倡导文明乡村行动,大力弘扬社会新风正气,全面务实开创民政工作。现对照《乡村振兴五个专班重点任务清单》,梳理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全面提高城乡社区治理能力。一是健全村委会班子。按照全市推进基层组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要求,对现任X区村委会班子进行摸底统计,对出现缺职的村委会及时指导做好补选工作,确保村级各项工作平稳过渡。截至X月X日,全区缺职村委会全部完成补选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制度。依托村民会议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协商格局。大力推进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现村务公开阳光、透明。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2020年全区X个村完成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的修订完善工作。三是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在总结近几年村务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X区村务公开目录》。各村对照《X省村务公开条例》、《X区村务公开目录》要求,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在全面公开财务、事务、政务的基础上,把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做到既详细全面,又通俗易懂,让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进一步推行X区协商民主的“三三制”模式,指导推进全区村、社区基层协商民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推动建立多层次村级协商机制。四是搭建农村社区服务平台。2020年新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X个,初步形成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室内室外设施相结合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网络。通过统筹整合乡村服务资源,在农村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扎实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各项工作。
(二)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一是着力强化移风易俗宣传引导。2020年区民政局先后制作发放移风易俗年画X万余张、移风易俗宣传品X余件,给各村安装婚丧简办流程图展板X块,实现“红白理事会、章程和村规民约”在农村社区全覆盖,进一步树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同时,指导各街道办事处、村(居)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信息化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尤其针对外来人口和拆迁村村民,开展入户宣传或电话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推动移风易俗家喻户晓。二是大力推行文明节俭婚丧模式。指导全区各村(居)修改完善红白理事会章程,把移风易俗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红白理事管理细则,制定《婚丧事宜简办标准》,并与村民签订《婚丧简办事宜承诺书》,进一步推行文明节俭婚丧模式。三是深入扎实开展移风易俗培训。2020年9月份区民政局举办了X区移风易俗工作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就“民俗与移风易俗”、“婚事新办的操作方法及如何提高红白理事会的服务能力”两个主题作了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城郊八办分管社会事务工作的领导、社会事务科科长及X个村(居)红白理事会会长指导和推动移风易俗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对照《全区乡村文明工作考评细则》,对全区村(居)的移风易俗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考评。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着力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区共建设农村幸福院X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初见成效,基本能够满足所在村老年人的活动需求。一是政策扶持,有序推进。根据《X省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X市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农村幸福院的建设和运营给予补助,促进幸福院建设的有序性、快速性。二是标准打造,定位明确。把高标准打造农村幸福院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与现有农村公共服务平台、村级阵地建设等民生保障工程有机结合,坚持一村一策,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实现布局合理、资源共享。按照“能改建不新建、服务最大化”的思路,最大限度盘活闲置集体房产等资源,充分利用各类服务设施,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改建、扩建,解决幸福院建设场所问题。三是科学管理,有效运营。夯实区、街道、村三级责任,凝聚多方合力。按照“村级主办、政府支持、社会参与、自主互助”的原则,明确农村幸福院建设、运行和管理主体为村民委员会,所在街道负责监督管理,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和管理,开展结对帮扶、爱心捐赠活动。同时,倡导村监委会、农村老年协会积极参与管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四)健全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全面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20年全年共为X户次X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及各类补贴X万元。并进一步完善我区农村低保申请对象、收入和财产认定标准,扣减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等,放宽申请条件,将符合政策的农村困难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同时,自2020年X月X日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X元,高于市定贫困标准线每人每年X元。二是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整户识别、按户帮扶,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按户施保为主、按人施保为辅。并将整户无劳动力或劳动力较弱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兜底保障的重点,按规定程序有序纳入农村低保。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继续保留低保待遇X个月,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三是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贫困人口,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并要针对不同救助类型,优化规范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进一步增强临时救助的可及性、时效性、公正性。为提高临时救助的及时性,已全面落实区民政局委托街道开展临时救助审批的规定,全面建立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委托街道直接审批的临时救助金额每次不超过X元/户,2020年春节期间为X户农村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性救助金X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