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关键时刻,今天,区委在这里举办XX区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本领,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举办这次培训班,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落实上级精神的需要。今年初,市委印发了《中共XX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XX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等四个清单,我区也参照印发了《中共XX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XX区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等四个清单,但是一直没有在会上专门进行部署落实。因此,要通过举办一期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专题培训,以便更好地增强大家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二是履职尽责的需要。我作为区委书记,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我的分内之职,有责任和义务带头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也有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教育提醒,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在座的各位书记们,也要履行好管党治党的职责,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镇(街道)、本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三是现实形势的需要。今年1月,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区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其中指出我区当前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有的镇(街道)党委(工委)和区直部门党的组织建设和政治担当不够,有的单位领导偏重行政职务,党内职务弱化,未能担起单位党的建设主体责任,有的单位党委(党组)长期不开会或少开会,部分单位以行政班子会议代替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及重大事项;少数镇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能有效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等问题。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们要认真对待,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因此,非常有必要举办这次专题培训,培训课之后,还安排“知识测试”,请大家认真听,用心记。下面我就党组织书记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几方面的讲解。
一、加强学习,准确把握和理解主体责任概念涵义
(一)主体责任提出的背景及内容
主体是事务的主要部分。主体责任的提出,源自党章中的相关要求。《党章》总纲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党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地方的工作”;第四十六条规定,“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这些规定,体现了对党委(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责要求,对党的建设全面负责当然寓于其中。以党章为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这就是主体责任主要包含的内容。
(二)正确理解和认识主体责任
我们先从字面上理解什么是主体责任,“责任”一词,新华字典上的解释是分内应做的事。“责任”前面再冠以“主体”,它表明你是第一责任人,履行的是主责。党委负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就是党委书记,主体就是党委本身。
1.落实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在座的都是各单位的领导,领导领导,既要“领”又要“导”,“领”就是以身作则、引领示范;“导”就是遵循正确方向、施以明确导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党的领导本身包含着管理和监督。”“领导的重要职责是领出好班子、带出好队伍。”“离开了日常的管理监督,党的领导就落不到实处。”这些论述,阐释了党的领导的实质和要求,表明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党组织不能只管任命不管监督管理,党的领导干部不能只管事不管人,必须强化责任担当,把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
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章》总纲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整体推进包括反腐倡廉建设在内的“五位一体”党的建设,党委不抓谁抓?因此,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委的分内之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无旁贷。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
2.落实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怎么管、怎么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管党治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障,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形势是好的,趋势也是向好的。但是,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比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迫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而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
3.落实主体责任是全面领导责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第五条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第六条指出: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所谓全面领导责任,就是要求我们的工作职责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党组)领导成员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地区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4.落实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而“执行”和“推动”不“直接”行吗?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强化集体领导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
二、提高认识,深刻领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推进党自我净化的必然要求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陆续推进并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当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组织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跑官要官、各自为政搞“小圈子”等不良风气盛行。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当前,只有明确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