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有效防范脱贫后风险
一是坚持强力保障,坚决完成防止返贫监测的底线任务。要做好防贫监测工作,首先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我市设立了乡镇防返贫监测站和村级防返贫监测员,各个行业部门也都设立了监测操作员,今年4月下旬,我市举办了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培训班,各县市区逐级培训到部门到村,确保全市基层监测员都能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其次是要理顺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干部走访排查”程序开展动态监测调整,建立常态化预警监测帮扶和季度通报机制。最后是要出台指导性文件。专门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监测标准、监测对象、监测范围和针对性帮扶措施,让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提高监测帮扶工作的可操作性。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升乡村振兴质量成色。今年年初,我市创新开展了“暖冬行动”,共帮助近4000户家庭解决因病、因重大变故等缺少过年物资问题。上半年,按照省里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了问题集中排查行动,并结合省级专项督查反馈的情况,组织了“脱贫后问题排查整改与风险防控专项行动”检查验收,共排查“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问题29户70人,各类风险267户746人,及时将288户945人纳入监测并采取针对性帮扶,切实把各类矛盾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实施“三个一批”,有效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我们高度关注脱贫群众的稳定增收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做到“发展一批”“推荐一批”“兜底一批”。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且有产业发展意愿的监测对象,通过安排产业帮扶资金、提供小额信贷、组织技能培训、加大农资供应力度、实施消费帮扶等方式,支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对有就业意愿且具备劳动能力的,重点加强脱贫家庭“两后生”培训,持续加大脱贫人口劳务输出力度,统筹用好就业帮扶车间和公益性岗位,鼓励发展“小店经济”“夜市经济”,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对不具备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的,按程序分情况纳入兜底范畴或提高兜底标准。截至9月30日,全市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返岗复工人数达到12.463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6%,公益性岗位安置736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