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从古至今有很多耳熟能详警示世人的名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千里之提毁于蚁穴”、“一失足成千古恨”。近日,单位支部组织集体观看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学习了《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材料汇编》,会后我通读了《忏悔录》一书。一件件真实生动的现实案件犹如一针清醒剂,让每一位党员同志心惊后怕;一个个血淋林的教训像一场大雨,让每一位党员同志保持头脑清醒。
十八大以来,中央“打老虎”、“拍苍蝇”力度不减,落马的官员从省部级官员、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乡镇科级干部到一般干部,查处严格,对涉及贪污腐败的官员无一放过。案件中这些罪大恶极的贪官陈述着自己的丑陋的犯罪过程,金钱、美色诱惑带来享受的同时也让腐败者们如受惊之鸟一样担心受怕,当他们落马,就意味着身败名裂、锒铛入狱、失去自由和光明未来。在他们对自己腐败行为而眼中充满悔恨的泪水时,一切却为时已晚。但从他们的事迹中我们可以发现,走向违法犯罪、腐败堕落的原因无一不是丧失理想信念、忘却初心使命、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为了个人私欲而不惜去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集体利益。这些典型案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官员贪污腐败,在官位上迷失了自己的主要原因有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