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影子公司”“影子股东”问题和持续深化化公为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
国资委党委:
按照国资委党委整治中央企业“靠企吃企”问题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6月-10月,xx企业党委(党组)开展了“影子公司”“影子股东问题专项整治和持续深化化公为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照中央企业深化整治“靠企吃企”问题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影子公司”“影子股东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影子公司”“影子股东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专项整治开展总体情况。xx公司党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看待专项整治工作,积极主动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始终把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对党绝对忠诚的现实检验,真正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期间,公司党委专门成立了以党委书记xxx同志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国资委有关文件精神,对公司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同时,公司党委能够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成立专项督导检查工作专班,对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督导,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提升工作成效。
(二)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靠企吃企”问题新情况新表现,认真梳理分析“影子公司”“影子股东”问题产生的根源和存在形式,全面排查管理隐患,着力解决“影子公司”“影子股东”问题腐败问题。
1.组织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要求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如实填报自查情况,带动申报人员全覆盖,确保做到应报尽报。同时,明确要求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所属企业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及3年内离职、退休的上述人员按照“把自己摆进去、把岗位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要求开展自查,对漏报瞒报的,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检机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经过查找,不存在此类问题(或:结合实际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