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目标,始终坚持“围绕发展抓廉政、抓好廉政促发展”,在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改进干部工作作风上下功夫,为××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持续保持良好势头。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在工作部署上形成“高位推进、职责分明、合力共为”的工作局面
坚定不移贯彻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新部署,认真落实省委“两个责任”和“两个意见”,紧紧围绕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目标,严格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形成了高位推进、职责分明、合力共为的工作局面。
(一)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及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副组长和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部门的正职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负直接责任,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落实相关的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县政府部门派驻纪检组,配备纪检组长20人,健全完善了部门纪检机构。纪检部门和纪检干部严格按照“权力到那里,监督就必须到那里”的原则切实肩负起监督责任。县委和纪检部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及时研究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高位推动工作落实,切实做到了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二)严格细化“监督检查”任务。县委进一步明确党委履行领导职责等9项主体责任和纪委深化作风督查等5项监督责任;切实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到主要工作,将监督责任细化到考核目标、责任追究等方面,确保了主体责任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确保了监督责任有支撑,有权威。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责任。切实形成了县委书记、县长负总责,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按照分工任务各负其责,17个县级部门牵头、22个乡镇、65个县级部门协办、县纪委组织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构建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严格实行“督查考核”制度。县委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纳入各级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巡查、年度廉政考核的测评内容,建立党风立体测评机制,制发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考核办法,提高了党风廉政建设在综合目标中的权重。采取平时检查与年底检查相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巡查与专项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相结合、召开反腐败领导小组协调会与听取工作汇报相结合的办法,严格考核,严肃问责,确保工作执行有力、落到实处。
(四)严格执行严肃“查案办案”制度。根据县委主要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切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关键环节,严格执行纪律,加强责任追究,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能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凡查处大要案件,始终坚持亲自督办,绝不姑息和袒护。截止目前,我县共办理初步核实线索38件,初核了结13件,立案25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同时,为4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2.7万元。